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一名博士生对“一名朱苏力的博士生对‘甘德怀事件’的评论”的回应   淡月清风   我想,作为苏力的学生为老师的名誉跳出来辩解,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至少 也要花点时间做足功课,而不是随随便便、东拉西扯来几条理由,就不加思考的 乱说一通,作为一个法学博士,更不可违背其公平、公正的立场。   首先,网民对其它的招生腐败行为未作反应,并不意味着就不可以对“甘朱 事件”进行抨击。难道说以前对高官腐败未判处死刑,判胡长青极刑就于法无据, 于理不合,甚至如楼主所言“醉翁之意不在酒”吗?做为法学博士作出如此之逻 辑推演,实有违其学术之基本水准。   其次,“一边倒”就意味着不客观、公正吗?你为什么不反思为什么会出现 “一边倒”的情形,甚至连其他博导都倒向他方呢?这不正说明了你们自己有许 多地方值得检讨吗?但你们作了反思、检讨吗?对于民众对程序公正的质疑,对 博士教育制度的质疑,对我国法学权威的质疑,甚至导致对公正理念的质疑?常 常要反思“你的贡献是什么?”的苏力及其部分学生,你们做了什么,你们的贡 献是什么?没有对法律的信仰还有法治吗?你们是推进民众对法律的信仰还是在 破坏它呢?   再次,正如楼主所说“网络社会不具有法庭或(依正当程序建立的)独立的 事件调查委员会那样的权威,朱苏力没有义务要到网络空间中向网民们澄清事实” “朱苏力也可以退出赛博空间的讨论。进入不是义务,退出却是权利。”,是的, 你是没有澄清的义务,有退出的权利。但是网民、民丛更有发表言论的权利,更 有推论的权利,网络社会不是诉讼空间,这里不需要沉默权,更没有无罪推定, 人们可以基于经验、常识进行推断,“理亏者才会沉默、回避问题,才回闪烁其 辞”,而且评论者已经承担了楼主所言的举证责任包括甘和朱的言说。更者,自 诩为而且实际上也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的苏力及案件的有关学者是有义务澄清事 实的,这不需要法定的义务,而是道德的义务。   再次,没有人要打败苏力,要打败的是腐败的制度,作为制度中的行动者, 都要为自己的行动承担责任。也许正是类似的个案中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制度 是如何形成的”。可以很明确的说即使苏力倒下了,也不能说是“捡了芝麻丢了 西瓜”,对于形成好的制度来说,个人永远只是相对与西瓜的芝麻。   最后,楼主所谓的一个小小的提醒:“无论就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还是学术 成就而言,苏力老师在北大(乃至在全国)都应该是做得最好的学者之一”将全 国成千上万个博导的颜面置身何地。全国就没有一个严格按程序招生的博导?这 样的提醒未免大言不惭了,如果我是苏力,倒是要羞的无地自容了,非把你这个 狂妄的劣徒大骂一顿。 (XYS2004080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