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又一怪事:打假机关涉嫌造假 2004年05月27日南方周末   □本报驻沪记者 戴敦峰   4月23日晚10时,安徽省太和县工商局的陆明(化名)正要睡觉,突然接到了 局里的电话:“有重要的事情,你马上赶过来。对,就是现在!”   在县工商局下设的公平交易局三楼会议室里,陆明发现了众多熟悉的面孔: 太和县下属20多个工商所的所长和副所长大部分都到了,而坐镇指挥的则是县工 商局的副局长户晓霞。   这一夜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赶制140多起查处劣质奶粉案件的卷宗。   每一份卷宗都包括一份《案情说明》、一份《询问笔录》、一份《处罚决定 书》和一张罚款收据。按照“谁上报的案子谁处理”的原则,各个工商所的负责 人分别“制作”出了几份到几十份不等的卷宗。   当最后一份卷宗被装订起来的时候,窗外的天已经亮了。   “立案”查处劣质奶粉189起?   今年1月,由于当地媒体报道了劣质奶粉对婴儿的危害,阜阳市工商局对全 市奶粉进行了一次清查。   这次清查的战果,阜阳市工商局对媒体做了公布。媒体纷纷报道,“阜阳市 工商局对189户销量较大的劣质奶粉经销商予以立案”。   而在这189起案件中,仅太和县工商局上报的就占了148件。阜阳市工商局下 辖5个市县局和5个区分局,太和县上报的“148件”远远超过其他9个分局上报数 字的总和。   “后来才知道是太和县工商局搞错了。”阜阳市工商局局长周毅生苦笑着说, “我们是让下面报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字,太和县接电话的人没听清楚,就把立案 查处和现场处罚的案件数一起报了上来。”   所谓立案查处的案件,指的是金额、货值较大,情况较复杂、情节较恶劣的 案件;而对于一些较小的案件,只需按照简易程序开出《处罚决定书》、现场罚 款就可以结案了。   关于这148起案件还有一种说法,太和县工商局为了表现自己“工作做得好” 才报了个这么大的数字上去,别的区县则比较谨慎一些,报的数字也小得多。   周毅生否认了这148起案件中“有水分”的说法,“这些案子都是的的确确 有的,只不过大部分还够不上立案查处。”   奇怪的是,阜阳市工商局1月份收到这份明显“畸形”的上报材料之后却并 没有发现问题。周毅生解释,当时分管副局长不在,而市公平交易局也比较忙, 就没有注意到这份数据。   太和县工商局在将数字上报市局之后也就算是完成了任务,大部分应该现场 处罚的案件在下发了《扣留清单》和《扣留通知书》之后就不了了之,并没有下 发过《处罚决定书》。   “当时整个阜阳市对奶粉这件事还没有重视,”一位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而且这些查出来的都是一些小案子,每户(经营户)罚也就是几十元钱,还不如 去收个体户的行政管理费呢,一户就能收个1000元。所以数字报上去之后,案子 也就放在那里了,并没有处理过任何人。”   工商局骑虎难下   4月份之后,阜阳奶粉事件被媒体大规模报道,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 重视。   4月中旬,安徽省工商局向阜阳市工商局提出要调阅这189起“立案”案件的 卷宗。阜阳市工商局进而向下属各局追讨卷宗,这才发现太和县工商局真正立案 的案件只有8起,能够提供的卷宗也只有8份。   市工商局局长周毅生说,“这时候才发现是太和县报错了。但是媒体已经披 露了我们立案查处了189起案件,我们也把这个数字向上级部门报上去了。这就 让我们的工作变得很被动。”   太和县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为了这个事情县工商局的领导还挨了批评。 “接着市局一天三四遍地催着要县里提供案件卷宗,可是县局哪里有卷宗呢?按 照规定,现场处罚案件只要有一份《现场处罚决定》就够了,根本不需要建立卷 宗。”   4月23日下午,国务院调查组抵达阜阳,开始对阜阳的劣质婴儿奶粉事件展 开全面调查。   这时的阜阳市和太和县工商局正是骑虎难下,而这头“虎”就是189起“立 案”案件。   也就是国务院调查组抵达阜阳的这天晚上,在太和县公平交易局的大楼里, 几十名工作人员在副局长户晓霞的带领下,通宵达旦地“赶制”案件卷宗。   询问笔录真伪   在太和县工商局“赶制”的这些卷宗里,记者拿到几份《询问笔录》的复印 件。其中一份上,记者看到,被询问人签署的姓名和整个《询问笔录》记录人的 笔迹竟然一模一样!而在对应的《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上, 当事人签署的姓名笔迹也和《询问笔录》记录人的笔迹相同。   