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禅宗与道家》 上篇《禅宗与佛学》     四、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文化教育的精神   自魏、晋以後,佛教传入中国以来,信仰佛教徒中的出家僧众, 独坐孤峰,或个别的隐居水边林下,过他隐居专修的生活方式,大概 还保有印度当时佛教僧众的形态。在南北朝至隋、唐之间,这种不事 生产,以乞食自修的生活方式,不但不受以农立国,以勤俭持家的社 会风气所欢迎,甚之,引起知识分子与朝野的反感,同时,佛教徒中 出家的男女僧尼,愈来愈多,势之所趋,便自然会形成团体生活的趋 势。到了盛唐之际,经禅宗大师马祖道一禅师,及他的得意弟子百丈 怀海禅师的创制,不顾原始印度佛教的规范与戒律,毅然决然建立中 国式的禅门丛林制度,集体生产,集体从事农耕,以同修互助的团体 生活方式,开创禅宗寺院的规模,致使佛教各宗派与佛学,在中国的 文化与历史上,永远植下深厚的根基。末代开国以後,宋儒理学家们 ,不但在学术思想上,受到禅宗的影响,而建立理学的门庭,而且在 讲学的风格,书院的规范,与人格教育的规模上,无一不受丛林制度 与禅宗精神思想的影响,甚之,唐、宋以来,帝王朝廷的经筵侍讲与 侍读等职位的制度,也是受到佛教开堂说法制度的影响。所以禅宗丛 林制度,对於中国文化与中国教育的书院制度,以及宋、明以後的教 育精神,关系实在太大,而且最为密切,只要详细研究禅宗丛林制度 的所有清规,以及详谈《禅林宝训》与宋、元以後禅宗高僧的史传, 配合比较中国历史上,有关文化思想,与教育史实的演变,便可了然 知其所以了。现在为了节省时间,只有提出足供研究的资料,以供参 考,不能做更深入的研究。关於丛林制度的大略,以前我曾有过一本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特殊社会》的书,述说其大要,现在只能摘取 其中的一部分,做为本题的总结。   (一)佛教原始制度的简介   禅宗,是佛教的一个宗派,它以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 ,见性成佛为宗旨,因为不一定需要文字,所以传到中国以後,就成 为中国文化式的佛教了。如果说它是佛教的革新派,那也并不准确, 因为它既没有革个什麽,也没有新兴个什麽,它的宗旨和修行途径, 既没有变更本来佛法的面目,也不是中国自己所创造的,只是把印度 传来原有的佛教制度,确实痛快的改变一番,既可适合中国文化的民 情风俗,又从此建立一个新型的中国佛教气象,而且影响後世各阶层 的社会规范。可是它正如佛陀所教的寂默一样,虽然在中国社会里, 作了一番伟大的事业,却仍然默默不为人知,但就中国禅宗所创立的 制度来说,它对佛法,果然作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同时对於中国的各 阶层社会,也奠定了後世组织的规模。   释迦出家以前的印度,本来也有很多其他宗教信仰,和离俗出世 专修的人们,这些人都叫做沙门,等於中国古代避世的高士,我们普 通称他作隐士,史书上又称为隐逸的。不过我们的隐士们,不一定绝 无家室之累的,至於印度的沙门,都是出家避世的人。释迦创立佛教 以後,凡是正式出家,皈依佛法的弟子们都须剃除须发,身披袈裟, 离情绝俗,绝无家室之累,男的就名为比丘,女的名为比丘尼;比丘 这个名称,是包含有乞士、怖魔、杀贼等意义;所谓上乞法於佛、下 乞食於人,便名乞士;同时含有能杀烦恼之贼,使魔众怖畏的威德之 意。所以严格遵守佛制的比丘们,大都是修习苦行,立志精勤的,其 中专门注重苦修的,特别又称为头陀行者。原始佛教的比丘们遵佛的 戒律和制度,同时也须修习头陀的苦行,除了应当遵守心性修养,和 行为上等等的戒律外,他又定下个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种制度:   衣。