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三论“简单问题”的最简解法               罗集人   一、是正确的“反证法”还是错误的“归谬法”?   我在《再论“考试悖论”的最简解法》(新语丝20050420)中分析了“智者 的推论为什么不是反证法”,同一期量子先生《再谈“考试悖论”》中说学生的推 论(与智者的推论同构)就是反证法,并回顾了中学数学中关于反证法的描述:   反证法目的:证明某命题不成立。   步骤:1、假定该命题成立。      2、利用该命题,经正确推理得到荒唐结论。      3、得证原命题不成立。   如果这是中学数学的原文,则它与逻辑学的定义不同。逻辑学关于反证法的 定义是这样的:   反证法亦称“逆证”。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 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间接论证。反证法的论证过程是:     论题:p     设立反论题:非p     确定反论题非p假     根据排中律,非p假,所以p真     (《哲学大辞典·逻辑学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68页)   量子先生所说的中学数学介绍的方法,逻辑学中称为“归谬法”:   归谬法是“通过从一个命题导出荒谬的结论而否定该命题的一种方法。为了 反驳论题p,可先假定p真,然后由其推出它所蕴涵的推断q,而q是明显荒谬的, 于是就可通过否定推断q进而否定命题p。”(《哲学大辞典·逻辑学卷》上海辞 书出版社1988年版,101页。在1999年版的《辞海》中对反证法和归谬法有与 此基本相同的解释)   从自如的文章《罗集人的逻辑真是够呛》中我受到启发:如果把国王的三条 命令的集合(记为K)作为反驳对象,假设K为真,由它“推导”出荒谬的结论 (或逻辑矛盾),整个过程也可以算是归谬法(即中学数学中所说的“反证法”)。 但是,“推导”过程必须合乎逻辑规则,其中包括不能引入新的并非已知为真的 命题(例如“星期六晚上还没有被处死”等),而正如本人已经分析的,智者的推 论并不合乎逻辑(犯有“预期理由”等逻辑错误),因此,如果说智者的推论是 对国王的命令(M)进行归谬反驳的话,那么它也仍然是一个错误的归谬法,并不 能证明K是一个悖论。这也是国王的命令完全可以在实践中执行以及“考试悖论” 至今无法得证的原因。   二、本人对“考试悖论”的误解   张远山先生文章的标题是《“考试悖论”试解》,而他提出的问题是“他(学 生)的推理错在哪里呢”,鄙人误以为他所说的“悖论”就是“学生的问题”,因 此就有了“一个简单问题的最简解法”的说法,未想到子牛先生等人提供了那么 多背景材料,才知道自己孤陋而寡闻,原来“考试悖论”中的“悖论”,并非指 学生的推论错误,而是指老师的话中的“自相矛盾”。因此,如果方便的话敬请 方舟子先生将《再论“考试悖论”的最简解法》的标题改为《再论“简单问题” 的最简解法》。   本人因为外语水平较差,不能阅读外语原文文献,逻辑水平有限,坦言无力 解决“老师的话(国王的命令)是否为悖论”的问题,但自认为对“智者”(学 生)推论中的低级逻辑错误(预期理由、循环论证)还是分析到位的。几天来没 有看到有人对此进行反驳,也许因为我的分析中也含有低级的逻辑错误,不值得 一驳,但是既然新语丝已经登出了它,为了防止错误遗害网民,还是希望见到有 理性的足以服人的分析批评。   三、自如嘲笑的是“罗集人的推论”,还是“智者的推论”?   自如的文章《罗集人的逻辑真是够呛》所嘲笑的推论【“如果星期六晚上大 卫还没有被处死(q),那么星期天就不会被处死(p);(根据命令A),这样星期 六就成了最后期限(M)”】是“罗集人的推论”吗?非也!这打引号的推论是本 人所引的“智者的推论”。(是不是自如不小心将两个概念混淆了?)   本人两篇短文主要就是分析这一推论的问题,自如此处也说这一推论有问 题,不是恰恰帮助罗集人证明了“学生逻辑没有错误”、“智者的推理并没有错” 等等说法站不住脚吗?本人应该感谢自如先生提供了一个不同角度的论证。   还要感谢自如先生的是,他说【先根据A,q→“预知星期天处死”,再根据 C,推出p;但是p&q与A矛盾。因此,根据反证法,便有q不成立。】