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余论 葛剑雄 1988年8月,我为吉林教育出版社策划的《中国政治文 化丛书》写了一本题为《普天之下——统一分裂与中国政治》 (以下简称《普天之下》)的小册子。完稿后不久,有关方面为 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十周年理论讨论会征集论文。 我以此书的基本观点写了一篇《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的论文 应征,入选参加国家教委在天津南开大学举办的讨论会。经 这次会议推选,我又以此文出席中共中央委托中宣部、中央党 校、中国社科院于1988年12月在北京大兴召开的“纪念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理论讨论会”,收入此文的《理论纵横》 同时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此文还收入次年由上海三联书 店出版的《第一次大潮》。 但《普天之下》却生不逢辰,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是在1989 年4月,第二次印刷是在当年12月,实际发行都已在那年“春 夏之交”以后。以至有的朋友为此书写的短评也被莫名其妙 地被从报刊排样中撤掉,几年后才在另外的刊物上重新露面。 但从版权页上看,两次毕竟印了5000册,据说出版社没有存 书,免不了引起读者的关注、议论和批评。好事的朋友带到香 港、台湾和国外,也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的学者中产生若干反 响。此书的台湾版于1993年问世。韩国的淑史研究会将此 书译成韩文,由新书苑图书出版社于1996年出版。 可是当时国内的朋友却很难买到这本书,面对友人和读 者的需求,我也无能为力。正好北京三联书店与台湾锦绣出 版公司有联合编辑出版《中华文库》之举,来上海组稿,我即决 定以《普天之下》的基本观点,增加历史部分内容,另写一本 《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于1991年10月完成。 此书的繁体字版1992年即在台湾出版,但简体字版到1994 年10月才由三联书店出版,大量发行已是1995年上半年了。 正好台湾李登辉访美,善于联想的人居然将我的书与此事联 系起来。幸而台湾版问世已有两年多,又没有李氏或台独利 用过此书的证据,发行及再版未受影响,至今年初已印过三 版。国内外友人都说在因特网上可阅读此书全文,我却一无 所知。所内同人还在复旦大学附近见到载有此书的光盘出 售,自然完全是盗版。 正如《普天之下》的后记所说,我对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 分裂的思考与研究开始于此前七八年,即80年代初。所以在 写这两本小册子的同时,我还写了一些专题论文。第一篇《再 论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收入上海市历史学会编的论文 集《历史·国情·现代化》,1990年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顾 名思义,这是对前一篇论文的补充和深化。第二篇《论秦汉统 一的地理基础》是一个案研究,发表于1994年第2期《中国史 研究》和《秦汉史论丛》第六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 第三篇《中央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发表于《现代与传统》第 五辑(广州出版社,1994年),其中部分内容曾以《大一统王朝 划分政区的两难》为题发表于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编的《二十一世纪》1994年10月号。至于我在其他论文或文 章中运用这些观点,或作某一方面的发挥,有心的读者肯定已 注意到,就不一一列举了。 报出这笔流水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证明近二十年来 我对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的思考与研究一直没有停止, 尽管是断断续续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读者了解我的探 索轨迹,因为有的论文能看到的人恐怕很有限。 我一直希望能就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分裂写一部系统的学 术专著,但至今未能如愿,原因之一是这些年我主要致力于中 国移民史和人口史方面的研究,原因之二是资料积累还远远 不足。既然越来越多的朋友对这个题目感兴趣,我也愿意随 时表明自己的认识,进行讨论,所以本文还是在原来论著的基 础上,补充一些看法。称之为“余论”,并不是说这个题目的研 究只属于“余”了,而是由于我没有继续作系统研究,能补充的 只是前几篇论文之“余”。 为了论述的方便,并使一个论点保持相对的完整性,我不 得不重复一部分前几种论著中的观点和论据,请看过前几种 论著的读者谅解。 一、中国历史上究竟是统一的时间长,还是分裂的时间长? 长期流行的说法是:中国历史的主流是统一,统一的时间 远远超过分裂的时间,统一的时间越来越长,分裂的时间则越 来越短。 这里暂且不讨论统一是否主流的问题,先看一下历史事 实,在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年是统一的,又有多少年是处于 分裂状态。 在《普天之下》中我做过如下结论: 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裂状态,经过了 一二千年的发展,到这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以华 夏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但同时还存在着其他自治 政权。 此后有一千余年的时间内,存在着一个以秦朝 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在找不到确切名称的情况 下,姑且依惯例这样称谓),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 间则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但自治的政权始终存在。 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八 十一年。1840年后中国又进入了局部分裂或分裂 的阶段,至今还没有结束,真正的统一还有待完成。 所以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 统一的时间是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 间略少于分裂的时间。但元朝以前分裂时间多于统 一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 在《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以下简称《启示》) 中我进一步作了说明和具体计算: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 时间为八十一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 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 九百五十年。这九百五十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 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崇祯后期等。 如果以秦始皇灭六国的公元前221年至清亡的 1911年为计算阶段,第一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 百分之四,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百分之四 十五。 如果从有比较确切纪年的西周共和(公元前 841年)算起,前者约占百分之三,后者约占百分之 三十五。 按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 公元前221年-前209年(秦) 12年 公元前108年-公元22年(西汉) 130年 50年-184年(东汉) 134年 280年-301年(西晋) 21年 589年-616年(隋) 27年 630年-755年(唐) 125年 1279年-1351年(元) 72年 1382年-1644年(明) 262年 1683年—1850年(请) 167年 合计 950年 我的结论和计算结果与传统的说法完全不同,却完全符 合历史事实。例如,传统说法是根据朝代来划分统一时期或 分裂时期的,如果一个朝代被称之为统一王朝,就将这个朝代 从头到尾都计算为统一时期,这当然是很不科学的,违反了历 史事实。又如,只要有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存在,就称之为统 一时期,而无视非汉族建立的政权或边疆地区政权同时并存 的局面,像北宋、辽这样的分裂时期就成了统一时期。正因为 如此,我采用了根据历史事实,而不是简单地根据朝代起和迄 的标准,将一个朝代中尚未完成统一和统一已经丧失的那些 年份排除。 在《普天之下》和《启示》问世后,同人和读者提出了不同 意见,有的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方案。其中郑州的任汉生先 生多次给我寄来过长篇论文,讨论统一的标准和年代的划分。 我反复思考过这些意见,查阅过有关史料,我的基本观点没有 任何改变,但在具体划分上作了一些调整,概述如下: 秦朝 秦始皇于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消灭了六国中 最后一国——齐国,可以看成统一的开始。此后秦军南下,征 服南越,将疆域扩大到今广东、广西和越南东北部,属于开疆 拓土,不影响统一的形成。