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颠倒众生的外国坏蛋   ——破解邱岳峰之谜兼及中国之谜(四)   张远山   四、哲学的根本理由:循序渐进的理性目标   一部分中国观众认同和喜欢外国坏蛋的心理学理由是纯然消极的,一部分中 国观众认同和喜欢外国坏蛋的美学理由固然属于积极理由,但却包含着致命的审 美缺损和可悲的善恶颠倒,因此上文只是初步解释了绝大多数中国观众为何认同 和喜欢外国坏蛋,却没有解释中国社会中极少数精神健全者(比如画家陈丹青和 作家严锋)为何也对外国坏蛋一往情深。只有找到中国社会中极少数精神健全者 喜欢外国坏蛋的根本理由,才能真正解答“邱岳峰之谜”并彻底解构“邱岳峰神 话”。   谁也没有理由完全灰色地认定,精神健全者在中国社会中彻底不存在。这些 精神健全者既不会受逆反心理的心理惯性支配,也不会因片面的美学理由而颠倒 价值观,更不会因审美缺损而对英雄身上的崇高和壮美产生审美冷感,信息屏蔽 和过滤也不影响他们对自由社会的基本了解,他们对英雄在自由世界的真实存在 也没有丝毫的怀疑,那么为何他们依然如此痴迷地喜欢外国坏蛋以及为之配音的 邱岳峰?   中国社会的精神健全者固然理性上更认同外国英雄,但感性上却更喜欢外国 坏蛋,其根本理由是:在自由全面缺席的中国,全体公民都处于非自由状态,那 些外国坏蛋所享有的消极自由,是从英雄到坏蛋、从大人物到小人物、从国家主 席到普通人的全体中国人都尚未享有的;然而外国坏蛋享有的消极自由决非自由 社会中个别人的特权,而是自由社会中人皆有之的基本人权和天赋自由。因此让 每个中国人先享有连外国坏蛋都享有的消极自由和基本人权,理应成为中国社会 最切近的目标。外国英雄所追求的积极自由和崇高境界,中国人固然应该向往, 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暂时还是不急之务。   只有先从非自由状态抵达初级自由阶段,才能从初级自由阶段向高级自由阶 段努力;只有先从非自由状态抵达消极自由阶段,才能从消极自由阶段向积极自 由阶段努力。只有既得陇,才可能复望蜀,不可能未得陇,先望蜀。要求中国人 在未获得一己的消极自由之前,就以积极自由去捍卫他人的消极自由,乃是与夏 虫语冰,毋乃太早计乎?   既然已经享有消极自由,消极自由对外国观众当然已失去吸引力,他们当然 向往英雄的积极自由,因为英雄的积极自由捍卫了他们的消极自由。电影作为一 种大众艺术,尤其是好莱坞电影作为一种大众神话,表达的正是外国公众的这一 集体精神向往。由于尚未享有消极自由,中国观众当然向往坏蛋的消极自由。一 旦已经享有坏蛋的消极自由,中国观众必然也会向往英雄的积极自由。   从美学角度来看,外国坏蛋身上的颓废和优雅,正是消极自由的美学特征, 外国英雄身上的崇高和壮美,正是积极自由的美学特征。由于中国观众尚未享有 消极自由,所以他们向往颓废和优雅,一旦中国观众已经享有消极自由,已经能 够优雅和颓废,他们就会向往积极自由,也向往崇高和壮美。   热爱外国坏蛋而冷淡外国英雄,固然是普通中国观众的价值混乱和善恶颠倒, 也是非自由社会对自由社会的必有误读,纯属“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把 坏蛋视为“小人物”,把英雄视为“大人物”,正是两种异质文化之间的转译所 产生的经典误读,正如中国人不知道“宁为真小人,不做伪君子”的中国古训其 实不足为训。   君子与小人是不平等文化的伦理预设,在这一预设下,君子与小人、英雄与 坏蛋、大人物与小人物在人格上是完全不平等的。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 伦理预设中,君子与小人、英雄与坏蛋、大人物与小人物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 大多数中国观众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这种人人平等的伦理预设,于是他们用中国 逻辑转译了西方逻辑:英雄都是大人物,坏蛋都是小人物——然后主动与被视为 小人物的坏蛋产生身份认同、角色认同乃至价值观认同。然而大部分中国观众不 知道,这一中国逻辑并不包含在外国生活和外国电影中。在外国生活和外国电影 中,英雄未必是大人物,坏蛋也未必是小人物。