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一 董文恪公为少司空时,云昔在富阳村居,有村叟坐邻家,闻 读书声,曰:“贵人也。”请相见,谛观再四,又问八字干支,沉思良 久,曰:“君命相皆一品,当某年得知县,某年署大县,某年实授,某 年迁通判,某年迁知府,某年由知府迁布政,某年迁巡抚,某年迁总 督。善自爱,他日知吾言不谬也。”后不再见此叟,其言亦不验。然 细较生平,则所谓知县,乃由拔贡得户部七品官也。所谓调署大县, 乃庶吉士也。所谓实授,乃编修也。所谓通判,乃中允也。所谓知 府,乃侍读学士也。所谓布政使,乃内阁学士也。所谓巡抚,乃工部 侍郎也。品秩皆符,其年亦皆符,特内外异途耳。是其言验而不验, 不验而验,惟未知总督如何。后公以其年拜礼部尚书,品秩仍符。按 推算干支,或奇验,或全不验,或半验半不验。余尝以闻见最确者, 反复深思,八字贵贱贫富,特大概如是。其间乘除盈缩,略有异同。 无锡邹小山先生夫人,与安州陈密山先生夫人,八字干支并同。小 山先生官礼部侍郎,密山先生官贵州布政使,均二品也。论爵,布政 不及侍郎之尊;论禄,则侍郎不及布政之厚。互相补矣。二夫人并 寿考。陈夫人早寡,然晚岁康强安乐。邹夫人白首齐眉,然晚岁丧 明,家计亦薄。又相补矣。此或疑地有南北,时有初正也。余第六 侄与奴子刘云鹏,生时只隔一墙,两窗相对,两儿并落蓐啼。非惟时 同刻同,乃至分秒亦同。侄至十六岁而夭,奴子今尚在。岂非此命 所赋之禄,只有此数?侄生长富贵,消耗先尽。奴子生长贫贱,消耗 无多,禄尚未尽耶?盈虚消息,理似如斯。俟知命者更详之。 (亦非输入)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 曾伯祖光吉公,康熙初官镇番守备。云有李太学妻,恒虐其 妾。怒辄褫下衣鞭之,殆无虚日。里有老媪,能入冥,所谓走无常者 是也。规其妻曰:“娘子与是妾有夙冤,然应偿二百鞭耳。今妒心炽 盛,鞭之殆过十馀倍,又负彼债矣。且良妇受刑,虽官法不褫衣。娘 子必使裸露以示辱,事太快意,则干鬼神之忌。娘子与我厚,窃见冥 籍,不敢不相闻。”妻哂曰:“死媪谩语,欲我禳解取钱耶?”会经略莫 洛遘王辅臣之变,乱党蜂起。李殁于兵,妾为副将韩公所得。喜其 明慧,宠专房。韩公无正室,家政遂操于妾。妻为贼所掠,贼破被俘, 分赏将士,恰归韩公。妾蓄以为婢,使跪于堂而语之曰:“尔能受我 指挥,每日晨起,先跪妆台前,自褫下衣,伏地受五鞭,然后供役,则 贷尔命。否则尔为贼党妻,杀之无禁。当寸寸脔尔,饲犬豕。”妻惮 死失志,叩首愿遵教。然妾不欲其遽死,鞭不甚毒,俾知痛楚而已。 年馀,乃以他疾死。计其鞭数,适相当。此妇真顽钝无耻哉!亦鬼 神所忌,阴夺其魄也。此事韩公不自讳,且举以明果报,故人知其 详。韩公又言:此犹显易其位也。明季尝游襄、邓间,与术士张鸳湖 同舍。鸳湖稔知居停主人妻虐妾太盛,积不平,私语曰:“道家有借 形法,凡修炼未成、气血已衰、不能还丹者,则借一壮盛之躯,乘其 睡,与之互易。吾尝受此法,姑试之。”次日,其家忽闻妻在妾房语, 妾在妻房语。比出户,则作妻语者妾,作妾语者妻也。妾得妻身,但 默坐。妻得妾身,殊不甘。纷纭争执,亲族不能判。鸣之官,官怒为 妖妄。笞其夫,逐出。皆无可如何。然据形而论,妻实是妾,不在其 位,威不能行。竟分宅各居而终。此事尤奇也。 (亦非输入)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 相传有塾师,夏夜月明,率门人纳凉河间献王祠外田塍上。 因共讲《三百篇》拟题,音琅琅如钟鼓。又令小儿诵《孝经》,诵已复 讲。忽举首见祠门双古柏下,隐隐有人。试近之,形状颇异,知为神 鬼。然私念此献王祠前,决无妖魅。前问姓名,曰毛苌、贯长卿、颜 芝,因谒王至此。塾师大喜,再拜,请授经义。毛、贯并曰:“君所讲 适已闻,都非我辈所解,无从奉答。”塾师又拜曰:“《诗》义深微,难 授下愚。请颜先生一讲《孝经》,可乎?”颜回面向内曰:“君小儿所 诵,漏落颠倒,全非我所传本,我亦无可著语处。”俄闻传王教曰: “门外似有人醉语,聒耳已久,可驱之去。”余谓此与爱堂先生所言 学究遇冥吏事,皆博雅之士,造戏语以诟俗儒也。然亦空穴来风,桐 乳来巢乎?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 先姚安公,性严峻,门无杂宾。一日,与一褴衤娄人对语,呼余 兄弟与为礼。