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教授应该怎样产生 易中天   我在《现行学术体制与非典型腐败》一文中提出了“立即暂停一切学术资助 和学术评审,以俟将来”的观点。需要补充的是,评审取消之后,一些“现实问 题”如何处理。这就要作一个分析。依我看,现在进行的各类学术评审中,唯一 不能不评的就是职称。然而问题马上就接踵而来:评奖,评国家社科基金等等 “硬指标”都取消了,我们拿什么做评审标准呢?如果是为了标志学术水平,也 很简单,看代表作就行。一个人,有没有学术水平,是可以也应该能够从代表作 当中看出来的。北京大学的贺卫方先生,是研究法学的,和我不是同行,也不认 识,只读过他一篇关于法袍问题的演讲稿,还不是什么代表作,但我当时就觉得, 这位先生一定是真正的教授,真正的学者。因为一个人能够如此娴熟地解剖麻雀, 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深入浅出,一定有深厚的功底和深入的研究。 果然,后来法学界的朋友告诉我,贺卫方先生在同行中有很高威望。可见,感觉 不会骗人,反倒是那些所谓“硬指标”,其实靠不住。   因此,要想评出真教授,而不是我在前一篇文章里说的“非典型教授”(真 的假教授),首先要相信评审人的学术良心和学术眼光。我这里说的“评审人”, 不是只指评委,也不是只指教授,还包括所有的教师甚至学生。不要以为学生就 没有学术水平。他们的研究水平也许不如教授,鉴赏水平则未必。学生没准比教 授更知道“好歹”。也不要担心学生“眼高手低”。评审教授,要的就是“眼 高”,却并不在乎“手低”。同样,评审人也未必一定要同行。同行有同行的好 处,也有坏处(难免党同伐异或门户之见)。非同行则没有人际关系这个问题, 不会投人情票或者因私人关系不好故意反对。这也牵涉到我要说的第二个前提条 件:评审人与申请人应有一定距离。有距离,才客观。第三就是要有一整套科学 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这也是本文重点之所在。   我认为,评审教授,只需要做这样几件事情。   第一,提交代表作。我个人意见,代表作最好规定为一件,至多三件。如果 三件代表作还不能说明问题,那你就是没有水平,也没有代表作,晋升教授一事 不予考虑。同时还要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报告和述职的时候,不准再讲自己 还有其他什么成果,连提都不能提。评职称又不是卖大白菜,要讲“斤两”、 “堆头”。除个别特别有才华又特别勤奋者外,成果越多越说明他粗制滥造,说 不定还有抄袭剽窃嫌疑。现在学风之所以糜烂,就因为太讲数量。别人的成果车 载斗量,自己的材料薄如蝉翼,就觉得脸上无光,也有风险,只好利用电脑拷贝 拼贴,滥竽充数。这是学术界“非典型腐败”病源之一。如果规定代表作之外的 成果均不算数,则此风立刹。   申请人在提交代表作时,应说明该作品在学术上有什么意义、创见、贡献, 有什么发展和创新,并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据。 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举证不实的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严加惩处。代表作应有 9人以上同行评议,而不是现在的3个同行写鉴定。评议人的面越广,腐败的可能 性就越小。但超过9人,操作起来会有困难,因此以9人为宜。评审费用,可由申 请人负担三分之二,以免造成学校财政困难,也不至于滥用纳税人的钱。同时还 要规定,无论评上评不上,评审费一律不退,没有把握就不要申请。同行评议采 取“匿名与实名相结合”的办法,即郑也夫先生提出的事前糊名事后解密,所有 评语和评审人的名字都要在适当时候公开,以保证评审人向学术负责向历史负责。   第二,由申请人作一次学术演讲,内容规定为代表作中最有创见的精华部分。 一个人如果不能在一个半小时内讲清楚自己的学术观点,则他是否真有创见,真 有精华,便值得怀疑。讲座至少面对全系师生,学生自由参加,教师必须参加。 同时,如有条件,应适当邀请部分外校同行和本校非同行参加。非同行虽然“不 懂行”,但至少能听出该申请人思路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密,体系是否完整, 表述是否流畅。这也是对申请人的一种鉴定。   第三,演讲之后,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听过演讲的本系或本专业全体教 授、外校同行和本校非同行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委员会选举。院长、系主任可以 当选为主席,但不能是当然主席。主席仅仅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主要任务 是维持秩序,裁决哪些问题申请人可以不回答哪些必须回答。答辩会公开举行 (最好在演讲后立即举行),任何人均可自由参加,也可以自由提问,包括学生。 但除委员的提问外,答辩人可以申请不回答。其实,只要问题问到了点子上,答 辩人是不敢行使“沉默权”的,因为这将意味着他答不上来,也就意味着他没有 水平。   第四,答辩之后,即行投票。投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旁听的教师和学生 投票,其票数仅供参考,不在会场当众公布。考虑到第二轮投票可能对申请人不 利,这时可以请旁听者和申请人退场,然后再由答辩委员会投票。投票前,先宣 读9人同行评议结果(此时匿名)和旁听投票结果。委员实名投票,但唱票时匿 名,若干年后再解密(这个做法郑也夫先生有具体操作方案)。在这一过程中, 主席仍然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只是当正反两方票数相等时,主席才有投票 权。投票后,主席应在唱票人和监票人陪同下向申请人宣布投票结果,并告同行 评议意见,但不告知评议人姓名。   本次投票结果,即为终审。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投票,只受理举报和申诉, 也只有在发现上述过程中有不正之风和程序错误时才能行使否决权。另外,尽管 我不赞成将教授分为三六九等(即按等发放岗位津贴),也不赞成评审研究生导 师资格(评博导、评硕导),但如果一定要评,也可以参照执行。   这一方案,有以下四大特点。第一,“以代表作代硬指标”。它将促使所有 教师在学术质量上下工夫,粗制滥造、投机取巧和文字垃圾可望绝迹。第二, “以答辩代武断”。它给了申请人申辩的机会(这其实也是他们的正当权利), 职称的晋升也不再操纵在少数人手里。第三,“以学术代行政”。答辩委员会主 席权力最小(不能提问)风险最大(唯一公开投票者),玩弄权术者无用武之地。 第四,“以公开代暗箱”,几乎全过程都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进行。其实谁都知 道,越神秘,越腐败。越公开,越公正。 (XYS2003062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