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关于如何评价科学家的工作问题 --兼评一月五日光明日报邓太焱先生宣扬崔秀云教授的文章 赵云秀 一月五日光明日报登载了邓太焱先生关于生命核酸及其创始人崔秀云教授的长篇 报道。关于核酸是否为一个营养品,笔者有自己的看法,但仍然认为这是一个学 术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在这里笔者不对它做具体的评论。但是该文涉及到如 何评价科学家工作的问题,须要和邓太焱先生及崔秀云教授探讨与商榷。如果拿 几年前45 位科学院士联名撰写的文章所主张的那些标准衡量 (见95年11月13 日《中国科学报》“正确评价基础研究成果”),那该文中对生命核酸创始人崔 秀云所列的12项“成就”的大部分就值得商榷了。如果再加上逻辑混乱、和用 “偷换概念的手法”的那几项,12项所谓的成就也就荡然无存了。下面先说一些 总的看法,再逐条分析其“成就”。 参加国际会议的问题 严肃的科学家都不把参加国际会议作为自己的“成就”,因为会议对论文(摘要) 的审查不能和杂志编辑部对论文在的审查等同。按照45位科学院士的说法, “(会议论文)虽然起到一定的交流作用,也为会议邀请报告人提供经费做出了 贡献,但并不能反映论文的水平。因为许多论文摘要往往还是不成熟的初步实验 数据,因此一般不收入个人的著作目录之中,较重要的结果通常都会在科学刊物 上另行正式发表。”所以一般地参加会议,甚至有论文摘要被收录在会议汇编里, 或者有墙报交流,都不是一种公认的荣誉,也不是自己工作的正式发表。但是如 果是会议的特约报告人,那就不同了,它表示自己的工作已被学界承认,被邀请 则是一种荣誉。在国际上,许多科学家的简历通常是把被邀请为学术会议的特邀 报告人包括在内的。 关于科研成果鉴定问题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科研成果鉴定不等于公开发表。因为参加鉴定的人数十分有 限,鉴定的结论往往归于人事或科研档案,对于学界来说都没有公开。当前的科 研鉴定程序尚有待完善。据了解,此前有些论文的鉴定发生在论文工作发表之前, 也有的论文一经发表,学界还没有来得及反映(引用),就做了鉴定,而且也有 不少是“友情鉴定”,参加鉴定的人不少是被鉴定人的好友,随便说几句恭维的 话,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呀,“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呀,“填补空白”呀等 等,尤其突出的是,鉴定组成员有些难于说是真正的内行。甚至在鉴定之前就已 由主持单位给了鉴定人一笔丰厚的鉴定费,鉴定后还以盛餐款待或又赠与礼品。 这样的鉴定实在是很难公允客观。鉴定的话语,说者随便,听者也别那么认真。 借此机会笔者向有关科研管理部门建议,应尽快出台“科研成果鉴定法规”,使 科研成果的鉴定走上正规。顺便说一下,按照科研的精髓在于创新这个基本要求, “填补空白”的说法,应该是一个贬义词。也就是说外国做了,我们跟着也做了, 因此常被表述为“填补国内空白”;或者是国内他省市有了,我们跟着也做了, 那就叫“填补省内空白”。据悉科研管理机构早已对此有所认识了,遗憾的是, 这些陈词滥调还有一定的市场。 遵守国际规则问题 科学家的重大突破,尤其是基础研究,总是要先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让世人知晓, 然后别人才能做出评价。核酸是否是一个营养品,首先是一个基础问题,所以它 的任何进展都应予以发表。这和开发核酸营养产品不一样,工艺问题是可以保密 的。如果关于核酸营养的工作还没有发表,或者发表的刊物层次太低(非SCI刊 物),仅仅凭科研鉴定一纸就说是“世界领先”,那未免太早。难怪方舟子先生 查遍Medline都未曾找到任何一篇崔秀云“著名基因科学家”的论文,其原因是 崔秀云没有遵循国际上的规则予以发表。她不发表,世人无从知道,那就别怪别 人“说三道四”了。 