曰:“此宋曼殊曾孙,不相闻久矣,今乃见之。明季兵 乱,汝曾祖年十一,流离戈马间,赖宋曼殊得存也。”乃为委屈谋生 计。因戒余兄弟曰:“义所当报,不必谈因果;然因果实亦不爽。昔 某公受人再生恩,富贵后,视其子孙零替,漠如陌路。后病困,方服 药,恍惚见其人手授二札,皆未封。视之,则当年乞救书也。覆杯于 地曰:‘吾死晚矣!’是夕卒。”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五 宋按察蒙泉言:某公在明为谏官,尝扶乩问寿数。仙判某年 某月某日当死,计期不远,恒悒悒,届期乃无恙。后入本朝,至九列。 适同僚家扶乩,前仙又降。某公叩以所判无验,又判曰:“君不死,我 奈何?”某公俯仰沉思,忽命驾去。盖所判正甲申三月十九日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六 沈椒园先生为鳌峰书院山长时,见示高邑赵忠毅公旧砚,额 有“东方未明之砚”六字。背有铭曰:“残月荧荧,太白(目炎) (目炎)。鸡三号,更五点,此时拜疏击大奄。事成策汝功,不成 同汝贬。”盖劾魏忠贤明,用此砚草疏也。末有小字一行,题“门 人王铎书”。此行遗未镌,而黑痕深入石骨,干则不见,取水濯之, 则五字炳然。相传初令铎书此铭,未及镌而难作。后在戍所,乃镌 之,语工勿镌此一行。然阅一百馀年,涤之不去,其事颇奇。或曰: 忠毅嫉恶严。渔洋山人笔记称:铎人品日下,书品亦日下。然则忠 毅先有所见矣。削其名,摈之也。涤之不去,欲著其尝为忠毅所摈 也。天地鬼神,恒于一事偶露其巧,使人知警,是或然欤! (目炎):SHAN1,闪烁。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七 乾隆庚午,官库失玉器。勘诸苑户,苑户常明对簿时,忽作童 子声曰:“玉器非所窃,人则真所杀,我即所杀之魂也。”问官大骇, 移送刑部。姚安公时为江苏司郎中,与余公文仪等同鞫之。魂曰: “我名二格,年十四。家在海淀,父曰李星望。前岁上元,常明引我 观灯归。夜深人寂,常明戏调我。我力拒,且言归当诉诸父。常明 遂以衣带勒我死,埋河岸下。父疑常明匿我,控诸巡城,送刑部。以 事无左证,议别缉真凶。我魂恒随常明行,但相去四五尺,即觉炽如 烈焰,不得近。后热稍减,渐近至二三尺,又渐近至尺许。昨乃都不 觉热,始得附之。”又言初讯时,魂亦随至刑部,指其门乃广西司。按 所言月日,果检得旧案。问其尸,云在河岸第几柳树旁,掘之亦得, 尚未坏。呼其父使辨识,长恸曰:“吾儿也!”以事虽幻杳,而证验皆 真。且讯问时,呼常明名,则忽似梦醒,作常明;呼二格名,则忽似昏 醉,作二格语。互辩数四,始款伏。又父子絮语家事,一一分明。狱 无可疑,乃以实状上闻,论如律。命下之日,魂喜甚。本卖糕为活, 忽高唱“卖糕”一声。父泣曰:“久不闻此,宛然生时声也!”问:“儿当 何往?”曰:“吾亦不知,且去耳。”自是再问常明,不复作二格语矣。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八 南皮张副使受长,官河南开归道时,夜阅一谳牍,沉吟自语 曰:“自刭死者,刀痕当入重而出轻。今入轻出重,何也?”忽闻背后 太息曰:“公尚解事。”回顾无一人。喟然曰:“甚哉,治狱之可畏也! 此幸不误,安保他日之不误耶!”遂移疾而归。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九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讳荣祉,官山西陵川令。有一旧玉马,质 理不甚白洁,而血浸斑斑。斫紫檀为座承之,恒置几上。其前足本 为双跪欲起之形。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高公大骇,阖署传视。 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一馆宾曰:“凡物岁久则为妖;得人精气 多,亦能为妖。此理易明,无足怪也。”众议碎之,犹豫未决。次日, 仍屈还故形。高公曰:“是真有知矣!”投炽炉中,似微有蚴呦声。后 无他异。然高氏自此渐式微。高宜人云:“此马煅三日,裂为二段, 尚及见其半身。”又武清王庆(土宅)曹氏厅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 碧。