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朱苏力的两个硬伤 月人   对于甘朱二人的争议,众说纷纭,真相如何,可能永远说不清.我们能看到的最 原始资料,就是甘朱二人的两篇网文,其中朱先生文章中有两个硬伤。皆是对面 试所提问题的不同表述。   硬伤1:   甘文:周老师问:“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有多少?为什么?   朱文:“周老师问甘怀德同学的第一道题。鉴于甘怀德同学曾在法院工作过, 问题是,他所在的那个法院的法官们在日常的司法中主要运用哪些法律,以及为 什么? 。。。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不同层级的法院通常适用的法律数量是不 同的。。。。   然而朱苏力忘了,周老师对这一只有甘和“他所在的那个法院的法官们”才 可能知道的问题,却给出了标准答案(数目字:50部,而不是“哪些法律”), 似乎说明朱苏力的记忆并不准确。   硬伤2:   甘文:朱苏力老师提的问题:"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为什么?   朱文:我向甘怀德同学提出的问题大致是,看过哪些自己认为很有启发的著 作,内容如何,对自己的学术有什么启发,可以举一本或两本书为例。   两个不同表述,“最喜欢的书” 和“很有启发的著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 概念。一个人“最喜欢的书”可能是《天龙八部》,但“很有启发的著作”却可 能是《鲁迅杂文集》。   本来,这个问题局外人仍然说不清,但不幸的是,朱苏力在下文中说:“这 本书恰恰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也”和“喜欢”,是否暗示朱当初所提的 正是“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 而不是“很有启发的著作”。   如果朱先生当初的问题是“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却要求考生按“很有 启发的著作”来回答,岂非刁难?   甘被面试时共提了三个问题,其中两个就是这样语焉不清的问题,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朱原话),剩下一个即使答对也无用了。   不明白以朱先生的智力,何以会如此前后矛盾。 (XYS200407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