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已于1999年7月22日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 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据此,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 幅、图像、徽记和其他标识。 二、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书刊、音像 制品和其他宣传品。 三、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宣扬法轮大 法(法轮功)的活动。 四、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集 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式煽动扰乱社 会秩序。 六、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 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年7月22日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李洪志其人其事   公安部研究室   一、李洪志的身世   李洪志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本人19 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 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 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 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 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 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又称:“李洪志8岁得 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 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 知人类过去、未来。”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迹”,欺骗了 众多“法轮功”练习者。   李洪志到底何许人也?   经查,李洪志,男,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 省公主岭市(原怀德县公主岭镇),1960年至196 9年,先后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第四中学、第四十八中 学读书,初中毕业;1970年至1978年先后在总后 201部队八一军马场、吉林省森警总队吹小号;197 8年至1982年在森警总队招待所当服务员;1982 年至1991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19 91年停薪留职后从事“气功”活动,1992年5月起 传播“法轮功”。   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证明:1994 年9月24日,李洪志将出生年月日由1952年7月7 日变更为1951年5月13日,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 经查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李洪志原在单位保存 的《专职保卫干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李洪志的 出生年月日也均被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但其《 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入团志愿书》以及1986年 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 上,出生年月日仍为1952年7月7日。   李洪志为何要将生日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 51年5月13日呢?原来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我 国农历的四月初八,而1951年5月13日恰好是农历 四月初八,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其目的是 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   经调查走访,李洪志小时的同学、老师和邻居,都说 李洪志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学习成绩很一般,唯一的特长 是吹小号。对其编造的“学法修炼”经历,纷纷说是“胡 扯”,“不可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李洪志在 军马场、森警宣传队期间的领导及同宿舍战友也都说,李 洪志就是一名普通的文艺兵,性格内向、自负。当时紧张 的排练、演出工作,严格的军事化管理、作息制度,使他 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修炼什么功法。李洪志在粮油公司保 卫科工作时的领导、同事同样反映,李洪志在1988年 参加社会上气功学习班之前,根本不了解什么“功法”、 “修炼”之类的事情。   李洪志早期的弟子们曾问他为什么编造自己的简历, 李洪志称“不说大点没人信”。对弟子们提出的演示“四 大功能”的要求,李生气地说:“没有,哪能演?你们让 我演示,就是要出我的洋相,耍猴呢?”   