对几种说法的质疑 崔秀云宣称,她那“生命核酸”是“当年秦始皇派徐福东渡寻找的‘不老仙 丹’”。这种说法笔者认为无疑是崔秀云自己给“生命核酸”打上了一个“伪科 学”的印记。这种明显的谎言居然堂而黄之地出现在反对法轮功邪教的当儿,而 且刊登在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威望的光明日报上,实在不能让包括笔者在内的广大 科技工作者认同。 一月五日的那篇报道里还充塞了一些逻辑上的混乱,单凭常理就可予以识别。例 如生命核酸的创始人说,她的“生命核酸”是“直接从动物脏器提取的,DNA含 量高,纯度高,与人体同源性高”,所以她的“生命核酸”因为有此“三高”, 可以更好地“补充基因”。我们看不出动物来源的核酸,在和从植物来源的核酸 相比时就必然会有含量高和纯度高的优点。至于第三“高”,创始人一方面说它 与人体同源性高,一方面又说她的“生命核酸”是“口服液”,是核酸中的“极 品”。问题恰恰就产生在这里。肠道是无情的,口服的核酸经过消化道,都毫无 例外地要遭受水解,成为核苷酸与核苷的,此时创始人所强调的“同源性”早已 荡然无存,“生命核酸”的优越性又从何谈起?这种显然自相矛盾的、逻辑混乱 的“理论”,是不攻自破的。这是创始人对同源性概念运用的混乱。邓太焱先生, 这些常理,你可要记取呀! 文中还有几处属于偷换概念的例子。例如邓太焱先生说崔秀云教授的一个成就是 主持了中国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会的下属基因工程专业会议。生化学界的同仁 都知道,实际上崔秀云只是会议的“承办人”,会议之所以在大连召开,是承办 人争取来的,理由是她的丈夫是大连医科大学的副校长,可以给会议一些方便, 而且大连城市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并非因为她的工作出色而让她“主持” 的。这种把“承办人”说成是“主持人”,在逻辑上应该属于偷换概念。再有, 该文说崔秀云在医科院基础所当研究生时,就“主持”了她的导师蔡良婉教授的 研究课题,她俨然成了该课题的“主持人”了。导师让学生负责做某个课题或实 验,那是司空见惯的事,绝大部分研究生导师都是这样做的。创始人把“负责做 该课题”又摇身一变成了“课题主持人”了。这又是偷换概念的一个例子。不知 崔秀云的导师蔡良婉教授对此做何感想? 破析崔秀云教授的12项“成就” 现在让我们对崔秀云作为“国内外知名基因科学家”的12项主要成就,根据上面 所说的标准逐条进行分析,看看是否能成立。12项中的5项是出席国际会议。按 照上述关于出席国际会议的看法,如果不是特约报告人,而是一般的出席,那就 不能作为成就来吹嘘。至少严肃的学者不会用此标榜自己。除掉这5项,还剩下7 项。再除掉上面提到的那逻辑混乱和偷换概念的3项,还剩4项。4项里有一项是 “中国第一人”,换句话说,这是“填补国内的空白”的另一种表述法。除掉它, 还剩3项。3项里有一项是获得“核酸口服液”的专利。首先专利本身并不反映学 术价值,也不等于公开发表,而且上面提到的口服液已被崔教授自己的混乱逻辑 否定了。好,12项只剩下2项了。这两项中,一项是世界领先的《人类DNA高重复 顺序某些特性的研究》,即便真的是世界领先,大概也首先得算在导师蔡良婉教 授的账上。“世界领先”这话是谁说的?崔秀云说的?或者是一个什么鉴定会说 的?重要的是鉴定上的话语并不能代表学界的共识。好,还剩下最后一项了。这 一项就是邓太焱先生说的“揭开基因营养的抗衰老作用,并发现最先进的外源核 酸提取技术,世界领先。”口服液“基因营养”的“理论”已被创始人自己给否 定了(见上),后一半是提取技术,创始人对此还没有公开发表论文,至少是还 没有论文在SCI杂志上发表,这个提取技术在世界上还是未知,现在就说它是世 界上最先进的核酸提取技术也为时过早。在这上面笔者真诚地愿意翘首以待“核 酸营养”创始人崔秀云教授的学术论文。要是真的是“世界领先”,那也是为中 国人争了光,大家脸上都光彩。否则沦为学术界的笑柄,也太可悲。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