但到秦二世元年(前209年),陈 胜、吴广起义爆发,同年起兵反秦或拥兵自立的还有武臣(称 赵王),刘邦,项梁、项羽,田儋(称齐王),韩广(称燕王),魏咎 (称魏王)等。尽管其中有的名不符实,或旋立旋灭,但秦朝对 关东大部分地区已丧失控制,统一局面不复存在。所以秦朝 的统一时间是12年,而不是它起迄的15年,统一时间占秦朝 的80%。 西汉 新莽 公元前206年,刘邦被项羽封为汉王,当时 刘邦的汉只是同时并存的19个王国中的一个,只拥有今陕西 南部和四川大部。即使到刘邦起兵还定关中,他的控制区也 只扩大到今陕西大部和若干相邻地区,岂能算作统一?公元 前202年,刘邦称帝,正式建立汉朝,但南方的东瓯(瓯越)、闽 越(东越)、南越已经自立,从今浙江南部至福建、两广已不在 汉朝统治之下;北方的匈奴占据了不少秦朝故地;汉朝的统治 区远没有恢复到秦朝的疆域范围,统一并没有完成。直到汉 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灭南越国和东越国,才恢复了秦朝 的疆域;而在北方的汉匈边界也已回到了秦朝的北界;至此汉 朝才完成统一。我原来将汉朝完成统一的时间定在公元前 108年,根据是当年朝鲜降汉,汉朝置为四郡。但此四郡的范 围已超出秦朝疆域,不属于恢复统一,而是新的扩张,所以应 调整至前110年为宜。 公元8年王莽建新朝代汉,但统一局面仍然维持。至公 元22年,赤眉、绿林起义已爆发,由绿林发展出来的“下江 兵”、“新市兵”、“平林兵”以及刘续、刘秀等都已起兵,到次年 就形成了割据分裂的局面,所以统一结束于公元22年。 这一阶段的统一时间现调整为132年,比原来的计算方 法增加了2年。以往按王朝起迄计算,西汉与新朝共230年, 现在计算的统一时间占其58%。 东汉 刘秀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称帝,史称东汉,但 当时还有赤眉、更始帝、梁王永、隗嚣、公孙述、窦融、彭宠、卢 芳等割据势力或地方政权并存,刘秀占据的地方范围有限。 建武十二年(36年),最后一个割据势力公孙述被灭,但卢芳 和匈奴仍占有北部边疆。从建武九年起,东汉放弃了从河套 至今河北北部的疆域,将八个郡内撤或取消,北界退至今北京 西北、太行山中段、五台山、山西偏关与河曲一线。直到建武 二十六年(50年),因匈奴南单于投降,内迁的八郡才迁回,恢 复了西汉的北部疆界。严格说来,此时东汉还没有恢复对西 域的控制,但就正式建立行政区域的范围而言,仍可将公元 50年作为东汉统一阶段的起点。 灵帝光和七年(184年)黄巾起义爆发,波及范围很广。 尽管起义当年即被镇压,但余部此伏彼起,地方势力纷纷割据 自立,至中平六年(189年)灵帝死后即形成分裂,最终成为三 国鼎立。另一方面,至2世纪后期,汉朝对西北地区的控制越 来越弱,不少政区不得不撤销或迁往内地,鲜卑逐渐南侵,待 黄巾军起,汉朝无暇顾及边疆,边界后退至今桑乾河、吕梁山、 黄河和六盘山一线,此线以北已为“羌胡”所有。所以,184年 是东汉统一阶段的结束。 东汉的统一长度与原来的算法相同,仍为134年,占整个 东汉196年(25—220年)的69%。 西晋 从太康元年(280年)灭吴,至永宁元年(301年) “八王之乱”演变为大混战,西晋的统一只维持了短短的21 年。这是非常低的统一标准,因为西晋从来就没有完全恢复 过东汉的疆域,渭北高原以北至河套都是晋朝管不到的“羌 胡”地区,内迁的匈奴人已控制了山西北部,日益强大的高句 丽蚕食着西晋的带方郡,最终完全占有,结束了中原王朝在朝 鲜半岛设置正式行政区的历史。西晋起于265年,终于316 年,历时52年,统一阶段占40%。 隋 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标志着自西晋末开始的 持续分裂阶段的结束。隋末农民起义自大业七年(611年)即 已爆发,但开始几年规模还不大,占据的范围也不稳定,至大 业十二年(616年),农民起义与割据势力已据有大片土地,次 年初即纷纷建立政权,因此以616年为隋统一的结束。在隋 朝(581-618年)的38年间,统一阶段为27年,占71%。 唐 618年李渊逼隋恭帝禅位,建立唐朝。此时唐军只 据有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和长安(今陕西西安)一带,不过 是众多割据势力中的一支。至武德七年(624年),唐军平定 江南,内地的割据势力全部被消灭。但突厥占据的隋地尚未 全部恢复,至贞观四年(仍0年)李靖灭东突厥,唐朝的实际控 制区推进到贝加尔湖以北。以前我将唐朝统一的时间定在 630年,理由是至此唐朝才完全恢复隋朝的疆域。现在我以 为定在624年更加合理,因为灭东突厥已属扩张,其范围已超 出隋疆域,而624年北方疆界已大致稳定。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叛军一度占领包括 东都洛阳、首都长安在内的北方广大地区。广德元年(763 年)叛乱基本平息,但吐蕃已攻占唐朝西北领土,今陇山、六盘 山和黄河以西地区及四川盆地以西已非唐朝所有。在此前的 天宝九载,在今云南的南诏起兵反唐,至此,今云南全省、四川 南部和贵州西部已被南沼占有,大渡河成为双方界河,南诏还 不止一次侵入四川,甚至攻下成都。安史之乱平定后,河北、 山东形成藩镇割据,其他地区也经常发生军事叛乱,唐朝中央 政府对很多地方已丧失了行政管理权。我将唐朝统一阶段的 终点定于755年,就是根据上述边疆和内地实际分裂或分治 的形势。 与我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将755年后都定为分裂阶段时 间太长,此后唐朝恢复过统一局面,至少在唐宪宗平定淮西后 的一段时间内可以视为统一阶段。我反复考虑过这种意见, 但仔细研究后依然持原来的观点。首先,我们不能无视边疆 地区的丧失和分裂,而这种态势在安史之乱后从未改变,并愈 演愈烈。虽有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率沙、瓜等十一州归 朝的局部恢复,但以后又陆续丧失。其次,唐宪宗于元和十四 年(819年)消灭淄青李师道势力后,虽然暂使河南、河北藩镇 服从朝廷,但并未清除河北藩镇的牙兵集团,长庆二年(821 年)河朔藩镇再叛,卢龙、成德二镇叛乱,次年魏博兵变,河朔 三镇又成割据。而且,即使未公开反叛或割据的单位,朝廷也 未必拥有行政权。如每年向朝廷申报户口,是各州效忠朝廷, 并向朝廷交纳赋税的前提。但乾元三年(760年)只有169个 州上报户口,不足安史之乱前的一半单位。元和二年(807 年)的户数登记中,注明未申报的就有71州。唐后期没有完 整的户口数据,实际上的不统一是重要原因。 所以我将唐朝统一阶段定在624年至755年,比原来增 加了6年,共131年,占唐朝(618-907年)289年的45%。 元 元朝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消灭残宋势力,完成统 一。元末的至正十一年(1351年)即有红巾军起兵,徐寿辉称 帝建元。至正十二年,徐寿辉、方国珍、红巾军等已形成割据 局面,所以以该年(1352年)为统一的结束。这73年占元朝 (1279。1368年,不含平宋前及退出大都后)89年的82%。 明 朱元漳虽于明朝建立的当年(洪武元年,1368年)即 将元朝逐出大都(今北京),但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平定云 南后才基本完成统一。明朝的统一是很不完全的,因为明朝 从来没有恢复到元朝的疆域。如元朝的残余势力(北元)长期 占有蒙古高原及其以西地区,宣德五年(1430年)后北界撤到 了长城一线,西界也退到了嘉峪关。明朝撤退了在朝鲜半岛 东北部的卫所,鸭绿江成了明朝与朝鲜的界河。不过由于明 朝对北元的打击只限于保障自身的安全,并没有将攻占蒙古 高原作为统一的要求,所以我还是将1382年当作明朝统一的 开端。 我原来将统一的结束定于祟祯十七年(1644年),考虑下 来是不妥当的。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 拉称汗建国(后金)。如果说,当时后金的影响还不大,那么到 了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告天,正式起兵反明,到 次年就攻占了辽东大片土地,就不能再视为一般地方性的变 乱了。努尔哈赤本是明朝的指挥使,在明朝的边疆起兵,建后 金后占领的是明朝的领土,后金以后演变为清朝,这不是分裂 又是什么?据此我将明朝统一的结束调整到1618年,比原来 缩短了26年。现确定明统一的时间是从1382年至1618年, 共236年,占明朝(1368-1644年)277年的85%。 清 1644年清军入关后,南明政权依然存在,直到顺治 十六年(1659年)清军攻占云南,南明桂王(永历帝)逃往缅 甸,清朝才基本拥有明朝的全部疆域。但厦门、金门等地仍由 郑成功占有,明末农民起义军的残余势力也还在继续反抗。 以后郑成功虽丧失了大陆沿海的基地,但已收复台湾,建立了 忠于明朝的政权。康熙十二年(1673年)发生三藩之乱,南方 大部分地区一度非清朝所有,至康熙二十年才平息。康熙二 十二年(1683年)清军攻克澎湖,进入台湾,郑氏政权投降。 清朝的最大疆域要到乾隆二十四年天山南北路平定后才形 成,但这一疆域已远远超出了明朝的范围,所以可将统一的时 间定于1683年。 鸦片战争后,香港于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割让于英 国。1851年兴起的太平天国运动与清朝对抗达14年之久,波 及十余省,并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所以我将1850年视为清朝 统一阶段的结束,应该是没有疑义的。有分歧的是1864年太 平天国失败后,清朝是否恢复了统一?我认为没有,理由是: 此前的1858年,俄国通过《瑷珲条约》夺取了黑龙江北岸 的土地,1860年的《北京条约》又让俄国获得了《瑷珲条约》所 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1871年,俄国趁阿古 柏叛乱之际,占领了新疆伊犁,1881年签订的《伊犁条约》虽 然收回了伊犁,但至1884年最终确定中俄边界,中国又丧失 了数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1895年,英国与俄国在伦敦订 约,瓜分了属于中国的帕米尔高原的大部分。甲午战争失败 后签订的《马关条约》,使台湾、澎湖于1895年后为日本占据。 帝国主义列强在沿海地区设置租界,划分势力范围,形成一个 个国中之国和清朝无法管辖的特殊区域。在镇压太平天国、 捻军、西北“回乱”中膨胀起来的汉族军政势力与地方实力相 结合,构成了一股足以与朝廷抗衡的力量,在列强的支持、利 用和操纵下,不时出现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局面。