◇◇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敢于说真话”的李连达院士   作者:省身   钱江晚报专访李连达院士:   1,李说:“我另外还有两个博士后,出现一稿两投的情况。一个是写好论 文后投给一家杂志,过了一年还没消息,他又投给了另一家杂志社,结果第二家 发表后不久,第一家杂志社也发表了;另一个博士后写的论文也是自己研究的工 作,文章本身没问题。他先投到了国外一家杂志社并发表了,事后有人说看不到 中文版,让他在国内再发一次,并说这不属于一稿多投,结果他又投了。论文第 二次发表时他已经离开我们博士后流动站。”   fisher已经对第一个一稿多投分析过了,我再说说第二个。文章已经投了国 外杂志,事后有人说看不到中文版的,这个人是谁?有这么大号召力,能亲自动 员李院士一稿多投。人家说不属于一稿多投你就投?那祝国光说让你承认造假你 怎么不承认?关键还是有利可图所以才干。李院士既然这么清楚整个过程,想必 也参与了一稿多投的实施,为什么要把责任推给一个虚构的人,是他叫你怎么怎 么做的。既然你都做到院士了,对于科学论文的发表还不知道规则吗,不知道什 么是一稿多投?还要听别人指挥你?出了事情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是某些人鼓 吹的那样“李院士敢说真话?!”出了问题了,搞什么“三审一保证”的口号管 用吗?   2,李院士先不承认和贺海波是师生关系,只说和贺海波是合作关系,怎么 在接受科技日报电话采访 (http://www.stdaily.com/gb/stdaily/2009-02/07/content_906467.htm)时 又说:“我带的学生出了这么大娄子,我应该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一会是 合作,一会又说师生关系,李院士看来的确是“讲真话”的人,以至于一编起谎 话来就漏洞百出。   3,还有你既然对丹参滴丸的研究发现了问题,要发表文章。干嘛还大张旗 鼓的让药厂知道这件事,然后来收买你。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你从别人发 表的书里找出来的数据就算做是你研究的成果:发现了丹参滴丸的副作用发生率 很高。那么别人从发表在期刊杂志上的多篇文章找到你的名字,你就说你不知道 是你的文章,你没参与?同样是白纸黑字的东西,你说的就肯定是对的,别人说 的是莫须有的事情?(注:我没有任何意思说丹参滴丸的副作用一定不是真的) 钱江晚报专访李连达院士 博士后论文涉假 浙大发表事件调查结果 本报记者独家专访话题人物李连达院士   近日,有媒体报道,旅居荷兰的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教授日 前向媒体披露:浙大一课题组教授论文涉及造假,称很多看起来水平非同寻常的 学术论文大都是编造的,而且论文的作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 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和课题组主 要成员。   祝国光披露该课题组成员的论文《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慢性心肌梗塞 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出现在德国《NSA药理学》、波兰《药理学通报》杂志、 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杂志等四本杂志上,而且引用 的实验数据内容等都高度一致,怀疑这是一起“集体造假和一稿多投的科学欺诈 事件”。据祝国光统计,李连达课题组相关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已 发现了14篇。浙大昨天就此事件向媒体发表相关调查,澄清事情原委。   本报讯 昨天晚上十点半,浙大发来“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详细的调查经 过及结果。   出事前已受聘副教授   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 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   2008年7月,也就是事发前3个月左右,他刚刚被浙大聘为副教授。   2008年10月16日,浙大药学院领导突然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 诉他已经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药学院立 即组织调查,要求贺海波马上撤稿,认真反省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原导师认错。 同时向学校做了汇报。   10天后,贺海波向学校上交了“检讨书”,并确实给编辑部写了要求撤稿的 信,也向导师认了错。   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   贺海波在“检讨书”中说,“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 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 在我所有的文章上。我文章的通信作者吴老师由于工作忙,加上一直对我非常信 任,我就利用这一点为所欲为,剽窃我原来导师的实验数据,抄袭我博士导师的 文章。在文章完成后,没有经过吴老师审查,也没有征得他的同意,直接投往国 外,甚至将一稿投往不同的杂志。……我的行为对他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对此 我深感愧疚。”   一年发表7篇论文   根据浙大目前的调查,贺海波在进入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后共发表论文8 篇,其中1篇发表于2007年,7篇发表于2008年。