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少拿肉麻当有趣 蒋郎憔悴   每次在车站乘搭公车的当儿,总会见到我“偶像”宁静同志昂首挺胸微笑地 告诉说:“做女人‘挺’好!”其中含义自然不言而喻心照不宣,但我等无辜路过 者尤其当有女士在场之时,那尴尬劲就甭提了;待回到家打开电视,那一大堆比 车站广告更加直接露骨的什么“丰乳”“壮阳”的广告更是霸占了整个电视画面, 自个一个人还好,如果一家人吃饭的当儿,突然插进来一句“男人讲的是硬道理”, 那一口饭没准就喷到了你老子的头上!既然站牌和电视如此暴露,那还是上网吧, 也许还能得个清净。打开浏览器连接上网,映入眼帘的一个广告让我心惊肉跳: “上我一次,终生难忘!”——敢情网络也开红灯区?哦,不是,这是一个女性网 站的广告词,此“上”者非彼之“上”,乃是“上网”之“上”……无处可逃, 我们被各色广告包围着,但是其中有某些个意识不良的广告有时真叫我等假装斯 文者措手不及地尴尬难堪!这真不知是资讯发达时代的幸福还是悲哀!   在广告中运用有色情或性意味的广告场景或广告词,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在 广告从业员来说,在竞争这么日趋激烈的广告界,如果要挽留住广告主的心,当 然要挖空心思花言巧语,才能使广告公司有一立足之地;在广告主来说,要把自 己的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其广告词势必要语不惊人死不休,最好 造成轰动效果。在此等因素下,广告的出现了许多“兵行险着”的情况。比如上 面说的“做女人‘挺’好”,比如“好好学,天天上”(某网站广告)等等。无 可厚非,广告从业员和广告主急于打响品牌名号之心是值得理解的。但是,不要 忘记了,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各种相关法规日夜完善的情况下,还有一个是否 合情合法的问题。假如商家、广告主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广告法》法规有关 内容健康的规定而创作出一些低级趣味的广告,我看工商执法部门的封条迟早会 贴到阁下头上。像前不久广州街头的站牌贴出了这么一则快食面的广告:一个性 感女郎作美人沐浴状躺在快食面碗里。如此暴露大胆的广告,不但吸引了路人的 眼球,当然也吸引了工商执法部门的严厉惩罚。这就给后来欲效尤者敲响了警钟。   除了法律上的雷池禁区之外,还有一个社会风俗习惯和人们的欣赏趣味问题 尤其值得注意。我们中华民族有自己的审美趣味和道德风尚,比如你挖空心思创 作出的广告能钻《广告法》的空子,工商部门也奈不了你何,但是,群众的眼睛 是雪亮的,你的广告假如在群众中引起恶劣影响,相信你不但不能获得预期的效 果,很可能还适得其反,引起反感甚至公愤,影响销路,那你真的是赔了夫人又 折兵了。   说到大众审美问题,我想起年前在深圳某大商场外头悬挂着一张巨副的裸体 女人广告画,在人来人往的闹市中格外引人注目,还在报纸上颇引起一阵争论。 支持反对者各执己见,最后不知这副广告是否被拆除,总之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商家的目的是彻底的达到的。但问题是,大众真的接受吗?我看未必。现在的社 会风气和人们的审美情调我相信还没有达到这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稍年长的人和母亲们是一定不会喜欢的了,年长者是接受不了如此开放,母亲们 一定不愿意误导孩子。由此看来,此广告未必能获取消费者芳心。我想大多数群 众对于“做女人‘挺’好”之类的广告还是相当抗拒的吧,这类刺目的广告,还 是少出为妙。少拿肉麻当有趣,否则企业沦为“长舌妇”的形象,则于长远不利。   其实广告中包含色情或性意味,并不是现在挖空心思的聪明现代广告人的杰 作,而是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记得民国时期广州就有这么一则很著名的广告。 某报纸一天刊登了一条大字句:“给你一条生路。”读者纷纷猜测这么一条语出 惊人的广告词到底所言何事,一时引起满城关注。几天后谜底揭晓:原来是一则 男性壮阳的药品广告。全城哇然。目的是达到了,但是因其含蓄幽默,尽管有些 “意识不良”,但在当时民国社会风气更加保守的环境下为惹人反感反而收得成 功的广告效果,实在值得现代人借鉴。再比如近来某网站广告词:“咱俩最好先 登记”配以一醒目的双喜剪字,其广告诉求是要到访网民登记注册成为他们的用 户。这则广告构思就很好,相当幽默,而且还符合了中国人的审美习惯。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