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为什么第一名不能被淘汰? 作者:耕耘者 方先生, 首先声明我是生物领域的研究人员,在此之前我并不了解甚至从未听说过浙江大学 这几位老师及考生。但读了李阳华及其他相关人士的文章,我愿发表一点我的看法。 博士生入学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如果要招收3个学生,但有4个人具有复试资 格,也就是说复试后必须淘汰1个人。如果是在10年或20年前,基本上会淘汰分数 最低的考生,或者至少不会淘汰分数最高的考生,因为那是一个“唯分数论”的时 代。当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高分低能”现象的普遍存在时,开始寻求评估考生的其 他方法,其中复试被不断地加以重视。 但复试是主观的,某些高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给人以很差的印象,怎么办?高分考 生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分数高,凭什么不招我,而去招分数低的学 生,是不是有潜规则呀?” 。因此,淘汰高分考生,往往是令人头痛的事情。但 如果为了不头痛,不去淘汰高分考生,又回到了“唯分数论”的时代,怎么办? 我们总是感叹于跨国公司招人、国际一流大学招生中的不拘一格,但在中国真得 “不拘一格”,恐怕会很麻烦。对于局外人,判断教授是“不拘一格”还是“徇私舞 弊”,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李阳华”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双方表述不一。 我本人刚刚在中国本土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刚刚申请到研究生导师资格,我短暂 的研究生指导经历来看,的确很多高分考生的动手和实践能力不行。我个人的观点 认为,因为研究生主要是从事研究工作,并不一定要招到能考高分的学生,关键是 "肯干"、“团作合作精神”并且“对导师的研究课题感兴趣”。 因此,应该赋予研究生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选择权",也就是说上述4个上线考生 中,淘汰谁应该完全由研究生导师决定,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4个考生都取 得了复试资格,淘汰谁都是可能的,并不存在潜规则的问题。如果非要说这里面有 潜规则,我想任何一个国际公司、国际一流大学的招生招聘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存 在的原因在于,研究生导师或招聘人员会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需要"和"应聘者的 背景"做出最优选择,被选中的人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人,但可能是最合适的人。 研究生导师会不会滥用这种权利。如果不加监督,显然会。因此我们必须对研究生 导师群体进行监督,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并不是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而是对研究生 导师的业绩考核时,如果一个导师过分滥用自己的权利,招收素质低下的学生,就 不可能做出很好的科研业绩,影响自身的发展。事实上,我和我的同事们都在担忧 研究生素质的下降。 研究生招生、研究生毕业、科研人员的评估体系,这三者并不是孤立的,而一个综 合大课题,其中核心是"科研人员评估体系"的合理与完善,然后给予科研人员应用 的“自主权利”。 于纽约 (XYS200607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