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乏味的英雄和有趣的坏蛋 □张远山   幸运的是,世上好人比坏蛋多,但不幸的是,坏蛋往往比好人有 趣。坏蛋之有趣,可以从日常生活中这一例子看出:一个中国人,当 他最有趣的时候,通常会被其女友、妻子或子女称为“坏蛋”。如果 他不是偶而有趣,而是常常有趣得像个“活宝”(这是个爱恨交加的 贬义词,没有一个英雄和领导愿意被称为“活宝”,其实他们根本不 配),那么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个“坏蛋”。这是为什么?我 不知道其他民族是否有这种现象。但我相信把有趣者称为“坏蛋”确 实暗寓着中国人长期以来的传统价值观:有趣是不好的,至少是不被 主流文化所鼓励的,一个有趣的人在中国必定终生交不了好运──除 非他的有趣不仅是活宝级而且达到了国宝级,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帝 王的宫廷小丑。也就是说,除了至高无上的帝王,没有人敢公开喜欢 有趣。士大夫们暗地里可以喜欢有趣和卖弄有趣,但公开的言论则一 律是抨击有趣。另一方面,除了得到帝王特许的宫廷小丑,只有帝王 才有权不分场合地公开展示自己的有趣。以最近的历史来说,在公开 场合最有趣的人无疑是毛泽东,只有他才有权肆无忌惮地嘻笑怒骂, 甚至在诗词中不避粗俗地喝令“不须放屁”。而普通人即使是国宝级 的活宝,在公开场合也一律只能“团结、紧张、严肃”,而丝毫不敢 “活泼”。而一切奉命的“活泼”,从忠字舞到革命相声,除了肉麻, 毫无有趣可言。   主流思想的长期独霸天下,最终会形成民族性或集体无意识。举 例来说,许多中国人对“美妻丑夫”这一极为正常的现象忿忿不平, 称之为“一朵鲜花插在牛粪里”。实际上,“美妻丑夫”只要是双方 自愿的,那么只有一个最简单也最合理的原因:丑夫是个有趣的人。 但如此简单的理由却为众多国人所不解,他们对“美妻丑夫”只有一 个解释:那丑夫一定是个坏蛋。由于自身的乏味且自居好人,他们就 把一切有趣者都视为坏蛋。中国人是道德感最强的民族,他们当然要 反对坏蛋,所以他们也要反对有趣,尽管他们也忍不住要偷偷地喜欢 有趣。   我年轻的时候,任何一部电影放映后,学生们总会模仿坏蛋。我 认为那不是因为“性本恶”的缘故,而是因为孩子都喜欢有趣,不喜 欢乏味。虽然中国的孩子是非观念特别强,看电影时总忘不了问“谁 是好人谁是坏人”,但如果坏蛋有趣而好人乏味,他们就会超越是非 去喜欢坏蛋,进而模仿坏蛋。记得电影《向阳院的故事》里,一个坏 蛋教唆孩子们别好好读书,教了他们一首儿歌:“糖儿甜,糖儿香, 吃吃玩玩喜洋洋;读书苦,读书忙,读书有个啥用场?”导演的目的 显然是为了教育孩子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上坏蛋的当。 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所有的孩子都记住了这首儿歌,连我这个“好学 生”也记住了这首颇为“有趣”的儿歌。现在再看这首儿歌,自然毫 无有趣之处,由此可见当年是个多么乏味的时代。那么我们中国现在 的电影和小说是否不再乏味了呢?答案似乎并不乐观。   据说现在的电影完全市场化了,其实不过是放映上的相对市场化 (创作上则远未作到真正的市场化),但即使这相对的市场化,也已 经使严肃有余、有趣不足的国产电影遭到了普遍的败绩,富有教育意 义的国产电影根本无法与好莱坞娱乐片抗衡。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银 幕“英雄”乃至文学“英雄”与过去一样一本正经,乏味得很;而好 莱坞的英雄却十分有趣──虽然坏蛋还是比好人有趣,但英雄却比坏 蛋更有趣。