二、“法轮功”功法出笼的真相   受社会上“气功热”的影响,李洪志从1988年开 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 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 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 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 超、刘玉清等证实:“法轮功”的功法动作是李洪志与李 晶超共同设计的,直至“出山前的一个月才初步成型”。 办班的初期,是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李洪志作讲解 。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还对功法讲义作了70多处 修改。李洪志打坐莲花“法像”,是其早期弟子宋炳辰将 其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背后的佛光,制版而成 。李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   事实证明,李洪志自吹的“1984年起在师父们的 指导下结合自身多年苦修的独传大法,悟创一种适合普及 、最方便众生的真修方法,后经反复推敲、演练、生化, 最后经上师认定后准予弘扬,取名为‘法轮功’,199 2年出山传出后,被师父们称赞为高德大法”,完全是子 虚乌有的弥天大谎。   三、李洪志与“法轮功”组织   李洪志曾多次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实行松散管理 ”。一些“法轮功”的骨干也多次声称,我们没有组织, 是人传人,心传心。   事实并非如此。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 后,在北京就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 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法轮 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2 8000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 统。   “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领导和管理各地“法轮功” 辅导总站一切事务,审批各地“法轮功”组织的机构设置 ,任免主要骨干分子的职务。还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 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 法辅导员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 制度,使“法轮功”活动组织化、规范化。   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最高头目,经常发布指令。 今年3月31日,李洪志对“法轮大法研究会”起草的“ 关于严格清理私自流传非大法资料的通知”签署“同意, 快发!”立即传到各辅导站、练功点执行。“法轮大法研 究会”也以最高组织机构的名义经常向各地站、点发出通 知、公告等,还设有专人,或者利用互联网、电话、传真 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与各地站、点联络,传达李洪志及“法 轮大法研究会”的指令,指挥协调各地的活动。今年5月 以来,李洪志虽然在国外,但国内“法轮功”练习者却不 断收到他“我的一点感想”、“安定”、“位置”等被称 为“经文”的指令,传达速度之快、流毒之广、影响之坏 ,也都与其有一个组织系统有关。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各地总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 “弘法”、“会功”、“庆典”、“纪念”等大规模活动 ,还针对各地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揭露“法轮功”的文章 及有关部门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多 次策划、煽动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有组织地围攻新闻出 版单位和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工作秩序和社 会秩序,破坏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1998年5月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北京总站的一些骨干煽动千余名 “法轮功”修炼者围攻北京电视台。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 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   由此可以看出,“法轮功”是以李洪志为首、体系严 密、功能完备、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   四、李洪志借“法轮功”敛财   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断标榜自己是 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但实际生活中的李洪志,却对 金钱格外贪婪,靠传播“法轮功”,短短几年暴富起来。   早期弟子多人证明,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 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 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 德”钱100元以上。   “弘法”初期,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 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 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 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 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 入达20万元。   