至清末,北洋 军阀和地方实力派实际上已掌握了清朝的大部分权力。 当然,由于清朝形式上的统一依然存在,也可以采用一种 更严格的计算方法,即将太平天国失败后的1865年作为统一 的恢复。但1870年阿古柏之乱使新疆分裂,至1881年收回 伊犁这11年;1895年割让台湾、澎湖至清朝覆灭这16年,无 论如何是不能称之为统一的。这样计算的结果是:清朝前期 的统一阶段自1683年至1850年,共167年;后期的统一年份 为1865年至1869年,1881年至1894年,共19年。两者合计, 清朝的统一阶段有186年,占清朝(1644-1911年)267年的 69%。 中华民国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从来没有能够统一 过中国。且不说台湾直到1945年才重归祖国,就是其他地区 也没有真正统一过。北洋军阀割据,南北政权对峙,外蒙古的 “独立”,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东三省,1937年日本发动全 面侵略战争,国共内战,更使中国连形式上的统一也不复存 在。1912年至今自然只能列为分裂时期。 根据以上论述,在以往一向当作统一时期的秦、汉、西晋、 隋、唐、元、明、清、民国共1492年间,实际统一的时间为952 年,占64%。这一结果比我以往的计算虽然只多了2年,但 无疑更加严密合理。 至于分裂阶段,对三国、东晋与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 的性质没有异议,但北宋一向被当作统一王朝,而我将它划入 了分裂阶段,在《启示》一书中我已将理由讲得很充分: 第一,辽(契丹)建国比宋朝还早,宋朝从来没有 征服过它,连形式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存在过,相反 的,北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对等地位的邻国。第 二,辽的疆域相当辽阔,而它的一部分即使按当时的 标准看也应该是中原或中国。它有相当大的农业 区,汉族占总人口的多数。第三,辽的文化和政治制 度虽然还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点,但基本上接受了 汉族的和中原王朝的模式,与宋朝和中国的其他政 权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早在元朝修史时,已将《辽 史》与《宋史》、《金史》并列,承认它是中国的一个政 权。第四,北宋远未恢复唐朝的疆域,已没有能力消 灭业已存在的大理、沙州曹氏等政权,中间又形成了 西夏政权,完全是几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因此用中 国的标准、客观的标准进行分析,北宋时期是以宋、 辽对峙为主,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阶段,而不是一个 统一时期,它与南北朝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还可以补充一点:辽的疆域中包括由石敬瑭割让的燕云 十六州,这不仅是唐朝的故土,是传统的“中国”的一部分,而 且也是宋朝一直力图恢复的。直到北宋末年与金结盟攻辽, 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收复“所有五代以后陷没幽、蓟等州旧汉地 及汉民,并居庸、古北、松亭、榆关”。可见即使在北宋人的心 目中,统一始终没有完成,怎么能将北宋当作统一的中原王朝 呢? 不言而喻,1949年至今也是一个分裂时期,尽管中华人 民共和国早已对中国大陆拥有完整的主权,但台湾的分离、葡 属澳门的存在说明统一还没有真正实现。 从公元前221年至1998年这2219年间,952年的统一的 阶段占43%。如果算起清朝结束的1911年,统一阶段占 45%。无论如何,统一的时间都比分裂的时间短。 在讨论分裂的标准时,在《启示》中曾指出:“分裂是对统 一而言的,如果没有统一,也就谈不上分裂。已经统一了的政 权变成几个,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 以称为分裂。但从来就存在的,不属于该政权的地区或政权 就谈不上是什么分裂。”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是否属于分裂 固然必须以历史事实为前提,但同样的客观事实还取决于有 关各方的主观意愿和主观判断。如果分裂的事实为被分裂的 政治实体的双方或多方所接受——无论是出于自愿或被迫 ——分裂即转化为分治、领土归属的改变或独立。此后再判 断被分裂的实体是否完成统一,就不能再以分裂前的旧疆域 为标准,而应调整为分裂后的新的空间范围。 例如,朝鲜半岛北部在西汉时就归入版图,但至西晋末年 全部为高句丽和马韩所占,公元5世纪高句丽由丸都城(今吉 林集安市)迁都平壤,逐渐成为一个独立于中原王朝之外的政 权。北朝和隋朝都已接受这一事实,所以都将高(句)丽当作 藩属,而不是自己国内的行政区域,隋炀帝和唐太宗出兵高丽 的理由也是它没有遵守藩属国的职责。正因为如此,判断隋、 唐是否已完成统一,不应包括高丽在内。 越南北部自公元前2世纪成为西汉的郡县,至唐朝后期 还是安南都护府的辖境。天枯三年(906年),交州土豪曲承 美驱逐了唐朝的地方官,自称静海军节度使。五代初期,南汉 曾两次出兵取消静海军节度使,恢复对交州的统治,但很快又 被当地人逐走。939年,交州人再次驱逐南汉,由吴权称王。 尽管以后越南还接受南汉及中原王朝的封号,但已由中原王 朝的政区演变为藩属国。对唐和南越来说,越南的独立是分 裂;但北宋已承认了越南藩属国的地位,当然不会将越南与其 他割据政权一样列为统一的对象。 明永乐五年(1407年)在安南(今越南)设置了交趾布政 使司,安南成为明朝的正式行政区。但到宣德三年(1428 年),明朝撤销交趾布政使司,退出安南。从此,明朝与安南的 关系恢复到此前的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对明朝来说,越南 的重新独立也不属于分裂。 外蒙古在1921年的“独立”,对中华民国来说无疑是分 裂。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和苏联的压力下,当时的 中国政府承认既成事实,从此中国的统一范围就不再包括原 外蒙古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 就反映了这一变化。 一次新的统一往往并没有完全恢复上一次统一所达到的 疆域,但如果新政权接受了这样的范围,并没有进一步恢复的 愿望,或者作了努力而没有成功,就可以看成完成了统一。实 际上,我的划分标准已采用了这一原则。 如东汉从来没有恢复西汉的极盛疆域,对西域地区也是 “三通三绝”,后期更无法控制。西晋灭吴后,“羌胡”所据地区 比东汉末年还大,东北边界退缩了很多。在确定东汉和西晋 是否完成统一时,就将这些因素排除在外。 又如洪武元年(1368年)明军攻占元朝的首都大都后,元 朝的残余势力逐渐退守漠北,明军不断发动攻势,明朝的北界 一度推进到今西辽河、沙拉木伦河、内蒙古克什克腾旗、阴山 山脉和贺兰山一线,但以后又退回到长城。既然明朝接受了 北元及此后的鞑靼、瓦刺存在的事实,判断明朝是否实现统一 时也就不必再考虑这一因素。所以尽管明朝的疆域比元朝的 疆域要小得多,但我还是将明朝的大部分时间列入统一阶段。 总之,我确定的统一或分裂的标准是明确的,在判断是否 属于分裂时比确定统一时更为严格。我所依据的历史事实是 人所共知的,见于常用的史籍,不会有什么不同的理解。这就 是说,我确定从秦始皇开始到目前这2219年间统一的时间有 952年,已经采用了比较低的标准,而对分裂阶段却取了比较 紧的尺度。即便如此,分裂的时间还是比统一的时间要长。 令人遗憾的是,十年来流行的依然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 时间要比分裂的时间长的旧说,连一些历史学家也一再在重 复这样的错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亲自计算过统一或分裂 的时间究竟有多长?或许是因为我的观点没有发表在权威的 学术刊物上,那么我愿意用本文正式公布一次。如果历史学 家或其他学者能够指出我的错误,推翻我的结论,我愿意随时 修正;否则就应该接受我的观点,而不能置之不理。 我知道,我所揭示的事实和结论是很多人在感情上不愿 接受的,或者出于现实需要的考虑不予承认。但历史事实是 不能改变的,历史规律更无法抗拒,只有首先承认事实,才能 研究和认识规律,作出科学的解释。 我并不认为,统一或分裂时间的长短必然影响到“统一是 主流,分裂是支流”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但任何对这一论断的 解释都必须建立在前者的事实基础之上,而不回避这一事实。 二、统一的范围越大越好吗? 看到过定稿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的 人一定会有这样的印象:不管哪一个朝代,中国的疆域、特别 是中原王朝的疆域始终是非常大的。所幸在改革开放后修订 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已经实事求是地删掉或修改了那 些地图,因为那样一些“极盛疆域”实际并不存在,而是将一个 朝代在不同年代中曾经达到过的范围拼凑起来的,或者是根 据一些不可靠的史料画到了尽可能大的范围。 在“文化大革命”中,能将历史时期的中国疆域尽可能地 画大就是“爱国”,反之当然就有“卖国”之嫌,甚至可被当作 “反革命”。今天我们已经明白,这种“爱国”行动只是自欺,却 欺不了人——凭今人画的历史地图绝不能向外国人要回一寸 土地,无论在地图上画进了多少。何况历史不等于现实,今天 的领土归属并不是根据“自古以来”决定的。 这种观念并非“文化大革命”的产物,此前早已存在,只是 在“文革”中被推上了极端。正因为如此,不少人至今还存在 这样一种心态,有人就曾提出:“将历史上中国的疆域画大一 点有什么不好?”如果不考虑政治和现实因素的影响,这种心 态的根源就是传统的统一观:统一总是正义的,是人心所向, 符合历史潮流,统一的时间自然越长越好,统一的范围自然越 大越好。 可是,我们只要对中国的统一历史稍作考察,就可以知道 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往往会恰恰相反。否则,为什么分裂的时 间会比统一的时间还长?为什么真正统一的中国的形成要到 18世纪中叶才实现? 中国历史上的一切统一,都是以武力或以武力为后盾而 实现的,结束分裂是如此,扩张领土从而扩大统一的范围也是 如此。