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清华法学院2006年招博黑幕   ——比北大、武大、浙大的法学院更黑的法学院?   作者:路见不平一声吼   在新语丝上潜水有一段历史了,先后目睹北大法学院、武大法学院和浙大法 学院的招博黑幕被揭露出来,不禁感到寒心!连专治法学(政治学)的知名高等 学府中的知名教授都胆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违规招生,学校乃至政府对此都不闻不 问乃至百般包庇,中国的法治还有指望吗?   更不幸的是,被揭露出来的北大、武大和浙大的法学院的博士生招收工作似 乎还不是最黑的。法学界的后起之秀——清华大学法学院,似乎有后来居上的趋 势,在博士生招收工作方面比北大法学院和武大法学院这两所老牌法学院以及浙 大法学院这所名不符实的法学院还要黑!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有两个。第一个,从新语丝上揭露的情况来看,北大法 学院、武大法学院、浙大法学院所黑掉的仅仅是站出来的甘德怀、李阳华等个人, 清华法学院所黑掉的却是一批人。第二个,北大法学院、武大法学院、浙大法学 院尚且有人敢奋起反抗,站出来揭露黑幕,清华法学院那些被黑掉的考博人士, 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受到威胁吧?)而不敢站出来申诉,白白地被黑掉了!   第二个原因就不说了。以下主要说说支持第一个原因的事实根据。需要声明 的是,本人没有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的2006年考博,当然不在被黑者或受益人之 列。所述事实的基本来源,是参加该院2006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朋友(至于此人 是被黑者还是受益者就不说了)告诉本人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在2006年以前,其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科目始终是五门:两门 专业课,比如民法和商法,各100分;基础外语100分;专业外语100分;综合考 试(也就是面试)100分。五门课程总分计500分。录取的条件是:只要各门考试 科目都达到及格线(几年来一直是60分),基本上就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来 录取。应当说,清华法学院的这种做法在全国各大法学院中来说,还算是比较公 正的,因为该院的面试工作并不是在四门笔试课程的成绩全部出来之后才进行, 而是在笔试结束的当日或者次日就进行。这种做法方便了考生,因为至少给部分 考生省去了一趟来回的路费。同时在形式上,也显得相对比较公正,因为至少不 会象北大法学院和浙大法学院那样出现笔试第一的人在面试中被淘汰的现象。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学校的200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没有 做出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在绝大多数博士生导师事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却在 2006年的博士生考试五门课程的成绩都出来之后,一反往年在单科过线的考生中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的做法,转而采取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做法, 体现在:   1、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不再各按100分来计算,而是将两者折合为一门100 分的课程来计算成绩。例如,如果某考生基础外语考了50分,专业外语考了70分, 则其折合后的外语成绩为60分。   2、总分不再按500分来计算,而是按400分来计算。因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 语被合并计算了。   3、废除了以前实行的单科成绩必须过线(达到60分以上)才有录取资格的 做法,改而采用如下做法:只要考生四门课的总成绩达到300分以上,则不论单 科成绩是否过线,都有录取的资格。   这种“新政”的结果是:有很多考生,尤其是外语好的考生,按照2006年以 前的成绩计算方法,是可以被录取的;但是因为法学院此次采用了新的计算方法, 导致他们因为总成绩没有达到300分这一新定的最低分数线而无法被录取。当然, 也有部分考生是这一新规定的受益者:他们的基础外语或者专业外语成绩没有达 到60分,按照2006年以前关于“单科必须过线”的录取标准,是不可能被录取的; 但是,由于此次法学院将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折合为一门课来计算,并且取消了 单科必须过线的要求,因此不但他们的劣势被部分地消除了,而且还有可能因为 总分达到了300分而被正式录取。   举例来说:甲考生,专业课一70分,专业课二75分,面试75分,基础外语70 分,专业外语75分。按照“新政”前的算法,其总成绩为70+75+75+70+75= 365分。这样的成绩在2006年以前是极有可能被录取的。而按照“新政”后的算 法,则甲考生的成绩为:70+75+75+(70+75)/2=292.5分。