瓣中脉络如金丝,花叶葳蕤,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 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先太夫人,曹氏甥 也,小时亲见之,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为妖,何 瑞之有?”后曹氏亦式微。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 先外祖母言:曹化淳死,其家以前明玉带殉。越数年,墓前恒 见一白蛇。后墓为水啮,棺坏朽。改葬之日,他珍物具在,视玉带则 亡矣。蛇身节节有纹,尚似带形。岂其悍鸷之魄,托玉而化欤?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一 外祖张雪峰先生,性高洁。书室中几砚精严,图史整肃。恒JUE2(谲换钅旁) 其户,必亲至乃开。院中花木翳如,莓苔绿缛。僮婢非奉使令,亦 不敢轻蹈一步。舅氏建亭公,年十一二时,乘外祖他出,私往院中树 下纳凉。闻室内似有人行,疑外祖已先归。屏息从窗隙窥之,见竹 椅上坐一女子,靓妆如画。椅对面一大方镜,高可五尺。镜中之影, 乃是一狐。惧弗敢动,窃窥所为。女子忽自见其影,急起绕镜,四围 呵之,镜昏如雾。良久归坐,镜上呵迹亦渐消。再视其影,则亦一好 女子矣。恐为所见,蹑足而归。后私语先姚安公。姚安公尝为诸孙 讲《大学·修身》章,举是事曰:“明镜空空,故物无遁影。然一为妖 气所翳,尚失真形,况私情偏倚,先有所障者乎!”又曰:“非惟私情 为障,即公心亦为障。正人君子,为小人乘其机而反激之,其固执决 裂,有转致颠倒是非者。昔包孝肃之吏,阳为弄权之状,而应杖之 囚,反不予杖,是亦妖气之翳镜也。故正心诚意,必先格物致知。”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二 有卖花老妇言:京师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有丽妇夜逾短 垣,与邻家少年狎。惧事泄,初诡托姓名。欢昵渐洽,度不相弃,乃 自冒为圃中狐女。少年悦其色,亦不疑拒。久之,忽妇家屋上掷瓦 骂曰:“我居圃中久,小儿女戏抛砖石,惊动邻里,或有之,实无冶荡 蛊惑事。汝奈何污我?”事乃泄。异哉!狐媚恒托于人,此妇乃托于 狐。人善媚者比之狐,此狐乃贞于人。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三 有游士以书画自给,在京师纳一妾,甚爱之。或遇宴会,必袖 果饵以贻,妾亦甚相得。无何病革,语妾曰:“吾无家,汝无归,吾无 亲属汝无依。吾以笔墨为活,汝无食,琵琶别抱,势也,亦理也。吾 无遗债累汝,汝亦无父母兄弟掣肘,得行己志,可勿受锱铢聘金。但 与约,岁时许汝祭我墓,则吾无恨矣。”妾泣受教。纳之者亦如约,又 甚爱之。然妾恒郁郁忆旧恩,夜必梦故夫同枕席,睡中或妮妮呓语。 夫觉之,密延术士镇以符LU4(上竹下录)。梦语止,而病渐作,驯至 绵CHUO4(啜换忄旁)。临殁,以额叩枕曰:“故人情重,实不能忘。 君所深知,妾亦不讳。昨夜又见梦曰:‘久被驱遣,今得再来。汝病 如是,何不同归?’已诺之矣。能邀格外之惠,还妾尸于彼墓,当生 生世世,结草衔环。不情之请,惟君图之。”语讫奄然。夫亦豪士, 慨然曰:“魂已往矣,留此遗蜕何为!杨越公能何乐昌之镜,吾不能 合之泉下乎?”竟如所请。此雍正甲寅、乙卯间事。余是年十一二, 闻人述之,而忘其姓名。余谓再嫁,负故夫也;嫁而有贰心,负后夫 也。此妇进退无据焉。何子山先生亦曰:“忆而死,何如殉而死乎?” 何励庵先生则曰:“《春秋》责备贤者,未可以士大夫之义律儿女子。 哀其遇可也,悯其志可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四 屠者许方,尝担酒二罂夜行,倦息大树下。月明如昼,远闻呜 呜声。一鬼自丛薄中出,形状可怖。乃避入树后,持担以自卫。鬼 至罂前,跃舞大喜。遽开饮,尽一罂。尚欲开其第二罂,缄甫半启, 已颓然倒矣。许恨甚,且视之似无他技,突举担击之,如中虚空。因 连与痛击,渐纵弛委地,化浓烟一聚。恐其变幻,更捶百馀。其烟平 铺地面,渐散渐开,痕如淡墨,如轻HU2,渐愈散愈薄,以至于无。盖已 澌灭矣。余谓鬼,人之馀气也。