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是“貌似抄袭”,还是“貌似遵守学术规范”?——答祝亚平   作者:陶磊   12月11日,我非常偶然地点开了一个“新语丝”的镜像点,看到11月2日祝 亚平的一篇对我对《中国道教科学技术史》评论的回应文字,其实他那篇文字的 重点是讲他与胡化凯之间的一些纠纷,但从标题看,似乎是在回应我。我在11月 6日在新语丝上另有一篇评论《中国道教科技史》学术不规范的文字,写那篇文 字时,我并没有读到祝文,尽管从内容上看,我已经对他讲的要点作了回应,但 由于他用的题目给人的印象是《中国道教科技史》的问题只是“貌似抄袭”,而 非真正的抄袭,而我那篇文字只是继续讲我一些原来未讲完的话,所以有必要针 对祝文再作一次回应。   祝文以为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的理解错了。我在11月6日的那 篇文字中,对他的《道家文化与科学》的相关段落也作了批评,当然批评的出发 点是针对石云里讲的完全信赖某位学者的论著就可以不读原始文献的逻辑讲的, 与祝文并没有关系。从这里读者也可以看出,我并没有为祝亚平维权的意思。在 今天学术腐败如此猖獗的时代,维权云云只是一句空话,我自己的文章也曾被别 人抄袭过,并且是大段的复制,但我至今也没有写过维权文字,当然你可以说我 权利意识淡薄,但我自己认为,费精力去写那种文字很不值得,因为现在的研究 生培养的机制,我总感觉有逼人不遵守规范的意思,那篇抄袭我的文字的文章又 发表在一个不起眼的刊物上,而我的文字早就发表在专业研究网站上,并引起了 学界的注意,所以我懒得去写评论。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说,我评论 《中国道教科技史》,完全没有帮助祝亚平的意思,我自己的事情都懒得管,哪 有心思替他维权呢?   我之所以评论《中国道教科技史》,某种程度上是应《中国道教科技史》的 主编之一姜生的要求写的。读者不要误会,以为姜生是一个心胸很宽广的尊重学 术规范的人,主动要求别人对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学术不规范的地 方进行评论。如果是这样,他早就会接受我给他的主动要求撤销其在原项目基础 上申请的第二个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建议了,因为第二个项目是前一个项目 的延续,原本是一个项目下应该完成的工作,只是通过相关运作,原项目提前结 项,并且被评为优秀,第二个项目才有可能立项。我说的应他的要求而写,主要 是这个人太嚣张,在利用职权排挤打击竞争对手时,还公开讲可以接受挑战。我 个人认为这种人缺乏基本的学者涵养,如果任由其肆无忌惮地运作,除了其个人 从中得利外,对学术只有危害,所以我于2007年3月写了那一篇关于《中国道教 科技史》的评论文字,并发给了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但至今未有任何回音。从 这也可以看出反对学术腐败之艰难了,因为没有人会理睬你。尽管教育部长讲什 么对学术腐败要零容忍,许多大学校长也表态,坚决反对学术腐败,但多数是雷 声大,雨点小,我就曾向我所在的学校反映过姜生的问题,但结果是我出局,并 且是非法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我将此问题公开,希望学术界能慎重对待《中 国道教科技史》(汉魏两晋卷),尤其是天学部分。   我和姜生曾同事过几年时间,这里不妨将我个人对他的判断讲出来,算是对 他要求挑战的回应。我认识他不久,他就对我说了一句很雷人的话,文章修改百 分之三十就可以重新发表,我当时听了很惊讶,因为我从未听到过有这样的准许。 即便期刊允许这样做,我觉得靠此途径去增加发表纪录,也算不得什么光彩的事。 而据我读他的文字,听他讲课(时间在一年以上),我真没有感觉到他的秀异之 处,水平一般。当然,大家不要以我的标准为标准,这只是我个人的判断。否则, 他要找出几位说他好的学者的意见来,追究我败坏他的名声的责任,我可吃不消。 学术评价本不应该人云亦云的。所以我对他能一直踩在浪头尖上(这也是他自己 讲的),一直很不理解。从我挑战他以后,我慢慢就理解了。2007年2月,我曾 写了一篇评论他所获教育部社科评奖二等奖的文字,发在国内的学术批评网上, 但时间没过多久,这篇文字不见了。原因我不知道,所以我现在都把评论投给新 语丝,虽然国内读者阅读受限制,但总不至于不久就被删去。至于我个人之遭出 局,那更说明姜生的不一般了,这种不一般具体为何,我不好乱讲,但肯定不是 在学术方面。中国事情之复杂,我算是领教了。   该回到正题了。祝亚平说我指出的《中国道教科技史》学术不规范的地方, 只能算是“貌似抄袭”,我觉得他没有认真读我写的回答石云里之回应的那篇文 字。在那篇文字的注释中,我已经提到《中国道教科技史》那段所下的注释,严 格说起来是无效注释,因为根据那条注释,找不到正文所陈述的内容的准确出处。 在那篇文字中,我还推断,作者甚至连祝亚平的书都没有认真读,因为如果认真 读,不可能出现书中那样的错误。在11月6日的第三篇评论中,我又进一步阐释 了这个意见,不过因为没看到祝亚平对我的回应,所以也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概 括性的描述,现在我想说,那部分的问题不是“貌似抄袭”,而是“貌似遵守学 术规范”。   当然,那节抄袭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这个地方的注释是否准确,因为作者 没有阅读原始文献,完全依据祝书工作,并且没有认真读祝书,加上作者自己一 些想当然的理解,他后面的一些表述,其实也可以视为抄袭的。比如他说“书中 给出的冬至前后太阳的位置(‘日宿’)是在斗宿”,“日宿”是祝书所列表中 用的名词,现在我们知道,《盟威录》中没有“日宿”这个词,也知道作者所列 表是从祝书所列表改头换面而来,但作者自己并没有搞清楚,也没有交代清楚。 即便作者现在讲“表27--4”未加括号是编校错误,并不影响我们判断他是将表 中的内容都是理解为《盟威录》书中的内容的,而祝亚平反未讲表中的内容都是 《盟威录》书上的。这里算不算抄袭呢?在我看来就是抄袭,只不过抄错了,有 点荒唐就是了。   又比如作者认为《盟威录》中有二十八宿与二十四节气的对应,这可以从前 面提到的他讲的那句话判断出来。在最早的评论文字中,我指出这是作者没弄清 楚的二十四节气的本义造成的。但如果追寻他产生这个认识的源头,其实就是祝 书所列之表,不过这是他个人阅读祝表产生的判断,因为祝书没有涉及这个问题, 只是将《盟威录》注释中的一些内容列成表格。现在我们可以讲,他的阅读其实 是误读。由于误读而产生的判断算不算抄袭呢?我个人看,也可以说是在抄袭, 因为他未读原书,又未交代清楚其判断的来历。当然这跟我们一般理解的抄袭不 是一回事,而是很盲目地运用别人的劳动成果。 (XYS20091223)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