使我认识 到智者的论证总体上也能看成是对国王命令(K)的反驳(已于上文说明)。但我感 到这这推论也还是不够严密,为防偏题不想深入分析,只提出一个疑问:假如 这么一个简单的推论就能证明“国王的命令”是一个悖论,那么“考试悖论”又 怎么会成为一个令人头痛的难题?莫非“老师关于考试的言论”与“国王的命令” 在难度上有天地之别?   四、是“形式的谬误”还是“非形式的谬误”   本人指出的智者(学生)的推论中的“预期理由”、“循环论证”的错误,都属 于“非形式的谬误”,这些谬误是“非形式逻辑”中讨论的问题。   有些朋友说“学生逻辑没有错误”、“智者的推理并没有错”,却未见有人辩 护说它没有本人指出的这些错误。何故?我的猜想是:如果仅仅从形式上分析, 是难以察觉到推论中的非形式的谬误的。由于国内高校逻辑教学近二十年走了符 号逻辑(数理逻辑)化的路子,一些传统逻辑中基本的内容(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 内容)被排除在逻辑教学体系之外,甚至于连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大逻辑”的基 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论证的基本原则充足理由原则(有的逻辑读本称 为“充足理由律”)在某些逻辑教材中也消失了(或不作为重点轻描淡写的一带而 过),结果是学生掌握了比较精确的逻辑符号演算和形式推演的本领,但是日常 思维中一些常见的非形式的逻辑错误(如偷换概念、转移论题、模棱两可、预期 理由、循环论证等等)反而不被重视。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学者们已经发现了 符号化的形式逻辑不能解决所有的思维问题(如智者推论的逻辑错误),传统逻 辑的回归和“批判性思维”课程(以非形式逻辑为重要内容)的广泛开设成了西 方逻辑教学的新的潮流。本次“考试悖论”的讨论也许能使人发现我国逻辑教学 存在的某些不足,促使经常浏览新语丝的逻辑老师们深入思考逻辑教学改革的出 路,这也许是张远山先生没有想到的罢。   下面引用北京大学陈波教授2002年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时对美国逻辑学教学 情况的考察结论,目的在于说明:在美国连“主修哲学的学生”都可以不学符号 逻辑(即数理逻辑),在中国又有何理由要求非哲学专业的大学生都放弃普通逻辑 的学习而改学数理逻辑呢?   “亚里士多德是所谓的‘大逻辑’传统的开启者……在19世纪以前,在逻辑 学的研究特别是教学中,一直延续着这种大逻辑传统。在19世纪末20世纪上半 叶,随着数理逻辑的创立,这种大逻辑传统逐渐被边缘化,逻辑课堂上占主导地位 的是形式化的数理逻辑。但是,这种教学方式也显露出一些严重的缺陷,因为对于 一般大学生来说,他们学逻辑的目的是要有助于他们的日常思维,但符号化的数 理逻辑与人们的日常思维的关系不那么直接、明显,并且又比较难学。于是,学生 和教师们都感到有必要对逻辑教学进行改革,甚至提出了这样的口号:逻辑教学 应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关,与人们的日常思维相关’……美国哲学学会制定 的哲学教育大纲指出:主修哲学的学生可以学两种逻辑课程,一是符号逻辑(即数 理逻辑),另一是批判性思维。如果一名学生主修哲学但以后并不打算以哲学为职 业,则选修‘批判性思维’足矣。”(陈波《逻辑学导论》,273-274页,北京,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最后声明:关于“考试悖论”问题本人不想再发言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 做呢!希望能够看到对“学生(智者)推论没有错误”的令人信服的证明。如果 新语丝停止了这个问题的讨论,欢迎给本人发信指教(Email:luojiren@126.com), 由于外语水平有限,希望能用汉语。   谢谢自如,谢谢子牛,谢谢量子,谢谢张远山,谢谢所有给我启发的朋友! (XYS200504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