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拳拳爱师之心” purple_dream   读了沈明博士的《一名朱苏力的博士生对“甘德怀事件”的评论》后,深感 沈先生尊师爱师的拳拳之心啊,于是,“敬佩”之余,仅作小复。   一、沈明文:二〇〇四年七月九日,《新语丝》网站发表了甘德怀的《我的 北大考博经历》一文,多少有些出人意料地激发起了网民的似乎是难以按捺的讨 论热情,倒是在赛博空间里显出了几分民主社会的气象。(说“出人意料”,是 因为此前《新语丝》曾发表过揭露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招生腐败的文章;暴露上海 交大招生腐败的秘密档案也曾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此间,《新语丝》也刊发了 揭露协和医大、华中科大等学校招生问题的文章,这些文章也被转载到了其他一 些网络论坛,当然,网上还有一些揭露其他学校的招生腐败的文章,但是所有这 些文章很快就被关于“甘德怀事件”的口水淹没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那些酷 爱程序正义,对招生腐败疾恶如仇的人为什么对上述事件及其受害者如此地冷漠, 而只对甘德怀[朱苏力?]情有独钟呢!?)   笔者答复:为何出现“事情这边独热”的情况呢?因为:   1.北大的声誉使然。这个没有什么好多解释的吧,北大是中国大学的旗帜, 对民众而言,无论中政、交大等都无法与其相提并论的,因此,北大出了这种事 情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2.朱苏力的地位使然。朱教授乃当今法学界的“泰山北斗”(姑且这么称 之吧,至少不少喜好抄作明星教授的北大人这么认为),声望如日中天,他老人 家在招博过程中出了这样的事,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难道奇怪么?难道就只许你 有作明星教授的权利,享受明星教授光环带来的好处,而不必承担成为明星所随 之而来的成为公众人物的烦恼么?   3.事件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表现使然。事件的事实情况虽然没有“官方”的 说明,但在当事人之间几次声明答复以及众多网友孜孜以求的刨根问底之下,事 实已经越来越浮出水面了,而不断的深入发掘事实真相又进一步促进了事件的持 续热度。加之朱教授自认为真理在握,敢于出来答复并借题发挥,宣扬自己对学 术追求如何的纯洁,高帽子戴上之后,不成想却被越来越多的不断发掘出来的 “新”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扇耳光”,这种被众多网友称之为 “伪君子”行 径的行为被众多网友“情有独钟”的关注不为奇怪吧?!(需知我们中国人向来 是对真小人“宽宏大量”而对伪君子“深恶痛绝”的。)   二、沈明文:据我所知,甘德怀的一些陈述是不诚实的,但我这篇短文的目 的不在于澄清事实,因此对这一点不展开来谈。   笔者答复:试问:你不展开,那么你支持自己这一通发言的事实依据又何在 呢?好一个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啊!   三、沈明文:“网络社会不具有法庭或(依正当程序建立的)独立的事件调 查委员会那样的权威,朱苏力没有义务要到网络空间中向网民们澄清事实,或是 对“指控”做出答辩。相反,如上所述,任何一个负责人的人都有义务在弄清楚 事实之后再对事件做出评论,用法律术语来说,叫做评论者(而非被评论者)应 当承担举证责任,或者说“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其次, 与第一点相联系的是,网络社会的民主如果是真民主的话,就应该是可进入、可 退出的。热衷于 “甘德怀事件”的人可以进入赛博空间的讨论,同时,朱苏力 也可以退出赛博空间的讨论。进入不是义务,退出却是权利。如果有人将退出或 者不介入视同默认、理亏、退缩的话,那么我只能说这是一厢情愿、不可理喻的 推论。   笔者答复:这里,沈明先生显然玩了两次偷换概念的游戏。   首先,沈先生“翻手为云”在这里偷换了众多网友们对此事的评论和要求朱 苏力作出答复的概念。让我们称奇的是,网友们何时讲网络社会视为法庭或独立 调查委员会了,何时说朱教授一定有出来答复的义务了?相反,网友们的探讨基 本上是遵循着一种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角度来进行的,你有什么权利否定公众 这种监督的权利?而且,网友们基本上是从维护公平公正以及尊重事实的角度希 望朱教授能够出来作出有关的答复,当然,这是朱教授的权利而非义务,但是如 果朱教授行的正的话,出来答复只会起到澄清事实,肃清流言的作用,这对朱教 授只能有利,你这个自称了解一定真相的人为什么就不敢承认朱出来答复是朱维 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权利呢?可见,沈先生心知肚明,为老师心虚的很呢。   其次,沈先生“覆手为雨”。在明确认定了网络社会不是法庭和独立调查委 员会后,又用法律上的“谁主张,谁举证”来要求网友。真是一件事情,两种标 准,在认为朱教授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之后,又强加给网友们“法律上”的义 务。偷换概念的游戏玩得是何其的纯熟!   四、沈明文:对于那些胸怀坦诚、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参与这场讨论的 人,我想不揣冒昧地给他们一个小小的提醒:无论就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还是学 术成就而言,苏力老师在北大(乃至在全国)都应该是做得最好的学者之一(作 为苏力老师门下的2003级的博士生,我凭自己的亲身经验得出这个结论)。这次 北大法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在程序上固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苏力老师的学术观点 当然也有可以商榷(甚至可能有错误)之处,然而,如果因此就把矛头完全对准 苏力,并进而形成这样一场“波澜壮阔”的“运动”,结果很可能会事与愿违的。 中国不是有句俗话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吗!?   笔者答复:好一句“无论就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还是学术成就而言,苏力老 师在北大(乃至在全国)都应该是做得最好的学者之一”,维护师尊之情溢于言 表!不错,凭心而论,你说的这一点在相当程度上属实。但是,请沈先生注意的 是,即使这个“最好”的在这件事件中的表现究竟是不是遵循了正当的程序和实 体要求呢?如果答案是没有,那么,即使出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最朴素的追求, 人们也完全拥有对此事提出质疑的权利!而且,若通过该事件这个“芝麻”,深 刻进行制度反思,形成一场“波澜壮阔”的“运动”,进而推进制度的进步,那 么则可能达到“丢了芝麻捡到西瓜”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写于二〇〇四年八月四日 (XYS200408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