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关于国内法学界关注经济分析法学历史的一点说明   林喆(理论法学博士生导师)   看了“新语丝”上野叟写的《也谈“法律交叉学科”》(XYS20040823)中最 后的一些话,我想他可能是不太了解波斯纳经济分析法学进入我国法学界的历史。 在此,我想谈谈自己了解的一点情况。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法学界便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经济分析法学。 1989年1月,国内首次法学与经济学中青年对话会在北京甘家口召开,会议由中 国社科院工业经济所组织,主题是产权制度。我当时也参加了这次对话,记得经 济学界有樊钢、盛洪(他们当时还是一群博士生)等人,法学界有齐海滨(组织 者之一,北大博士生,现留学美国),张文显(吉大副教授,现为法学博导), 郑成良(吉大讲师,现为法学博导),杨春堂和李淳(吉林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 副所长),张乃根(复旦大学讲师,现为法学博导),孟勤国(广西大学讲师, 现为教授)等。会上讨论热烈,波斯纳经济分析法学是与会者谈的一个热点,许 多人都以这一理论来剖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出现的问题。后来国家体改所也来 了人参加讨论。   也就是在这次会上,我得知海滨所主持的法社会学课题组正在翻译波斯纳的 《法律的经济分析》等一系列西方法学名著,不久后他便将这些译稿(油印本) 送给了我,其中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中译本为上下两本。   1990年在大连会上,我得知乃根等人译的波斯纳的这本书出版了。我现在手 中没有这本书,我只有国内发行的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社 科院蒋兆康的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6月版)。   所以,最先将波斯纳法律经济分析学说引入国内法学界的,或说最早“用经 济学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当是齐海滨和张乃根等人。而最早在国内介绍法社 会学的是齐海滨,他在80年代主办的《法社会学通讯》一共办了30多期,直到他 89年秋出国。我想,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人对中国法学的贡献。 (XYS200408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