他们的坏蛋虽然比好人有趣,但由于贪欲、自私等精神上 的不自由,总比英雄要乏味得多。他们的好人(通常充当英雄的助手 或上司)由于循规蹈矩而古板乏味。由于循规蹈矩者必然缺乏思想上 的独创性,所以好人总是斗不过颇具独创性的坏蛋,并且还会好心办 坏事地给英雄添乱,阻挠英雄顺利地斗败坏蛋。他们的英雄却往往不 守纪律、不循规蹈矩由于不循规蹈矩,必然思想活跃、机灵有趣,关 键时刻就能独创性地大显神威,于是善最终战胜了恶。   而我们电影中的坏蛋、好人和英雄是这样的:坏蛋比好人“有趣”, 而好人比英雄“有趣”。坏蛋最有趣,英雄最乏味。这也许并非导演 和作家的初衷,却是客观事实。中国的导演决不肯让英雄有趣,英雄 总是所有角色中最古板最守纪律的,永远服从领导,永远照章办事, 永远立场坚定,永远斗志昂扬,永远不苟言笑,永远大义灭亲,永远 不通人情,永远没有人性的弱点;略微有趣一点的总是好人,也就是 与英雄意见不一的助手(而领导总是强作风趣以显得有魅力或有领导 艺术,比如让他开一些与民同乐、显示平易近人的乏味玩笑),但是 助手的有趣总是给英雄添乱,幸亏古板的英雄警惕性高加上本领高强 及时赶来救驾(当然一定是在领导的英明决策之下),助手才没吃太 大的苦头,善终于战胜了恶──但乏味也同时战胜了有趣,因为最乏 味的英雄竟然战胜了最有趣的坏蛋(在一个乏味的故事中相对而言)。   由于我们的导演也要设法使电影对观众有一定的吸引力,既然不 能让英雄有趣,怎么办呢?导演就为次要角色添加点有趣,但由于自 身的乏味和鄙视有趣,所以这添加的有趣十分做作,完全吃力不讨好, 常常令人倒足胃口。添加有趣的方法之一与好莱坞一样:让好人添乱。 但好莱坞电影中的好人是用古板给有趣的英雄添乱,中国电影中的好 人则是用有趣来给古板的英雄添乱。两者在有趣与乏味的价值取向上 适相反对,方法也就正好相反。添加有趣的方法之二是丑化坏蛋。由 于一切丑化都是喜剧性的,在并非真正有趣的故事里,丑化就成了有 趣的代用品。颇为反讽的是,坏蛋只是因为被丑化,才产生了小丑式 的有趣。并且恰恰是坏蛋被丑化的地方,成了坏蛋有趣的地方。比如 说坏蛋的好色、贪吃、爱钱、各种怪癖、黑话、结巴、气急败坏、流 里流气等等,导演都加以重彩浓墨的丑化,但观众却从中看出了人性 的普遍弱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坏蛋被人性弱点毁掉本身,使坏蛋成 了“悲剧人物”,观众对之产生了深层的同情。对坏蛋的丑化足以使 之有趣,对英雄的美化则足以使之乏味。比如英雄的不好色、不贪吃、 不爱钱、毫无怪癖等种种不近人情,都与观众的自身好恶产生了极大 的心理距离──没有人愿意做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英雄。另外,由于 刻划坏蛋的坏可以无所顾忌,导演和作家的想象力得到了解放,他们 的有限才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而刻画英雄时由于惟恐犯忌,所以束 手束脚,创作上毫无自由可言,作家的竞技状态当然是最差的。因此 过于拔高英雄反而贬低了英雄,对英雄的美化恰恰是抽去了英雄的人 格魅力,使英雄变成了人见人厌的狗不理包子。况且我们的导演、作 家、或者导演作家的领导自身都极为乏味,他们把英雄固有的有趣强 行剥离,转移到另一个陪衬者身上去,由于是陪衬,就导致了:一、 有趣本身的弱化,即在整个故事中退居了次席;二、有趣的意义被逆 转,即有趣不是作为英雄战胜坏蛋的自身素质,而是成了给英雄添乱 的外在因素。