为了核对《询问笔录》和《处罚决定书》这两份材料的真伪,5月24日下午, 记者找到了两份材料的同一当事人——太和县倪邱集的巩瑞平。   巩瑞平在倪邱集中心街开了一家杂货店。今年1月,太和县工商局在巩瑞平 的小店里查扣了3袋被列入黑名单的奶粉。   记者:太和县工商局是什么时候在你的店里查出劣质奶粉的?   巩瑞平:大概是今年元月吧。   记者:那么对你罚款是什么时候?罚了多少钱?   巩瑞平:这个……这件事情都过去了,我记不起来了。   记者:请看一下这份《询问笔录》上的内容属实吗?   巩瑞平:我今天中午喝多了,想不起来了。   记者:这上面的签名是你的笔迹吗?   巩瑞平:呃,我现在眼花,什么都看不清,什么也想不起来……   巩瑞平的妻子称巩瑞平中午的确喝多了,要让他睡两三个小时醒过来才能记 起这些事来。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当记者回到巩家的小店门口等着巩瑞平醒来的时候,突 然发现巩瑞平骑着一辆自行车,稳稳当当地从路口过来了。   这一次巩瑞平一口咬定《询问笔录》最下端的“巩瑞平”三个字是他签的, 但是《询问笔录》的内容他还是说“事情过去太久不记得了”。   记者指着《询问笔录》第四行“被询问人”一栏中的“巩瑞平”三个字,问 他这是不是他亲笔所写,巩瑞平看了一下,回答“是我写的”。   而记者随即告诉他,《询问笔录》的正文内容都应该由记录人填写,怎么可 能让被询问人来自己填写呢?   巩瑞平立刻改口:“这个(名字)不是我写的……你刚才指的我没看清。”   记者希望他把自己的名字写出来,和《询问笔录》以及《处罚决定书》中的 签名核对一下,巩瑞平坚决不肯。   倪邱集上另一位小店店主告诉记者:“我们和巩瑞平都是在这里做小生意的, 还要受工商局管着呢,谁愿意添这个麻烦啊?万一惹怒了他们,随便找个理由就 能罚你个万儿八千的……”   在不止一份的太和县工商局《询问笔录》上,记者都发现了类似的情况:被 询问人的签名和整篇笔录的字迹一模一样;身份证号码一栏未填写;联系电话也 没有填写。   5月24日,记者在太和县工商局找到了副局长户晓霞,希望就此事进行采访。 户晓霞办公室里的一位工作人员让记者在隔壁办公室稍等。可是记者等了近半个 小时仍不见动静,再到隔壁一看——户晓霞的办公室已经没人了。   5月25日晚,记者终于打通了户晓霞的手机,她称“绝不可能有(伪造卷宗) 这种事”,“我们只是完善一些资料”。记者欲就《询问笔录》和《处罚决定书》 的详情向其质询,户晓霞拒绝了记者采访。   造假“如果查实,我们会处理的”   就在太和县工商部门伪造查处劣质奶粉案卷的事件刚刚浮出水面之际,阜阳 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两名副所长白启祥、李亭君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 刑事案件被阜阳市检察机关刑拘。   据了解,两人在接到一起投诉后,明知经销商销售劣质奶粉导致一位婴儿死 亡,因接受了吃请、贿赂而违法调解、罚款了事,不调查、不汇报、不移交司法 机关,且在即将案发时伪造了《调查终结报告》、《立案审批表》、《询问笔 录》、《现场检查笔录》、《案件核审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整套法 律文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阜阳工商部门连续发生的造假事件,对于已经饱受质 疑的工商部门行政能力更是又一记重创。   “伪造材料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掩盖自己工作上的失误,应付上面的检查。本 来我们是监督别人造假行为的,现在让我们这样造假,实在是良心上过不去。” 太和县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既是对政府部门形象的损害,也会对政府部 门的工作作风造成恶劣的影响。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邹荣说,从侵害的客体看,这种造假行为是对工商执法行 为秩序的破坏,“也许从后果上看不出直接的危害性,但这种假造政府法律文书 行为的本身就已经非常恶劣。”   阜阳市工商局局长周毅生称自己“并不知道太和县工商局造假卷宗的事情”, 只是在这两天才有人向他反映过这件事,但市局尚未正式调查此事,“阜阳市正 在对奶粉事件中的案件实行‘自查’,进行‘案件回头看’,卷宗这件事如果查 实的话,我们一定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 (XYS2004053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