如果一定要借用中国话语,只能 很不确切地说,外国英雄常常是“小人物”,比如卓别林演的大部分角色;外国 坏蛋却常常是“大人物”,比如路易·德·菲耐斯演的大部分角色。但是用自由 话语来对外国英雄和外国坏蛋下定义无疑更为确切:所谓英雄,就是以积极自由 捍卫他人的消极自由;所谓坏蛋,就是以积极自由侵犯他人的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在侵犯和捍卫他人的消极自由时都很消极,消极自由永远是防守性 的。积极自由在侵犯和捍卫他人的消极自由时都很积极,积极自由永远是进攻性 的。积极自由仅在捍卫他人的消极自由时才是自由的救星,只有这种积极自由才 崇高而壮美;当积极自由被滥用于侵犯他人的消极自由时则是自由的灾星,这种 积极自由只不过是粗暴和专制。防守性的消极自由即使不受限制,也不可能为所 欲为,不可能有害于人,顶多是有害于己;而进攻性的积极自由一旦不受限制, 就一定会为所欲为,一定会害人害己。因此中外道德金律说:“己所不欲,勿施 于人。”(《论语·颜渊》)“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新约·马太福音》) 这两句话的共同要义,正是尊重消极自由,但警惕积 极自由。   所以自由社会决不会把自由的保障寄托在个别英雄的偶发冲动上,而是把自 由的保障建立在整个社会的法律制度上。只有非自由社会才会把虚幻的自由寄托 在个别超级英雄身上,并把个别超级英雄视为整个社会的大救星。现代民主制度 的根本目的就是用法律限制统治者的积极自由越界妄为,而限制统治者的积极自 由越界妄为的唯一目的,则是捍卫全体公民的消极自由。由于积极自由主要为英 雄与坏蛋所动用,因此现代民主制度既是为了防止统治者成为为所欲为的坏蛋, 也是为了防止统治者成为无法无天的英雄。一旦对统治者的英雄欲不加限制,那 么不受监督的统治者即使具有良好的行为动机(动机不良更勿论),也必定是好 心干坏事,从英雄冲动始,至坏蛋结局终;从崇高壮美始,至粗暴专制终。   坏蛋属于法律范畴,英雄属于道德范畴——所以只有英雄主义,没有坏蛋主 义。可以动用法律手段和国家机器强迫每一个公民不成为坏蛋,但不能动用法律 手段和国家机器强迫任何一个公民成为英雄。文明社会的价值伦理固然褒扬英雄, 但成为英雄是每个自由人追求崇高和壮美的自律性道德诉求,而不是他律性法律 强制。文明社会的合理控制程度是,它有权要求每一个公民不做侵犯他人消极自 由的坏蛋,谁胆敢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的公正惩罚,但它无权强迫任何一个公 民成为以积极自由捍卫他人消极自由的英雄,更无权因为一个公民不是英雄而惩 罚他。文明社会之所以不同于野蛮丛林,正在于英雄行为通常不再是个人的偶然 冲动,而是行使合法暴力的职业警察、职业军人的日常工作。人类之所以按契约 组成社会,就是希望改变“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原始丛林状态,由国家机 器的合法暴力保护和捍卫公民自由不受非法暴力的威胁和侵犯,个人在通常情况 下无须充当英雄。只有在国家机器的合法暴力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公民自由的偶 然情况下,个人才需要表现出捍卫自身及他人自由的英雄气概。一个经常需要公 民自发抵抗非法暴力否则只能听任非法暴力肆意侵犯的社会,其国家机器必已严 重瘫痪。如果国家机器的合法暴力成了公民自由的最大威胁,那么这个社会的国 家组织就彻底失去了合法性。   消极自由是先天赋予的自然权利,是私人生活的自由。积极自由是人为约定 的社会权利,是公共生活的自由。消极自由是全部自由的唯一基石——当“自由” 一词不加上“消极”、“积极”的限定语时,总是指消极自由,而非积极自由。 因为人首先是自然人,然后才是社会人,人的社会属性不能违背人的自然属性。 用中国哲学术语来说,消极自由是“天”,积极自由是“人”;消极自由是 “体”,积极自由是“用”。只有顺乎“天”,才能应乎“人”;只有立于 “体”,才能观于“用”。有无“用”之“体”,但没有无“体”之“用”。没 有消极自由,积极自由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乃至镜花水月、空中楼阁。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前半句的“自由”,可视 为“消极自由”,后半句的“枷锁”,可视为“积极自由”。