尤其是在夺取天下,恢复统一的过程中,获胜的一方如 果不想功败垂成的话,总是要不惜一切手段达到统一的目的。 秦始皇所灭的六国,没有哪一个是自愿撤销的。有几位 国王是投降的,但都是在秦军兵临城下,兵穷力尽时不得已的 选择。秦朝扩张到六国以外的范围,靠的是军事征服,如出动 数十万大军和百姓,经过多年的激烈战争,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才将岭南纳入版图,置为郡县。岭南不是楚国旧地,不能看成 是灭楚战争的延伸。岭南的越人绝不会主动进犯秦朝,更不 会构成对秦朝的侵略威胁,所以秦始皇找不到任何借口。当 时秦朝境内的土地还没有充分开发,不存在人口压力,也不存 在过剩人口需要寻找新的生存空间。这场战争完全是侵略性 的,非正义的,越人固然要坚决抵抗,秦朝人也不会支持,所以 秦始皇才要用强制手段征集土兵和安置移民。秦朝击败匈 奴,夺取河南地(今河套地区),可以看作收复赵国旧地,但这 些土地本来就是匈奴等游牧民族的牧地,以后才被赵国拓为 疆土,秦朝的收复只是赵国扩张的继续。 刘邦消灭项羽,恢复统一王朝,虽然离不开计谋,但主要 还是依靠军事手段。公元前203年的楚汉对峙中,项羽兵力 不足,粮食供应将尽,汉军也无法取胜,于是双方达成了以鸿 沟“中分天下”的撤军协议。但就在楚军东归途中,刘邦就重 新发动战争,并取得最终胜利。刘邦毁约兴兵,自无道义可 言,但正如张良和陈平所说:“今汉有天下大半,而诸侯皆附, 楚兵罢,食尽,此天亡之时,不因其几而遂取之,所谓养虎自遗 患也。”对统一来说,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同样,刘邦消灭异姓诸侯韩信、韩王信、陈稀、彭越、黥布、 卢绾,靠的也是武力和阴谋,只有一个特别恭谨又不构成威胁 的吴氏长沙国和汉朝鞭长莫及的东瓯、闽越(东越)、南越得以 幸存。但到了汉武帝时,东瓯、南越和闽越(东越)也都先后被 灭。汉朝自然会找到各种消灭它们的理由,如东瓯是自己请 求“内徙”;南越是因为相国吕嘉不愿内属,杀了国王、太后和 汉使;东越是因为起兵反。但要是东瓯不要求内迁,汉朝能容 许它继续存在吗?如果吕嘉拥护内属,南越国不也是被撤销 了吗?而东越即使不反,已经灭了南越的汉军能放过它吗? 如果说,汉朝对匈奴的战争是出于自卫,是必要的话,那 么汉武帝对西南夷和大宛用兵就纯粹是扩张和侵略。正如 《史记·大宛列传》所说,汉武帝开西南夷的目的,一是想用汉 朝的财物换取大宛、大夏、安息等国的“奇物”;二是用金钱买 通大月氏、康居等国,以便在军事上牵制匈奴;三是占据在西 南夷地区,扩大千里土地,将各有不同风俗、操不同语言的民 族纳入版图,满足“威德遍于四海”的愿望。一、二两项根本不 切实际,当然不能实现,而武帝的主要目的还是第三项。征大 宛的借口是汉使被杀,实际却是因为汉使强求大宛宝马“天 马”不成,辱骂对方所致。而武帝之所以决定出兵,还因为轻 信了假报告,以为大宛不堪一击,所以要将这个美差交给自己 宠纪李夫人的弟弟李广利,以便他有机会立功封侯。但这两 次战争却导致了西南夷地区郡县的建立和西域地区归入汉朝 版图,扩大了统一的范围。 应该承认,除了在少数情况下是开垦无人区外,中原王朝 疆域的扩大基本上都是通过战争。用今天的观点看,这些战 争都是侵略性的,非正义的。但我们不应该忘记,当时没有联 合国宪章,没有国家与国家之间平等交往的准则,没有民族自 决原则,弱小国家或民族不是被这个强国所统治,就是被那个 强国所吞并,或者陷于无休止的内部战争。所以,只要能导致 和平和统一,能促进经济和文化的进步,就应该得到肯定。同 样是侵略和扩张性质的战争,如果失败了,没有带来积极的后 果,就只能被否定。如隋炀帝征高丽,元朝征安南、日本,明朝 用兵越南等。 刘秀称帝时,西北的窦融、隗嚣和西南的公孙述都拥兵自 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集中有限的力量消灭中原的 割据势力,刘秀对他们极力拉拢抚慰,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服 从。但对最终统一的目标,刘秀是毫不让步的。在致窦融的 玺书中,刘秀要他在支持隗嚣或公孙述造成“三分鼎足”,还是 追随自己“立桓、文”中作出选择,但却明确声明“王者有分土, 无分民,自适己事而已”。这就是说,他可以给有功人员“分 土”,封他们为王;但绝不会同意“分民”,听任国家分裂,容许 不同的政权并存。建武三年刘秀答复隗嚣的书信时,还给予 特殊规格,给予“敌国”的礼遇,用他的字而不称名,即没有将 隗嚣当成自己的臣下,实际原因是隗嚣实力不小,刘秀希望利 用他来牵制公孙述,更害怕他与公孙述联合起来。但当刘秀 发现隗嚣“欲持两端,不愿天下统一”,加上中原地区已接近平 定,自己已有足够的力量来对付他们时,就开始“正君臣之 仪”,明确要求隗嚣服从。当公孙述据有益州,并不断利用图 谶制造舆论,向中原传播时,刘秀非常紧张,亲自给他写信,指 出他对图谶的解释有误,“公孙”应该是指汉宣帝,命中注定要 代汉的“当涂高”也不是公孙述,并且发出警告:“君日月已逝, 妻子弱小,当早为定计,可以无忧。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 三思。” 结果是,除了主动归顺的窦融得到保全外,隗嚣与公孙述 都先后被消灭。而窦融的生命和荣华富贵的延续,也是以彻 底交出军政权力为前提的。陇、蜀平定后,刘秀立即召窦融与 所属五郡太守进京。窦融一到洛阳城门,就将凉州牧、张掖属 国和安丰侯印缓上交。刘秀退还了只代表俸禄的侯印,同意 窦融辞去这两个集军政权力于一身的职位,封他为位尊而无 权的大司空。 刘秀的统一目标是坚定的,对阻碍统一的势力不惜以武 力清除。相比之下,隗嚣与公孙述却满足于分裂割据,毫无进 取,以至身败名裂。隗嚣“素谦恭爱士,倾身引接为布衣交”, 曾拥有十万大军和大批投奔他的“三辅耆老士大夫”,“名震西 州,闻于山东”。在他陷于绝境时,将士仍为之死守,甚至不惜 以自杀向汉军表明态度,不可谓不得人心。隗嚣虽不愿放弃 割据,却从来没有不利于汉朝的企图。对这一点,刘秀是清楚 的,所以他不得不承认隗嚣是“长者”。公孙述也满足于关起 门来称王,一次次丧失与刘秀争夺天下的时机,坐待刘秀在消 灭其他割据势力后的最后一击。从道义上说,隗嚣、公孙述与 刘秀之争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但从统一与分裂的角 度看,刘秀致力于统一,而隗嚣、公孙述既抵制刘秀的统一,自 己又不愿从事统一,他们的灭亡是必然的、合理的。反之,如 果刘秀容许这种局面存在下去,不仅东汉政权未必能巩固,战 争不会断绝,而且汉朝的疆域或许从此就分裂为不同的国家, 或许就没有今天的中国了。 处于分裂时期的帝王,凡是安于自保,满足于割据的,至 多只能在短时间内保境安民,保全本家族,他们最好的下场是 “识天命”,向获胜一方投降,否则就只能国破家亡。拥有军事 优势的君主如果没有统一的雄心,或者幻想与对手长期共存, 就不仅会丧失时机,推迟统一,而且还可能使形势逆转,招致 失败。致力于统一的君主,不管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也无论 他们本人的道德和能力如何,都能更大地推动历史进程。当 然他们不可能都是成功者,但成功者必定出于他们之中。曹 操在赤壁之战中、苻坚在淝水之战中未必不能取胜,他们所拥 有的优势未必不如司马炎伐吴、隋文帝平陈,如果他们胜了, 历史就会重写,对他们的评价也会截然不同。 当赵匡胤建立宋朝时,同时存在的割据政权还不少,其中 有些政权的君主自知不是宋朝的对手,但又幻想通过顺从来 维持割据,但最后还是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南唐后主李煜 对宋朝可谓恭顺:宋朝要求将其军人在南唐境内的亲属送去, 他照办了;每次得知宋朝出兵获胜或有喜庆之事,必定会派特 使祝贺,献上珍宝;见宋朝灭了南汉,又主动请求除去国号,改 “唐国主”为“江南国主”,请下诏书时直呼其名,国内的机构也 全部降格。但这一切都不能推迟赵匡胤的统一步骤,为了取 得出名的借口,他要求李煜“入朝”,即要他主动交出政权投 降。在宋军兵临城下,金陵危在旦夕时,李煜派徐铱求见赵匡 胤,作最后一次请求。徐铉说:“李煜无罪,陛下兵出无名。煜 以小事大,如子事父,未有过失,奈何见伐?”赵匡胤的回答直 截了当:“你说父子能分为两家吗?”(尔谓父子为两家,可乎?) 一个月后徐铉再次出使,请求赵匡胤保全南唐,并不断争辩。 赵匡胤大怒,按着宝剑说:“不须多言!江南亦有何罪,但天下 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耶!” 赵匡胤追求统一,自觉理直气壮,问题根本不在于南唐有 没有罪,而是必须天下一家,既然李煜不肯主动取消南唐政 权,就只有出兵消灭。李煜的悲剧就在于不认识统一的大势, 妄想通过恭顺和哀求苟延残喘;明知自己绝无能力,却要作无 谓的抵抗;最后只能带着如“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哀愁,不明不 白地客死异乡。还有人作更愚蠢的选择。在南唐举国投降 时,江州指挥使胡则杀了刺史谢彦实,固守达四个多月,最后 城破被杀。胡则的忠诚或许能成为道德的典范,他求仁得仁, 可以死而无憾,但满城百姓却因此而遭宋兵抢掠后被杀。 吴越国主钱亻叔比李煜更知天命,识时务,赵匡胤一登帝位 就派特使致贺,以后每年朝贡。赵匡胤征南唐前,给钱亻叔封了 一个“升州东南行营招抚制置使”,要他出兵助战,并预先派人 告诉他不要听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类话的欺骗。钱亻叔 不顾大臣的劝阻,亲自率五万大军攻下南唐的江阴、宜兴、常 州。李煜致书相劝:“今日无我,明日岂有君?一旦明天子易 地酬勋,王亦大梁一布衣耳!”钱亻叔非但不予答复,还将此信上 交赵匡胤,以表忠诚。赵匡胤要这位立了“大功”的“元帅”来 开封相见,保证一定让他及时返回,并表明自己已在上帝前立 誓,决不食言。钱亻叔只得带妻儿入朝,两个月后果然获准回 国。临行时赵匡胤赐他一个密封的黄包袱,让他在路上悄悄 打开看,竟都是宋朝群臣要求将他留下而上奏的章疏。两年 后,钱亻叔又去朝见宋太宗,当时正值原来割据漳、泉二州的陈 洪进献出属地,他赶快请求撤销封他的吴越国王、天下兵马大 元帅,将军队交给朝廷,容许他回国,遭到拒绝。钱亻叔认清形 势,上表献出境内的十三州、一军、八十六县。钱亻叔和子侄、亲 属、下属都受到破格封赏,但不久,由l044艘大船组成的船队 将钱氏直系亲属和境内官吏全部送往开封。十年后,宋太宗 亲自为钱亻叔的生日举行宴会,当晚钱亻叔突然死亡。此时离最 后一个割据政权被灭已有九年,他这个归顺的典型大概已经 没有继续存在的意义了。 这样的例子在中国一次次恢复统一的过程中俯拾皆是, 却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和平统一,或者双方经过谈判实现 平等的合并。