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摘自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冲天一怒为爱婿 滴水 (一) 钱钟书杨绛在文革中跟人打架,初听起来颇让人意外,主要是觉得与钱杨两位在书 中表现出的睿智的儒雅形象不符。媒体的报道一开始也倾向于说钱老是受人迫害, 或忍无可忍之下的强作卵石奋而还击,这于情于理都更说得通。最近杨绛自己写了 《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披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人们才知道事情 真象与原来的传说颇有出入,主要原因是打架的另一方也是一对作家和学者,并不 是什么凶神恶煞的打砸抢分子,肇事的原因也不是政治迫害,而是家务纠纷,特别 是钱钟书杨绛老俩口似乎还是这场斗殴的得胜者,这就容易让人产生另一极端的联 想。杨绛写作此文大概也正担心这一点,考虑到人言依在,怕身后名誉遭人贬损, 故亲自出来说明。杨文刊出不久,由范旭仑(大连市图书馆)李洪岩(北京东厂) 主持的《钱锺书评论》 http://www.east.net.cn/culture/qianzhongshu/htmlfile/97/dajia.htm1 就刊登了署名穆正平的《钱锺书、林非打架事件的来龙去脉》一文,穆文一反以往 主要媒体在这件事上的一边倒倾向,在引证了各方说法后,提出了若干质疑,每一 条质疑都试图指向对钱杨两位的责难。钱锺书、林非打架事件本来可能只是在特定 情势下难以避免的事故,但因媒体任意藏否人物,使得双方都不得不站在自己的立 场为自己辩护,因而有必要对事件的双方有个公正的评价。 穆文提出的质疑,主要集中于钱钟书杨绛夫妇在与林非肖凤夫妇的争打中并没有吃 亏这一事实,这一点杨文并没有隐晦,但打架是一种暴力行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更 重要的是在于确定是谁先动手,而不是是谁赢了,后出手的反击行为可以看作是正 当防卫。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说词,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杨绛说: “12月2日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 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革命女子扬着脸对 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耳光。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 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惯红卫兵行径的,不愿妈妈效尤,拉着我说:‘妈妈,别 ————’可是她拽不动我,就急忙由大门出去了。(她是去找居委会主任的,当 时我没有理会。)” 根据杨文的叙述后面事情的发展是杨绛咬了肖凤的手指,钱钟书用木板打伤了林非 的胳膊,直到“我锁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 打门,打得砰砰响”,他们的女儿钱瑗不在现场。 肖凤和林非因未专文述及此事,对事件的开始语焉不详,但都提到了手指被咬和胳 膊被打伤的事,肖凤的说法是: “在那些天天讲斗争的日子里,吵架斗嘴是时时都在发生的事情,本来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笑面虎’在尖叫了若干声之后,忽然双手抓住了我的右手,将我的食 指塞进了她的嘴里,狠命一咬,立时,鲜血迸流。她的这个动作是如此地突然,如 此地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所以我根本来不及躲闪。……想不到一向以‘高级 知识分子’自诩的‘笑面虎’,却干出了这种只有猫狗才干得出来的事情。” 