自然属性的消极自 由是真正的“自由”,社会属性的积极自由却是消极自由的“枷锁”。枷锁之用, 只能加于自由人之体,没有自由人之体,枷锁就无所用——对不自由的奴隶来说, 枷锁是不必要的,他被精神枷锁即奴隶道德锁着。因此,消极自由是积极自由的 无条件的绝对前提,消极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唯一基石。消极自由是先天的权利, 积极自由是后天的义务。人类越是文明,人的自然属性就越被充分社会化,因而 文明人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有着割不断的联系,也就是说,任何权利都有一定 的义务。但即便如此,权利在逻辑上先于义务,义务在逻辑上后于权利;可以有 无义务的权利,但不可能有无权利的义务。消极自由在逻辑上先于积极自由,积 极自由在逻辑上后于消极自由;可以有无积极自由的消极自由,但不可能有无消 极自由的积极自由。   当积极自由被视为义务时,“权利”就仅指消极自由;当积极自由也被视为 权利时,“权利”就同时包括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作为权利的消极自由是绝对 的、无条件的、无前提的,作为义务的积极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前提的。 如果把“义务”视为绝对的、无条件的、无前提的,就不是自由人的道德,而是 奴隶的道德。   奴隶把相对的义务绝对化,没有权利也履行义务;自由人则要求在履行义务 前,必须得到应有的权利。奴隶又把绝对的权利相对化,视为主人的恩赐,随时 可以被剥夺;但自由人把权利视为天赐,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所以自由人是有尊 严的,高贵的,在消极自由的范围内,他神圣不可侵犯,甚至誓死捍卫。奴隶是 没有尊严的,不高贵的,即使在消极自由的范围内,他也无限退缩,拱手放弃不 可让渡的绝对权利,屈服和顺从于非法暴力和合法暴力。一切奴隶道德都是精神 变态的道德自虐,因而是不道德的伪道德。自由人的道德一定可以普遍化,因而 可以真正地法律化,真正的法律施于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奴隶的道德一定不能 普遍化,因而不能真正地法律化,即使有了形式上的成文法,也一定不会施于一 切人,尤其不会施于统治者。统治者永远欢迎任何形式的奴隶道德,要求一切被 统治者遵守奴隶道德,唯有自己例外;如果奴隶道德已经被统治者法律化,统治 者就会要求奴隶遵纪守法,自己却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英雄道德固然不同于奴隶道德,但英雄道德与奴隶道德的共同之处就是也不 能普遍化,道学家式的道德狂热分子往往强求英雄道德的普遍化,从而把只能用 于自律的英雄道德变成对他人的强制,不接受这种道德强制者就被视为坏蛋。然 而任何接受英雄道德之强制的人,就成了这种英雄道德的精神奴隶。所以自律的 英雄道德是自由人的高尚道德,而强制的英雄道德是奴隶道德的特殊变种。自由 人的道德永远符合道德金律,而奴隶的道德永远违反道德金律。   非自由社会中那些丧失了消极自由也不知消极自由为何物的人们,即使主观 动机想当积极自由的英雄,客观效果却必是为所欲为的坏蛋。只有自身也享有消 极自由同时深知消极自由是自由基石的人,才有可能以积极自由捍卫他人的消极 自由,并成为真正的自由英雄——外国电影里的英雄,正是这样的自由英雄。   在法理上不承认消极自由是全体公民的天赋人权的非自由社会中,这种以积 极自由捍卫他人消极自由的自由英雄是不可能出现的,而只会出现以积极自由侵 犯他人消极自由的坏蛋——但这样的坏蛋不仅不被视为坏蛋,反而被权力意志嘉 奖为道德英雄,中国社会中的绝大多数英雄正是这样的假英雄。在非自由社会中, 以积极自由捍卫他人消极自由的自由英雄固然不可能出现,但勇于捍卫自身消极 自由的人还是有的,然而仅仅捍卫自身消极自由就会被权力意志打成坏蛋,中国 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坏蛋正是这样的假坏蛋。