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新语丝: 应该向新闻腐败宣战! 《北京晚报》记者丁肇文剽窃《中国教育报》记者鲍东明的报道。我了解的事 实是这样的:2001年年底,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召开了课题会议。当时,参 加会议的记者只有鲍一位。这可以问这个所的所长梁威女士。 中国新闻腐败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假新闻经常出笼,有尝新闻更是累 禁不止,抄袭剽窃的行为更是比比皆是。这是老百姓越来越不爱看报纸的重要 缘故之一。 陈中原2002年1月28日于八宝山 新闻抄袭该治理了 陈中原 《中国教育报》2002年1月29日第5版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当地九成中小学教师觉得工 作压力大,半数以上教师有调动工作的念头。对此,《中国教育报》于1月13日 予以报道。   1月14日,北京某报(《北京晚报》)刊登了报道《九成中小学教师觉得压 力大》。1月15日和16日,两个大型网站又转载了北京某报的报道。1月16日, 上海某报(《文汇报》)也予以报道。   这几家印刷媒体的发行量,上百万份,读者几百万。几家网站,也是影响比 较大的。可见,经过这些媒体的传播,这份调查报告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为 调查报告付出劳动和采访报道的人员、媒体的权益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然而,也许你没有料到,在这则新闻的报道中,有的记者根本没有就此问题 到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采访,便“制造”出了报道;引用他人报道并不予以说 明。这些只要对比两家的报道内容,就不难看出,无论是段落结构还是句子结构, 相同之处多达九成。这么多的相同之处意味着什么?读者自会明白。在较长一段 时间里,本报报道未经同意被一些报纸转载、抄袭、剽窃的现象时有发生,被网 站随意使用更是比比皆是。   几十年前,我国新闻界为了抵制新闻剽窃,曾经不惜成心制造假新闻,致使 剽窃者出洋相。在西欧、北美洲地区,新闻报道受到版权的保护;如果剽窃,不 但记者要遭遇解雇的危险,而且出版者还要面临着巨额的经济赔偿;往往不经出 版者同意,其他媒体不得转载。新闻剽窃者,面临的解雇不仅是一家媒体给予的 处罚,而且是整个新闻界给予的惩罚。在这样的职业道德高压之下,尽管新闻竞 争白热化,他们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剽窃,就是盗窃行为,这是国际新闻界牢记 的铁律。1991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 则》明确规定:“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 果”。   近年来,新闻剽窃案的发生已不是偶然事件。从我们观察到的情况看,新闻 剽窃大概有这样3种类型:一是“宰”通讯员,即被宣传单位的通讯员事先写好 新闻稿,提供给远道而来的“老记”们,所以这样他们发出的报道多大同小异, 可恶的是最后署名往往没有真正写稿者;一是“宰熟”,即某位记者大人因故没 能去采访,最后给哥们儿打个招呼,将哥们儿的稿件调整一番,标上自己的大名 交差;一是杀生,或者偷懒根本不去现场采访,或者由于对方不接受采访,将他 人采写的报道进行一番修改,据为己有。当然,细分起来,新闻剽窃的情况可能 还要复杂,在此我们暂不一一解剖。   新闻剽窃已是我们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一个顽症,长期没有得到很好的治 理,几乎快司空见惯了。现在,在加强法制、道德建设的背景下,这类问题该引 起足够的重视了。我们呼吁有关媒体加强自律,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期盼大 家行动起来共同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予以抵制和批评,建设具备良好职业 道德的新闻队伍。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