气以渐而消,故《左传》称新鬼大,故 鬼小。世有见鬼者,而不闻见羲、轩以上鬼,消已尽也。酒,散气者 也。故医家行血发汗,并郁驱寒之药,皆治以酒,此鬼以仅存之气, 而散以满罂之酒,盛阳鼓荡,蒸铄微阴,其消尽也固宜。是澌灭于 醉,非澌灭于捶也。闻是事时,有戒酒者曰:“鬼善幻,以酒之故,至 卧而受捶。鬼本人所畏,以酒之故,反为人所困,沉湎者念哉!”有耽 酒者曰:“鬼虽无形而有知,犹未免乎喜怒哀乐之心。今冥然醉卧, 消归乌有,反其真矣。酒中之趣,莫深于是。佛氏以涅盘为极乐,营 营者恶乎知之?”庄子所谓“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欤?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五 献县田家牛产麟,骇而击杀。知县刘征廉收葬之,刊碑曰“见 麟郊”。刘固良吏,此举何陋也!麟本仁兽,实非牛种,犊之麟而角, 雷雨时蛟龙所感耳。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六 董文恪公未第时,馆于空宅,云常见怪异。公不信,夜篝灯以 待。三更后,阴气飒然,庭户自启。有似人非人数辈,杂沓拥入。见 公大骇曰:“此屋有鬼!”皆狼狈奔出。公持梃逐之,又相呼曰:“鬼追 至,可急走。”争逾墙去。公恒言及,自笑曰:“不识何以呼我为鬼?” 故城贾汉恒,时从公受经,因举《太平广记》载野叉欲啖哥舒翰妾 尸,翰方眠侧,野叉相语曰:“贵人在此,奈何!”翰自念呼我为贵人, 击之当无害。遂起击之,野叉逃散。鬼、贵音近,或鬼呼先生为贵人, 先生听未审也。公笑曰:“其然。”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七 庚午秋,买得《埤雅》一部。中折叠绿笺一片,上有诗曰:“愁 烟低幂朱扉双,酸风微戛玉女窗。青磷隐隐出古壁,土花蚀断黄金 (钅工)。”“草根露下阴虫急,夜深悄映芙蓉立。湿萤一点过空 塘,幽光照见残红泣。”末题“靓云仙子降坛诗,张凝敬录。”盖 扶乩者所书。余谓此鬼诗,非仙诗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八 沧州张铉耳先生,梦中作一绝句曰:“江上秋潮拍岸生,孤舟 夜泊近三更。朱楼十二垂杨遍,何处吹箫伴月明?”自跋云:“梦如非 想,如何成诗?梦如是想,平生未到江南,何以落想至此?莫明其故, 姑录存之。桐城姚别峰,初不相识,新自江南来,晤于李锐巅家。所 刻近作,乃有此诗。问其年月,则在余梦后岁馀。开箧出旧稿示之, 共相骇异。世间真有不可解事。宋儒事事言理,此理从何处推求 耶?”又海阳李漱六,名承芳,余丁卯同年也。余厅事挂渊明采菊图, 是蓝田叔画。董曲江曰:“一何神似李漱六?”余审视,信然。后漱六 公车入都,乞此画去。云平生所作小照,都不及此。此事亦不可解。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十九 景城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 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 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 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屠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 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 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 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 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 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 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 青县农家少妇,性轻佻。