在自由社会中,维护和捍卫自身的消 极自由不可能被视为坏蛋,一般也不会被视为英雄,只有当维护和捍卫自身消极 自由必须付出重大代价依然不屈不挠才被视为英雄。   为了避免被打成假坏蛋,非自由社会的大多数公民即使被剥夺了消极自由和 基本人权也不敢反抗,只能成为顺民。如果顺民向往消极自由,那么他的奴隶身 体里就跃动着自由的心灵;如果顺民进一步放弃心灵自由以换取身体特权,就从 身体奴隶变成了精神奴才。奴才通过主动放弃心灵自由获得了其他顺民没有的身 体特权,为了保持身体特权并谋求更大的身体特权,奴才必定积极帮助主人侵犯、 践踏、剥夺他人的消极自由。   中国观众认同和喜欢外国坏蛋,决不是渴望像外国坏蛋那样犯罪,而恰恰是 渴望外国坏蛋除犯罪以外的一切消极自由。因此陈丹青只讴歌颓废但决不讴歌犯 罪,严锋只称许优雅但决不称许犯罪。颓废和优雅无疑属于消极自由,然而颓废 和优雅等一切“消极自由”在中国均不被承认为“自由”,而仅被乌托邦式道德 高标判为“消极”,任何一个不想在实际生活中被打成坏蛋的中国人根本不敢流 露这些“消极情绪”。决非巧合的是,当代汉语中“积极”、“消极”两词的用 法,与鼓励“积极自由”并贬斥“消极自由”的道德狂热关系极大。比如“浪漫 主义”就被判为“积极浪漫主义”和“消极浪漫主义”两种,后者当然被打入另 册。   由于乌托邦式道德高标全面鼓励积极自由而竭力挤压消极自由,全体中国人 都装出无限热爱“火热的生活”的样子,人人争当“积极分子”。要成为“积极 分子”,就必须比不积极的人们更全面更彻底地放弃自己的消极自由,更坚决更 无情地侵犯他人的消极自由。但这种被道德高压逼出来的积极一定是伪装的,即 使这种伪装已经自欺欺人到了不自知的地步,依然是伪装的,因为它彻底违反了 人性。因此不很积极但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非常正确地把这种伪装的积极分子称 为“假积极”。但每个“小人物”都知道,成为“假积极”是从顺民通往假先进、 假模范、假英雄、“大人物”的第一个阶梯,也是从奴隶变成奴才的必由之路。   要求全体公民成为道德英雄的乌托邦式道德高标,一定会逼出许多假英雄, 也会逼出许多假坏蛋和真坏蛋,但更多的人会被逼成卑怯的顺民,这样的社会使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英雄与坏蛋这两种极端类型之间进行戏剧性的角色转换,但独 缺既非英雄也非坏蛋的常态类型——自由人。   如果说成为追求积极自由的完美英雄是自由社会中的自由人的正当理想,那 么成为享受消极自由的强大坏蛋就是非自由社会中的非自由人的病态幻想。在非 自由社会中,一个普通公民不铤而走险、不违法乱纪就不能享有本该享有的消极 自由,因此在非自由社会中有许多人从追求自由始,至打成“坏蛋”终。但这决 非“坏蛋”的自控能力不够强、道德水准不够高或意志过于薄弱,而是因为这个 社会过于病态和野蛮,这个社会的国家机器控制能力太强,权力意志过于膨胀, 一直膨胀到了以人灭天、戕灭人性的地步。这种高度反常的非自由社会,不仅会 把维护天赋人权和追求消极自由的人打成假坏蛋,甚至会把追求消极自由的人逼 成真坏蛋——不惜因维护一己的天赋人权和追求一己的消极自由而侵犯他人的天 赋人权和消极自由。   在皇权专制历史最长的中国,自古以来不承认人的大部分消极自由,为皇权 专制辩护的儒家学说竭力宣扬“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人皆可以为禹” (荀子)、“存天理,灭人欲”(朱熹)、“满街都是圣人”(王阳明) 的伪 道德高调,一方面鼓励官方权力无限膨胀,把臣民的天赋权利都视为“皇恩浩 荡”,一方面主张个人权利无限压缩,把臣民的有条件义务都视为无条件义务, 因此除了皇帝可以为所欲为,任何人都不是有尊严的自由人,以积极自由捍卫消 极自由的自由英雄也从未出现过,那些“以武犯禁”的中国英雄——侠客,也根 本不知消极自由为何物。但在没有自由英雄的中国,从来就不缺少英雄崇拜,与 所有的非自由社会一样,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有一个也只能有一个全民公认 的人神合一的超级英雄。在专制时代,这个超级英雄就是被称为“当今圣上”的 皇帝;而在当代中国,这个超级英雄非毛泽东莫属。 (XYS200403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