在这8篇论文中有两篇剽窃其博 士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有一篇是一 稿两投,实验数据是自己完成;有两篇实验数据自己完成。其论文中还存在不少 图表、数据张冠李戴的情况。   浙大也向李连达院士进行了调查了解。李连达就此写了书面情况说明。2008 年12月26日,他在给学校的信函中说明:他(贺海波)私下剽窃原博士导师的研 究资料造假论文,除1篇外,均在2008年6月以后才陆续刊出,这些文章不是我的 课题,也不是我指定他做的课题,更不是国家973课题。他如何剽窃、造假、投 稿及两次发表论文等,事先我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我才知道。   由于吴理茂老师已于2008年8月赴美做访问学者,按计划要于2010年8月回校, 与他的联系主要靠电子邮件进行。目前,浙大调查小组与他协商,要他在研究工 作告一段落后尽快回校配合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造假者已被撤职   据悉,2004年浙大出台了《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的文件,对教师、 博士后、研究生和本科生在进行学术活动时提出了应遵守的学术道德规范,对违 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视情节和后果轻重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事发后,浙大成 立了学术道德问题调查组,负责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 意见报学校。   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 规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 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   校长致信主编,继续追查   2008年11月30日,在长沙举行的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与权益专门委员会举办 的中国科协科学道德诚信建设报告会上,浙大校长杨卫对涉及科学道德与诚信的 若干案例做了报告,他在报告中首先以浙大发生的“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为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诫,珍视自己的学术生命。   2008年12月2日,杨卫致函两位期刊主编:“请告知我是否有证据表明(除 贺外)还有其他人涉及到这些文章的投稿过程。学校将教育大家以此为诫,我们 将与你们共同参加反对学术欺诈的斗争”。   我没有参与论文造假   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   昨天晚上七点,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浙江大学药 学院院长李连达在北京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想凭借SCI论文留校   “去年10月,我去美国参加会议,其间国内有人打电话给我,说网上流传贺 海波出事了。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有关贺海波论文造假的事。”   “我在浙大兼职做药学院院长,因为北京的工作很忙,去浙大的时间不多, 一年去5~6次,每次在杭州呆3~5天。这点时间大部分用于处理药学院的重大事务, 留出一天,把博士研究生召集起来,讨论选题、研究方向等等。”   “贺海波是我其中一个博士后,他原来是中国药科大学戴德哉的博士。因为 他读博士期间很努力、很勤奋,甚至把导师讲的内容都   记录下来,戴德哉亲自推荐给我。”   “贺海波进站后接手我的一个课题‘冠心2号’的研究,这是一个973课题。”   “按规定,2年后博士后要出站,他很想留药学院。但想要进高校,尤其是 名牌高校,对学术水平要求很高,竞争很激烈,他想多发几篇文章,却又写不出 那么多,于是就把以前记录下来的导师戴德哉的研究资料整理出来,写成论文发 表。并在论文后署上我的名字及是某某基金支持的研究课题等,其实我完全不知 情,因为这些研究项目都不是我的课题。”   另有两位博士后一稿两投   对祝国光提到的李连达课题组另一些专家论文造假的事,李连达如此解释:   “我另外还有两个博士后,出现一稿两投的情况。一个是写好论文后投给一 家杂志,过了一年还没消息,他又投给了另一家杂志社,结果第二家发表后不久, 第一家杂志社也发表了;另一个博士后写的论文也是自己研究的工作,文章本身 没问题。他先投到了国外一家杂志社并发表了,事后有人说看不到中文版,让他 在国内再发一次,并说这不属于一稿多投,结果他又投了。论文第二次发表时他 已经离开我们博士后流动站。”   我立下“三审一保证”的规矩   “至于祝国光在文章中说的‘集体造假’情况,我认为不属实。我的基本态 度是:   第一, 我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能把事情搞清楚。   第二, 我正常工作。   第三, 作为浙大药学院的院长、博士后流动站的负责人、贺海波的合作者 及指导人,我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   今后,我考虑逐步减少在浙大带的博士研究生的数量。并已在此事发生后, 确定‘三审一保证’的规矩:三审为审原始的实验记录,审文章内容,审署名。 一保证为作者自己要保证文章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版撰稿:本报记者 俞熙娜 (XYS20090207)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