此后,李洪志又称“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看录像 ,听录音练功”,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 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300元的价格在练习 者中出售,并极力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 有“灵气”,鼓动练习者购买。近年来,李洪志又“推出 ”练功服、练功垫,将原来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印成价 格更加昂贵的“精装本”,向练习者兜售。还宣扬“有施 才有得”,以小施获大得,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 等的“捐款”。   李洪志敛财的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目前已掌 握,李洪志以其亲属的名义在北京、长春拥有数处豪宅、 多辆轿车。李洪志利用“法轮功”聚敛了巨额财富,偷逃 了大量税款。   五、李洪志与“4·25”事件   今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 海周围聚集,严重影响了中南海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 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影响。   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接受澳洲国家广播 电视局、《悉尼晨报》、法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称,“ 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 澳洲的路上”,“完全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布里斯班”,极 力回避他与事件的关系。4月底,李洪志在接受美国《华 尔街日报》上海站记者史可雷的电话采访时,也否认其幕 后操纵“法轮功”修炼者到中南海聚集,声称对此次行动 全然不知。   其实并非如此。大量铁的事实证明,“4·25”事 件的前一天李洪志就在北京,25日“法轮功”练习者到 中南海周围聚集时,他也根本不在从美国去澳大利亚的路 上。   4月19日,天津师范大学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 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撰写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 气功”的文章,天津市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因对此不满 到该校聚集、静坐。至22日人数已达3000余人,严 重影响了学校师生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   就在此时,李洪志突然以商业人员的身份,持回美证 (号码:001106787,中国签证号003821 ),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于22日下午 5时35分从北京入境,24日下午1时30分又匆匆搭 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在北 京共停留44个小时,入境卡和出境卡均为李洪志亲笔所 填。   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4月23日,部分“法 轮功”练习者聚集天津师范大学的事件迅速升级,人数猛 增到6300多人。24日上午,在李洪志还没有离境时 ,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功点都纷纷接到通知, 要求25日组织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集体练功”。   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 集。当时,李洪志正在香港,直到27日晚10时15分 ,才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从香港飞往 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   由此可以看出,所谓李洪志对“4?25”事件“一 点也不知道”纯属谎言。   六、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危害   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和多次“讲法”中称,“德 ”是一种白色物质,与其对立的是一种黑色物质,称为“ 业”力。胡说他“在讲法轮大法的时候,陆陆续续给大家 腹部下了法轮”,“法轮正转时,会从宇宙中吸收能量, 供给你身体各部分,即度己。反转时会放出能量,在你周 围的人都能受益,就是度别人”。修炼“法轮功”就能够 凭借这个“法轮”提高“德”修,降低“业”力,净化身 体,最终达到“开功、开悟、功成圆满”,“灵魂不灭” ,并将人度到“天国”极乐世界。李洪志还宣称,人生病 是前世造“业”欠债的现世报应,“生老病死是有因缘关 系的,人在以前做过的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了有病或 者磨难,遭罪就是还业债”。“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 能治病”,“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练功能练好,把 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李洪志还 把阻止练“法轮功”的人称为“魔”,胡说什么由于这些 “魔”的存在而破坏法轮大法,不让人得法,云云。   