历史上的南北朝,最终都是北朝吞并南朝,连宋 辽对峙的结局也是北方辽的继承者金灭了南方的宋朝。其他 的统一过程中,无论同时存在多少分裂割据政权,总有一二个 具有起着关键性作用的政权,如秦汉之际的楚(项羽)、汉(刘 邦),两汉之际的东汉(刘秀),十六国的前秦、北魏,五代结束 时的宋。开始时,它们往往只是众多割据政权中的一员,但一 旦它们开始吞并和统一的进程,军事和政治上的优势就越来 越明显,它们与其他政权间的主从关系也越来越明确。其他 政权能争取到的,不是平起平坐,也不是长期共存,而是苟延 残喘,或体面的投降。它们中间不乏钱亻叔那样顺应形势的人, 但也有胡则那样对抗到底的人。他们的个人下场固然不同, 但前者无疑能减少统一过程中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正因为统一必须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物质基础,必定会 付出生命和财产的巨大代价,所以,成功的统一者都会审时度 势,选择最合适的时机,并确定最适当的范围,而不一定要完 全恢复前朝的疆域,更不会贸然发动扩张战争;必要时还可以 放弃原有的领土,缩小统一的范围。 面对匈奴的大举南下,汉高祖刘邦曾亲率大军抗击,但在 白登(今山西大同东北)被围,以失败告终,此后对匈奴只能实 行和亲,用金帛美女来换取边境的一时安宁。对趁秦朝覆灭 之机据有岭南的赵伦,刘邦也只能承认现实,以赢得名义上的 君臣名份。汉武帝灭南越后,疆域随之扩大到海南岛,在岛上 设立了两个郡。但由于治理不当,引起岛上土著居民激烈的 反抗,汉朝不得不于初元三年(前46年)放弃了对该岛的统 治。汉光武帝刘秀对匈奴也采用了撤退缘边郡县的办法,直 到匈奴内乱,南匈奴归降后才恢复西汉旧地。而当西域诸国 要求汉朝重建都护府时,刘秀也不得不暂时放弃对西域的控 制,将自己的统一范围限制在玉门关以内。据说宋太祖赵匡 胤曾经用一把玉斧,在地图上沿大渡河划了一道界限,表示他 容忍大理国的存在。无论这一传说是否确实,宋朝始终没有 消灭大理的企图。如果说明朝初年还有过彻底消灭残元势力 的打算,宣德以后就满足于以长城为界了。至于包括今新疆 在内的西域地区,就是在明朝军事实力鼎盛的太祖和成祖期 间也没有列为统一的范围。 不仅实现统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就是维持统一,也要 有充分的物质条件。一般来说,一个政权要维持对一个地方 的统治必须保证两个基本的条件:保持畅通的交通线,当地能 够供养本地人口和派驻的行政和军事人员。没有前一个条 件,就无法上通下达,中央政府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管辖,当地 政府也不能得到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必要的资助,统一和归 属就毫无意义,时间一长必然会导致自治或分治。如果再有 外部势力的影响,就会演变成分裂。后一个条件同样重要,因 为如果一个地方一直要靠外地提供粮食或物资,成为国家的 财政包袱,中央政府就会重新考虑将这块地方纳入版图的必 要性。有时非经济因素会起主要作用,如对军事要地、重要交 通线、重大纪念地、地缘政治上的敏感地区等,可以不考虑当 地的供养能力,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但这样的地方是很有限 的,并且不能超过这个政权可能征集到的人力物力。否则,中 央政府负担不了,也必定招致臣民的反对。 历代中原王朝的军队不止一次到达蒙古高原,有时已经 征服了当地的游牧民族,但一般都没有在那里久驻,更没有设 置正式的行政区域,主要原因就是那里不适合农业开发,不能 生产出足以供养常驻军政人员的粮食。当然,有些地方并非 绝对不能开垦,但由于气候寒冷干旱,生产成本高,产量低,在 内地还有大片土地没有开垦,人口压力并不严重的情况下,是 完全没有必要的。在公元前1世纪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 上,对汉武帝开疆拓土的批评就集中在这一方面:“边郡山居 谷处,阴阳不和,寒冻裂地,冲风飘卤,沙石凝积,地势无所 宜。”“今去而侵边,多斥不毛寒苦之地,是犹弃江皋河滨,而田 于岭坂菹泽也。转仓凛之委,飞府库之财,以给边民。中国困 繇赋,边民苦于戍御。力耕不便种朵,无桑麻之利,仰中国丝 絮而后衣。” 中原王朝对西域(狭义的西域,指今新疆及中亚相邻地 区)的军事控制开始于公元前1世纪的西汉,但除了隋、唐曾 在今新疆东部设立过正式的行政区域外,都只是以设立都护 府一类机构进行军事监护,甚至对西域的控制权也可有可无。 但从西域的地理条件出发,我们就能理解当年统治者的苦衷: 要在这2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上维持正常的行政治理的 成本实在太高。直到今天,离开了飞机、火车、汽车等现代交 通工具,我们还很难来往于相距数百公里、相互隔绝的绿洲之 间。根据《汉书·西域传》的记载,当时很多“国”的人口只有数 百,而离都护治所却有一千多里,离开首都长安更有万里之 遥,真要像内地的郡县这样治理的话,需要多少人力物力来维 持交通,保证人员来往?不用说得不偿失,就是把一些小“国” 的人口都用上,大概也无济于事。 即使在18世纪中叶乾隆平定天山南北路,将新疆完全纳 入版图后,也没有建立统一的政区,而是分属于伊犁将军、科 布多参赞大臣和甘肃省管辖,本地的伯克的特权和世袭地位 依然保留。对将西域纳入版图是否必要,是否值得,是否要进 一步设立行省,从朝廷至一般士人间都存在着尖锐的分歧。 嘉庆、道光间,龚自珍发表《西域置行省议》,对此有很精辟的 见解。 龚氏回顾乾隆的军事行动称:“然而用帑数千万,不可谓 费;然而积两朝西顾之焦劳,军书百尺,不可谓劳;八旗子弟, 绿旗疏贱,感遇而捐躯,不可谓折。然而微夫天章圣训之示不 得已。浅见愚儒,下里鄙生,几几以耗中事边,疑上之智;翦人 之国,灭人之嗣,赤地千里,疑上之仁。”可见当时国内舆论对 这场耗费巨大的战争并不是一致拥护,完全支持的。 龚氏更关注的未来:“有天下之道,则贵乎因之而已矣。 假如鄙儒言,劳者不可复息,费者不可复收,灭者不可复续,绝 者不可复苏,则亦莫如以因之以为功,况乎断非如鄙儒言。因 功而加续之,所凭者益厚,所藉者益大,所加者益密,则岂非天 之志与高宗(乾隆)之志所必欲遂者哉?”但西域的现状是地广 人稀,兵多农少,“嘉峪关以外,镇将如此其相望也,戍卒如此 其伙也,燧堡如此其密也。地纵数千里,部落数十支,除沙债 外,屯田总计,北才二十三万八千六百三十二亩,南才四万九 千四百七十六亩,合计才二十八万八干一百零八亩;田丁,南 北合计才十万三千九百零五名,加遣犯有名无实者,二百零四 名。若云以西域治西域,则言之胡易易?” 所以,他的建议是从内地移民,“应请大募京师游食非土 著之民,及直隶、山东、河南之民,陕西、甘肃之民,令西徒。” “又名省驻防之旗人,生齿日繁,南漕不给,大率买米而食,买 缎而衣,若遣令回旗,京师内城不能容,若再生育数年,本省费 又无所底。……各将军议酌,每大省行若干丁,中、下省行若 干丁,盘费宜视民人加重,以示优厚。”这些措施的实行虽然 已有可能和必要——“今中国生齿日繁,气象日益隘”;内地地 狭人众,八旗兵不胜负担,——但真要移民西域也非容易。不 过从长远利益着想,还是利多弊少,“以上各议,现在所费极 厚,所建极繁,所更张极大,所收之效在二十年以后,利且万 倍。” 龚氏提议新疆建省的主要思路,还是移民实边,将内地的 富余劳动力由消费者变为生产者,使新疆由朝廷的负担变为 自给有余的新财源。可见建省的前提,是内地的人口压力和 新疆的资源(可开垦耕种的土地和可开采的矿产),使之成为 可能的是乾隆时的军事胜利和已有的交通网络。要是没有这 些条件,他的建议就将成为天方夜谭,而在清朝中期以前,这 些条件本来是不具备的。 尽管如此,新疆实际建省在光绪十年(1884年),即左宗 棠平息阿古柏叛乱,收复新疆之后。此时考虑建省之需,又增 加了新的因素——沙俄的侵略野心,因为收回伊犁已经使中 国付出了数十万平方公里领土的代价。当时依然有人反对建 省,甚至认为新疆是中国的包袱,弃之不足惜。驳斥这种谬论 最有力的论点是地缘理论:面对沙俄的侵略,中国总需要巩固 边疆;一旦放弃新疆,甘肃就成了新边疆;而如果甘肃不守,陕 西就成了新边疆。但要是没有外来的压力,开拓边疆往往会 失去动力,因为政府与民众都必须考虑付出的代价。 今天,有些人会怪我们的祖宗缺乏深谋远虑,没有能为后 人多开拓一些疆土,或者轻易地放弃了一些地区,更没有能在 海上大规模扩张,要不,今天中国的领土会大得多,中国人拥 有的资源也会丰富得多。可是他们却没有想过,如果当时的 君主要将疆域扩展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或尚未开垦的荒地,且 不说这本身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就是占领了,又靠谁来守卫 和开垦?要维持这样的疆域又要耗费多少代价?百姓会拥护 吗?朝廷的财力能负担吗?说不定开疆拓土成功之日,就是 这个王朝走向覆灭之时。至于在海上的扩张,更离不开当时 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离不开当时的实际需要。在工业 化以前的中国,海洋所能提供的只是“鱼盐之利”,而不是石油 或其他海洋产品。当近海的“鱼盐之利”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 时,他们就不会再有向远海扩展的积极性;当内陆还有土地可 以开垦、还能容纳移民时,向海岛移民就会缺乏动力。郑和的 船队七次远航,远及西亚、东非,其目的是宣扬国威,而不是寻 找海外的财富,更不是为了拓地殖民。但当时的批评者至多 只是指责这样的行动糜费国库,要求停止,却从来没有人建议 趁机在海外殖民或扩大领土。 即使是从事非军事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活动,也不能 离开当时的生产力所能提供的物质基础,不能不受自然环境 的制约。例如,由于风向和洋流的原因,从中国大陆驶往日本 列岛或东南亚反而比驶往台湾岛容易,在没有水源的海岛上 一般不会有人长期居留。不能设想,为了今天的领土之争,古 人会预先作出不顾自然条件,不计经济效益的抉择。据《元史 ·天文志》记载,元朝的郭守敬曾主持“四海测验”,在全国27 个地点测定“北极出地”(纬度),其中最南一点“南海”为“北极 出地一十五度”。在另一处又提到郭守敬的测量地点“南逾珠 崖,北尽铁勒”。珠崖即今海南岛,所以有人认为这个“南海” 应在海南岛的正南方,即南海中位于北纬15度的一座岛上。 因此郭守敬的“南海测景(影)”又成为南海诸岛在元朝时已属 于中国管辖的证据。可是仔细分析,这条证据并不成立。“南 逾珠崖”,未必就指珠崖的正南方,今天越南的大部分也可称 为“南逾珠崖”,而《天文志》恰恰提到了“林邑”,指的正是越南 南部。