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为李希光教授鸣冤叫屈 陈中原   方先生,你好!   读了你的文章《李希光教授造假改句》,觉得你不对,我国第一流、正在进 入世界一流的清华大学教授对!   理由有二:一是无知者无过!因为不知道,说错了可以不负责任!因为不知 道,立了再多的法,没有叫教授知道,怎么叫老百姓知道,没有多少人知道的法 律不知道能够发挥什么法律效用?再有新闻工作者应当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可 惜我们的教育没有这样作为,更何况那位教授不是学新闻的(似乎学外语?), 这样他不知道可以原谅。不知你知道不知道,原来有一位主张教育市民严格遵守 交通法规的教授自己死在违规下。   二是从讲话到正式发表的过程中,修改是一个极其常见的事情。这也是一个 修正错误的过程。李希光教授禀承了这个传统,是好样的!难道方先生你可以不 让李希光教授按照国内传统做法修正自己的错误?!在国内当记者的多跑会、泡 会,会上领导讲话,即使念稿,也多要在刊登之前对新闻稿件进行一定的审查修 改。李希光得到了这样的熏陶,怎么不可以这样修正的?!方先生,在这点上你 可是不懂规则了。   当然,老外有老外的规则。如果你按老外的规则套中国的事情可会犯错误?   犯错误不可怕,只要能够自觉改造就是好样的,无论以哪种方式。 (xys2003060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