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迷 惑,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贻误治疗 导致死亡。有的因练“法轮功”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有 的甚至采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因此说,李洪志不是在 度人,而是在害人。“法轮功”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的 恶果不胜枚举。仅北京两所精神病院收治的因练“法轮功 ”导致精神失常的病例看,1996年9例,1997年 10例,1998年22例,1999年上半年就有16 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附:   因修炼“法轮功”致病、致残、致死的部分案例   1、华北油田马建民剖腹自杀   马建民,男,54岁,华北油田退休职工。   其家人称,马已练习“法轮功”两年左右,达到了痴 迷的程度,时常出现精神恍惚和失常,坚持认为自己的腹 部有个“法轮”。1998年9月4日马建民在家中用剪 刀剖腹寻找,因救治不及时死亡。   2、重庆高恩诚跳楼自杀   高恩诚,男,42岁,重庆市开县天向镇工商所干部 ,“法轮功”练功点负责人。   1997年11月,高与其妻李小芬(25岁,无业 )开始练习“法轮功”,并自买了有关书籍,每天早晚坚 持练功。之后高一改过去强硬的个性,变得少言寡语,很 少与人交往,常在家练功。高坚信李洪志讲的,修炼“法 轮功”到达一定程度,会“三花聚顶”、“生原婴”、“ 返本归真”、“死后升天”、“灵魂不丢”等。   1998年11月2日,高将在银行的存款取出,给 前妻所生女儿高丽1800元,叫她好好念书,说自己已 成仙。后又给自己的父母各1000元,给李小芬的母亲 1800元。11月5日晚,高对张之昭(练功点负责人 之一)等人说,他前天晚上梦见妻子李小芬前世是一条大 蛇,今世是毒蛇变的。当晚及次日晨,高在家中痛哭。1 1月6日上午10时,在工商所的学习会上高称:“人之 初,性本善,你们都没有学懂,我才学了一年‘法轮功’ ,思想就达到了顶点。”会上,大家与其辩论,高说:“ 我不与你们凡人说,只有我的儿子高雄理解我。”之后, 高回到自家楼上,先练功,后抱着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摔 在坝子上。工商所干部立即叫医生抢救,其妻李小芬却不 让抢救,认为李洪志能保护他。高因抢救无效死亡,小孩 经抢救脱险。   3、辽宁刘品清投井自杀   刘品清,男,58岁,中共党员,高级农艺师,原辽 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1991年曾荣 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   据刘的亲属说,刘品清于1998年8月开始练习“ 法轮功”,达到痴迷程度,多次说师傅李洪志让他自焚成 佛。今年2月4日17时许,刘将家里的煤气阀打开,点 火自焚未死。在丹东230医院住院期间,刘拒不配合治 疗,整天说“法轮功”弟子有师傅李洪志保护,不需要吃 药治疗。我没有死,是师傅李洪志让我“消业”。出院回 家后又多次说李洪志让他到井里成佛,多次让邻居用井绳 把他捆好放到井里,并说有师傅保护死不了。家人见他痴 迷“法轮功”造成精神失常,看管很严,但他仍于4月2 7日早晨5时许投井自杀。   4、吉林李友林上吊自杀   李友林,男,47岁,吉林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 。   李友林的妻子李金凤说:1997年李友林从单位拿 回一本“法轮功”书籍,整天在家看书、打坐,渐渐迷上 了“法轮功”,并动员我和儿子一起练。今年5月21日 晚,他对我说:“明天是我师傅的生日,我去给他过生日 ,给他烧烧香”。5月22日晚,他在家练功、打坐。5 月23日凌晨2点左右,我醒后发现他不见了。后来发现 他在杏树林山上微波塔上吊自杀。现场铁架下还放一张李 洪志的画像,烧了7柱香。   李金凤控诉说:李友林平时精神正常,是个好人。但 练习“法轮功”后,对我和儿子逐渐没有感情。我丈夫的 死谁也不怨,就怨“法轮功”。李友林的一些邻居也反映 :李友林精神正常,人很好,没发现在外面有什么不正常 行为,就是因为练“法轮功”而自杀的。   5、江苏张经顺有病不治而亡   张经顺,男,63岁,原盐城市邮电局副科级秘书。   两年前张患有心脏病,经服药治疗好转。1999年 初经人介绍,开始练习“法轮功”,听信练“法轮功”生 病不能吃药、打针的说法,擅自停药,一心练功。后来病 情越来越重,仍不服药。其病重不能到练功点上练功,就 在自己家中打坐,练功中歪倒了,一起练功的妻子说:“ 不要紧,师傅马上来救他了”。这时,其他功友也赶到他 家一起打坐,求师傅救救他。直到本单位一老干部来看他 ,才发现张已在练功过程中当场死亡。   6、辽宁柏常裕有病拒绝治疗而亡   柏常裕,男,62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抚顺市 西露天矿地质设计科科长,已退休。   据柏常裕的子女反映,其父于1997年开始练习“ 法轮功”,有病不吃药,不医治。1998年开始消瘦, 多次劝他到医院检查,被拒绝。今年4月,他言语不清, 仍不到医院检查。而母亲(张秀珍,64岁,原西露天矿 工会干部,“法轮功”练习者)却说:“练‘法轮功’能 治病,不用到医院检查,要坚强,咬牙就能挺过去。”并 拿着“法轮功”的书说:“你看,现在李洪志就在你身边 ,帮助你消业,让你脱胎换骨,保佑你躺一个月就好了。 ”4月28日,我们将他送到医院后,他仍拒绝治疗,于 5月3日死亡。   7、江苏张玉琴割断颈动脉自杀   张玉琴,女,50岁,初中文化,江苏启东服装厂退 休职工。   其夫陆兴冲控诉说:我爱人张玉琴于1993年因患 颈椎病办理病退手续,1995年10月,开始练习“法 轮功”,并购买了一些“法轮功”书籍、录像带、磁带, 整天迷恋于练功,一些练功者向其鼓吹“要想真的练好‘ 法轮功’,就不能去医院就医吃药,李洪志先生会把你身 体调理好,当你病痛时是消业还债,是练功的必然过程, 不然你就修不到高层次”等。1998年1月23日8点 左右,我回到家后,发现她用刀片割断颈动脉,因失血过 多,死在卫生间。在她死前,嘴里经常嘀咕,她就是所谓 的魔,阻挡了别人练功,我先走了,你们好好练。她死后 ,还在她衣袋里发现了用纸包着的10多粒“安定痛”药 片,她是中毒很深,有病也不敢吃药,一心想练好上天。 最后思想崩溃、病痛难忍,走上了这条绝路。这真是晴天 霹雳!