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groups.yahoo.com/group/xys)◇◇ 特稿:政协委员李秀恒剽窃事件 李少民 一个人偷了别人的东西,被抓住後说:“是我一时疏忽,把别人的东西放在我的 口袋里了。”这不是笑话,而是事实。事情不是发生在无法无天的社会,而是发 生在香港,盗窃者也不是市井无赖,而是社会贤达兼教授。 事情起源 不久前,我得知我与人合著的一本书被抄袭了。被抄袭的书是我和何小锋、游汉 明合著的《中国的改革与工商经营》,抄袭的书是李秀恒著《21世纪中国市场》。 李秀恒先生知道抄袭被发现,先是说他的书中和我们的“雷同”,後来又一再讲 是“疏忽”,“本人写论文惯用的注释形式在出版书籍时,并非最适当的做法。” 李先生是博士并兼任教授,他应该懂得,无论写论文还是书籍,都不可抄袭。如果 “惯用”抄袭,更是大错。 是抄袭、还是“雷同”或“疏忽”? 对照他的书和我们的书,其中至少有两章,大段大段和我们的书的内容一样,连注 释,图表都一样。例如,我们的书的71页: “行业的定义至少有两种:一种是从事生产活动,如生产的工艺,产品的物理化学 性质出发,并把类似的企业划归一个行业,如钢铁冶炼业。 李秀恒的书的93页: “行业的定义至少有两种:一种是从事生产性活动(如制造的工艺,产品)的物理化 学性质出发,来把类似的企业划归一个行业(如钢铁冶炼业)。 从他刻意改变一些字的做法上看,抄袭是故意的。连他的出版商也指出他抄袭 “事实是成立的”、是“明显的侵权。”李秀恒整章、整页的抄袭,即使列出了 所抄袭的书的出处,仍然是侵权。正如中文大学刘兆佳教授指出:“即使他把文 本本列在考目上,仍是抄袭行为,因李先生事先没有得到著作者的授权许可。” 到目前为止,李秀恒只承认抄袭了我们的《中国的改革与工商经营》和冼日明著 《中国市场营销:理念与策略》。後来又查出,李秀恒还抄袭了杨灿英著《外商 直接投资:理论与实物》(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储小平著《外商投资企业管理 学》(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和叶孔嘉、唐代彪主编《海南现代化与台湾发展 经验》(三联书店, 1995)一书中文贯中的文章。李秀恒究竟抄袭了多少本书,应 该对公众有一个交代。 抄袭者是否应该向公众道歉? 李先生的简历令人目眩: “李秀恒…博士,…金宝国际集团董事长,香港经贸商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香 港多家上市公司董事;工商局贸易咨询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大学拨款委员会, 学术评审局青年事务委员会等多个政府的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港事顾问,..推委会委员,…获特首颁发铜紫荆星章….”以及多个兼职教授,专 栏作家,电视主持人。 李秀恒不仅经商,而且从政,现在又要通过抄袭变成学者。 事出之後,一些人,甚至是被抄袭的受害者,劝我不要公开此事,和他“私了”。 我对李秀恒先生素不相识,对他也毫无成见或恩怨。对他本人,我完全可以原谅, 他是个成功的商人.我在商学院教书,非常尊敬成功的商人。 但是李先生的做为,不是私事,出版书,叫“publish”,是给“public”公众看的. 他欺骗了公众,应该在公众面前纠正。 事有凑巧,我收到一份中文大学的出版物,《大学广场》,第78期中专门报道了 “李秀恒博士讲座”。李秀恒讲,香港同学到大陆工作的优势是“香港人的诚信 较受信赖”。同时李先生告诫同学“不少人说话动听,但言行并不一致,同学必 须小心。” 如果这些同学知道李秀恒剽窃,他们会怎么想?更重要的是,李秀恒是公众人物, 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大学拨款委员会等许多公职。若我们和李秀恒先生私了,李 先生就会象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样继续担任这些公职,到处教导学生,讲“诚信”。 这样一来,我们就是在帮助他骗人,就等於告诉社会,有剽窃行为无所谓,这样的 人可以继续当香港青年的模范,可以代表港人在中央政府参政议政、制定政策。 这样做,对不起香港的公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也对不起自己的学术研究。 香港和大陆对抄袭的态度 大陆最近揭露了北大教授王铭铭抄袭。这类事情在冒假成风的大陆,本应不算什 么,但却在大陆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上都掀起了轩然大波,王铭铭也因此被停职。 而将王铭铭的事情公之於众的王晓生,最近在香港《明报月刊》(2002年3月)发 表文章,讲了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的原因。他“曾把王铭铭当偶像”,发现王铭 铭抄袭後,王晓生说:“我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也感到彻底的失望。不,是绝 望!不仅是对我曾经仰望的王铭铭教授,而且包括所有我崇拜的学者,甚至所有 在学术界吃饭的人。” 当时有人反对媒体套路此事,认为这是学术问题,应在学术圈内解决。王晓生说, 判断是否抄袭,可能是学术问题;“但如果可以肯定是抄袭,那么就不是学术问 题了,而与道德相关了。道德是大众的事情,你可以要求别人,别人也可以监督 你。” 香港的媒体常常批评大陆道德水平低下,但现在看来,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大陆 的是非善恶是清楚的。 悲观的朋友告诉我,公开批评抄袭没有用,人家会骂你。而抄袭者各种“委员”照 当不误,结果是你李少民倒霉。果然,我公开批评之後,连另一位被剽窃者都要 和我“划清界限”,他不仅替剽窃者开脱,甚至还说我要向李秀恒“过百万”的钱, 让李秀恒“倾家荡产”。於是给盗窃者打圆场成了美德,而对盗窃行为进行谴责 成了恶行。难道香港的道德水平就是这么高,人们心安理得的由剽窃别人作品的 人来为我们选择特首、决定大学的发展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不仅是我倒霉,而 是香港公众倒霉了。 香港学术界的道德水平 更倒霉的恐怕是香港学术界。 学者与商人和政府官员不同的是,前者不去经商赚钱,也没有政治权力,只有做学 术研究.学术成果是学者的心血结晶。剽窃学者的学术成果,就是对学者最严重的 侵犯。 有两位被李秀恒剽窃的香港学者,不仅不谴责剽窃,反而替他开脱,说“他是无 心作错,不是故意的”。“无人够胆抄袭这么多的内容,好明显是李秀恒下属在 收集资料时出错”。 “他始终是商人一名,不是做惯学术的人。”抄袭只是“疏忽”。 商人抄袭没有什么,若再多抄些就更好了,因为没有人敢如此抄袭,那更是“疏 忽”了。这是给所有正直的商人摸黑。李秀恒有博士学位,身兼中文大学等至少 4所大学教授。他如此“够胆”的抄袭行为,可以说是向香港的道德挑战,是在 玩弄学术界。十年寒窗有什么用?一抄就搞掂。被揭露出来又怎么样?到头来有 些被抄袭的学者还不是得为他开脱? 和商业和政界相比,学术界相对是快净土。但现在我们视为神圣的学问可以被人 随便剽窃,而有些被剽窃者不但不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替剽窃者辩护。我把 这讲给一位同事,他毫不奇怪地说:“This is Hong Kong!”香港的学术界果真 如此吗?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groups.yahoo.com/group/x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