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方舟子答:我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中问:“不知在法学上对‘熟人’ 是否别有定义?”这位朱苏力院长的博士生就果真给了我一个定义:只有朱苏力 指导的法学硕士生和法学博士生才算朱苏力的熟人,朱苏力指导的法律硕士生不 算。另一种表述方法是:只有朱苏力的法学硕士生和法学博士生熟悉的人才算是 朱苏力的熟人,他们以前不认识艾佳惠,所以艾不是朱的熟人。后一种表述的荒 谬一见可知,只说说前一种。根据侯同学的介绍,不过表明一般来说法学硕士生 与指导老师的关系,要比法律硕士生与指导老师的关系亲密。但是我们并没有质 疑法学硕士生是否该算指导老师的熟人,所以侯同学所述,其实与话题无关。亲 疏程度是相对而言的,一般来说(不涉及其他方面的交情),朱苏力与考生的亲 疏程度可以按如下排列: 朱苏力指导的法学硕士生〉朱苏力指导的法律硕士生〉其他北大法学院毕业生〉 其他北大毕业生〉外校的考生 艾与朱的熟悉程度,比甘德怀与朱的熟悉程度高了三档。侯同学只承认第一种人 是朱的熟人,否认第二种人是朱的熟人,不合常理,恐怕也未必被朱本人所认同, 否则朱也没有必要掩盖他与艾的师生关系。打个比方,某法官受理涉及其小老婆 生的子女的案件,我指出该子女是法官的亲属,法官应该回避。这时有法官大老 婆生的子女出来说只有大老婆生的子女才算亲属,小老婆生的不算。试问法学博 士生,这个理由,是否该被接受?) 一点质疑——并附朱苏力门下学生一览表(1999-2003) 方舟子先生:   您好。我是朱苏力指导的今年6月毕业的博士生侯猛。   看了你昨天发的“北大法学院诚信危机”,文中特别提到“今天见到老翔找 来的北大法学院公布的资料,不由有一种被朱教授愚弄的感觉:原来朱教授所谓 ‘仅仅认识,但不熟悉’的在校应届毕业的北大法律硕士,就是他本人指导的应 届硕士毕业生艾佳慧,也就是最终通过复试被录取继续跟朱教授读博的那位。朱 教授为什么要坚称自己指导的硕士毕业生艾佳慧不算熟人呢?不知在法学上对 ‘熟人’是否别有定义?”   就这一点我想提出异议。   不能否认的是,艾佳慧论文的指导老师是朱苏力。但是,艾佳慧是法律硕士。 也许您不是很清楚国内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制度的区别,法律硕士只是最后在毕 业写论文的时候才会找指导老师;而法学硕士是在入学一开始就确定导师的,而 且是全程指导。也正因如此,法学教育领域里面的常识是,谈到导师一般是指法 学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导师(这一点,就会引起法律硕士的不满,但事实的确如 此)。法律硕士的导师只能算是论文的指导老师。   上面仅仅就法学教育制度设置而言,再从朱老师指导的学生而言,由于我是 2001年入北大(本科和硕士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因此,我所认识朱老师的学 生仅仅从2001年还在学校读书的弟子算起。   1999法学博士: 滕 彪 许志永   2000法学博士: 成 凡 崔 华   2001法学博士: 侯 猛   2002法学博士:王 蓓 凌 斌 刘 中   2003法学博士: 李国庆 沈 明   1999法学硕士:王 晴   2000法学硕士:彭 盎   2001法学硕士:吴航斌 邓友平 艾 飞 李 晨   2002法学硕士:赵玮玮 陆华强 刘彩玲   2003法学硕士:牛 悦 李薇薇   我们和朱老师的主要联系方式是每周在他办公室举行的学术讨论会(seminar) 以及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的聚餐(大多数都是朱老师请客)。而这些活动仅仅 限于朱苏力指导的法学硕士生和法学博士生参加,从来也不可能邀请还是法律硕 士生的艾佳慧参加,也就是说,我们包括朱苏力从未通过师门的活动和她有过任 何联系。也正因如此,至少在2004年她博士录取之前,我们从来也不可能认为艾 佳慧是朱门弟子。   就我本人而言,我也是在2004年4、5月份左右,才由别人在北大校园里将艾 佳慧指给我看,告诉我说这就是苏力今年招的博士生。之前我并不认识此人,没 有任何来往,但听说过,她的论文获得全国挑战杯竞赛一等奖。我相信我们师门 的大多数人也不认识此人。   至于朱老师是不是和她很熟,我相信朱老师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撒谎,也 没有必要撒谎。我们朱门弟子和朱老师之间的交往都基本上遵循“君子之交淡如 水”,我们基本上也不愿意主动去“求”朱老师,期望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 朱老师和其他人交往的时候,也比较谨慎,以朱老师现在的地位,很多人去找他 多是带有一定动机的,所以,朱老师也不会轻易和别人很熟。所以,网上有人怀 疑朱老师说和艾佳慧不是很熟是在撒谎,这种怀疑可以理解,但大可不必。   至于朱老师所说的今年毕业的法学硕士毕业生没能进入复试,指的根本不是 艾佳慧,而是上面2001级四位法学硕士其中之一(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这里不 予点名)。我的这位师妹上个月遇到我的时候,还对朱老师招收艾佳慧表示十分 不理解,而且最后毕业聚餐的时候也没有出席。就熟悉程度而言,朱老师对我这 位师妹较之艾佳慧更熟悉。   以上数言,仅仅是作为长期和朱老师交往的学生的亲身感受。我的目的只是 想说明,很多东西并不是如网上所流传的那样,批评的话大家都会说,但是很多 时候只有你亲自去了解才能获得真实的情况,而负责任的判断只有在这个基础上 才能够做出。   祝好。   北大法学院2001级法学理论博士 侯猛   2004年7月19日 (XYS2004071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