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1.dyndns.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 勒令《南方周末》撤稿有违法规 sky89 从3月21日开始,一个消息在网上流传:因刊登一篇揭露希望工程违规投资的报 道,《南方周末》被勒令换稿,因此延迟出版。星期四的广东街头买不到《南方 周末》。而在兰州,《南方周末》直到周六中午才在报摊出现。现在网上还贴出 一份题为《希望工程特别调查》的长篇报道,据转贴者称,这就是《南方周末》 3月21日被撤换的稿件。有的网站也贴出了3月21日《南方周末》第一版原始版面 的照片。从种种迹象看,此事并非空穴来风。 《南方周末》这篇报道内容的真实性我无法判断,但是,我认为有关部门在报纸 出版前勒令报纸撤换稿件,这种作法在程序上有违我国新闻出版现行法规。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对新闻媒介内容的控制,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事先检查制, 一种是惩后制。而根据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对报纸、期 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国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报纸的内容不 进行出版前检查,而是在出版后组织审读。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是一个废除了新闻 检查制度的国家,我们对新闻媒介实行“惩后制”。因此,《南方周末》这篇 稿件见报后,报道中被批评的相对方可以提起法律诉讼,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以 对报社进行行政处罚,但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无权在报纸出版前勒令撤换稿件。 遗憾的是,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非法行政,这已不是第一例。1996年《东方》 杂志第3期准备推出“文化大革命三十周年追思”专题,但也在出版前被勒令撤 换,当时互联网还不成气候,外界人多不知情,可惜百密一疏,这次事作得不太 干净,结果这期《东方》出来时,“ 专题‘文化大革命三十周年追思’”一行 字还留在封面上,将这个秘密无意中暴露于天下。 坦率的说,从法理上看,我认为我国现行这些新闻出版法规大多既不科学也不公 正,但我仍愿意做一个遵循这些法规的好公民,愿意维护它们作为法规的严肃性。 因此,对有些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视法规如儿戏的非法行为,我们不能不提出 一点批评。拜托这些部门,给法治中国稍微留一点颜面。 ◇◇新语丝(www.xys.org)(xys1.dyndns.org)(groups.yahoo.com/group/x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