随其夫操作,形影不离。恒相对嬉 笑,不避忌人。或夏夜并宿瓜圃中,皆薄其冶荡。然对他人,则面如 寒铁。或私挑之,必峻拒。后遇劫盗,身受七刀,犹诟詈,卒不污而 死。又皆惊其贞烈。老儒刘君琢曰:“此所谓质美而未学也。惟笃 于夫妇,故矢死不二。惟不知礼法,故情欲之感,介于仪容;燕昵之 私,形于动静。”辛彤甫先生曰:“程子有言:‘凡避嫌者,皆中不足。’ 此妇中无他肠,故坦然径行不自疑。此其所以能守死也。彼好立崖 岸者,吾见之矣。”先姚安公曰:“刘君正论,辛君有激之言也。”后其 夫夜守豆田,独宿团焦中。忽见妇来,燕婉如平日,曰:“冥官以我贞 烈,判来生中乙榜,官县令。我念君,不欲往。乞辞官禄为游魂,长 得随君。冥官哀我,许之矣。”夫为感泣,誓不他偶。自是昼隐夜来, 几二十载,儿童或亦窥见之。此康熙末年事,姚安公能举其姓名居 址,今忘矣。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一 献县老儒韩生,性刚正,动必遵礼,一乡推祭酒。一日,得寒 疾,恍惚间一鬼立前曰:“城隍神唤。”韩念数尽当死,拒亦无益,乃 随去。至一官署,神检籍曰:“以姓同误矣。”杖其鬼二十,使送还。韩 意不平,上请曰:“人命至重,神奈何遣愦愦之鬼,致有误拘?倘不检 出,不竟枉死耶!聪明正直之谓何?”神笑曰:“谓汝倔强,今果然。夫 天行不能无岁差,况鬼神乎?误而即觉,是谓聪明;觉而不回护,是 谓正直。汝何足以知之!念汝言行无玷,故贷汝。后勿如是躁妄也。” 霍然而苏。韩章美云。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二 先祖有小奴,名大月,年十三四。尝随村人罩鱼河中,得一大 鱼,长几二尺。方手举以示众,鱼忽拨剌掉尾。击中左颊,仆水中。 众怪其不起,试扶之,则血缕浮出。有破碗在泥中,锋XIAN1(钅舌) 如刃,刺其太阳穴,死矣。先是,其母梦是奴为人执缚俎上,屠割如 羊豕,似尚有馀恨。醒而恶之,恒戒以毋与人斗,不虞乃为鱼所击。 佛氏所谓夙生中负彼命耶?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三 刘少宗伯青垣言:有中表涉元稹《会真》之嫌者,女有孕,为 母所觉。饰言夜恒有巨人来,压体甚重,而色黝黑。母曰:“是必土 偶为妖也。”授以彩丝,于来时阴系其足。女窃付所欢,系关帝祠周 将军足上。母物色得之,挞其足几断。后复密会,忽见周将军击其 腰,男女并僵卧不能起。皆曰污蔑神明之报也。夫专其利而移祸于 人,其术巧矣。巧者,造物之所忌。机械万端,反而自及,天道也。神 恶其(山佥)(山戏),非恶其污蔑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四 扬州罗两峰,目能视鬼。曰:“凡有人处皆有鬼。其横亡厉鬼, 多年沉滞这,率在幽房空宅中。是不可近,近则为害。其憧憧往来 之鬼,午前阳盛,多在墙阴;午后阴盛,则四散游行,可以穿壁而过, 不由门户;遇人则避路,畏阳气也。是随处有之,不为害。”又曰:“鬼 所聚集,恒在人烟密簇处,僻地旷野,所见殊稀。喜围绕厨灶,似欲 近食气。又喜入溷厕,则莫明其故,或取人迹罕到耶?”所画有《鬼趣 图》,颇疑其以意造作。中有一鬼,首大于身几十倍,尤似幻妄。然 闻先姚安公言:瑶泾陈公,尝夏夜挂窗卧,窗广一丈。忽一巨面窥 窗,阔与窗等,不知其身在何处。急掣剑,刺其左目,应手而没。对 屋一老仆亦见之,云从窗下地中涌出。掘地丈馀,无所睹而止。是 果有此种鬼矣?茫茫昧昧,吾乌乎质之?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五 奴子刘四,壬辰夏乞假归省。自御牛车,载其妇。距家三四 十里,夜将半,牛忽不行。妇车中惊呼曰:“有一鬼,首大如瓮,在牛 前。”刘四谛视,则一短黑妇人,首戴一破鸡笼,舞且呼曰:“来来。” 惧而回车,则又跃在牛前呼“来来”。如是四面旋绕,遂至鸡鸣。忽 立而笑曰:“夜凉无事,借汝夫妇消闲耳。偶相戏,我去后,慎勿詈 我,詈则我复来。鸡笼是前村某家物,附汝还之。”语讫,以鸡笼掷车 上去。天曙抵家,夫妇并昏昏如醉。妇不久病死,刘四亦流落无人 状。鬼盖乘其衰气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六 景城有刘武周墓,《献县志》亦载。按武周,山后马邑人,墓不 应在是,疑为隋刘炫墓。