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且看宁波大学和浙江大学是如何对待海外学子的   我是浙江大学2001年春季博士生, 也是宁波大学的讲师。宁波大学和浙江大 学的所作所为已经给我的人生道路制造了重大障碍。考虑到我所的遭遇不仅已经 给我的人生发展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可能已经或即将给其他博士生们的发展制造 障碍,故将这个事件背景提供给新语丝,期望能给学子们一点警示。   现在,作为博士生到国外实验室做博士课题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但有些 大学却针对此类事件制定了极不合理的规定, 要博士生在出国前交纳巨额押金及 要履行繁杂的出国手续就是其中之一。   在欧美的大学中,没有听说过到国外做博士课题要向学校交巨额押金的,日 本也没有这个说法。本来国内的博士生就没有什么收入,很多是用读书前微薄的 积蓄来维持读博期间的生活或由父母或配偶给予经济支持,特别是一些理工科的 博士生,因为博士生导师科研经费的缺乏,有时甚至要自己掏腰包购买实验试剂或 小型实验设备。而随着研究生的扩招,这种科研经费僧多粥少的局面正愈演愈烈。 以浙江大学为例,2002年至2004年招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809人。在校博 士生4200多人,硕士生9700多人。平均一位博士生导师要带5名博士生,这还不 算有的博士生导师还带的硕士生。对于少数有来头,有官位的博士生来说,科研 经费从来就不是问题,而对于普通博士生来说,有时候科研经费的缺乏就是一道 迈不过去的嵌。有些幸运儿好不容易联系到国外的实验实提供完成博士课题的条 件,却在出国前因为要向学校交巨额押金而突然背上訦重的经济负担,于理何堪, 于情何忍。而大陆的一些大学就有此类极不合理之规定。大陆的大学一般会辩称, 在读的博士生到国外做课题不收押金到时候人不回来怎么办?!其实,留人留心, 这种伤人心的措施又如何能将人真正留住呢。是不是这种留人措施是中国大学所 共有的呢?   浙江大学与台湾大学是友好学校,为了探讨这一疑问,我特意致电海峡对岸 的台湾大学教务处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学籍服务的负责人戴娟姿女士电话号码— 00886-2-33662388-401,向她介绍了浙江大学的博士生规定,她也详细向我介绍 了台湾大学的博士生学籍规定。   现将其要点归纳如下,台湾大学鼓励博士生到国外研究机构合作做博士课题, 特别是完成课程学分以后,更可以自由到国外做研究,既可以休学也可以不休学, 根本不用为此向学校交纳巨额押金,在国外做课题的时间由博士生根据实验需要 自己决定,无需向学校汇报。博士生的学制一般为柒年,而且还可以再延长两年。 博士生完成课题后只要回来完成答辩及其他申请学位所必需的手续就可以取得博 士学位。台湾大学并不担心他们的博士生不回来答辩,因为要不要台湾大学的学 位是博士生个人的决定,台湾大学无权替博士生作出决定。但是,如果最后的学 制时间到之前,台湾大学会与博士生本人取得联系,询问其意向然后再作出是否 终止学籍的判断— 见附件1。   戴娟姿女士还告诉我, 绝大部分出国做课题的博士生最后都会回台大答辩并 取得学位,因为台湾大学正在向国际化大学的目标迈进,其影响力和声誉也与日俱 增,其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也得到学生的肯定。得到台湾大学的博士学位对台大的 博士生来说是个求之不得的荣誉。   反观浙江大学及国内一些号称要建成国际化大学的高校,将很大精力投入到 高楼大厦的建设,却不重视学校人文环境的建设,甚至设立一些反人文,以致反人 性的土政策来制约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 而规定设立的出发点很难理解为有利于 学生的发展,而对于学籍等事关国家法定的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处理又缺乏慎重, 不是从爱护和关心及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而是以不负责任的生、冷、硬的规定 去动辍就处分学生;如北京科技大学停止其94级学生田永的案例就是这些生、冷、 硬的规定的表现之一(最后北京一中院判令北京科技大学取消其停止田永学籍的 决定)。而北京某重点大学对一位要生育的女博士生的退学处理更是严重侵犯了 其基本权利——生育权。凡此种种规定既极大地伤害学生的学习及参与社会工作 的热情又对高校自身的声誉带来巨大的损害,使高校这一本来是社会人文之灯塔 之所在难以赢得社会的尊敬更惶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了。