元朝虽然一直没有征服越南,但要派人去越南测量却 不会有什么困难。既然如此,测量者怎么可能舍易求难,冒着 生命危险远航到南海上一个连水源都没有的荒岛上去测量 呢?其实一位著名的元史专家早就注意到了此说的漏洞,但 慑于“政治需要”的压力,直到逝世都没有写成论文。 总之,无论占有或者治理,一个国家的疆域都不是越大越 好。即使不存在自然和人文的障碍,一个国家不可能、也没有 必要无限制地扩大领土。一个范围适度的疆域才真正有利于 政权的巩固,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西汉的“文景之治”出现在武帝大规模开疆拓土之前;唐朝的 “天宝盛世”形成于东西两侧疆域收缩以后;明朝宣德年间放 弃了对越南的占领,撤退了北方边界,却是一个社会稳定、经 济发展的阶段;清朝的黄金时代出现在康熙和雍正年代,而当 乾隆完成了他的“十全武功”,造就了前无古人的极盛疆域时, 清朝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可见开疆拓土并不与繁荣昌盛同 步,倒是潜伏着民穷财尽的危机。 正因为如此,被统治者未必希望国家领土无限扩展,因为 对普通百姓而言,他们享受不到领土扩大带来的好处,却不得 不到更远的地方去服兵役或劳役,负担更多的赋税。被统一 者不会无条件地拥护统一,被征服的政权或民族更不会甘心 自己的灭亡。从隋炀帝、唐太宗,直到唐高宗总章元年(础 年)才灭高丽,于当年十二月(669年)在平壤设立安东都护 府。但由于当地人的激烈反抗,到咸亨元年(670年)都护府 就不得不迁治辽东,仪风二年(677年)治所迁往辽西,以后唐 朝的势力完全退出朝鲜半岛。要是高丽人拥护唐朝的“统 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明朝在直接统治越南22年后终 于放弃了“统一”,主要原因也是当地民众的不断反抗。 三、怎样理解“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讲到统一,就离不开领土,因为任何统一都是在一定的范 围内实现的,任何统一政权都有自己的领土。提到某一个地 方,特别是边疆地区,我们习惯于讲“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 土”,却往往曲解了历史事实,更不能正确解释以往两干多年 问中国疆域变迁的历史事实和发展规律。 要讨论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承认世界上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形成、定型和发展的过程。有了国家, 才会有这个国家的领土的概念。在这个过程中,它的领土一 般都会发生变化,除非处于四面隔绝的环境。中国也不能例 外。 如果我们承认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概念,经历过一个从无 到有、从小到大、从模糊到明确的发展过程。那么就不能否 定,每一块具体的领土不可能在一开始就都属于中国,也不可 能在同一时期内归属于中国,任何“自古以来”都应该有明确 的时间界限,都不能追溯到越古越好。 中国的领土这个概念只能出现在中国产生和形成之后, 在此前既不可能有这样的概念,也毫无意义。如有人说,一万 年以前中国人通过白令海峡到了美洲,所以美洲是由中国人 首先开发的。姑且不论这是否事实,但一万年以前并不存在 中国这个国家,“中国人”是指什么人呢?是指当时生活在今 天中国领土上的人吗?那些人与今天的中国人之间是什么关 系?如果有关系,也只能称为中国人的祖先。如果我们要说 一个地方一万年以前就属于中国,同样是不正确的,因为那时 中国本身还不存在。 对“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先师谭其骧先生在《中国历 史地图集》总编例(《中国历史地图集》第1册,地图出版社, 1982年)中确定了这样的原则: 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清朝完成统一之后,十九世 纪四十年代帝国主义入侵以前的中国版图,是几千 年来历史发展所形成的中国的范围。历史时期所有 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都是中国史上的民族, 他们所建立的政权,都是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 有些政权的辖境可能在有些时期一部分在这个 范围以内,一部分在这个范围以外,那就以它的政治 中心为转移,中心在范围内则作中国政权处理,在范 围外则作邻国处理。 在《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载《长水集续编》,人 民出版社,1994年)一文中,谭先生又论述了确定这一原则的 理由,他指出:“我们是现代的中国人,我们不能拿古人心目中 的‘中国’作为中国的范围。”“也不能拿今天的中国范围来限 定我们历史上的中国范围。我们应该采用整个历史时期,整 个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中国为历史上的中国。我 们认为18世纪中叶以后,1840年以前的中国范围是我们几千 年来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中国,这就是我们历史上的中国。 至于现在的中国疆域,已经不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那个范围 了,而是这一百多年来资本主义列强、帝国主义侵略宰割了我 们部分领土的结果。” 很清楚,谭先生确定的是今天的学者研究中国历史、编绘 中国历史地图时所需要涉及的范围,所以他特别强调我们不 能拿古人心目中的“中国”作为中国的范围。这就是说,古人 心目中的“中国”不等于这个概念。如果我们看一下《中国历 史地图集》中的一幅幅地图那就更清楚,每一个具体的时期、 每一个具体的政权的疆域都是在变化的,从来没有固定在一 个范围之中。所以不能将他确定的、代表今天学者观念的概 念强加于古人,滥用于讨论历史时期的统一和分裂。 至于他提出的第二个理由,我的理解是应该将中国疆域 的变迁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1840年以前,另一个是1840年 以后。前者基本上没有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与历代中原王 朝先后发生过关系的周边民族和政权最终合为一体,形成一 个统一的国家——清朝;后者则在西方列强势力进入东亚以 后,中国疆域的变迁已经直接或间接受到了影响;这就是“自 然”与否的区别。 但如果把“自然”解释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那么我们就不 得不承认,1840年以后中国部分领土的丧失也是历史的必 然。为什么同样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会失去一百多万 平方公里的领土,有些国家就没有丧失?为什么中国有些领 土能保住,有些能失而复得,有些就不能保住?这些都不是偶 然的,都可以在中国本身找到深刻的内因。 今天的中国所继承的是清朝和中华民国的领土,而清朝 的最大疆域形成于18世纪中叶,所以在此前,总有一部分领 土还不属于中国。那么在清朝以前,怎样判断一个地方是否 属于中国呢?实际存在着两种标准:一种是当时的标准,一种 是今天的标准。用当时的标准看,只有属于中原王朝的疆域 范围,才能属于中国,否则就是异国、异族。用今天的标准看, 一切在清朝极盛疆域范围内的民族和政权都属于中国,无论 他们是否与中原王朝发生了关系。 中原王朝不等于中国,但始终是中国的主体和核心,也是 实现统一的核心和基础。历代中原王朝存在着明确的承继关 系,所以一般所讲的“属于中国’就是根据是否归属于中原王 朝来确定的,用的是第一标准。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地方之 “属于中国”都有具体的年代和具体的事实,绝不能随意提前, 歪曲事实。 元朝以前的中原王朝都没有能将青藏高原纳入版图,西 藏归属中国(中原王朝),只能从元朝将西藏置于宣政院(初名 总制院)算起。此前的唐朝与吐蕃,完全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政 权。即使是在唐朝与吐蕃实行和亲,保持友好的阶段,如文成 公主入藏与松赞干布结婚后,唐朝也没有试图控制和统治吐 善。何况唐蕃的蜜月很短,对峙和争战的的年代却很长。有 人根据唐朝方面的片面记载,认为吐蕃与唐朝存在着“朝贡” 关系,所以是唐朝的藩属;或者认为唐蕃间有“舅甥之盟”,就 不是一种平等地位。其实吐蕃承认唐朝为“舅”自己为“甥”, 只是因为松赞干布等赞普娶过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是唐朝 皇帝的女婿。现在还在拉萨的《唐蕃会盟碑》称“舅甥二主,商 议社稷如一,结立在和盟约”’“今蕃汉二国所守见管州镇为 界,已东皆属大唐封疆,已西尽是大蕃境土,彼此不为寇敌,不 举兵革”。长庆二年(821年)唐蕃会盟的誓辞也称:“中夏见 管,维唐是君;西裔一方,大蕃为主。”这些都是唐蕃关系最客 观的证据。 根据《隋书·东夷传》的记载,至迟到公元7世纪初,台湾 岛上已经有了统治当地居民的“王”。但台湾与大陆中原王朝 之间一直没有归属关系,明代以前还找不到什么史料记载。 南宋曾在福建同安县下设置澎湖巡检司,有人据此推断这个 巡检司也管辖了台湾,这是毫无根据的。宋朝的巡检一般官 位不高,这个设在同安县的巡检司辖区不可能很大,而澎湖与 台湾岛的距离不小,澎湖的面积与台湾也相差悬殊,即使这个 巡检司的确管到了澎湖列岛,也不可能再跨越海峡管理台湾 岛的治安或边防。元朝在澎湖岛上设立了巡检司,但同样没 有证据表明它的辖境包括台湾岛在内。 不仅南宋没有管辖过台湾,就是元、明两朝也没有。明朝 后期的海盗颜思齐、郑芝龙曾经以台湾西海岸北港一带为基 地,建立过有政权性质的组织。明朝的军队在追击海盗时也 到过台湾一带的海域,但并没有划为经常性的防区。郑芝龙 一度投降明朝,但没有把在北港的基地交给明朝。在郑芝龙 转移到大陆活动后,北港被荷兰人占据。1661年郑芝龙之子 郑成功“复先人旧业”,驱逐荷兰侵略者,收复台湾,建立了忠 于明朝的地方政权。但那时大陆已由清朝统治,南明永历政 权已经灭亡,所以郑成功政权是一个独立的地方政权,与大陆 政权没有主从关系。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成功之 孙郑克爽投降后,清朝才在台湾设府,隶属于福建省,台湾从 此确定了对大陆政权的归属关系。 