结果,好莱坞英雄总是违抗古板上司的命令,但最终以 不落俗套的新奇方法战胜了坏蛋,而我们的英雄总是由于贯彻了领导 的英明决策并排除了有趣助手的帮倒忙而极为落套地战胜了坏蛋。   简而言之,在好莱坞电影里,比赛的是谁最有趣。好人是最乏味 的笨蛋,英雄是最有趣的捣蛋。古板的好人用乏味来添乱,结果次有 趣的坏蛋战胜了乏味的笨蛋,但最有趣的捣蛋战胜了次有趣的坏蛋。 有趣大获全胜,于是乏味的好人受到了教育,从此开始学习有趣。而 在中国电影中换了个个儿,比赛的是谁最乏味。好人是次有趣的捣蛋, 英雄是最乏味的笨蛋。捣蛋的好人用有趣来添乱,结果最有趣的坏蛋 打败了次有趣的捣蛋,但最乏味的笨蛋打败了最有趣的坏蛋。乏味大 获全胜,于是次有趣的好人受到了教育,从此开始学习乏味。   顺便一提,中国导演添加有趣的另一方法是让角色莫名其妙地笑, 有人说这是“戏不够,笑来凑”,我觉得应该是“趣不够,笑来凑”, 因为情节主干都是有限的,所谓有戏,就是有趣,因此凑戏也就是凑 趣。但稍懂一点有趣的人都知道,凑趣永远是乏味的,与真正的有趣 无缘。   因此毫不奇怪,我国的电影在改革开放之前和之后,各有一个奇 怪而突出的现象:最受欢迎的是反英雄的反派演员和非英雄的丑星。 反派演员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演英雄的主角。影片初映后,如果 正反两种角色一起在公开场合(比如电视综艺节目)亮相,反派演员 得到的喝彩声往往比主角多。事实上给“英雄”的掌声大多是礼仪性 的,常常需要主持人的提示,而给“坏蛋”的掌声倒是由衷的。进一 步验证这一结论的是,许多老片时隔甚久,观众早忘了基本剧情和主 演的姓名,但对其中的反派角色却记忆犹新,对其台词也能倒背如流。 连没看过老片的新一代都知道“情报处长”、“座山雕”、“刁德一” 乃至日本鬼子“鸠山”、“松井大队长”等等,但有多少人还记得当 年红极一时的“英雄”王心刚?仅用逆反心理是远远不能解释这一现 象的。改革开放以后的电影中,虚假的英雄相对淡出,反派演员的受 欢迎程度也相对减弱,但所谓的“中间人物”却以丑星的面目出现而 受到欢迎──虽然着所谓的“受欢迎”仅仅是相对于乏味英雄而言的, 与欧美电影中捣蛋英雄的受欢迎程度却不可同日而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为了“教育意义”而牺牲有趣永远无法达 到目的。观众进电影院是来娱乐的,而决不是来受教育的。当年看电 影是集体组织的,不看不行,人们尚且只对并不真正有趣的反派角色寄 予最大热情(不过是饥不择食弄点代用品罢了),现在电影市场化了, 看不看国产电影没人强迫,而我们的电影观念(也就是何为艺术何为 真实)却没有真正改变,我们的电影的处境,是不难逆料的。推而广 之,我们的小说甚至一切文学艺术的处境也大抵如此。   究其根本,因为中国人的理想模式(至少是官方钦定的模式)就 是贤良方正、不苟言笑,一苟言笑,就是玩世不恭。中国文化中一切 有趣的东西都被儒家主流文化加以无趣化,比如生动的神话要被历史 化,《山海经》中“夔一足”(有趣的独脚仙)被歪解为“有一个就 足够了”;而美妙的爱情也要被道德化,比如《诗经》中的“君子好 逑”被认为是表彰“后妃之德”。而道德虽然有益,但却是最乏味的 东西──只有道德狂才会认为道德(或曰名教)之中自有乐地。我并 不一般地反对一切道德,我反对的是道德狂的偏执。相反,我认为让 人们生活得有趣、感受生命的丰富与欢乐才是真正合乎道德的。使一 切按部就班只是统治的道德,而不是永恒的道德。正如正史只是帝王 将相的历史,传统道德只是帝王将相的道德,因此历史化、道德化乃 至历史癖、道德狂只能让统治者感到其乐无穷,而对人民来说只有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单调和“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乏味。 