炫,景城人,《一统志》载其墓在献县东八十 里。景城距城八十七里,约略当是也。旧有狐居之,时或戏嬲醉人。 里有陈双,酒徒也。闻之愤曰:“妖兽敢尔!”诣墓所,且数且詈。时 耘者满野,皆见其父怒坐墓侧,双跳踉叫号。竞前呵曰:“尔何醉至 此,乃詈尔父!”双凝视,果父也,大怖叩首。父径趋归。双随而哀乞, 追及于村外。方伏地陈说,忽妇媪环绕,哗笑曰:“陈双何故跪拜其 妻?”双仰视,又果妻也,愕而痴立。妻亦径趋归。双惘惘至家,则父 与妻实未尝出,方知皆狐幻化戏之也,惭不出户者数日。闻者无不 绝倒。余谓双不詈狐,何至遭狐之戏,双有自取之道焉。狐不嬲人, 何至遭双之詈,狐亦有自取之道焉。颠倒纠缠,皆缘一念之妄起。故 佛言一切众生,慎勿造因。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七 方桂,乌鲁木齐流人子也。言尝牧马山中,一马忽逸去。蹑 踪往觅,隔岭闻嘶声甚厉。寻声至一幽谷,见数物,似人似兽。周身 鳞皴斑驳如古松,发蓬蓬如羽葆,目睛突出,色纯白,如嵌二鸡卵, 共按马生啮其肉。牧人多携铳自防,桂故顽劣,因升树放铳。物悉 入深林去,马已半躯被啖矣。后不再见,迄不知为何物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八 芮庶子铁崖宅中一楼,有狐居其上,恒JUE2(谲换钅旁)之。狐或夜 于厨下治馔,斋中宴客。家人习见,亦不讶。凡盗贼火烛,皆能代主 人呵护,相安已久。后鬻宅于李学士廉衣。廉衣素不信妖妄,自往启 视,则楼上三楹,洁无纤尘,中央一片如席大,藉以木板,整齐如几 榻,馀无所睹。时方修筑,因并毁其楼,使无可据,亦无他异。迨甫 落成,突烈焰四起,顷刻无寸椽,而邻屋枯草无一茎被RUO4(艹+热), 皆曰狐所为也。刘少宗伯青坦曰:“此宅自当是日焚耳。如数不当焚, 狐安敢纵火?”余谓妖魅能一一守科律,则天无雷霆之诛矣。王法禁 杀人,不敢杀者多,杀人者抵罪亦时有。是固未可知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二十九 王少司寇兰泉言:梦午塘提学江南时,署后有高阜,恒夜见 光怪。云有一雉一蛇居其上,皆岁久,能为魅。午塘少年盛气,集锸 畚平之,众犹豫不举手。午塘方怒督,忽风飘片席,蒙其首。急撤去, 又一片蒙之。皆署中凉篷上物也。午塘觉其异,乃辍役。今尚岿然 存。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 老仆魏哲闻其父言:顺治初,有某生者,距余家八九十里,忘 其姓名,与妻先后卒。越三四年,其妾亦卒。适其家佣工夜行避雨, 宿东岳祠廊下。若梦非梦,见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随焉。有神衣 冠类城隍,磬折对岳神语曰:“某生污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 合相抵。”岳神(口弗)然曰:“二人畏死忍耻,尚可贷。其生活二人,正为 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挥之出,某生及妻妾亦随 出。悸不敢语,天曙归告家人,皆莫能解。有旧仆泣曰:“异哉,竟以 此事被录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缘受恩深重,誓不敢言。今已隔 两朝,始敢追述。两主母皆实非妇人也。前明天启中,魏忠贤杀裕 妃。其位下宫女内监,皆密捕送东厂,死甚惨。有二内监,一曰福来, 一曰双桂,亡命逃匿。缘与主人曾相识,主人方商于京师,夜投焉。 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窥,主人语二人曰:‘君等声音状貌,在男 女之间,与常人稍异,一出必见获。若改女装,则物色不及。然两无 夫之妇,寄宿人家,形迹可疑,亦必败。二君身已净,本无异妇人,肯 屈意为我妻妾,则万无一失矣。’二人进退无计,沉思良久,并屈从。 遂为办女饰,钳其耳,渐可受珥。并市软骨药,阴为缠足。越数月, 居然两好妇矣。乃车载还家,诡言在京所娶。二人久在宫禁,并白 皙温雅,无一毫男子状。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无觉者。但讶其不 事女红,为恃宠骄惰耳。