1683年前的台湾也可以说是中国的一部分,因为长期生 活在台湾的民族到1683年成了中国的一个民族,成为中华民 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他们在 台湾建立的自治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政权。但这与政治 上归属于中原王朝、中央政府是不同的,不能据此而解释为台 湾自古以来(包括1683年以前)就隶属于中原王朝或大陆政 权。至于将孙权派卫温、诸葛直去“夷洲”(台湾),隋炀帝派军 队击“琉球”(台湾)也作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证 据,已经不是可笑或无知的问题,而是适得其反。这两次军事 行动都是去台湾掳掠人口的,要是台湾是孙吴政权或隋朝自 己的领土,需要这样做吗? 一个地区归属了中原王朝以后,并不一定从此始终归属, 中间可能有一段、甚至好几段与中原王朝分离的阶段。无论 此地目前是否属于中国,我们都应该严格按照历史事实,对具 体的阶段作具体分析,不能将首次归属于中原王朝以后的年 代都看成“属于中国”。 蒙古高原上的匈奴在公元前1世纪发生内部分裂,其中 的南单于投降了汉朝,以后在汉朝的扶植下重新据有蒙古高 原。但匈奴并没有并入汉朝,汉朝也没有将匈奴当作本朝的 一部分,双方约定以长城为界,“长城以南,天子有之;长城以 北,单于有之”。以后在蒙古高原建立的政权,与中原王朝大 致都保持着这样的关系,所以都不能说已经归属于中原王朝。 只有在唐贞观四年.(630年)灭东突厥后,有一段时间成为唐 朝疆域的一部分,但至突厥复国即中止,要到元朝建立后才再 次与中原王朝确立归属关系。明朝始终没有将蒙古高原纳入 版图,所以从1368年起蒙古高原又一次与中原王朝分离,至 清康熙年间击败噶尔丹后才重新为中国所统一。 西域也有类似情况。西汉神爵二年(前60年)西域都护 府的设置,标志着西域成了西汉疆域的一部分。公元初王莽 天凤年间,西域都护府不复存在,西域对中原王朝的归属中 断。至东汉永平十七年(74年)恢复都护府,但至建初元年 (76年)又撤销;以后又两次复置,所以西域对东汉的归属不 是延续的,所包括的地区也是不完整的。以后的三国魏、西 晋、十六国、北朝、隋朝都有这样的情况,直到唐贞观十四年 (640年)设置安西都护府才重新恢复了对西域的完全统治。 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朝在西域的疆域逐渐丧失,五代、 北宋;辽、金都没有能够恢复。元帝国虽然疆域辽阔,但今新 疆的一部分先后成为窝阔台汗国和察合台汗国的领土。明初 一度拥有今新疆东部,以后完全退出,所以新疆重新成为中原 王朝的一部分要到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才实现。 一个地区“自古以来属于中国”只反映历史,并不能说明 现状。朝鲜半岛北部曾经是西汉、东汉、三国魏、西晋等中原 王朝的郡县,是正式的行政区域;越南的北部从公元前2世纪 至公元10世纪都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15世纪初整个越南 曾是明朝的一个省;蒙古高原几度为中原王朝所管辖,也是清 朝疆域的一部分;但它们先后脱离中国。难道我们能根据它 们“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历史,而不承认它们已经独立的事 实吗?唐努乌梁海与外蒙古的喀尔喀四部都是清朝乌里雅苏 台将军的辖区,外蒙古“独立”后,唐努乌梁海依然是中国的一 部分,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单方面宣布“接纳”唐努乌 梁海地区加入苏联,在没有签订任何国际条约的情况下,攫取 了中国这块领土。时至今日,绝大多数国人已经完全不知道 唐努乌梁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的历史事实了。 证明一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固然能使中国 人拥有道义力量,却未必能为我们提供法律根据。现行国际 法对领土归属的判定,主要还是根据由目前往上回溯的一段 时间,而不是抽象的“自古以来”,也不是越早越好。更何况国 家之间解决领土争端,在多数情况下根本不是依照国际法,而 是基于国家实力的较量,或着眼于实际利益的谈判。 北宋的沈括在与辽国使者谈判边界争端时,曾以历史归 属为依据而取得对宋朝有利的结果,因而被传为美谈。据《宋 史·沈括传》和《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当时辽国的萧禧出使 宋朝,索取河东的黄嵬,他扬言必定要获得这块土地后才回 国。沈括奉命参加谈判,他先去枢密院查阅档案,找到了以往 谈判边界的资料,证明这一带是以古长城为界的,而萧禧所争 的地方离古长城已有三十里。宋神宗命沈括画成地图,萧禧 看了只好放弃原来的要求。神宗派沈括出使辽国,与辽方继 续谈判。沈括根据数十卷档案中的资料,与辽方进行了六次 谈判,辽方不得不撤回对黄嵬的领土要求,转而索取天池。但 只要分析一下当时的形势,就不难发现,当时宋辽双方处于对 峙状态,都不想因为局部的领土之争而发动战争,所以沈括找 到的“自古以来”的历史根据还能起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 辽方虽然放弃了黄嵬,却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在以后的勘界 谈判中宋朝还是损失了一些地方,所以对沈括的胜利不能夸 大,更不能根据这个事例,将历史归属当作解决边界争端的关 键。 我曾经问过外交部一位官员:“我国与外国的领土争端, 有多少是根据历史归属解决的?历史资料在外交谈判中究竟 起过多大作用?”他没有作肯定的回答,我相信实际上不会有 成功的例子,因为政治家考虑更多的是现实,而不是历史。 不要再陶醉于“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不要再 用模糊的大一统来满足某些人的虚荣心,而应该面对21世纪 的现实。 四、超越传统,走出轮回 在《启示》的结语中,我曾经指出: 昔日天下的历史完全证明,在统一政权中产生 的消极因素和社会弊病的根源并不是统一本身,更 不是统一带来的和平安宁和经济繁荣,而是政治制 度,或者说是用什么制度来实现统一,如何统一,统 一到什么程度。同样,分裂社会中存在的积极因素 也不是分裂本身带来的,更不是战争和破坏所能造 成的,而是冲击、削弱了旧制度的结果,是外力迫使 中央集权制度暂时或局部解体的副产品。 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十周年时,我就认为,中 国改革开放的初步成绩和前景已经肯定了这样一种可能性: “在坚持统一的前提下,消除集权、专制的影响,避免由此产生 的弊病;在防止分裂的条件下,获得分权、竞争、自治带来的活 力和进步。”国内外都有学者认为,这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 却无法实现。但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之际,我更 相信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并且完全可以变为现实。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以往的历史确实证明了 这一事实,它是不是一条同样适用于未来的普遍规律?中国 在走向统一以后,是否还会有新的分裂?是否必定要重复分 ——合——分的过程? 有人根据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由一个国家分裂成了几个 或十几个国家的例子,预言中国也必定会发生分裂,这是完全 没有根据的。 一方面,中国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前南斯拉夫、前苏联 完全不同。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到清朝最终形成极盛疆域,中 国经历了两千年的统一——分裂——再统一这样一个反复的 过程,今天中国领土的绝大部分早已结为一个整体,边疆地区 的每一部分都与中原王朝有过长时期的归属关系。台湾岛归 属于大陆政权的时间最晚,但也已有三百多年。新疆最后一 次归属于中原王朝虽然迟至18世纪中叶,但最早一次却开始 于公元前1世纪。而前南斯拉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形成 一个国家;前苏联的绝大部分领土是17世纪后武力扩张的产 物,最迟的加盟共和国到本世纪40年代才为苏联占有,有的 还是与希特勒瓜分的结果。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中国改革开放为国家的统一和 民族的团结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也为进一步协调和改善中 央与地方之间、民族之间、地区之间、边疆与内地之间、不同宗 教之间、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加现实、更有希望的 前景。绝大多数人要求自治、分治或独立的目的,是为了追求 民主、自由、人权,也是为了过更加富裕的生活。如果这些都 能在一个统一国家内获得,为什么还要以分裂为手段?为什 么非要让国家和人民付出更大的代价?作为政治家,如果真 的是为本民族、本地区、本阶层的长远利益着想,就应该首先 考虑目的能否达到,而不是达到目的的形式。除非他只是为 了自己当“国家元首”,那当然非分裂出一个“国家”来不可。 所以我相信,只要中国坚持并扩大改革开放,不仅不会分 裂,而且还能实现统一,就能走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轮 回。 但是“分”不等于分裂,广义的“分”应该包括分治、自治、 分权和各种形式的分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合中有分,分中有 合,在分以后会有新的合,而在合以后又必定有新的分,“分久 必合,合久必分”倒是一条普遍规律。这种“分”的过程,实际 上就是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文化多元化、地方(或少数民 族)自治化的过程。