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以民主名义的政治迫害 ——记联邦德国《排除激进人士决议》 胡春春(发自德国)   前些日,为检索某条文献出处而偶然翻阅德国哲人恩斯特·布洛 赫(Ernst Bloch,1885-1977)的书信集,不经意间读到了二十多年 前布洛赫一封慷慨激昂的檄文,矛头直指1972年联邦德国通过的所谓 《排除激进人士决议》。这倒激起了我刨根问底的兴趣,未想到就此 引出了一段国内迄今鲜为人知的陈年往事,其实质用“政治迫害”一 词来概括也毫不为过。并且更为讽刺的是,正如五十年代美国那位臭 名昭著的麦卡锡议员造就的“白色恐怖”一般,德国现代史上这一公 案也是在民主外衣的掩盖下发生的。   所谓《排除激进人士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并不是什么 正式的法律名称,而是媒体对1972年1月28日联邦德国总理威利·勃兰 特和各联邦州总理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的称呼。德国联邦及州政府力 图以此将所谓的“激进人士”排除在国家公务员行列之外。   就其法令地位而言,这项决议只是众多“总理决议”中的一项; 就其行文措辞而言,决议的核心内容——进入国家公务员行列之人 “必须保证在任何时候均支持《基本法》意义上的自由秩序”,且须 “积极主动地、无论公职内外均致力维护此秩序”实际上未出联邦德 国《官员法律总纲》第四章第一条第二款的范畴。这意味着从法律角 度看,作为国家公务员雇主的联邦及各州政府要求雇员效忠本也无可 厚非。决议还规定执行中应就事论事,一切均作为个案处理,从而排 除“从事敌视宪法活动的申请人”成为公务员的可能性。然而何谓 “敌视宪法”?总理们将这一模糊概念解释为,只要申请人隶属某一 组织,且“该组织谋求敌视宪法之目的”,就可以置疑该申请人是否 效忠宪法。这样国家公务员的大门就对该申请人永远紧闭。已然身为 公务员者,一经审查不合格将立即解雇。   需要解释的是,德国公务员的范围远远广于我国,除政府各部门 官员、雇员以外,学校、邮局、铁路等部门从业人士均属公务员。德 国公务员身份意味着终身雇佣,优厚的薪俸及相应的养老金。   无论是当事的政治家,还是普通的局外人,对于一个标榜民主的 社会可能会出现的“敌视宪法”组织,只会有极右派和极左派两种解 释。在七十年代的德国社会,极右派指的是以德国民族民主党为代表 的新纳粹组织,极左派主要指的是德意志共产党——据说在德国共产 党遭禁之后成立的德意志共产党过度忠于莫斯科及东柏林路线。那么, 是否这两类激进人士均无缘公务员职务呢?   事实上,七十年代的德国,极右派的影响力远远不及德意志共产 党。在1975年蒂宾根地方选举中,共产党就曾赢得4456张选票。在实 行《决议》的廿余年间,共有1250人永远不得受雇为国家公务员, 256名公务员遭到解雇。首当其冲的是德意志共产党党员及毛(泽东) 主义组织成员。相比之下,所谓同等的“宪法敌人”极右派人士受到 的冲击微不足道。因而该决议实际上成为排挤左派人士于国家公务员 之外的有效武器。20余年,11000多项立案(未立案的调查无可计数, 仅巴登-符腾堡一州至1985年底就调查了25万6千人次!),1500多人 的人生道路被迫就此更改,甚至走向了毁灭。更多具有叛逆性格的青 年(叛逆乃是六十年代的时代特征)为生计而放弃信仰,缄口不言, 成为顺从保守的国家雇员。这些正式的统计数字足以说明,《决议》 显然有失控的嫌疑。政府拒绝雇佣共产党等组织成员,是在以国家名 义惩戒某种思想或信仰,因而在法理上违背宪法对于思想自由的基本 承诺。借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德国的最高级法院前法官赫尔穆特·西 蒙的说法,这个实际上针对左派人士的《决议》是一种“变相的党禁”。 于是,一个所谓的民主国家在某种意义上四处刺探并惩罚其公民的政 治信仰,荒诞不经之处时常见诸报端。一位海德堡大学的年轻学者必 须要对自己中学时代参与办报的经历做出解释。因为那份学生报纸名 曰《赤堡》,颇能让人产生鼓吹红色政权、颠覆现政府之类的联想。 