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后亦甘心偕老。 然实巧言诱胁,非哀其穷,宜司命见谴也。信乎,人可欺,鬼神不 可欺哉!”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一 乾隆己卯,余典山西乡试,有二卷皆中式矣。一定四十八名, 填草榜时,同考官万泉吕令(氵临),误收其卷于衣箱,竟觅不可得。一定 五十三名,填草榜时,阴风灭烛者三四,易他卷乃已。揭榜后,拆视 弥封,失卷者范学敷,灭烛者李腾蛟也。颇疑二生有阴谴。然庚辰 乡试,二生皆中式,范仍四十八名。李于辛丑成进士。乃知科名有 命,先一年亦不可得,彼营营者何为耶?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应 有,虽不求亦得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二 先姚安公言:雍正庚戌会试,与雄县汤孝廉同号舍。汤夜半 忽见披发女鬼,搴帘手裂其卷,如蛱蝶乱飞。汤素刚正,亦不恐怖, 坐而问之曰:“前生吾不知,今生则实无害人事。汝胡为来者?”鬼愕 眙却立曰:“君非四十七号耶?”曰:“吾四十九号。”盖前有二空舍, 鬼除之未数也。谛视良久,作礼谢罪而去。斯须间,四十七号喧呼 某甲中恶矣。此鬼殊愦愦,汤君可谓无妄之灾。幸其心无愧作,故 仓卒间敢与诘辩,仅裂一卷耳,否亦殆哉!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三 顾员外德懋,自言为东岳冥官,余弗深信也。然其言则有理。 曩在裘文达公家,尝谓余曰:“冥司重贞妇,而亦有差等。或以儿女 之爱,或以田宅之丰,有所系恋而弗去者,下也。不免情欲之萌,而 能以礼义自克者,次也。心如古井,波澜不生,富贵亦不睹,饥寒亦 不知,利害亦不计者,斯为上矣。如是者千百不得一,得一则鬼神为 起敬。一日,喧传节妇至,冥王改容,冥官皆振衣伫迓。见一老妇(亻累) 然来,其行步步渐高,如蹑阶级。比到,则竟从殿脊上过,莫知所适。 冥王怃然曰:‘此已升天,不在吾鬼LU4(上竹下录)中矣。’” 又曰:“贤臣亦三等,畏法度者为下,爱名节者为次,乃心王室,但 知国计民生,不知祸福毁誉者为上。”又曰:“冥司恶躁竞,谓种种 恶业,从此而生,故多困踬之,使得不偿失。人心愈巧,则鬼神之机 亦愈巧。然不甚重隐逸,谓天地生才,原期于世事有补,人人为巢、 许,则至今洪水横流,并挂瓢饮犊之地,亦不可得矣。”又曰:“阴 律如《春秋》,责备贤者,而与人为善。君子偏执害事,亦录以为过。 小人有一事利人,亦必予以小善报。世人未明此义,故多疑因果或爽 耳。”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四 内阁学士永公,讳宁,婴疾,颇委顿。延医诊视,未遽愈。改 延一医,索前医所用药帖,弗得。公以为小婢误置他处,责使搜索, 云不得且笞汝。方倚枕憩息,恍惚有人跪灯下曰:“公勿笞婢,此药 帖小人所藏。小人即公为臬司时平反得生之囚也。”问:“藏药帖何 意?”曰:“医家同类皆相忌,务改前医之方,以见所长。公所服药不 误,特初试一剂,力尚未至耳。使后医见方,必相反以立异,则公殆 矣。所以小人阴窃之。”公方昏闷,亦未思及其为鬼。稍顷始悟,则仍 前医方也。因连进数剂,病霍然如失。公镇乌鲁木齐日,亲为余言 之。曰:“此鬼可谓谙悉世情矣。”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五 族叔(瞀字换木底)庵言:肃宁有塾师,讲程、朱之学。一日,有游僧乞食 于塾外。木鱼琅琅,自辰逮午不肯息。塾师厌之,自出叱使去。且 曰:“尔本异端,愚民或受尔惑耳。此地皆圣贤之徒,尔何必作妄 想!”僧作礼曰:“佛之流而募衣食,犹儒之流而求富贵也。同一失其 本来,先生何必定相苦?”塾师怒,自击以夏楚。僧振衣起曰:“太恶 作剧!”遗布囊于地而去。意必复来,暮竟不至。扪之,所贮皆散钱。 诸弟子欲探取,塾师曰:“俟其久而不来,再为计。然须数明,庶不 争。”甫启囊,则群蜂坌涌,螫师弟面目尽肿。号呼扑救,邻里咸惊 问。僧忽排闼入曰:“圣贤乃谋匿人财耶?”提囊径行。临出,合掌向 塾师曰:“异端偶触忤圣贤,幸见恕。”观者粲然。或曰:“幻术也。”或 曰:“塾师好辟佛,见僧辄诋,僧故置蜂于囊以戏之。”※庵曰:“此事 余目击。