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统一成的专制政治、权 力所有制经济、排他性的主流文化、中央集权体制,现在的确 到了“合久必分”的阶段。 从秦始皇开始的统一,都是统一于一人,统一于一家一 姓,至多统一于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统治集团,却从来没有统 一于人民。尽管他们的作为在客观上也有符合人民利益、推 动历史进步的方面,但即使是最英明仁慈的君主也不会将人 民当作主人,更不会实行起码的民主。他们对历史所起的积 极作用,也无一不是以人民付出的巨大代价为前提的,而这些 代价本来是完全不必要的。如果说修长城造成的一些损失还 可以用国防需要来解释的话,秦始皇为自己造宫殿、建陵墓给 人民造成的灾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他为自己的宫殿和陵 墓动用的人力物力比用在长城上的还多。不能因为他给后世 留下了被一些人称之为“世界八大奇迹”(实际世界上并没有 公认的八大奇迹),就宽恕了他对人民的暴行。在将《四库全 书》赞扬为“伟大的文化工程”时,我们不应该无视成千上万种 不符合乾隆皇帝思想的书籍被毁于一旦的事实,更不应该忘 记无数惨死在文字狱中的冤魂和被禁锢在思想牢笼中的可怜 的知识分子。从秦始皇到乾隆皇帝这些君主所凭借的,正是 被高度统一于他们意志下的整个帝国、国家所拥有的全部人 力和物力。在这种高度统一之下,不仅全体人民是君主的奴 隶,就是地方的各级官员,也不过是君主派往各地的奴仆,他 们的职责只是为主人看守或管理私产,由这样的官员所主持 的各级地方政府当然不可能代表当地人民的利益,更谈不上 有任何自主权。 这样的统一难道不需要“分裂”?难道还能容许它长期延 续吗?中国要是一直保持这样的统一,哪里还会有民主和自 由? 作为一个近千万平方公里的大国,中国内部自然地理环 境的差异很大,人文地理的差异更大。即使有了现代化的交 通手段、高度发达的通讯方式和雄厚的物质基础,地区间在经 济和文化上的差异还会长期存在,所以在发展目标、速度、效 益等方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统一。中央政府考虑再全 面,也不可能具体了解各地的真实情况,同时顾及各地的利 益,制定出适合各地情况的具体法规,集中过多的权力并没有 好处,只会滋长专制、官僚和腐败。除了国防、外交、关税等必 须由中央政府行使的权力外,其他的权力应该合理地分配给 (更确切地说是归还)各级地方政府,权力应该集中在基层。 不仅政府机构需要改革,地方行政区划也应该改革。现 在的一级政区省、自治区辖境太大,一般都有一二十万平方公 里,大的有一百多万平方公里,人口多的上亿,一般也有几千 万。现有省区大多从明清时就已存在,一些积弊和矛盾也长 期延续,难以消除。另一方面,宪法所规定的省-县两级制早 已为省-市(地级)-县三级制所取代,市(地)一级已经由省 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演变成了新一级地方政府。造成这种状况 的根本原因,是省的辖境过大,管的事又太多,省政府无法直 接有效地管理全部属县,才增加了这一个中间环节。另一个 产物是副省级的计划单列市,也是不见于宪法规定的。既然 现行的省-县两级制已经不符合需要,并已在实际上被打破, 就应该考虑一项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正式确立省-市 (地)-县三级制既增加了新的层级,又解决不了以大城市或 特大城市为中心的计划单列市与省级政府的矛盾,理想的途 径还是在划小省区的前提下坚持二级制,将全国重新划分为 50个左右的省(含自治区,但名称可改变为自治省),每省平 均管辖四五十个县。与此同时撤销市(地)和计划单列市。先 师谭其骧先生早就提出这样的建议,并于1989年12月在民 政部召开的行政区划学术讨论会上提出了分省的方案(详见 《谭其骧先生的分省建议及其现实意义》,载《中国方域》1998 年第四期)。 在未来的世纪,中国要实现和巩固统一,就必须处理好三 个方面的问题:防止国内、特别是边疆地区的分裂;解决好与 邻国的边界争端;实现大陆和台湾的统一。 如上所述,只要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不断完善法 制,扩大民主,改善人权,内部分裂的因素完全可以得到预防 和消除。但对于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还应该在民族自治和 宗教信仰两方面加以改善。民族自治是国家宪法的规定,也 是少数民族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保证。但对自 治的范围也应该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哪些事权归中央和上 级政府,哪些事权由本民族自治,都要依法办事,接受监督,既 不能由某一领导人或某一政党、某一部门说了算,也不能一味 迁就当地官员或本民族。政府应该保证公民信仰宗教的自 由,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民族;但同时也要保证政教分离,不允 许宗教干预政治,使任何公民都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政教 分离的原则也包括政府不能利用宗教团体达到政治目的,不 能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 中国与邻国间的边界(包括海疆)争端,主要是历史遗留 下来的,少数是新产生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解决领土争端 的主要依据不是历史归属,而是现实。对领土得失的考虑,着 眼点应该是国家的长远利益。任何国家都不愿失去已经获得 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是通过什么手段获得的,所以解决领土 争端只能通过双方理智的妥协。一方的只进不退,绝对胜利, 必然潜伏着新的危险,带来新的争端。一般来说,已经失去的 领土是不可能通过谈判收回的,通过武力或许能收回,但付出 的代价和长期的影响往往会使结果成为得不偿失。而且领土 总是与人民联系在一起的,当外国居民已经成为那块领土上 的主要居民、甚至唯一居民时,那块土地与故国的联系就不会 再继续存在,故国就不得不接受这一痛苦的事实。当苏联解 体时,有人天真地提出:中国该有机会收回我们失去的领土了 吧?且不说实际并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只要看一下黑龙江 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住的是什么人,就可以作到答案。难道已 经在那里生活了一二百年的俄罗斯人会认同于这块土地以前 的主人?难道他们会自愿迁离这块本来不属于俄国的土地? 所以我们肯定当年沙俄掠夺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但不影响 我们以现有边界为基础,与俄罗斯等国划定边界,为邻国间的 持久和平和友好合作奠定基础。 对我国与邻国在海疆的领土争端,邓小平曾提出“搁置争 议,共同开发”的方针,这是完全正确的、明智的。我们必须面 对这样的事实:尽管中国比其他国家更早地开发利用过这些 岛屿,更早地行使过管辖权,但由于历史的局限,当时的政府 和民众并没有自觉的领土意识,没有建立完整的主权,也没有 经常有效地行使管辖权并保卫这些岛屿不受侵犯。一些岛屿 长期为外国所占,有的驻有军队,设有军事基地,有的已完全 由该目的居民所住,有的已划为该国的行政区,或成为该国的 旅游胜地,或成为该国的工业基地。周围海域的潜在财富,更 吸引着周边国家会竭其所能地争夺任何可能获得的权利。所 以我们不能指望,在不付出一定代价的情况下,就能取得理想 的结果。必须从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从眼前和长远的、现 实和潜在的、局部和整体的利益,来权衡利弊得失,妥善处理, 争取以较小的损失换来长远的和平和共同开发。 大陆和台湾统一的基础是一个中国,否则就无统一可言。 但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如何实现统一,以什么方式统一,统 一到什么程度,都有很大的余地。这一统一过程不应该是历 史的重演,而应该超越传统,创造出新的统一模式。 中国历史上的统一都是以武力实现的,但这些统一大多 是出于个人意志,未必符合人民的利益。中国未来的统一得 到两岸绝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又有比较有利的国际环 境,完全有可能以和平的方式实现。 中国的分裂时期都有正统与僭伪之争,分裂的双方无不 以正统自居。但在统一重新实现后,双方往往都会被承认为 中国的一部分。如唐朝对南朝和北朝给予同等地位,将《南 史》和《北史》并修。元朝修《辽史》、《宋史》、《金史》, 就意味着元朝承认辽与北宋、金与南宋都是正统,都是它的 前朝。大陆与台湾的历史地位,可以留给历史来作出评价。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早已明确,当然不 存在台湾“重返联合国”的问题。但在一个中国实现后,台 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可以以适当的方式,也可以以中国一 部分的身份在国际社会活动。 中国历史上的分裂大多是分裂的双方或其中一方造成 的,很少受到外力作用的影响。但到了近代,中国的分裂割据 就离不开或明或暗的外国势力。在强权政治还在世界起作用 的今天,主要大国对中国统一的态度无疑举足轻重。大陆的 改革开放和实现和平统一的主张是赢得主要大国支持的前 提,有了它们的支持,台湾“独立”就会失去国际市场。 但谁也不能高枕无忧,也不能对现状听之任之。随着时 间的推移,由大陆迁居台湾的第一二代移民将离开人世,而他 们生长在大陆以外的子孙,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上一二代人那 样的感情,台湾与大陆的精神联系不可避免地会逐渐淡薄,统 一的精神基础也会被消解。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领土同样 可能被分裂出去,同一个民族、同一种文化的人民也可能被分 裂为不同的国家,我们应该记取历史教训。时不我待,所有爱 国的中国人都要加紧努力,为实现和平统一而奋斗。 原载《学说中国》1999.5 江西教育出版社 有删节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