“法轮功”把我搞得家破人亡,我要求对李洪志和 “法轮功”予以制裁和取缔。   8、河北曹玉珍跳渠溺水而亡   曹玉珍,女,37岁,河北石家庄市郊区槐底村农民 。曹常年患有胃病、神经衰弱等疾病。   曹的丈夫王建军控诉说:1995年4月,我爱人开 始练习“法轮功”,拒绝治疗和服药。病重时,家人强行 带她到医院时也不配合治疗。说“李老师控制了我的脑子 ,以后让孩子也要练功,长大以后接李洪志的班。”她精 神失常,曾多次留下遗嘱,要自杀,均被我们及时发现制 止。1997年4月6日17时,她乘我们不备,跳入裕 华路东明渠而死亡。给我留下一张纸条,内容是:我死去 了,李洪志王八旦控制我的脑子,害的我很苦。他每天害 我、苦我,我坚持不下去了,他不叫我活了,叫我死到东 明渠沟里,你不要找我了,我好不了了,连累你一辈子。 她是练“法轮功”着了迷才死的。   9、河北李亭杀害父母   1999年3月20日凌晨2时,河北省承德市“法 轮功”练习者李亭(不满18岁)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 在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现场惨不忍睹,李亭 父母惨死在亲生儿子的手中。下面是公安机关对李的审讯 笔录(摘录):   问: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父母?   答:我觉得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就将他两个魔除 掉。   问:你从什么地方学的佛呀、魔呀这些东西?   答:我是97年初中毕业在离宫(承德避暑山庄)学 的“法轮功”,学了一个星期,又买了一本“法轮功”的 书看,学了这些东西。   10、江苏吴德桥杀死妻子   吴德桥,男,36岁,吴江市供销社职工。   1998年2月吴开始练“法轮功”。2月25日夜 ,他在家“发功”时,觉得有人要害他,就喊“地震了, 地震了”,并跑到该镇派出所大喊大叫,后被家人送精神 病院。26日夜,吴又在家中发功,并感到自己已经成佛 了。当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继续练功时,吴认为在练功时有 女人在身边会受影响,就到厨房拿了菜刀,对其妻连砍数 刀,将其妻杀死。   11、患者刘×,男,37岁,已婚,医学硕士。1 994年全身心投入到修炼“法轮功”之中。由于虔诚与 勤奋,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开了“天目”,可以看见 腹中有旋转的法轮。此后对师傅李洪志的话更加深信不疑 ,认为自己生活中的一切不是偶然的,都是师傅暗示、点 化的结果。1998年10月起,患者食欲减退,他又警 觉到是师傅在点化自己,让自己辟谷,以使功力加深。于 是,连续三个月平均每三、四天才吃一顿饭,严重时一周 吃一次,因而身体很快消瘦下去,体重低至45公斤。   在家属的哄骗下入院治疗,诊断为因对“法轮功”偏 执导致精神障碍。治疗期间,患者被迫接受与进食有关的 治疗,但对药物治疗坚决抵制,说是法轮功法要求即使有 病也不就医,作为弟子就得无条件服从。医生无奈,只得 将药物混入其食用的营养液中。   患者住院两个月后明显好转出院。患者入院时就不承 认有病,虽经治疗调养,体力有所恢复,也不认为是医治 的结果,对“法轮功”眷恋的初衷丝毫未改,极有可能再 次发病。   12、蒋××,女,33岁,工人,中专,原身体健 康。1999年因听同事说练“法轮功”能美容,能驱魔 ,念法轮大法就能给家人治病。于是,信以为真,开始练 功。每天早晨5:00与大家一起练动功、静功各半小时 ,中午、晚上再自练两小时,平时反复阅读“法轮功”书 籍。每天都在想开天目,看正常人看不到的事,上班路上 想,干家务时也想,反复地看书,看着看着,脑子里突然 出现妄想,做梦也梦见李洪志。练功半月后,患者开始情 绪低落,经常哭闹,说“肚子里有魔的声音,让我砸台灯 。”于是把台灯摔了。又说“有人要我走,去地狱。”于 是用小刀切破手指。患者说魔在肚子里与她对话,她一会 儿以魔的口气说话,一会儿又以自己的口气说话。   入院后,不语不动,有时突然踢开被子、踢床,夜间 起来在卫生间突然撞头,说有声音叫她死,不能活。经过 治疗,患者病愈。患者已经认识到,如未被家属及时送医 院治疗,会走上自杀的绝路。她说,“‘法轮功’我以后 再也不练了。”   13、患者张××,女,48岁,会计,中专文化, 现已下岗。平素体弱多病,曾做过癌症切除手术等,需要 服十余种药物治疗。1999年3月,经人介绍练“法轮 功”,目的是健身祛病。每日用大量时间阅读“法轮功” 书籍,非常投入。练功两个月后,“看见”太阳中大“法 轮”飞到自家门厅。一天,患者突然“开悟”,认为吃药 只能把病都压回去,把所有的药都停了。5月,家人发现 患者有时大哭大闹,语言零乱,对家人说话前要请示李洪 志,并多次企图冲出家门。   入院后,患者对营养和药物治疗均不愿合作。病情好 转后,患者承认自己“练功太厉害了,自己身体不好又贫 血不能练那么长时间,是气功出偏。”但仍信“法轮功” ,相信世上的一切事师傅都知道。认为与医生的谈话,师 傅李洪志没准也知道,因为宇宙的磁场一接通,师傅的声 音就能传过来,并认为不练功的人理解不了。   14、患者陈××,女,50岁,退休干部,大专文 化,退休前为单位党支部书记。平素身体不好。1987 年起患情感性精神障碍,应终生坚持服药,才能稳住病情 。1998年7月患者开始修炼“法轮功”,认为自己把 “消业”当成“病”,没听李洪志老师的话,没守住心性 。1999年春节停服药物,两个月后病情复发,诊断为 “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入院一个半月尚未缓解 。给中央及各级领导写信,为“法轮功”做解释,要求弘 扬“法轮功”,不承认有精神病。目前仍在治疗中。   15、患者王××,女,42岁,高中毕业,银行职 员。平日身体健康。1999年3月开始参加集体修炼“ 法轮功”。看了“法轮功”的书后,不停地想书中内容, 感到恐惧,故而停止练功,但仍感到“功”在控制她,有 法轮往脑子里灌输东西,肚子里也有法轮在转,全身疼痛 ,茶饭不思,整夜难眠。患者有求治的愿望,在家人的陪 同下到医院医治,诊断为练法轮功所致精神障碍。治愈后 ,遗留胆小的毛病,不愿上班与练法轮功的同事相处,担 心复发。   16、患者申××,男,40岁,高中文化,个体户 。1998年入院治疗。入院前三个月患者母亲病危,患 者为修炼一种功法给母亲治病,而选择“法轮功”终日修 炼,不分昼夜。练功两个月后,不思饮食,言语、行为紊 乱。为“开天目”,把额头在桌角撞破,还用烟头将自己 的手烫了一个大泡。并认为“法轮功”来找他,周围有坏 人加害于他等。入院诊断为精神分裂。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