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博士学位公示三个月:教育部有法不依   作者:Lianyi He   早就听说中国的教育部不说人话,不办人事,如今果然领教了.中国果然是一 个法律体系自相矛盾的国家,红头文件大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 一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 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这句话明确的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以后,我找 你要证书,你必须得给我.可是不知道哪个弱智领导什么时候发了一个文件,说博 士学位要公示三个月。   公示可以理解,因为中国的博士水嘛,抄袭的多,官员博士更多。可这个时 间也太长了,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也才公示两个月嘛。发这个文件的非博士也许不 知道,这一纸文件,给多少博士造成了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你公示就公示嘛, 那你起码也要专门搞一个网站,供天下人审阅,你不能光让人家在自己学校内部 干一下就算了,因为光在自己学校干了也是白干嘛。不知道这个决定执行以来, 有多少人是在公示期被人举报而拿下的?还有一个建议:凡是官员获得博士学位 的,必须特别公示,允许匿名举报。   另外,建议给这个三个月松松绑。上网搜了一下,已经有学校(西北工业大 学)不鸟这个文件,偷偷的把三个月改成了一个月。其实,大部分获得博士学位 的,哪一个不是过五关斩六将过来的。拿我的来说,经历了三个匿名评审加五个 公开评审,再加上答辩委员会和反抄袭软件的双重会审,以及系校两级学位委员 会对SCI论文数目等硬性指标的仔细勘查,很难想象有什么本质上可以提出异议 的。再者,如果真的有问题,把发给的证书收回不就完了么?不过这恐怕又触及 到某些人的痛处了。 (XYS20090802)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