这样的高校又怎么能成 为国际化大学呢?!   而我本人就是浙江大学及宁波大学一些不合理规定的直接受害者。   我于2001年春考入浙江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在取得所有的学分后开始 为寻找做课题的地方四处奔波,最后协助浙江省一市级医院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建立友好联系,并帮助其建立中心实验室, 然后在此实验室完成部分博士课题。 这部分课题完成后,导师所提供的十分有限的科研经费已经告罄。为了完成另一 部分实验,联系了日本的一所国立大学实验室,其教授愿意提供实验经费和场地 给我。我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办理出国手续。按照浙江大学的规定,要 交两万元人民币的出国押金(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规章手则,据研究生院的老师 介绍现在已经取消押金,但在研究生院的网页上没有看到相应文件)。因为我去 浙江大学读博士之前与宁波大学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我的人事档案还在宁波大 学,所以只要取得宁波大学的同意书就可以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办妥出国手续。 首先导师签字同意出国做课题,经过我所在的宁波大学医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同 意我出国做课题,并出具了书面材料给我。我拿着这材料到宁波大学人事处办理 手续时,情况出乎意料。为了大家能清楚了解这一过程,我将这一过程以对话方 式书写如下:   一、办理浙江大学休学手续的过程   时间:2002年8月底或9月初   地点:宁波大学人事处领导办公室   人物:人事处副处长、 本人   本人:为了完成博士课题,我已经联系好了日本大学做相关的实验,导师及 宁波大学医学院领导均已同意,并有书面报告。按照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学籍管理 规定,我要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同意书。   在我与宁波大学所签的博士培养协议中规定宁波大学支持我完成博士课题, 并在协议中要求我遵守浙江大学的校纪。   人事处:如果你交四万元押金,我们就给你办同意书。   本人:为什么要交四万押金?   人事处:这是学校的规定,出国要交。   本人:我出国一不是公派,二不是出国旅游,我只是为了完成我与宁波大学 签的博士培养协议找个好的实验室做课题。在协议中并没有规定我必须在哪里做 课题呀。而且,这押金是做什么用途呢?   人事处:押金包括了这一年里我们要替你交的公积金,养老金。怕你不回来, 所以你要预交。   本人:我有几个问题。   1、一年一个人要交这么多公积金,养老金吗?   2、日本是个法律相当严的国家,签证到期不离开是犯罪行为。日本也不是 个移民国家,移民至少要在日本呆十年。   3、我去是为了完成博士课题,拿博士学位。我必须在浙江大学完成博士论 文答辩才能拿到学位。我不回来又如何能完成博士论文答辩呢?   4、按照宁波大学与浙江大学签的协议,我的博士学位证并不会交到我的手 上,而是直接交给宁波大学,我又能跑哪里去呢?   5、我如果想离开宁波大学,那么我就是在国内做完课题完成答辩后也可以 离开,并非出国才能离开。   6、我博士学习第一学年在国内其他单位做课题学校不是一样交了公积金, 养老金吗?如果我下两个学年还在国内其它地方做课题学校不是一样要交公积金, 养老金吗?   7、学校与我既然签了博士培养协议,为什么不照协议办呢?   人事处:你交钱就办同意书,不交就不办。   本人:我研究生毕业才三年,现在工资也低,根本没有那么多钱。   人事处:那你可以借吗。   本人:国家助学贷款中没有押金的项目。   二、关于押金的两种说法   人事处领导A:学校规定公派出国的要交押金,自费的也比照公派的执行。   人事处领导B:学校就是规定自费出国的要交押金,公派的反而不要交。   在无法完成休学手续后,我的赴日签证又快到期。为了能顺利完成博士课题, 我决定先抓住这难得的到科技发达国家学习的机会, 同时这也是我完成博士课题 的难得机会,一边做课题一边再想办法办理休学手续。   我在日本继续与宁波大学人事处商量,请他们能体谅我的困难并使我能完成 浙江大学的休学手续。但人事处一方面要我执行博士培养协议, 遵守浙江大学的 规章制度,一方面又不给我出具相关手续。