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谁该为孙志刚之死负责 本刊记者/唐建光 2003年06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   调查显示,广州市规定的收容人员范围,超过了广东省人大通过的法规确定的 范围。而孙志刚,是这种违法行政的直接牺牲品   6月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明君和几名被告都在法庭上说:“我们也 是受害者,是错误收容制度的受害者。”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在206房的8人中,至少有三人是有合法证件而被收容的。 当天,有多名曾被收容的公民来到法院希望旁听此案,但遭到拒绝。   同一天,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黄岗村派出民警李耀 辉说:“我只是个替罪羊!”   此时,孙志刚的收容,已被官方定性为“错误收容”。他有身份证、工作和租 住房(只是当时未随身携带),因此不属于《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六 款所规定的“三无人员”: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 。   这项地方法规是去年4月1日生效的。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李焕新当时 特别强调: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经本人说 明情况并查证属实的,不得收容。   李耀辉被指控应对错误收容孙志刚负责,被判刑两年。但他的律师在为其辩护 时说,李耀辉只是忠实执行了上级的命令。因为根据广州市的有关文件,孙志刚没 有广州市暂住证,就属于收容对象。   但是这位律师并没有当庭出示这份文件,他要求法院予以查证。   那么,孙志刚到底是否属于收容对象呢?记者查证的真相是——广州市的规定 是与广东省人大颁行的地方法规有不同,或者说,前者自行扩大了收容范围。   2002年6月26日,广州《新快报》一篇标题为《不办暂住手续一律遣送原籍》 的文章,转引广州市一位政府官员的话说:“外来暂住人员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 省人大规定办理暂住手续,甚至拒绝办理IC暂住证或临时登记证的,一律视作不具 备在广州就业所需的合法证件予以收容。”   这篇文章还援引当时广州市另一位政府高官的话说,今年引进外来人员应偏重 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而会给广州带来教育压力、治安压力等低素质人员则应合 理控制。   两位政府官员的讲话并非随口而言。记者随后获得了两份文件,正是李耀辉律 师所称的政府规定。   一份《市收容遣送“三无”人员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纪要》显示,在2002年3月 28日和4月5日广州市的有关会议上,达成的意见是:关于对《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 规定》第九条第六款“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 掌握,对虽有身份证,但无广州市暂住证,且无正当生活来源的,应当收容遣送。   而在一份由广州市公安局和广州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人民政 府《关于加强对“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通告》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外来 人员有身份证、无暂住证,生活无着落的,予以收容”。   需要注意的是,前述那两次会议正好召开于《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生效 前后。广东省一位曾参与《规定》制订工作的官员,提醒记者注意规定内容的差别 :广东省的法规规定必须“三无”同时具备,且流落街头者方可收容。但根据广州 市规定,没有广州市暂住证和正当生活来源即应被收容,持有身份证者不能排除在 外。   那么,广州市的规定是否违反了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呢?这位官员说,一个稍有 常识的人对此都可以判断。   这位官员还说,当时省人大出台这一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限制执法部门任意扩大收容范围。如在第十条还专门针对随意收容有证件而临时 没有带证件的人的行为作出规定,“公民有身份证明但未随身携带,公安部门应予 以查核,如确有合法身份证明不应收容”。   同时《规定》还明确,由地方财政为收容工作拨款,禁止向被收容人员收取费 用,以防止一些部门和个人为经济利益驱动扩大收容范围。   广东省确定的收容范围是严格按照中央文件执行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减少 收容数量。事实上,条例刚颁行时,广东各收容站里都空空荡荡。但是《规定》生 效后执行很不顺利。一是一些部门仍然变相收费,二是一些地方政府自行制定规定 ,扩大收容范围。很快收容站内又拥挤起来。   上述那名官员称,规定刚一出台就遭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非议,认为束缚了他 们的手脚。广州市相关部门便找到省人大要求扩大收容范围,遭到拒绝后,自行出 台了规定。   据称,这项法规酝酿多年始得出台,即是因为背后的争议。既要维护社会的公 共利益,又要保护公民的个人权益。这是立法者试图寻找的平衡点。“但是,执行 者歪曲了我们的立法本意。”这位官员说。   他认为,根本的问题在于,从中央到地方,都是实行治安责任制,由书记市长 一把手负责。因此,地方官员会首先保护自己的辖区少出问题,把不安定因素都清 走,维护一方平安。“他们认为,大部分人的利益保住了,少数人受点委屈,受点 损失无所谓,关他几天,也奈你不何。”   这位一直关注着孙志刚案的官员说:如果严格执行《规定》,就不会有孙志刚 之死。现在一些人入狱,一些官员受到处分,这也是有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但是,目前受到惩处的人还不多。再不纠正再不整顿,那么以后站在法庭上 的,就可能不只是几个基层执法人员。他们应该检讨自己的作法,否则会造成更多 违法收容,也会使更多的执法者受到惩处,直至追究到政策、法规的制定者身上。 ” (XYS2003061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