一切有趣的东西几乎都不符合统治道德,一切有趣的东西都不利于长 治久安──但着只是乏味的冬烘脑袋才有的愚蠢想法,其实让人民有 趣根本无损于统治道德和长治久安。所以中国文学中最有趣最受民众 欢迎的小说、戏曲长期被官方打入另册(虽然道学家也要偷偷地“雪 夜灯下读禁书”)。中国历史上一切有趣的人,都被目为“玩世不恭” ──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一判词可以毁掉一个人的前程,它至今 还是一个人不被重用、甚至不被丈人接纳的最有力的理由。被鲁迅称 为最玩世不恭的中国小说《西游记》,由于有猴气,甚至不被列入四 大名著。只是因为有乏味的道学家视《金瓶梅》为洪水猛兽,才李代 桃僵地把它补入。但即便这部最玩世不恭的书也要为孙猴子的猴气加 上紧箍咒,因为中国只有皇帝可以有猴气。敌视有趣在中国有悠久的 传统,不完全是现代左祸所致,金庸之所以开中国文学之前无古人局 面,就因为他的作品空前地有趣。《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就被乃 师“君子剑”岳不群视为行止不端、毫无正经,在传统小说中,岳必 是英雄,而令狐则必是坏蛋。金庸的最后杰作《鹿鼎记》之所以伟大, 就是因为他让一个妓女之子、小油嘴韦小宝做了第一主角。这真是中 国文学中的一大创造。   由此可见,乏味英雄做主角的影视、小说令人气闷,既然生活中 得势得意的主角都是假正经的假道学,影视、小说中的英雄当然也只 能是假圣人,中国人的生活中鲜有“姑妄谈鬼”的苏东坡和“不亦快 哉”的金圣叹式人物,中国的影视和文学中当然也就只有伪君子或乏 味的好人。要中国的小说和影视有趣,必须是中国的民众先开始追求 有趣,必须是中国的大部分丈人乐于接纳一个“玩世不恭”的女婿, 必须是中国的上司优先提拔一个“玩世不恭”的部下,必须是中国的 整个社会伦理不扼杀有趣、允许有趣,进而鼓励有趣。中国的影视和 小说中常常有高度的智慧,深刻的警句,但由于缺乏心态放松的真自 由精神,思想套在紧箍咒里,那么文学艺术就惟有呜呼哀哉。   实际上,具有幽默素质的中国人并不少,但这样的人可以娶一个 美丽的妻子,却不可能行大运,他们不能成为生活的主角,也成不了 文学中的主角──即使做了主角,也决不是英雄,而只是“中间人物”。 生活中既然是乏味的人盘踞要津,文学中当然也就只能如此。也就是 说,生活中乏味的人在唱主旋律,那么文学中当然也只能是乏味的人 唱主旋律。   更进一步,不难想象,乏味的作家高踞文坛、把持文坛,而有趣 的作家却只能在“文坛外”(虽然真正有趣的作家也羞于与乏味的作 家为伍);乏味的作品得大奖、受推荐、组织阅读观看;有趣的作品 在国外得奖,在国内却不能出版;有趣的电影在国外得奖,在国内却 不能放映……如是等等。有些作家“曲线救己”,先写些塑造乏味英 雄的乏味作品作为进身之阶,随后也想写写有趣,但他们知道英雄是 不允许有趣的,于是他们提倡大写“中间人物”,也就是让原来替英 雄做陪衬的有趣配角升做主角,中间人物既非坏蛋,也非英雄,无须 丑化和美化,因此允许一定程度的真实和有趣,但是各位看官可以想 见,既然有趣人物的身份如此之低(比如光棍、偷情汉、妓女、小妾 之类),读者还会有兴趣吗?读者看不到有趣,只见肉麻。所以“曲 线救己”也好,“曲线救文学”也罢,中间人物写了不少,艺术流水 线年产小说数百部、影视成千上万部集,但中国的影视和文学依然躲 不过一个无情的判词:乏味。 (摘自《书屋》)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