由于总分没有 达到300分,因此无录取资格。   考生乙,专业课一80分,专业课二70分,面试90分,基础外语50分,专业外 语70分。按照“新政”前的算法,其总成绩为80+70+90+50+70=360分。由 于其基础外语没有及格,因此按照2006年以前的标准,是不可能被录取的。但是, 按照2006年改革后的算法,则考生乙的成绩为:80+70+90+(50+70)/2= 300分。这一分数正好达到300分的录取线,因此有录取资格。   清华大学法学院在2006年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中一改往年的做法,在没有对考 生做任何预先说明的情况下,在事前没有征求绝大多数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意见的 情况下,由法学院的某些党政领导自行作主,作出改变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计算 方式的决定,由此导致的恶果是:该院民商法专业的绝大多数“正宗”博士生导 师(之所以说是“正宗”,是因为他们是真正搞民商法专业的),例如王保树教 授、马俊驹教授、何美欢教授、崔建远教授、施天涛教授,因为这一新政策的实 行,结果导致他们五人的名下没有任何考生的总成绩能够达到300分,从而在 2006年无法招收民商法博士生。而按照2006年以前的成绩计算方法,这五人本来 是都可以招收到合格的博士生的。在清华法学院“正宗”民商法博士生导师中, 似乎只有朱慈蕴教授幸免于难,招收到了一名博士生。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那些挂靠在民商法博士点下招收博士生的“非正宗”博 士生导师,例如搞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刑法、法理学等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们,非但没有因为清华法学院的这一“新政”而受损,有的老师反倒成了“受益 人”,因为他们名下有2名考生的总成绩达到了300分,因而可以招收2名博士生。   那么,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新政”之下,为什么绝大多数“正宗”的民商 法博士生导师招不到学生,而那些“非正宗”的博士生导师倒是反客为主,招到 了一名甚至多名博士生呢?是不是因为报考前者的考生素质都低下、而报考后者 的考生素质都很高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朋友的介绍,出现这种主次颠倒、 反客为主的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这样的:报考“正宗”的民商法专业的考生,笔 试要考民法和商法两门专业课,而这两门试卷的题目较难,加上批改这两门试卷 的老师给分比较严格,所以导致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不高。而报考“非正宗”民商 法专业的考生(例如报考挂靠在民商法专业之下的民事诉讼法专业、刑法专业、 国际经济法专业、法理学专业),其两门专业课,除了有一门是民法之外(这门 民法题目比较简单,改试卷时给分也比较宽松),另外一门按照报考导师的不同, 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刑法、法理学等等。   看到这里,有人恐怕要问:清华大学法学院为什么要在2006年搞这一套使绝 大多数“正宗”民商法专业的博士生导师都招不到学生的改革呢?这也是本人和 我那位朋友的疑问。清华大学法学院并没有对此向考生们作出任何正式的说明。   按照本人所能想象到的情况来推测,清华大学法学院在2006年博士生招生工 作中搞这次“壮士断腕”式的“突然袭击”,其内幕可能有两个:第一个,可能 是为了把某一个或者某几个按照2006年以前的做法就没有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在今 年给录取进来,因此特地为他们量身订做了一套全新的博士生录取标准。第二个,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某些党政领导,可能想借此机会整治一下某些“正宗”的民商 法博士生导师们,使他们招不到博士生(因这次“新政”而没有招到博士生的导 师,主要是这些真正搞民商法专业的老师),或者以此为借口使他们中的某些人 退休。例如,王保树教授、马俊驹教授都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目前仍然在返聘, 截至2005年都在招收博士生,2006年仍然有招收博士生资格。由于他们在2006年 因为“新政”的出台而没有招到博士生,所以法学院的某些党政领导要想不再返 聘他们,就有了正式的理由了。   无论清华大学法学院这次招生“新政”的内幕是什么,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那些因这一“新政”而落榜的考生们,那些按照2006年以前的标准本来可以被正 式录取的考生们,成了法学院某些党政领导弄权的牺牲品!   因此,和新语丝上揭露的北大、武大、浙大的法学院的招博黑幕相比,清华 大学法学院今年的招博工作更黑!因为他们所黑掉的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许多 考生! (XYS200607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