而实际上,当年这位中学生只是用自己家乡的一座红楼来命名自己的 小报而已(例见1996年9月9日号《明镜》周刊)。当年,人们曾取笑 政府道,政府允许发行著名共产党人罗莎·卢森堡的纪念邮票,却不 允许一名共产党邮递员去投递一封贴有这张邮票的信!真是莫大的讽 刺。   了解德国现代史的人不难发现其中的一处悖论:这项《决议》恰 恰是在著名的社会民主党人威利·勃兰特主政期间出笼的。这位有勇 气在全世界面前而且是在冷战高潮期间的1970年,在属于德国敌对阵 营内的波兰为奥斯威辛集中营遇难者下跪的左派人士,为什么会对自 己潜在的左派支持者釜底抽薪呢?究其缘由,不得不重提德国当年的 内部政治环境。   1969年选举获胜执政的威利·勃兰特在对待以苏联为首的东欧国 家政策上多有突破,“以接近求改变”,迈出了前基督教民主联盟与 基督教社会联盟执政期间不可能越出的和解步伐。为此他于1971年获 得诺贝尔和平奖。但在国内政治方面,勃兰特受到了以前执政的两党 联盟为首的强大阻力。基督教民主联盟甚至声称,要以向联邦宪法法 院申请禁止德意志共产党为由阻挠勃兰特政府对东欧国家的和解政策。 为了在国际政策方面不受掣肘,勃兰特被迫在国内政治上向反对党作 出妥协。“向东开放并不意味着对共产主义敞开大门,这一点必须强 调指出。没有对东欧国家的政策,《排除激进人士决议》便无法理解。” 勃兰特后来如此回忆道。但他回避了这项决议是否属于错误的话题, 只是认为事情“没有按照事先想象的方向发展”。《决议》无疑是勃 兰特一生光辉政治生涯中的污点,一再为进步人士所诟病。   这项歧视性政策甫一出台,抗议浪潮即接连不断。进步师生上街 游行,工会举行抗议,邻国的左派组织也十分困惑不解。法国社会主 义党和荷兰劳动党等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兄弟党派纷纷请求给予解释。 法语中甚至出现了借自德语的“禁止就业”一词,《决议》真可谓臭 名远扬。   此间冷战早已尘埃落定,左、右路线之争已不再是德国政坛的主 流话语,对于公务员及申请人的政治审查自不莱梅州开始也已逐渐废 止,惟有一向以保守著称的巴伐利亚例外,基督教社会联盟政府将审 查改为问卷调查,很多联邦州已为受害者拨乱反正。下萨克森州一位 被迫离职的女教师,前共产党人窦罗提娅·福格特还上诉至欧洲法院, 控告德国当局“侵犯人权”,1997年最终胜诉,并获得巨额赔偿。现 任德国总理施罗德曾任福格特律师。但是,每当我试图将手头的剪报 资料推至一旁,那一张张普通受害者的面庞就不断浮现:   汉堡的税务员乌韦·希尔,前共产党员,工会会员,被迫离职七 年且未获补偿;蒂宾根的安东·布伦讷,前共产党员,本应成为教师 却被迫经营一个印刷铺子。在很多人恢复名誉、公职之后,他走上讲 台的请求亦然一再被巴登-符腾堡州文化厅拒绝:“年纪太大(49岁), 而且按如今的标准,他当年的成绩太差”;“建议在年轻师资不足的 情况下予以考虑。”   来自同一座城市的哈拉尔德·施瓦德勒尔境遇更为凄惨,这位本 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前共产党员,在1973年被禁止从事公职后作了 私人音乐教师,婚姻失败,负债累累。尽管如此,年届56岁的他仍然 没有放弃重归学校的期望。然而,巴登-符腾堡州文化厅会给这位几 近退休年龄的音乐教师以执教的机会吗?   这样的名单可以列得很长很长,类似的个人悲剧还可以找出很多 很多。但历史并没有将这一叶完全翻过。当年保守派把对于“教室内 红色浪潮”的恐惧浓缩为一句煽动性极强的口号:“你愿意让一个共 产党教你的孩子吗?”如今,面对德国国内引进外国信息业人材的呼 声,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基督教民主联盟提出的口号是:“要孩 子不要印度人!”因为印度信息业人才济济,基督教民主联盟宁愿培 养自己的信息业后备人材,也不要引进外国人材。这种比方自然荒唐 可笑到了极点。然而对比前后两句口号,历史的逻辑怎样惊人地一致! 但愿能够警示世人的,是昔日《排除激进人士决议》引出的数以万计 的政治审查,以及当事人、乃至所有进步人士所受的心灵创伤! 中华读书报2000年10月01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