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作文错判”引发的思考   风中一叶   前几天从《新华社每日电讯》上看到一则报道:辽宁沈阳市虹桥中学的学生 袁某在去年中考中以一分之差落选省实验中学。袁某父亲通过查卷发现女儿的语 文试卷上满分为50分的作文,女儿只得了44.5分。袁某父亲认为评分过低,至少 应该给48分,而且“女儿的作文平常在学校就是名列前茅的”。袁某父亲向市招 考办提出改分的申请,遭到拒绝,于是将教育局告上法庭。   笔者是一位初中语文老师,曾参与中考作文评判,这个案例引起了我的兴趣, 试着做了一番分析。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袁某父亲认为女儿的作文 分偏低“并不是老师鉴赏差异造成的,而是评卷老师工作不负责任和判卷标准失 衡造成的。”,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这里有两个问题:一、袁某父亲的分数是不 是被判得偏低?这不能由袁某父亲本人来判断,即使他是有名的语文老师。必须 要经法院认可的权威机构或权威人士来鉴定,而袁某父亲假如是其中一员的话, 因为和本案有利益关系,需要回避。由于作文评分本身是一项主观性比较强的工 作,不像数理化,可以做到百分之百精确。不同的老师语文老师评判同一篇作文 难免有偏差。为了减少偏差,一般中考改卷采用多人背对背打分,超出5分差距 的作文会由改卷组长会同有关老师重新打分。设想一下:法院将袁某的作文交由 几个语文权威来打分,大家一致同意按袁某父亲的意见给予48分。但这和他女儿 的原来的得分只相差3.5分,属于正常范围,这并不能证明她的得分评判偏低, 更不能证明“评卷老师工作不负责任”。还有一种可能,语文权威一致同意给予 袁某的作文满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这样和她原来的得分相差5.5分,但 是能凭这超出正常范围的0.5分说明“评卷老师工作不负责任”吗?   二、袁某父亲需要举证“评卷老师工作不负责任和判卷标准失衡”。袁某父 亲认为:2004年有8万考生参加中考,可大量的试卷要少数老师在5天多一点的时 间判出来,这本身就容易出现错判。这个理由并不能证明袁某的作文判错了。而 市招考办认为,作文的判分是由两名评卷老师在互不影响的条件下分别打出的, 当两名教师评分差距大于5分时,评卷教师要重新评卷。在评袁某的作文时,一 个给了44分,另一个给了45分,44.5分的成绩符合作文评分程序。这样看来,袁 某父亲的证据是不足的,即使法院采用“举证倒置”,即由教育局证明自己无过 错的话,教育局胜诉的可能性更大。   既然评分的程序没有错,袁某父亲的上诉理由只剩下一个:评分程序本身有 问题。比如评卷老师出现5分的差距才重新打分,这是否合理等。袁某父亲认为, 招考办的评分程序只是内部的规定,并不是国家法律,不具备合理性。这里可以 看出他的逻辑混乱和对法律的无知。教育局是政府机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行业的工作规程。看它工作规程合不合理,关键是看它有没有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的公平原则。袁某父亲应当以这个理由来对教育局提起行政诉讼,并 承担举证的责任。但这样做的结果即使胜诉恐怕也对改判作文得分无济于事。或 许能达到像袁某父亲所说的讨还一个公道的目的,但举证显然比较困难。   笔者本人参加过六次某沿海城市中考改卷工作,其中有五次判大作文,担任 过作文评判副组长,对中考作文评判过程有一定的了解和体验。对中考改卷教师 在短时间内改大量的试卷可能存在错判问题,不妨做一个剖析。本人改中考作文 最高记录是一天18袋(每袋一般30份,有些考室人数不足30人,份数少一些)约 500份,平均每天16袋,约450份。造成改卷速度差异的原因主要是改卷的第一天 上午要听领导宣读改卷纪律和相关事宜,参加改卷的老师的分组讨论改卷标准, 改作文的老师还需要给同一批作文试打分并讨论,以尽量减少评分的差异。改完 所有的试卷还需要统计分数、复查,并做改卷总结。这些都会占去不少时间。改 卷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除去休息和讨论时 间,平均每天工作6小时。这样算来,每改一篇作文所化时间约为48秒,一篇作 文按500字计算(中考作文要求),改卷老师的阅读速度是600字/分钟。按照美 国心理学家安德烈《认知心理学》的说法,一般成年人的阅读速度为每分钟200 —400个词,如果是逐词逐句慢速阅读,阅读速度的极限是每分钟750个词。若采 用略读每分钟可以处理800—1500个词,当然这是以丧失部分信息为代价的。实 际上,参加中考改卷的语文老师都是经过挑选的有一定经验的老师,在改卷过程 中没有谁会逐词逐句地阅读作文,都是采用跳读。这样看来,600字/分钟的阅读 速度并不显得过份。不可否认,在这中间会出现“看走眼”的失误,因此才采用 多人批改、限定分差、复查等补救措施,但这又会带来另一种弊端,即大家为了 避免分歧,有意无意尽量往中间分数靠,心理学上称之为“趋中效应”,从而导 致部分有个性色彩的作文拿不到应有的高分。报道中袁某作文得分也许符合这种 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评卷老师工作不负责任和判卷标准失衡”。   对考场作文的评判机制,人们一直在不断地探索,以求更加公正合理,尽量 避免因评判的失误造成考生的终身遗憾。近年来高考、中考也采用了不少新的办 法,例如电脑阅卷、延长评卷时间、增加人手等。但要这样做的话,势必要相应 增加阅卷成本。而中考的实际情况是阅卷费费用大多来自考生的报名费,在目前 狠抓“教育部门乱收费”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大幅度提高报名费来补偿增加的成 本,唯一途径就是政府增加补贴。而实际上调动改卷老师的积极性也不应该忽视。 以阅卷老师的阅卷费为例,前年本人参加全市中考阅卷,一共4天,收入400元。 不如平时上班一天的收入(该沿海城市教师工资水平),而劳动强度和责任风险 却大得多。   袁某父亲爱女心切,希望有一个更公正更合理的制度保证每个人受教育的机 会,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就作文来说,不管人们采取什么措施,也改变不了作 文及作文评卷的主观性质,也就很难完全避免因分数的误差而导致部分人才的埋 没。如果硬要实行标准化、精确化的话,就只有回到“八股文”时代,而在那个 时代,像蒲松龄、曹雪芹等大文豪终其一生也无法凭文章获取功名富贵。问题的 实质还在于:仅仅凭一次考试一分之差就决定前途命运的招生制度是不是合理? 政府花费纳税人的巨资扶持某些重点学校,人为地以分数高低来挑选受教育的对 象,这是否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这些都值得人们思考。 (XYS2005050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