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教育学界的悲哀》一文与事实严重不符   青 鹂   晨晖于12月4日发表在“新语丝电子文库”中的《教育学界的悲哀--简说 浙江大学教育学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魏贤超的学术道德问题》一文,通过国际 互联网广泛传播,对魏贤超教授造成了巨大的名誉和精神伤害,且对浙江大学的 声誉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晨晖十分巧妙地采用了“第一、第二、第三、第 四、第五”这种列举“事实”的手法,看起来似乎是非常“客观”“可信”,有 很大的迷惑性,试图将读者引向“一流大学的博导怎么就这么个水平,搞德育研 究的博士生导师学术道德竟如此低劣,学术岂能不腐败?”这样一个足以毁灭一 个人学术和人格名誉的严重结论。   然而,事实真相究竟怎样呢?   第一,晨文指责魏贤超的《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时说:“纵观全 书,我们会感觉到这本书翻译痕迹特别明显,尤其令人费解的是缺少参考文献。 全书主要是介绍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知识体系,严格地说,应该是译 著或编著”。   事实是:   1、《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的副标题是“柯尔伯格研究”,其目 的就是对哈佛大学柯尔伯格的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思想和实践作专门的论述, 全书17章。从“述”的角度说,大约有7章是偏重对柯尔伯格的思想和实践的客 观的“述”,主要来自对第一手的英文原文资料的翻译、分析和阐述(其中也包 含着一定程度的“论”),这是多数此类专著所必需的组成部分。而且,在该书 以“述”为主的章节中,都以页下注的形式明确注明了主要的原文资料来源和参 考依据。从“论”的角度说,大约也有10章偏重专门分析、比较研究和评论。因 此,全书是“述”和“论”的结合。“述”是“论”的证明和基础。难道本书中 有基于第一手的英文原文资料的“述”,就应该被指责为“翻译痕迹特别明显”? 难道仅仅因为书中有对柯尔伯格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思想和实践的客观的 “述”,本书就只能算是或“应该是译著或编著”吗?   2、该书全部采用“页下注”的方法,共有109个页下注明确注明参考文献和 引文出处(此外,该书还专门收集整理和列出了柯尔伯格的大部分论著共111种 的具体目录),而且绝大多数都具体明确地注出中外文专著和论文的出版社、杂 志、出版年月和具体页码。难道要一定要遵循晨文要求的规范将这100多个引文 出处再一一在书后罗列出来才能算有参考文献吗?   第二、晨文说:“如果说该书还有什么作者的观点的话,我们倒是应该先仔 细看他主编的《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因为作者将《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一 书许多内容原文不动地搬进了《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晨文用详细 地统计和具体地列举的方法,一一指出两书在7个地方的相同之处,似乎很有说 服力地证明该书只是重复作者的前一书的内容,而没有其本身的研究、观点和价 值。   事实是:   1、晨文详细统计和具体列举的两书在7个地方的相同之处,其中一处是1 页多、2页不到;一处是3页多;一处是4页多;一处是6页;一处是9页;另外两处 分别是10页和16页。这种“重复”从一定意义上说的确是该书的缺点之一(但并 非完全像晨文所说的是“原文不动地搬进”)。但是,即使在接近500页的新书中 有部分内容(大约4万字)是对作者自己以前的论著内容的援引和重新论述,难 道就可以因此断定该整本新书没有“什么作者的观点”吗?   2、从更加重要的角度看,这种“重复”不仅是对自己以前的研究成果的 援引,而且从本质上看是由于进行后一个研究的客观需要导致的必要的“重复”。 最近15年以来,魏贤超教授的方向一直稳定在国际道德教育比较研究和道德教育 基本理论研究两个方面。他连续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七五”、“八五”、“九五” 重点课题和霍英东基金课题等都属于这两个方向。很多同行都认为,他认定这两 个重要方向,长期坚持不懈、逐步深入和拓展的连续性研究,取得了切实的成果; 在他的《现代德育原理》《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和《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 等论著中,他关于道德教育的理论主张--主体参与式道德教育理论体系及其实 践框架,以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得到了表述和反映。这些论著的侧重点、论述方 式各有特点,论述的深度和广度各有不同,而且是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每一 本新书都在以前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开拓和发展。