不过三衣,多的就要布施了,甚之,拣拾人们抛弃了的旧布 和破布,一条一条的凑成衣服来穿,这便叫做粪扫衣。传到中国以後 ,便改穿中国式的大袍,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补破衲杂而成的,就名 为破衲衣,或补衲衣。   食。日中一食,至多是早上、中午两餐,过了午时,便不再吃了 ,因为他把饮食,只看作为维持生命,和医治饿病的药物罢了。   住。随遇而安,屋檐、庙廊、树下、旷野、荒冢, 上随身携带 的坐具一领,或草织蒲团一个,两足跏跌(俗称为盘足),便心安理得 的度此旦暮了。   行。赤足或芒鞋、光头安详而走。昔在印度,至多上面打了一把 伞,晴遮太阳雨遮水,传到中国,雨伞换了箬笠,所以文学家们,便 有“芒鞋斗笠一头陀”的颂辞了。除此一身以外,大不了带一个净水 瓶,供给饮料和盥洗之用,一个钵盂,作吃饭之用,其余可能带些经 卷而已。   他们这样的刻苦精勤,尽量放弃物欲之累,过著仅延残命的人类 的原始生活,就是为了专志求道,表示尽此形命,揖谢世间了。虽然 ,他们还存有利世济物之心,但在行为上,却是绝对的离群出世之行 ,所谓头陀不三宿空桑之下,就为了避免对事物的留恋,这在佛学名 辞上,也可以叫做舍,又可以叫做内布施,他形似杨朱的为己,又同 时具有墨子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之心。但是,也有些比丘们,同居 在一起修持道业的,那便名为僧伽,僧伽是僧众团体的意义,其中足 为大众师范,统率僧伽的就称为大和尚,或简称和尚,以後传到中国 ,就把比丘们统名为僧,以讹传讹,又笼统叫做和尚,其实一个僧与 和尚,便概括了这些意义。   当汉明帝时,最初佛法传入中国的和尚,是从印度来的两位高僧 ,摄摩腾与竺法兰,汉朝将他们安置在洛阳的白马寺,所以中国後来 的佛庙和僧居、就叫做寺和院了,其实在汉代,寺,本是朝廷(中央政 府)所属政府机关的名称,《汉书·元帝纪》注:“凡府廷所在,皆谓 之寺。”例如鸿胪寺、太常寺等。汉、魏、两晋、南北朝之间,西域 传道的高僧,源源东来,虽然不一定都是修习头陀行的,但大都是严 守戒律的比丘,严守戒律和遵守佛的制度,便得乞食於人,虽然也有 靠信仰皈依徒众们的供养,但是日久月长,到底还是一个问题:。   <1>印度文化,向来敬信沙门,而且在中部南部一带,气候温 暖,野生果木很多,乞食不到,还可随地采而充饥,但在中国, 便没有如此容易了。<2>中国文化的民情风俗,与印度迥然有别,除了 贫而无告,沦为乞丐的,即使如隐士之流,还是靠自己躬耕畎亩而得 衣食的。<3>中国素来以农立国,政府与社会,都很重视农耕,仅靠乞 食生活,便会被视作懒汉或无用的人了。<4>古代传统文化的观念,认 为人们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比丘们既已剃除鬃发,已 经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经存有歧视之心,何况还要乞食 於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於上述的几种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国僧众,大半都靠帝王大臣 们的信仰供养,才得维持其生活,同时其中有一部分,还须靠自己募 化,或其他的方式维持,所以便包含有许多事故,引起历史政治上几 次的大反感。不过,那时候中国的僧众,因地制宜,已经不能完全遵 照原来的佛制,有的已经建筑寺庙,集体同居,只有少数专志修持, 一心求道,单独栖息山林岩阿之间,过他的阿兰若(清净道场)生活, 其余就需要变更方式,才能适应环境。 ---- 输入:哈吉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