肖凤虽未谈事件的开始,但却认为杨的咬手指是一个突然的攻击行为,但如从实际 效果来看,咬人一般都是身体受控以后的防卫行为,以杨老太太当时六十多岁的高 龄当不会冲动到先出手打一个三十多的壮年人,而肖凤却认为“在那些天天讲斗争 的日子里,吵架斗嘴是时时都在发生的事情,本来并不稀奇”,想必出手打了与自 己同龄的“不是个好人”的钱杨两位的女儿,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因此从双方的证 词推断,事件由肖凤出手先打杨的女儿钱瑗当为不谬。 而林非的说法是: “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当 时就被打得红肿起来,接着皮肤又变成紫黑的颜色。我赶紧医院去治疗,一位善良 的女大夫细心地用药膏给我敷上,很心疼地嘟囔着,怎么能这样残忍地打人?” 钱钟书从屋内冲出,肯定是因为现场已在扭打,如现场不在扭打,他用大木板狠狠 打击对方的可能也就几乎没有。以钱钟书这样的博雅之士,平时未必有与人勾心斗 角的兴趣,一旦冲突发生便难有经验把握好分寸。斗殴以先下手者为恶劣,而常以 敢于不顾性命不计后果者得赢。从这一点上说钱钟书杨绛老俩口在紧要关头全无书 生之迂腐懦弱,也一对真勇士也。 (二) 钱林两家的冲突表面上是家务纠纷,其根源仍在文化大革命,欲分析两者之间的联 系,有必要对文化大革命作一点简单剖析。文化大革命无疑是毛泽东一人亲手发动 起来的,那么象毛泽东这样一个全身上下被中国文化浸润得密不透风而对西方文化 可以说基本不懂的人,他又能给中国文化带来什么样的革命?在毛泽东那里,社会 主义革命在手段上无异于另一场推翻皇帝的农民战争(所谓的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 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的公有制实质上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 土之滨莫非王臣;毛泽东的实践论就是格物致知;毛泽东的矛盾论就是孤阴不生独 阳不长。这些都是中国文化所固有的,如果说毛泽东真正对中国以致世界文化有所 独创的话,就是被称作是无产阶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文化大革命。和以往的历 代皇帝不同的是毛泽东从五十年代起就断了可以家传千秋的可选继承人。所以毛泽 东不在乎红旗能打多久,但农民战争要每隔十年八年再来一次,皇帝不是每人都能 做,但土皇帝不妨多打倒两个。跟农民造反最格格不入的就是儒家的三纲六纪和佛 家道家的遁世出世主张,所以一切有利于建造新秩序的思想都跟着统统打倒。 这样的农民战争思想在中国有深厚的土壤基础,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管你是 十年寒窗苦读来的生化博士,还是有凭聪明时运创下的亿万资产,老子一概不服。 什么?你的头“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今天就要来将你压压直,让你进化进 化。从另一方面说,中国人的价值观却是唯皇家正统是从,一个人一旦被官方定了 罪,便再难得到普通人的同情和尊重。 反照西方文化,不仅绝对价值只来自上帝,而且无论是源自多神教的希腊传统,还 是源自一神教的犹太基督教传统,一直有两股势力在消长,一个是祭师的势力,一 个是先知的势力,祭师代表王权而先知代表民意,当王权腐败民风沦丧时总会有先 知出来规劝“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王权虽可灭但王权的血统不会灭,所以 出身草莽的开国王朝也常常要有一个源自某某前朝公主私生子的传说。中国的王权 朽坏后,别人就要取而代之,被迫“禅位”的皇帝或可苟全性命,但江山易主尊贵 是不再有了,而在王权强盛之时,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价值观也早在秦始皇焚书坑儒 之后,就再难找寻了。 (三) 如果我们分析钱林两家从不和到产生暴力冲突的原因,不外有以下几种因素:1) 两家同居一室,容易产生摩擦;2)钱钟书的学术权威地位受文革打击,两家原有 关系中的尊卑秩序受到调整;3)钱氏女婿从春风得意到含冤自杀。 