但是,这些论著涉及的领 域、方向、主题和很多问题是一致的或者类似的,有些基本的素材、史料、公认 的观点和作者的某些核心观点及重要概念也是共同的或前后一致的,因此公正地 说,同一作者对自己的论述以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重复”、援引和重新论述 实属难免。   第三、晨文说:“《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38万字,但作者翻译柯 尔伯格著的《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作为附录就有62页之多,难道这也算作者专 著内容?更有讽刺意味的是该书第六章‘道德发展的心理学(中)’P123-135 关于‘道德阶段的定义’又是抄袭附录中的内容,只不过作非常简单的处理而已。”   事实是:   1、晨文说:“作者翻译柯尔伯格著的《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作为附录就 有62页之多”,这确是事实。但是,如何看待这个事实的涵义和性质?很显然, 对于同样的事实,抱着不同的主观意图,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用不着 多少复杂的分析,绝大多数读者都会看清,晨文作者所抱的恶意的主观意图,导 致他从中引伸出对魏贤超的又一谴责性的质问。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与道德教 育》是一篇比较完整地反映他主要思想和实践的十分重要的长文,在国外,在柯 尔伯格的专著和文集中,曾经多次出现和使用。因为其重要性和经典性,魏贤超 将其翻译出来,并且在目录和第429页中都明确写明“附录”二字,不仅有利于 读者查阅重要的翻译原文,也完全符合科研的惯例。因此,晨文作者着意拿“38 万字”与“62页之多”进行比较以贬低魏贤超的成果,是根本站不住脚的。退一 步说,如果晨文作者坚决不允许这个附录的存在,那么,原来490页的《道德心 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也还有428页。再退一步说,如果晨文作者同样不允许 他在“第二”点中指责的那些内容的存在,那么,《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 一书也至少还有370多页。   2、晨文指责“第六章”道德发展的心理学(中)“P123-135关于”道德阶 段的定义“又是抄袭附录中的内容,只不过作非常简单的处理而已。”事实是, P123-125 总共三页,与“附录”中的P434-436 几乎完全一样的原因是:这两 个内容原来是一个表格(文字化的表格),名称为“表1:道德阶段的定义”, 这是在全世界伦理学界和教育学界十分著名的“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的高度概括性的表达。魏贤超在其写作的专题中引用他自己翻译的这个表格的内 容,在晨文作者那里却成了“抄袭”,实在是令人费解!   第四、晨文说:“作者对专著、参著、主编的概念似乎含混不清。这从《道 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封面内折页作者研究领域、课题与主要论著介绍中 可以看出,作者将独著、主编的成果列在专著之下。”作者这段话的“真正意图” 是,魏贤超将他“参著、主编”的书中他人承担的部分都归入自己的独立专著, 据为己有了。   事实是:   在《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封面内折页“作者研究领域、课题与主 要论著介绍”中,有“一、研究领域和承担课题”和“二、专著”两个部分。在 “二、专著”下面的介绍中,属于“参著”的根本没有(晨文作者写上“参著” 是用意很深的),属于“主编”的有两本;魏贤超没有将“主编”的单独列为 “三、主编”,客观上的确给晨文作者提供了可趁之机。但是在“二、专著”下 面的介绍中,魏贤超对属于“主编”的两本书的介绍如下:“2、《现代德育理论 与实践》(主编并承担19万字,共20万字,1994年11月版);4、《跨世纪的精神》 (主编并承担6万字,共18万字,1995年2月版)。”可见,这里已经将那些是魏 贤超自己承担的、哪些是别的合作者承担的事实非常清楚地实事求是地写明了。 因此谈不上“作者对专著、参著、主编的概念似乎含混不清”的问题。这一点实 际上晨文作者自己也是承认的--因为他不得不在行文中使用了“似乎”一词。   第五、晨文说,《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一书是由浙江大学出版社1995 年6月出版,作者在介绍自己专著时,竟然列出了“《比较德育论》,1995年11 月版”,而据笔者多方搜索,魏贤超教授至今也没有出版《比较德育论》这本专 著,似乎有伪造科研成果之嫌。问题的要害在于:魏贤超教授真的有货真价实的 6本专著吗?   事实是:   据了解,《比较德育论》的确没有出版。该书是魏贤超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 “七五”规划重点课题《比较德育论》的成果,该课题1987年开题,1994年结束, 作为其成果的《比较德育论》书稿于1995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并且已经电脑公司 排版,与杭州大学出版社商定于11月出版。当时,《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 一书即将出版,责任编辑建议,在封面内折页介绍作者的“研究领域、课题与主 要论著”,因此将此书列出。