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青年参考:聚焦北大法学院“考博事件”(两篇) 北大法学院“考博事件”内幕 2004年07月27日青年参考   “此次的考博经历带给我的几乎是致命的打击,北京大学的所作所为不仅让 我深深地失望,而且使我对于自己追求学术的道路开始产生动摇,我开始重新审 视一些以往自己所崇敬的对象和所向往的地方!”   7月9日,著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出现了一篇名为《我的北大考博经历》 的署名文章,作者甘德怀在文章末尾的“几点感慨”中写下了如上文字。   一个帖子引发一场“事件”   甘德怀,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3月13日、14日参加了北京大学法理学专业 博士生入学考试,报考导师为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4月6日,北京大学研究生 院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甘德怀的总分在法理学考生中排第一,是26名法社会学 方向报考者(实考20人)中惟一具有复试资格者。4月19日,甘德怀和另外两位考 生,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艾佳慧、在中国网通工作的何远琼共同参加了朱苏力、 周旺生、强世功3位老师主持的复试,最终甘德怀落选,而艾佳慧获得了在北大 读博的机会。   “我从原则上最多可以录取3名学生,笔试成绩前3名的学生参加了面试。其 中甘怀德同学的笔试成绩最好。一般情况是,他的面试成绩只要过得去,就会首 先录取他。……鉴于甘怀德同学对面试问题均没有给出与问题相关的学术性回答, 面试小组给他的面试成绩为不及格。”7月12日,“新语丝”网站发表了朱苏力 撰写的回应文章《关于甘怀德同学面试情况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朱苏力在 这篇文章中将 “甘德怀”误写为“甘怀德”,引发后续的评论文章中纷纷将 “甘德怀”、“甘怀德”混淆不清。7月16日,甘德怀发表《一些不该遗漏的事 实——对朱苏力老师声明的必要补充》,对朱的情况说明再次回应。   没听见回答的人如何有资格当考官?   甘德怀的《我的北大考博经历》和《一些不该遗漏的事实》,将问题的焦点 集中在复试资格、复试程序等是否严格公正之上。对于文章中形成的疑点,朱苏 力有选择地作了回答。记者现将双方的观点节录如下:   甘: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复试资格线为:英语50;业务课60。艾佳慧英语 46,法理学83,法社会学60;何远琼法理学成绩没有达到60。我英语52;法理学 84;法社会学63。艾佳慧和何远琼的复试机会何来?   朱:法理学专业考生今年的笔试成绩普遍较低,依据研究生院的规定,对面 试者的最低成绩作了调整;因此,并不存在参加面试的同学成绩不合格的问题。   甘:复试名单为何既不在网上公布又不主动电话通知?如果不是我主动打电 话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恐怕我就连参加复试的机会都没有。   朱:未作答。   甘:复试组只有朱苏力和周旺生两名导师组成,没有秘书记录复试过程,他 们自己既问且记,是否符合程序公正?   朱:面试题目和回答都有简要的记录在案。由于编制,法学院没有专职的从 事记录的工作人员;通常针对不同的事项,由教员,或请在校博士生,临时担任 记录。这次面试,我本人担任了记录。面试成绩由参与面试的老师依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议定。   甘:在复试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进来坐到朱苏力身边的人是谁?为什么不介 绍?他是什么身份?他是否参与复试结果评议?   朱:这次复试面试时,强世功因为临时有事,迟来了约20分钟(整个面试持 续了约1小时40分钟),对甘怀德同学提出的这一异议我们诚恳接受;但由于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这并不影响面试成绩的确定。   不过,到此甘仍接着追问:“请问朱老师,如果博士生面试的考官因为临时 有事就可以迟到,那博士生面试是否太儿戏?我的回答完毕,强世功才来,根本 没有听见我回答的内容,他如何能有资格担任我的考官?”   艾佳慧是否“朱门弟子”?   7月18日,对“考博事件”的关注和论战因“新语丝”创办者方舟子的一篇 文章而迅速升级。方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一文中指出,根据北大法学院 公布的资料,“在校应届毕业的北大法律硕士,就是朱本人指导的应届硕士毕业 生艾佳慧,也就是最终通过复试被录取继续跟朱教授读博的那位。”而朱苏力在 答复甘德怀的文章中曾表示跟艾佳慧“仅仅认识,但不熟悉,……不存在歧视外 校考生或偏袒熟人的问题”。