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纳米水事件,我说两句…… 陈伟 北大博雅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李正孝博士和他的纳米水成为近段时间的热点。我粗 略浏览了一些媒体消息和网友的言辞,也凭感觉、凭记忆零乱地说几句。这完全 是我的一家之言,无足轻重,我也不常在网上,希望有关人等不要缠我。 1.我认为(猜想)这个“油”或者说“水”应该不同于自来水,不致于毫无用 处,即有效率>0,可能是1%,也可能是2%。但与“纳米”一词应该扯不上什么 关系。既然纳米是一个计量单位,那么“纳米××”,本义的理解应该是这种产 品被造得很小,肉眼看不到;“纳米油”也应该是一种肉眼看不到但有了它汽车 就可以走的东东才是。否则,诸如海尔“纳米冰箱”之类的这一切,无非也就是 一个“云雀马肉”的现代版了。而且,博雅说的那个6纳米,这个“6”在检测过 程是通过一系列操作以数字方式显示在某种检测仪器上呢,还是以指针方式指向 “6”这个刻度的?就不会在某次检测中成“5.5”? 2.在青话坛上围绕该话题发言的,明显有博雅的人或博雅的托。被其指斥的几 个人表现相当冷静、理性,遭肤浅诘问甚至谩骂后,信手转来言论依据;倒是个 别“拥博”者显得乏力,准备欠充分。其实真要更加到位地扮演自己的角色的话, 他们完全可以做得更高明一些,不必那么直露。 3.假如这油真是一个骗局,那绝非一个简单的事件。纵观各方一系列的言论和 相关机构作出的反映,其后台和背景可能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4.上个世纪80年代末我作为5名董事之一供职于某合资公司,其中就有一个项目 是“重油催化剂”,是台商以“国际专利”折价USD$200000作为技术出资的,那 中文译名还是我定的(如果放在今天,我可能突破“重油”这一特定油品限制与 时俱进的将其取名为“高科纳米燃油催化剂”之类的)。当时我没有具体负责这 一项目运作,现在也没有完整的印象,但有些细节却记忆犹新:首先,这位当年 以军人身份去台的台商在台只是一个底层人物,他来大陆“投资”实际上是利用 这边的“热台”气氛,摆脱老婆监管在大陆敞开大肚吃嫩草,70多岁的人一见十 七八岁的姑娘就两眼放光,频繁要求人家替他生儿子;他并不寄望合资公司能够 创造多少效益,只要能隔三差五的从公司提些现金作为娱乐资本即可。其次,那 个“国际专利”后经查实属子虚乌有,经济部长徐立德什么的签名证书影印件也 是伪造的;第三,该催化剂也曾有科委等权威单位组织开过小规模鉴定会(好像 还不止一次),形成若干被作为推销杀手锏的文件报告。当时有一外资汽车玻璃 生产集团是使用重油大户,但对此催化剂嗤之以鼻,最后只有一家保温瓶厂在长 期使用(后来公司破产了,但该厂如果还存在,极可能至今还在使用这催化剂)。 第四,当时这位台商鼓动用户使用他的催化剂的行销手段之一,就是允诺将催化 剂的销售收入与用户的一把手三七分成,极力争取的潜在用户就是相关国有中型 企业。第五,虽然执照上有“生产、销售重油催化剂”一项,但事实上“产品” 是这么出来的:台商每次进来,手提箱里总有一个装满无色液体的小塑料壶子, 在家里倒出壶里的液体到大的塑料桶里,再打开水龙头放水并撒下一些白色粉末, 然后用一条竹杆搅拌,直至粉状物彻底溶解,最后分装在贴有标签(也是带进来) 的小包装里即告完成。有一次去他家里,一批“产品”刚好“下线”,站起身来 看到桌上的电话记录,发现看错了用户的要货量,少生产了。怎么着?从每个塑 料壶里倒出若干,再用瓢子取自来水直接加满!他的办公室也刻意装饰成实验室 模样,天平、显微镜、“检测仪”、化学领域前沿论著什么的很多,就是始终不 见使用过;知道有客户要来,就抓起制服(类似白大褂样子)穿上。我问他这玩 意究竟有多少用处,能在多大程度上“充分燃烧”,他的回答是“肯定有些作用” “看你怎么算”。公司破产后,我还数度见他提着个塑料桶乘三轮脚踏车“送货” 去。到后期我已几乎确定这是骗人的玩意了。破产清算期间,作为破产债权人的 ××国际银行曾有人寻求与我合作,由他们负责策划并提供推广资金,我来具体 操作,将这个“国际先进技术”推向全国,但被我拒绝了。我固守的道德底线是, 在基本生存不成问题的情况下,决不做坑人的事,不为自己过得更好而让别人去 做无用功。 5.“主持人:做这个工作做到顶峰的时候,您已经进到宇航局是吗?00:21: 36:20李正孝:在后期是。到了后期他做到顶峰我到了宇航局了。” (http://ent.sina.com.cn/interact/szs/talk0012.htm)有人说,李这只是口 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细节足以衡量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严谨的学者应 不屑于此道,这是一个是非问题,他应该果敢地澄清那只是一家小型企业,不是 众所周知的宇航局!我们分明可以从其回答中体会到他对“克莱登”的向往。 6.