后来,即在《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出版以后 不久,魏贤超教授又得到一批新的国际道德教育的资料,经过阅读分析,就觉得 《比较德育论》书稿很不成熟,需作较长时间的重大修改,并且增加内容,因此 决定推迟出版。到1998年,魏贤超承担了《国际道德教育比较研究》(霍英东基 金课题),因为这是一个类似的比较德育课题,因此,最后决定等这个新课题完 成之后,再一起出版《比较德育论》一书。根据笔者的了解,关于“6本专著” 的问题,比较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独立和合作出版《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 等6部专著,主编出版《20世纪国际德育理论经典名著文库》等译著和教材20多 本。”前一类是指专著,后一类是指译著和教材。魏教授所在的教育系办公室在 整理魏的介绍资料时,漏写了“和合作”三字,错将“译著”写成了“著作”。 当时,魏出差在外,不知道也来不及核实和改正这个错漏。浙大教育学院网页的 教师介绍资料是从教育系网页资料直接链接过去的,而教育系的网页资料还是非 正式的,只是十分初步和比较混乱的的资料堆积,有很多错漏之处,未经系统的 核实和整理(目前还是这样,可以进入教育系网页查证)。后来,对于教育系网 页资料比较混乱和有关他自己和他人的错漏之处的问题,魏也曾经多次提出,等 兼任系网页制作的一个年轻教师参加完博士考试和学期结束后,集中一个月时间, 进行全面的设计、补充、整理、核实和更正。应该说,对于以上清楚的事实,如 果抱着比较客观和善意的态度,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再说,在浙江大学的各种 重要的学术、职称和岗位评审中,申报表格上填写的任何重要科研成果,都必须 出示成果原件证明,在程序上难以用这种所谓的“伪造科研成果”欺骗校方。严 格说来,作为系主任的魏贤超当然有不妥、疏忽和工作失误之处。但晨文抓住这 个疏忽和失误,用“似乎有伪造科研成果之嫌”之类的帽子加以谴责似乎又欠妥 当。   第六、晨文指责浙大教育学院网页中关于“《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获第 二届全国优秀成果二等奖”的说法,并且指出,“其实从浙大社科处主页可以得知 《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获得的是教育部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很明显, 晨文的目的就是影射魏贤超用“全国”取代“教育部”,以提高自己成果的奖励 等级。   事实是:   (1)前面提到,浙大教育学院网页的介绍是从教育系网页资料直接链接过 去的,据了解,该系介绍教授的篇幅一般限制在200字内,系办在整理资料时没 有写“教育科学”四字是为节约空间;介绍魏的其他部分内容也采取这种了简称 的办法,例如“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高级访问学者”,就简称为“教育部高访”。 另外也省略了发表的论文数的介绍等信息。   (2)在中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上,有一点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按惯例,哲 学社会科学的全国性成果奖励和课题应当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评审;但是,教育科学(和军事、艺术科学)例外,属于单列学科(可 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网页),经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领导小组办”划拨 ,教育科学的全国性成果奖励也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评审,由教育部盖章颁发,此奖每10年评一次,正式完整的名称 为“全国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因此,“全国”二字,倒是本来就有的。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澄清和分析,明眼人不难看清:化名晨晖的作者所写的 《教育学界的悲哀》一文对魏贤超教授及其专著提出的一系列“批评”,不仅与 事实严重不符,而且使用了断章取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夸大引申、蓄 意歪曲和捏造事实等手段,对魏贤超教授实施了恶意的人身攻击。晨晖在文章结 束时还意味深长地来了一句:“限于篇幅,本人就不再罗列魏贤超教授的其它学 术问题”。这也许表明,作者可以继续寻找出某些新的问题和“事实”对魏贤超 教授进行进一步的批评。人们应当欢迎任何正常的批评,但是,大家都希望这种 批评应该以事实真相为依据。作为比较了解魏贤超教授的同行之一,本人愿意站 在客观的立场针对该文说几句澄清事实的话,以正视听。同时作为一个学术工作 者,本人也乐意借《新语丝》这块讲坛呼吁同行们以理性、客观、公正的态度进 行学术批评。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