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忍不住要谈周旺生教授的问题   sjd   甘德怀在“我的北大考博经历”一文中说,周旺生教授在甘德怀参加博士生 入学复试时问甘德怀:   “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有多少?为什么?”   我经常会想,假如我是甘德怀,当周旺生教授问我这样的问题时,我该怎么 办。当然我在这里必须假定甘德怀对该问题的重述是准确无误的。   首先我肯定不敢要求周教授进一步澄清他的问题,因为,要求人家澄清问题, 搞不好,就会被认为是没水平,或者反应慢,总之第一印象一坏,后果便不堪设 想。所以,我的一切思考都只能从这个问题本身出发。我考虑的要点将会是这样 一些。   周教授的问题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有多少?” 第二部分是“为什么?”   关于第一部分,有下列疑点需要解决:   第一,周教授所问的“法院”,是指基层法院、中级法院,还是最高法院? 抑或是专门法院,比如说,海事法院?   第二,周教授所问,是涉及全国所有法院的一个一般性问题,还是特指我在 里面工作过的那个特定的法院?   第三,周教授问的是法院在考虑并作出其判决的“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 援引,还是法院在最后成文的“判决书”中对法律、法规的援引?   第四,周教授问的“判决”,是法院对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的判决?   第五,周教授问的“援引法律、法规”,是指法院究竟“应当”、还是“可 以”、还是“在实际中”援引法律、法规?换言之,究竟是理论可能、还是实际 情况?   第六,周教授的原话是“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有多少?”而不是“法院 判决援引‘的’法律、法规有多少?”在“援引”一词后面少了一个“的”,意 思会不太一样,因为,假如原话问的是“法院判决援引‘的’法律、法规有多 少?”这就需要统计出一个数字来;而假如原话问的是“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 规有多少?”那么意思就有可能是“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的情况多不多?是 经常性地、连篇累牍地援引,还是一笔带过就算完事了?换言之,有了“的”字 的问题,就仅仅涉及到数据;而没有“的”字的问题,则有可能只涉及数量,也 有可能既涉及数量,又涉及频率。   第七,从甘德怀的文章可以推知(甘说:“回答过程中,周几次指出我没有 回答他的问题。后来他说根据他的调查法院援引的法律约有50部左右。或许这就 是正确的答案。”),周教授的原意大概就是要一个数字,那么周教授的问题里 面,那个“的”字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引起误解。不知为什么周教授把这个 字给省略了。   第八,如果周教授的原意确实是要一个数字,亦即周教授想知道,一共有多 少部法律法规被援引,那么,他问的究竟是法院在考虑并作出判决的过程中以及 最终写成的判决书中,“经常性地”援引的那些法律法规,还是“所有的”被援 引的法律法规?   总之,从周教授所问的问题本身,看不出周教授问的究竟是什么地方的法院、 哪一级别的法院、究竟是在作出判决的过程中还是在判决书当中、究竟是什么类 型的案件中、究竟是理论可能还是实际情况、究竟是频率还是数量、究竟只是那 些援引频度很高的法律法规还是所有的被援引的法律法规。   在所有这些疑点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亦即根本不知道周教授问的是什么的 情况下,周教授的问题的第一部分,是无法回答的;他的问题的第二部分,即 “为什么?”,更是无从谈起了。   当然情况比这要严重得多。我注意了一下表,我写到这里,已经过了半个小 时。刨去打字的时间,我把这一切都理清,大概需要15分钟。那么我在复试中的 表现就是,在周教授问了我这个问题之后,我在整整15分钟的时间内表情茫然, 一言未发。   在任何一个旁观者看来,我要么是个哑巴,要么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这样的问题,大概可以有三种解释:(1) 周教授是个思维不清楚的人;(2) 周教授思维清楚,但表达能力有限;(3) 周教授思维清楚,表达也清楚,只不过 在向甘德怀提问的时候,有意把问题给弄糊涂了。如果是前两种,那么周教授的 学术表现就成问题;如果是第三种,那么中文里面自有很贴切的词汇来形容的。 (XYS200407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