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重于泰,轻于鸿:简答非也《也谈此言和主持对周方舟的答复》 此言 拜读了非也对周方舟《王安忆<长恨歌>的病句及其他》一文的回护, 并未打算写反驳的文字。虽不是完全同意非也的看法,但觉得多言 无益。有些争论如同谈判,不过是锱铢相较,“对”与“错”只是 相对的。这种谈判可以永远进行下去--就像两个国家可以为豆腐 干大小的领土倾全国之力,动四方之兵。不过,这种争论也能增长 见识,磨练脾性,运动十指肌肉,(注意,这里少了一个“的,” 当属病句),也不是毫无益处啊。 既然主持点名要我对非也的“重于泰,轻于鸿”给予答复,索性攘 袂奋拳,再来讨敌要阵。 不怕各位看官笑话,读到“重于泰,轻于鸿”这六个字,“吾甚爱 之!”“重于泰,轻于鸿,”六字简介、干脆,有力度,比“重于 泰山,轻于鸿毛”可要强多了。我们的成语,有很多就是这么弄出 来的。当然,在具体的语境和情境下,后者未必逊于前者,比如追 悼会上念悼词,应该纡徐舒缓,只能说某某人之死“重于泰山”了。 王安忆写王琦瑶“将做人的重头推给吴佩珍,”甚至都不能算自创, 经常看报纸大概不难发现这种用法。如果上面那句话改成“将做人 的重头戏推给吴佩珍,”文法上是没有问题的,语气上就缺乏一种 明快和力度,含意也弱化了,因为《长恨歌》意在表现人生。当然, 作者也可以花些力气,找到更为读者习惯,又不破坏意境的用词, 但是恕我寡陋,我觉得这颇有难度。 今天看到一份报纸上有这么一个标题:“诈骗不成反报警,当场识 破被生擒。”它在语法上是有问题的,比如“当场识破”应该是“ 当场被识破。”可是如此以来“当场被识破被生擒”就累赘得有些 滑稽了。文章的标题可以不完全符合文法,文章的内容也是如此, 当一个作品用口语化的方式去写的时候,过分追求语法的正确无疑 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反之,一部过分符合文法的小说,也可能是其 弱点。比如阿来的《尘埃落定》,陈述者是一个“傻子,”但是其 语言中规中矩,甚至小说中的人物对话也“文邹邹”的,使这个作 品显得不够成熟,语言的完美导致了作品的不完美。拍成电视剧后, 剧中人物依然用这种文邹邹的语言,尤其让人觉得生硬。 语言除了它的规范性,还有它的创造性,一个中学语文老师可能更 看中前者,但是,文学家们绝不可能过多地囿于规范性,而让创造 性蛰伏不出。王安忆获的是茅盾文学奖,不是茅盾教材奖,以语言 的规范性或者适不适合中学生阅读,不该是评判作品优劣的根据。 此外,作家们往往成为自己所居地文化的代言者,在语言运用上会 朝本地方言倾斜,这样做对作品的传播或有不利。但也不尽然,北 京籍作家占了不少便宜,许多北京话堂而皇之地进入主流文学作品 中,比如“底儿掉、”“灯泡儿、”“二百五、”“急赤白脸、” “抠门儿”等等。这有一定的文化、历史原因。随着上海的复兴, 上海话成为一种较为强势的语言不是没有可能的。从这个角度来说, 王安忆兴许是做着一件开拓性的工作。 非也说广东话“老公”“有神韵,”我可不敢苟同。我小时候初学 语言的地方是在黄淮间的一个村子,“老公”这个词是指称雄性动 植物,如公牛,公马之类的。我老婆唤我“老公,”每每让我觉得 自己“降了一等,”与动物们并列了。现在很流行的“哇塞,”总 让我觉得傻乎乎的,有点“二百五,”但是如果我把这种感觉告诉 小姑娘小伙子们,他们是会朝我翻白眼的。这说明语言是主观性很 强的东西,除了严重的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其他的不如就听之任之 罢了。 (XYS20504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