最后在浙江大学医学院一位领导的关 心下暂时办理了休学一年的手续(而浙江大学在其终止我学籍的决定中说是我导 师去补办了我的休学手续,我导师完全否定这一说法)。   2003年9月, 因为课题的需要, 我还要延长在日研究一年,并用电子邮件给宁 波大学医学院发去了延期申请, 约两个月后, 收到宁波大学医学院办公室通过电 子邮件发来的回复, 医学院同意, 但人事处还是不给出具手续。我又给浙江大学 研究生院发了电子邮件向其说明我想再申请延期的理由, 并表示我现在无法拿到 宁波大学人事处的手续,但没有得到回复。而我在日本的课题正在进行中, 如果 放弃可能无法得到发表文章所需数据,而且回国后将面临的是既无实验场地又无 实验经费的困境。这时,在我面前出现了两个可选方案。一、放弃在日本的研究, 先回国花大量的时间与浙江大学和宁波大学商量解决休学的事情,而且还要重新 找地方找经费做实验,我导师这时候已经退休,重新找地方做实验的难度是可想 而知的。二、坚持在日本继续做博士课题,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两个大学商量 解决休学的问题。我明白,不论我选择哪个方案,其结果可能都是一样的,既拿 不到博士学位。回国后,可能保住学籍,但找不到地方做课题,无法完成论文, 拿不到博士学位。坚持在日本继续做博士课题,论文能完成,但学籍被取消,拿 不到博士学位。由于极度忧虑,再加上实验工作的紧张,我的健康也受到损害, 实验进度大大延迟。   2004年9月初, 我在一篇论文已经发表,另一篇正在审稿的情况下,考虑先回 宁波大学工作,边撰写博士答辩论文。于是,我与宁波大学人事处联系回校工作 事宜并希望他们能开具休学手续, 人事处说我应该与医学院联系工作安排,而医 学院党总支书记说人事由院长管,院长又要我先拿到博士学位, 工作事宜则要我 与人事处联系,我真是无所适从。我反复与宁波大学人事处及医学院院长交涉, 三个月过去了,宁波大学人事处及医学院没有对我的工作安排做任何答复。为了 弄清楚一所大学的行政管理领导为什么会对在海外进行学术研究的职员的工作安 排如此推诿,我于2004年12月在与人事处处长张某某进行了电话联系。这位张处 长竟然横蛮地告诉我,我回去是绝对不会给我安排工作的。并毫不讲理地要求我 导师去交那没任何法律依据的4万元押金。有录音为证。   当我在9月打电话给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汇报我在宁波大学遇到的 行政障碍时, 研究生管理办的老师却告诉我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已经停止我的学籍. 原因是我没拿到宁波大学的证明,也无法与我联系上。我写信给研究生院, 希望 他们能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取消停止我学籍的决定,并且告诉他们,根本不存在与 我联系不上的情况。因为无论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还是研究生院学工部都 有与我联系的途径, 我导师那里也有我的电子邮件地址;而且我正在努力办理宁 波大学的手续,但确实遇到无法克服的行政障碍。浙江大学博士生的培养年限中 规定是三年,但如果课题没有完成可以再延长三年。有关请假手续中明确提出电 子邮件也可以是在不方便时使用的联系手段。我一直在日本努力做博士课题,且 因身在海外,为请假之事回校确有不便之情,但给研究生院发了电子邮件后既不 给否定的答复又不给肯定的答复。如果作为一位正在忙于博士课题的博士生来说, 要时时为请假之事与远隔重洋的研究生院反复联系,又如何能集中精力做好博士 课题呢?!当我不得不停下手头的实验来反复向研究生院陈述为何宁波大学不给 开具同意书后,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最后给我的答复是冷冰冰的四个字--停止学籍!   宁波大学给我的答复是开除公职,原因是没回来上班,旷工。   作为博士生本应静下心来全心投入科学研究中,特别在日本的研究工作本来 就十分紧张.而现在我还要分心来处理这些难以解决的行政手续,令人有心憔力悴 之感,经常处于极度焦虑状态,精神陷入崩溃的边缘。真不知道这些行政人员是 如何执行总理和总书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的。 在这些土政策之下, 又怎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呢!我及导师花费了四年心血,眼 看就要完成博士培养任务,结果在冷酷的行政绞架下功败垂成。我导师还告诉我,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要求他签字同意终止我的学籍, 没有商量余地。