我从不怀疑高科技时代总会有一些伟大的发现,然而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油 靠不住,我倾向于认为使用成本大于功效。所有这一类的“高科技产品”(包括 那个核酸)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无法让大众直接检验其功效。况且,燃油不同于 其它声称去病延年的口服液,注入油料加价销售后,老百姓个体(车主)没有买 与不买的选择余地,所以政府职能部门的火眼金睛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澄清事实, 匡正祛邪,责无旁贷。如果这样的权势部门及相关官员、科学界权威人员一旦被 收买,成为利益共同体的一员,其危害不堪设想。 这年头采用正当手法获利是越来越难了。存在确切“受损方”的生意即使做成了, “受益方”往往也不踏实;简单的贪污受贿“风险”也越来越高。如果能够借助 某一炙手可热的“高科技”概念,经由学界权威“鉴定”,揉合行政权力,造就 一种“合作”各方“双赢”、“多赢”而没有明确的“吃亏”一方,巨大的商业 利润不是一次来源于买卖的对方,而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源源不断地来自于千千 万万不确定的消费个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那无疑是很高的一个境界、极为保险 的一种模式。近年的腐败手法呈现的也正是这种趋势。 一个普通人士声称发明了某种先进技术,循着正常渠道,他可能无法实现市场化: 权威部门根本就没有科学办法测定究竟是你声称的3纳米还是4.5纳米,学术界没 有人在理论上给你提供支持,工商部门不能给你核发执照,金融部门不敢给你发 放贷款,甚至媒体也不肯给你广告……可是,如果当事人是某一领域相对知名的 人士,则较容易获得行政上的支持,只要有高层个别人打个招呼,接下来的情形 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了:一知半解的专家有模有样地给鉴定了;科研机构为免显 得落伍,赶紧随声附和了(不知不觉中其专业术语、理论概念、科学数据又将被 当事人用于完善其“科研”文档、搬到他的后续宣传材料中,使其“发明”不断 正规化);核发证照等相关部门面对铺天盖地的权威意见、舆论宣传,加上当事 人有意无意泄露的背景,或出于担心犯政治错误,或为显示其紧跟时代步伐,不 敢不积极给办;银行见状犹恐错过时机,很快大笔贷款……销售环节已经不再是 “推”销了。结果是当事人一脸高深,四方扬名,财源滚滚,既拉动内需,又培 植税源,消费者也趋之若鹜,一派皆大欢喜的好局面,看不到有什么不好,只是 一些病号数百元一盒的液态“粉干”吃了多年而浑然不知。这种连锁反应就像多 米诺骨牌,一发不可收。这就是极端可怕之所在。 纵观这几年,“高科技”产品层出不穷,老百姓目不暇接,真假难辨。那些小打 小闹的很容易被揭穿,那是因为它们没有纷繁复杂的背景,没有形成更大的规模, 相对好处理,只要有关部门决意介入,很快就现形了。这次的纳米水事件,当事 的双方都居于很高的层次,极具代表性。不论是骗人还是诽谤,这都是一个绝好 的契机,希望是一个能够检定事实真相的好机会,也好借以规范今后此类产品的 市场行为,免得消费者在一阵热闹之后依然雾里看花。如果此水非彼水,确是个 好东东,对于产方也是一个绝好的产品推广契机,更是一次科普的好时机,让老 百姓主动纠正“纳米、核酸=骗局”这样的认识误区,扫除观念上的障碍,促进 科技的健康发展。 尽管最近一期《南方周末》没有太多后续消息,而且还显得相当苍白,所幸并没 有像我担心的那样:不是因为失实而是迫于压力马上登出致歉检讨,然后一切嘎 然而止。我不是凑热闹、瞎起哄,更没有幸灾乐祸之意,我希望舆论能给我一个 答案,能够帮助我提高认识。 7.接下来在茶余饭后我将这样关注此事: 如果双方都不能进一步举证,不时你来我往地在抽象的理论上打嘴战;或者在权 势的作用下,出于维持稳定之类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声不响地作什么和解,然后 复归平静,那么作用等于零,徒然浪费一些时间而已。 如果博雅是真家伙,就应该以充分的证据(而不是特定细节方面的侵权),与 《南方周末》打一场官司(这决不只是王丰的个人报道行为。鉴于《南方》的一 贯严谨作风、大家风范以及数度陷于官司的经历,主观上我不相信它会如此草率, 会像人们声称的未经任何采访调查,它应该是掌握了某些过硬的证据的),并让 《南方周末》心服口服地输官司,让大家知道《南方周末》的错误所在(也让我 等看客心悦诚服地为博雅的高科技产品由衷道声好)。 如果《南方周末》的后续报道还在继续,并且逐步提出更多的质疑、更多的专家 意见来指责博雅,而博雅不能作出有理有据、足以服人的批驳,仅于各媒体、论 坛上作苍白乏力的辩解,搞徒劳无益的造势活动,则基本可以断定与诸多夸大其 词的保健品无异,骗子及其身后的势力都应受到惩处----不论涉及到金字塔的哪 一个部位。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