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金字招牌值大于法规?   作者:北大出来的人   沈弘先生在给方舟子的信中,一开始就可能错了。   他说,"北京大学在七十年代确实把英文名字改成了'Beijing University', 但是结果造成了混乱,外国人弄不清楚,哪个'Beijing University',就是原来 的北大。甚至国外有一笔原来准备捐给北大的一笔巨款,后来阴差阳错地寄给了 北外,因为当时后者的英文名称开头部分也是'"Beijing University'。无奈之 下,北京大学才决定把英文名字重新改回到 Peking University'的。"   经查,北外现名北京外国语大学,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原名北京外国语学院,1994年后更名大学。原英文译名记得是Beijing Foreign Languages Institute. 根本就和'Beijing University' 纠缠不到一块儿。何以 Beida因为北外等校后来更名才"无奈之下",委曲求全,决定牺牲它的已定英文 名字而改回到P大?!孰前孰后? 沈先生在时序上怕是故意颠倒了。   倘若真是北外昧着良知,默收海外巨额捐款,而且无赖般地不肯乖乖地将这 笔不义横财交还物主或者盟主,这也是一桩很有意思的公案,完全值得沈弘先生 做一番历史考究,弄出个来龙去脉才是。国外捐助方,何许人也?何年何月?何 人经手?巨额,几百万几千万几亿?都应拿出真凭实据来。"一笔巨款,"岂可如 沈先生信中所说的那般轻巧,一笔就沟销了呢?在他因为一个学校的英文译名而 不嫌其繁地考据,目的仅仅为抵制政府明文规定作辩解的长文中,沈弘先生不是 号召北大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站出来保护这笔已经频危的历史遗产","保护 Peking University这块金子招牌"吗?   或许,沈弘先生在给方舟子的信中,一开始就可能假了?   我希望错的是我自己。   无论哪个学校出身,人人应该谦虚谨慎才好。 (XYS200602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