虽然导师并不 愿意,但也无可奈何。而宁波大学的落井下石更是叫人透心寒。宁波大学医学院 在得知我被浙江大学停止学籍后就作出了不再聘任本人的决定,而其院长一开始 给我的说法是因为我长期在国外,就把我的人事关系转到人事处。而医学院另一 位已经在澳大利亚进修了五年的教师却没能享受到与我同等的“待遇”。后来院 长又自己纠正了他的‘口误’,告诉我是因为我“旷工”才不聘用我了。后经向 教育部法规司了解,才知道宁波大学还曾经阻止另一位教师报考浙江大学博士。 最后这位教师被逼私刻宁波大学人事处章去报考,虽然考上了,但宁波大学坚决 要求浙江大学取消这位老师的博士生学籍。如此残酷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实在是 令人发指。   我在日本研究期间非常注意维护祖国的声誉和利益。针对我所在日本大学的 一些日本大学生历史知识特别是日本侵华史的缺乏,给他们详细介绍从满清时期 开始的日军侵华史实,从日本对台湾的野蛮占领和殖民统治一直到南京大屠杀都 给予图文并茂的讲解,尽可能纠正我身边的日本大学生的错误的历史观,使他们 认识到军国主义的危害和日本极右势力的真实意图。在我所在的城市的国际交流 场所,我也毫不忌讳地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介绍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和中国人民 对日本侵华战争的真实感受。我真没想到的是,我所为之服务的祖国的大学,我 所就读的祖国的著名大学却给我以致命一击。这怎不让海外学子寒心呢?!只怕 也会让那些日本学生和外国朋友贻笑大方了。我常常拜读的《人民日报海外版》 经常介绍祖国党和政府是如何关心和重用学成回国的海外学子的,而宁波大学及 浙江大学的冷酷行径不是与党和政府的政策唱反调又是什么呢?!   面对浙江大学、宁波大学这些强大而冷酷的社会公器,我深知个人的力量是 十分渺小的。我可以选择沉默,可以选择逃避,可以选择忍气吞声。我也知道, 在与这些冷酷的社会公器抗争中,我得到的唯一结果可能是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宁波大学医学院的领导不是已经由“因你身在海外” 改口为“你是旷工人员了” 吗?但我也明白水滴石穿的道理,如果没有一滴水愿意滴在冷漠的石头上,石头 是永远不会被穿透的。如果继续让那些与党的大政方针逆向而行的,与国家法政 背道而驰的土政策存在下去、肆虐下去,又会导致多少学子的人性被扭曲,社会 积怨增加多少呢?作为曾经是浙江大学三千多博士生投票选出的代表,浙江大学 博士生会副主席,我自觉有责任,有义务用自己一滴水的力量为改变那毫无人性 的土政策付出努力。   希望新语丝能为维护我本人,也为广大学子的切身利益呐喊。   此致   敬礼!   宁波大学讲师   浙江大学博士生   田雨   2005-08-23   另,有与上述相关的电话录音,如果需要可以寄给您.   关于不聘本人的两种说法   人事处领导:医学院听说浙江大学要取消你的学籍,所以决定不聘你了。另 外,医学院说与你联系不上。(实际情况:医学院办公室蒋开东2003年11月给本 人发了电子邮件,2004年9月又就购买住房一事给我相同的电子邮件信箱发了 信。)   医学院领导:我们只是把你放在人事处管理。后来:因为你旷工,我们决定 开除你。(实际情况:本人从2004年9月一开学就本人工作安排事一直在与医学 院和人事处领导反复沟通。但处长和院长都互相推诿,处长甚至说我就是回去了 也不会安排工作。)   以下为宁波大学医学院及人事处给我延期申请的电子邮件答复,其发信信箱 为jiangkaidong@yahoo.com.cn   田雨: 你好。 给校及院关于延长在日研究时间一年的申请,已收悉。现将 学院及校方意见回复如下: 经医学院领导讨论研究,拟原则同意田雨提交延长 在日本研究一年的申请,同时应按浙江大学和宁波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由于延长而影响答辩及学位授予等事项的责任由田雨本人负责。当否,呈请学校 人事处审批。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03.10.21   经处务会议研究,田雨赴日进行科研工作没有经过学校审批。延长在日研究 时间的审批应报原审批单位受理。田雨在浙大攻读博士研究生一事,应按照攻读 博士的协议执行。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03.11.6 (XYS200508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