杨文《从“掺沙子”到“流亡”》一开头就说: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项革命措施,让‘革命群众’住进‘资产阶级权威’的家 里去。据我后来得知,这叫‘掺沙子’。‘沙子’其实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 貌和表现各各不同。” 这段文字说明被“掺沙子”的并不仅仅只有钱钟书一家,而是有一批“革命群众” 住进了一批具有宽敞住房的“资产阶级权威”家里去。虽然杨文始终用“革命男女” 来取代真实性名,但一开始就特意说明“‘沙子’其实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 貌和表现各各不同”。暗示“革命男女”并非文革中的革命造反派。另一方面,事 故发生时,钱钟书杨绛都已年过六十,林非四十二,肖凤三十六,与钱的女儿钱瑗 同年。从职业上看,林非肖凤也都是文学所或广播学院专家和学者。因此,如果说 因素1)和2)也都是构成两家冲突的原因之一,那也肯定不是主要原因,因其和 其他同样被“掺沙子”的“资产阶级权威”家庭相比不具特殊性。主要原因乃是第 三条:钱氏女婿的死。 “掺沙子”从1969年5月起,到下一年7月两家先后下干校止,钱林两家关 系处得算很好。就在杨绛下干校前夕,杨的“女婿得一因‘五·一六’案含冤自 杀。” 杨绛接着说: “我下干校后,钱瑗一人在家里,她[革命女子]在厨房里当面质问:‘你爱人 ‘下干校’啦?怎不回来探亲呀?’钱瑗说:‘他已经去世了。’随后,钱瑗听到 他们屋里哈哈大笑。这是我们事后才知道的。原来男沙子是整‘五·一六’而为 ‘革命’立功的人。” 两家关系的转折由此始,这段引文有两点值得注意:1)钱瑗没有下干校,因此 这话应当是钱瑗转告给钱钟书和杨绛的,老俩口因此而受影响,这也极可能是肖 凤恨钱瑗并在冲突发生时说她不是好人并打她一耳光的主要原因。2)钱家认为 林非是“整‘五·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而钱钟书女婿王得一正是因 为“五·一六”案而“含冤自杀”。 林家对待这件事的态度,还可以从杨文记录的一个小细节看出: “军宣队领导余震同志带着另一位较年轻的部队领导到我家访问。革命女子不知 是告状呢还是示威,莺声历历地在门外骂‘五·一六的臭寡妇!’,钱瑗听了只悄 悄转过身,不让别人看见她的脸。余震同志对这句骂深不以为然。他表示了他的 不同意。我不记得他怎么说的,笔记本子记了又记。这两位同志想必还健在呢, 也许他们记得。” 钱钟书对这件事的态度,正如林非在一篇散文中写道:“不久之后,他的女婿被 学校里定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五一六分子他就整天咒骂这倒霉的小辈。驸马爷觉 得走投无路,竟刚烈地悬在树上自杀了”。而从这以后“他的态度却大大地改变 了,当我们经过他的门口时,他竟一丝不挂地坐着,还念念有词,骂骂咧咧。” 钱钟书对这件事以及对整个文革的态度,还可以从他为杨绛的《干校六记》所写 的小引进一步看出: “杨绛写完《干校六记》,把稿子给我看了一遍。我觉得她漏写了一篇,篇名不妨 暂定为《运动记愧》。” “学部在干校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搞运动,清查‘五一六分子’”。 “现在事过境迁,也可以说水落石出。在这次运动里,如同在历次运动里,少不了 有三类人。假如要写回忆的话,当时在运动里受冤枉、挨批斗的同志们也许会来一 篇《记屈》或《记愤》。至于一般群众呢,回忆时大约都得写《记愧》:或者惭愧 自己是糊涂虫,没看清‘假案’、‘错案’,一味随着大伙儿去糟蹋一些好人;或 者(就象我本人)惭愧自已是懦怯鬼,觉得这里面有冤屈,却没有胆气出头抗议, 至多只敢对运动不很积极参加。也有一种人,他们明知道这是一团乱蓬蓬的葛藤账, 但依然充当旗手、鼓手、打手,去大判‘葫芦案’。按道理说,这类人最应当‘记 愧’。不过,他们很可能既不记忆在心,也无愧怍于心。他们的忘记也许正由于他 们感到惭愧,也许更由于他们不觉惭愧。” 附记 本文采用了大量引文,乃因为事颇复杂,作者所掌材料有限。不敢妄作评断,相信 读者心中自有杆秤,以称世间公平。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