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态度问题   作者:克己明德   章记者因为水博的态度和行文措辞问题把他告上了法庭,目的很明确:“我 就是要为兄弟们出口恶气!”。古人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确是至理明言! 到此我才知道原来中国的法律是可以当作“出恶气”的工具来使用的。看来以后 相关的教科书在介绍我国法律的功能时,得再加上一条了——可以帮助人们出恶 气,当然那得是在章记者成功把恶气吐出来之后的事情了。   关于法官是否允许章记者借法律来出这口恶气,现在还不得而知,虽然我还 是很愿意知道结果的,但这并不是本文要关注的事情。章记者告水博一案所拉扯 出来的问题有两个,一个问题是态度问题,虽然这个问题有点老生常谈但是不由 让人想到“态度决定一切”的名言警句;另一个问题是事实问题。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态度属于意识范畴,事实属于物质范畴。马克 思主义哲学原理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具有能动作用,可以反作用于物质。把 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讲就是事实决定态度,态度能反作用于事实。章记者并不想 靠之出名的“几百字的东西”决定了水博的态度,水博想用这态度去反作用于章 记者的“事实 ”,没想到“作用”不成要被章记者用法律把他“决定”了,而 章记者正好借此机会为自己和自己的兄弟们“出口恶气”。   不知道章记者的兄弟们都有谁,不过根据章记者打官司的理由“我之所以要 打这个官司,是因为从一开始就认定:如果认可了他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那就 意味着,以后谁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博客,肆无忌惮地骂人了!”,可以推测他的 兄弟是包括所有被某些人通过博客谩骂的人,那么水博和方舟子也被“‘环保人 士’范晓用真名在网上攻击是‘下三滥的龌龊货色’、‘如丧考妣般地急火攻心、 嗷嗷乱叫’、‘象疯狗一样地胡言乱语’、‘泼皮耍横’、‘小丑跳梁’等 等。”,他们也该是要让章记者为之伸张正义的“兄弟”了,只是把别人对水博 的辱骂算在他的头上就让人有点看不懂了。   闲话少叙,看不懂不要紧,先放着,且看正文。 “态度决定一切”的名言 在神州大地普及之前,中国人还是知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注:作者在这 里不是要侵犯鼠权,只是根据古老的谚语来说明当时的中国人还是知道把是非放 在第一位的,因为在现在的一些人眼里对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自从民 主斗士和自由战士活跃起来之后,是非对错都不重要了,一部分人开始把自己的 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当作判断是非的标准,还有一种说法是政治上要保持正确, 反正乱七八糟胡说一通就是不让人把事实当作判断是非的标准。于是乎,小偷不 能叫做“小偷”,只能叫做“不经主人知道和允许就拿走别人东西的人”;强奸 犯不能叫“强奸犯”,只能叫做“不经妇女同意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人 ”, 据说如果不这样做的话,罪犯的名誉权要受到伤害。   人有七情六欲,“愤怒”自然要算人之常情了。根据中国古代的神秘主义学 说,一个人要是能断了七情六欲就能成仙,然后长生不老逍遥自在。我从不做梦 要成仙只想本本分分做个会笑会怒的人,所以对此灭绝人性的提法向来嗤之以鼻。 章记者告水博案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做人也不能太本分,说好听的就是要有些“仙 气儿”,要做到视丑恶如金钱,把丑恶当作过眼浮云,这样说不好听的就是要人 们做人要带些“妖气、鬼气”。可是像方舟子一样,水博不但做人做的本分而且 还踏实,这就坏了大事,不能对丑恶睁只眼闭只眼,往往要发怒,要斥骂那些造 谣惑众的“由于个体在胚胎发育期的差异导致的脑部神经元发育状况不能满足人 类正常智力需求的语言工作者”。这样的态度当然是糟糕透顶,于是乎态度决定 他要倒霉,态度决定他是错的。水博这糟糕的态度弄得中国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蒋 高明心烦气躁,恨不能撸起袖子把他用武力解决掉。蒋研究员不愧是中科院首席, 知道这样子干脆省事,那什么鸟法律搬弄不当,还有可能出不了恶气。   戏剧根据体裁可以分为正剧、戏剧和悲剧,一出好的戏剧往往能给观众以启 迪。章记者诉水博态度有问题一案,到现在看实在是一场闹剧。这出剧目要给观 众的启示就是:章记者是否像水博所说的那样对中国的水电发展进行造谣诬蔑并 不重要,重要的是水博对章记者“造谣诬蔑水电”的行为态度太差,不谦和,不 稳重,根据“态度决定一切”的名言,态度差人品就差。不知道法官会不会也得 到这样的启示,如果会那章记者就要出“恶”气成功了。水博将来会不会会态度 好些呢,不知道。不过看水博应对章记者诉讼时横眉竖目的样子,让他对自己一 向鄙视和不屑的行为温柔起来,还是很有挑战性的,观众们只管静观其变就行了。   以前有人对“独钓寒江雪”剽窃方舟子文章的事情评论到,   “开始的时候只知道上街是要防小偷的,   认真上了街,   被偷了以后,   才知道,   那些知道有小偷在偷,   不仅不喊打,   反而幸灾乐祸,   乃至羡慕小偷的,   才更可怕。”   现在看来,在街上不但要防小偷,而且看到小偷偷东西时也千万不能大喊 “抓小偷”,而要大喊“抓住那个不经主人知道和允许就拿走别人钱包的实践活 动者”,否则要被人家作为现实对象运用法律武器来出恶气! (XYS20090324)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