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学子剽书 君子不齿 旭东 雅启 (中华新闻报2001年1月5日) 距今1万至3000年前,有我中华民族的数支先民,为求生存,艰苦迁徙,经 由蒙古高原进入亚洲东北部,再辗转进入美洲大陆,逐渐定居下来,开拓荒原, 生殖繁衍。特别是公元前1045年殷末,有25万殷商军民东渡美洲成功,在 中美洲的墨西哥拉文塔一带重建殷商文明,成为美洲原住居民的主体——殷地安 人,他们创造了璀璨的史前美洲古代文明。 这是中国太平洋历史学会研究员、画家王大有,《北京周报》副译审、拉丁美洲 史学会会员宋宝忠,中国太平洋学会会员、研究古代美洲文化的专家王双有三位 学者,遍览200年来在这一领域前人的研究成果,深入探索古代美洲人类起源、 古代美洲文明起源、古代美洲与中国文明的亲缘关系,得出的结论。无独有偶, 远在日本的华裔学者欧阳可亮先生,秉承父亲欧阳庚遗志,跋涉在这一研究领域。 欧阳可亮先生多次亲赴美洲,深入美洲殷人后裔“殷福布族”实地考察,以其切 身经历终于确认并首次向世人宣布:“印地安人”即“殷地安人”此论一出, 曾被人视为“疯人疯语”。1989年6月,欧阳可亮先生从《人民日报·海外 版》看到王大有、宋宝忠、王双有的研究论文——《中国美洲汤谷扶桑考》后, 立即频频向中国发信,寻找同道研究的王大有先生,终于在1991年3月与王 大有联系上,并将其父子二人终生研究的全部史料完整无私地移交给王大有。后 来,四位学者执墨集结研究成果,明确阐述了亚洲的古中华文明与古代美洲文明 是同祖先的兄弟分支文化,“印地安人”即“殷地安人”,他们与当地土著人民 相融合,共同开拓美洲文明,给美洲带来了数千年的辉煌。但最终却几乎毁于殖 民者无情的剑与火之中……1992年,四人的研究成果集大成——《中华祖先 拓荒美洲》一书正式出版。 但是,就在2000年6月份,在我国各地的新华书店,公开出售一本名为《中 国人发现美洲》的书。该书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公开出版、发行,作者是北京大 学两位专攻世界近现代史的硕士研究生。 综观《中国人发现美洲》一书,大量地抄袭、剽窃王大有等人的专著《中华祖先 拓荒美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以及其他三本著作。经确认, “《中国人发现美洲》一书中总共有7.5万字与上述四部作品的文字相同,有 4800多字与四部作品的文字相似,在《中国人发现美洲》一书中总共有88 幅插图与四部作品中的插图相同。”(引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二中知初字第108号) 王大有三人眼见自己作品的原创思想和学术科研成果被毫无遮拦地践踏、歪曲, 于2000年8月30日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状告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和两位北大研究生,要求其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经济与精神损失。 2000年11月14日、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 审理此案,在经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很快于12月19日作出如下判决: “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抄袭、剽窃,××、 ××应对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 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中国人发现美洲》一书的内容涉及一个比较专业的学术领域,被告国际文化 出版公司作为出版单位,在该书出版前,有责任对该作品的权利状况进行审查。 尽管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取得了××、××关于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作者承担责任的 保证,但尚不足以免除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应承担的审查义务。对于出版该书所造 成的损害后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官司了结了,然而官司后面折射出的深层内涵却使我们心头依然沉重。这件事不 是出在一般人身上,而是出在一般人眼里颇可以算高文化水准的年轻人身上;这 件事不是出在一般单位,而是出在一般人眼里学术气氛最浓、学术地位最高的著 名学府——北京大学;而负责政治把关、审查、出版,以“国际文化传播为己任” 的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只要与作者签署了一纸“文责自负”的协议,对出现的任 何问题都可以不管不问,这种现象,难道不令我们深深的忧虑、不令学术界引起 足够的警觉吗﹖ 长期从事中国、美洲及环太平洋地区古代文化等方面学术研究,并且是《中华祖 先拓荒美洲》的著作者王大有先生说:“我们之所以打这场官司,并非想要两位 学生怎样,而是觉得立志作学问的人,若从青年时代,人生观就充满了投机取巧、 攫取名利,对严肃的学术问题毫不负责,这种风气蔓延开来,‘后生可畏’将变 成‘后生可怕’,对学术将是一种灾难。”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