方就此诘问:“不知在法学上对‘熟人’是否别有 定义?”   20日晚,朱苏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说,艾佳慧是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 而非法学硕士,自己只是按组织上的安排,在今年四五月份时成为艾的毕业论文 指导老师,而不是艾佳慧真正的导师。   “我没有偏袒熟人,没有不遵守制度,恰恰是制度给了我这样的权力。我仍 然认为,没有录取甘德怀,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朱苏力说。(本报记者 吴珊) “考博事件”点燃网络战火 2004年07月27日青年参考   7月25日13时,记者在GOOGLE搜索引擎中输入“甘德怀、朱苏力”和“甘怀 德、朱苏力”,分别得到469条和456条相关信息。登陆“新语丝”网站,自7月 18日方舟子发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一文,到记者成文时,论坛首页上几 乎全是关于此事的评论和报道文章,数量已经超过70篇。   在北大“一塌糊涂”BBS、强国论坛、天涯社区、博客中国等网络空间中, 舆论声势在经历了几个高峰之后,还在继续。博客中国甚至以《甘德怀北大考博 事件撬动中国顶级教育制度锈轮》为题辟出专题,从“事情起因”、“各方质疑 和看法”到“仅仅是北大一个个案吗?”、“研究生招生改革势在必行”多角度 解析。在“您对甘德怀北大考博事件如何看”的投票调查中,454位参与调查的 人中有42.95%认为“这一事件是一次典型的学术腐败”,另有23.57%的人选择了 “北大精神不在,让人痛心”(该数字截至记者26日发稿时止),分别排在人数排 名的前两位。   正方:博导招收弟子难道不可以有偏好?   最先为朱提出辩护的是他的博士生侯猛。7月19日,他在《一点质疑——并 附朱苏力门下学生一览表(1999-2003)》一文中对方舟子提出的艾佳慧和朱苏力 是“熟人”的证据提出异议。他在谈到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区别时表示,法律 硕士只是最后在毕业写论文的时候才会找指导老师,法律硕士的导师只能算是论 文的指导老师。此外,他还以“朱门弟子”的身份列出了从1999-2003年同门的 师兄弟姐妹的成员名单,其中并无艾佳慧。   接下来登场的是声称并不认识朱苏力的北大文科博导任欣。她在7月20日 《关于考博之 “公正”:一位博导的看法》一文中阐述说:“我认为考试不可 能有绝对的公正。所谓考试的‘公正’往往与‘客观’联系在一起,而考博士不 是考本科,死记硬背的客观考试作用不大。不如采取导师完全责任制,不要硬性 划什么分数线,但导师需公开其招考标准。”任欣还认为,“如果阿甘的专业表 现不过是像贴子中描述的那样,我只能为他惋惜了。无论是从他本人还是朱苏力 的描述中,他都没有能够证明自己的能力。”   朱苏力的第一届博士生、侯猛的大师兄许志永也在7月21日的《方舟子几重 标准?——关于苏力招博士生不得不说的话》一文中提出:这不是一个熟人不熟 人的问题,苏力难道就不可以招收自己的弟子?苏力难道就不可以对自己的弟子 的学术研究有所偏好?   反方:北大法学院陷入诚信危机   在反方阵营当中,扛旗的头号人物就是方舟子。自7月18日发表《北大法学 院的诚信危机》一文之后,7月21日、23日、24日,方舟子又接连抛出4篇文章, 逻辑缜密而言辞犀利地拷问北大法学院的学术诚信。   “20日晚,朱苏力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说,……‘她不是我硕士班的学生,平 时也从来不参加我和硕士的活动,我们并不熟悉,只是知道这个人,偶然在路上 遇到。’这是一个谎言,而且是非常容易戳穿的谎言。北大法学院在2003年10月 24日公布的《法律硕士论文选题和指导老师》中,已清清楚楚地写明:‘艾佳慧, 论文方向:法理学,论文指导老师:朱苏力。’也就是说,至迟在去年10月份, 朱苏力已成为艾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实际时间很可能比这还早。”   网友“三条腿的猫”7月25日在北大“一塌糊涂”BBS上剪贴了北大研究生院 公布的,20名参加了法理学法社会学专业的应试者的初试成绩单,法社会学的成 绩共有8人在60分以上,及格的人占40%。“在只有5%(20人参考,计划录取数1人) 的录取率的博士生考试中40%已经是很好的分数了,根本称不上是普遍较低,在 55分以上则更达13人。所以,就算苏力的讲法成立,法社会学的降分理由也是不 存在的,不知苏力是根据哪条北大研究生院的规定得出‘制度给了我权力’的论 断的。”“三条腿的猫”写到。   铆足了火力对此事发难的还有以下一些文章,如网友zhi的《对朱苏力博士 生侯猛所作质疑的质疑》、网友瓦罐的《试述法律硕士与导师的关系,兼与侯猛 商榷》、网友溪桥的《〈关于考博之“公正”:一位博导的看法〉的评论》等等, 这些及时抓住观点和陈述漏洞进行批驳的文章,将对高校招生体制的反思引向一 个个新的阶梯。(本报记者 吴珊) (XYS2004072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