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陈剩勇、毛丹关于李阳华《如此教授,如此博导》一文的声明   李阳华于6月26日在“新语丝”上发表《如此教授,如此博导》一文,对我 们提出指斥。6月初,他曾就自己报考万斌教授的博士生而在复试中落选事向研 究生院提出申诉,我们作为复试小组的成员,应研究生院的要求作出正式的书面 回应。研究生院根据调查所得的事实,作出公正裁定,不同意李阳华的申诉和指 责。李阳华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固执自己的失实指责,我们认为可以不予以重复说 明。   但是,我们注意到李阳华的《如此教授,如此博导》一文已经越出申诉界限, 对我们公开进行了多处斥骂,特别是:   1、“这些无赖教授”;   2、陈剩勇教授“复试后篡改复试记录”;   3、毛丹教授“他就是《1984》中的“新话”制造者,其所言所行也表明他 只不过是《动物庄园》拿破仑家族的一员”;   4、陈剩勇与毛丹是“两位伪君子”。   本来,我们作为招生复试组的老师,对考生在竞争失败、读博愿望未能实现 的情况下发几句牢骚,是可以予以体谅,不予计较的。但是,李阳华身为警官职 业技术学院教师、一名培养警官的警官,在个人的目的没有达到的情况下,竟至 以“推动全国博士生招生制度的改革”为幌子,在网上发表如此恶意诋毁法学院 研究生复试工作、毁坏老师名誉的言论;恶意地骂老师为“无赖”、“伪君子”、 猪等等,毫无根据地指责我们“为了掩盖他们在复试中的严重失误,极其恶劣地 篡改,甚至伪造复试记录。”对这一指责,我们深表震惊。请问:我们伪造了什 么复试记录?篡改了哪一份复试记录?——我们在一份自己签名的材料上说明复 试情况,就是李阳华所谓“篡改,甚至伪造复试记录”?   还有一点,李阳华是浙江大学法学院政治系中共党史专业硕士毕业生。作为 他的老师,我们认为这位特殊身份的学生——一名警官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一名 培养警官的警官,不应该忘记做事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应该明白捏 造事实、随意诋毁他人的名誉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打算尽快委托律师对李阳华提出起诉。   陈剩勇、毛丹   2006-6-28 (XYS2006062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