如先置多蜂于囊,必有蠕动之状见于囊外,尔时殊未睹也。 云幻术者为差近。”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六 朱青雷言:有避仇窜匿深山者,时月白风清,见一鬼徙倚白 杨下,伏不敢起。鬼忽见之,曰:“君何不出?”栗而答曰:“吾畏君。” 鬼曰:“至可畏者莫若人,鬼何畏焉?使君颠沛至此者,人耶?鬼耶?” 一笑而隐。余谓此青雷有激之寓言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七 都察院库中有巨蟒,时或夜出。余官总宪时,凡两见。其蟠 迹著尘处,约广二寸馀。计其身,当横径五寸。壁无罅,门亦无罅, 窗棂阔不及二寸,不识何以出入。大抵物久则能化形,狐魅能由窗 隙往来,其本形亦非窗隙所容也。堂吏云:“其出应休咎。”殊无验, 神其说耳。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八 幽明异路,人所能治者,鬼神不必更治之,示不渎也。幽明一 理,人所不及治者,鬼神或亦代治之,示不测也。戈太仆仙舟言:有 奴子尝醉寝城隍神案上,神拘去笞二十,两股青痕斑斑。太仆目见 之。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三十九 杜生村,距余家十八里。有贪富室之贿,鬻其养媳为妾者。其 媳虽未成婚,然与夫聚已数年,义不再适。度事不可止,乃密约同 逃。翁姑觉而追之。二人夜抵余村土神祠,无可栖止,相抱泣。忽 祠内语应曰:“追者且至,可匿神案下。”俄庙祝踉跄醉归,横卧门 外。翁姑追至,问踪迹。庙祝呓语应曰:“是小男女二人耶?年约若 干,衣履若何,向某路去矣。”翁姑急循所指路往,二人因得免。乞食 至媳之父母家,父母欲讼官,乃得不鬻。尔时祠中无一人,庙祝曰: “吾初不知是事,亦不记作是语,盖皆土神之灵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 乾隆庚子,京师杨梅竹斜街火,所毁殆百楹。有破屋岿然独 存,四面颓垣,齐如界画,乃寡媳守病姑不去也。此所谓“孝弟之至, 通于神明。”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一 于氏,肃宁旧族也。魏忠贤窃柄时,视王侯将相如土苴。顾 以生长肃宁,耳濡目染,望于氏如王谢,为侄求婚,非得于氏女不 可。适于氏少子赴乡试,乃置酒强邀至家,面与议。于生念许之则 祸在后日,不许则祸在目前,猝不能决。托言父在,难自专。忠贤曰: “此易耳。君速作札,我能即致太翁也。”是夕,于翁梦其亡父督课如 平日,命以二题,一为《孔子曰诺》,一为《归洁其身而已矣》。方构 思,忽叩门惊醒,得子书,恍然顿悟。因复书许姻,而附言病颇棘,促 子速归。肃宁去京四百馀里,比信返,天甫微明,演剧犹未散。于生 匆匆束装,途中官吏迎候者,已供帐相属。抵家后,父子俱称疾不 出。是岁为天启甲子,越三载而忠贤败,竟免于难。事定后,于翁坐 小车遍游郊外。曰:“吾三载杜门,仅博得此日看花饮酒,岌乎危 哉!”于生濒行时,忠贤授以小像曰:“先使新妇识我面。”于氏于余 家为表戚,余儿时尚见此轴。貌修伟而瘦削,面白色隐赤,两颧微 露,颊微狭,目光如醉。卧蚕以上,赭石薄晕如微肿。衣绯红。座旁 几上,露列金印九。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二 杜林镇土神祠道士,梦土神语曰:“此地繁剧,吾失于呵护, 致疫鬼误入学子节妇家,损伤童稚。今镌秩去矣。新神性严重,汝 善事之,恐不似我姑容也。”谓春梦无凭,殊不介意。越数日,醉卧神 座旁,得寒疾,几殆。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三 景州戈太守桐园,官朔平时,有幕客夜中睡醒,明月满窗,见 一女子在几侧坐。大怖,呼家奴。女子摇手曰:“吾居此久矣,君不 见耳。今偶避不及,何惊骇乃尔?”幕客呼益急,女子哂曰:“果欲祸 君,奴岂能救?”拂衣遽起,如微风之振窗纸,穿棂而逝。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四 颍州吴明经跃鸣言:其乡老儒林生,端人也,尝读书神庙中。 庙故宏阔,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率不相闻问。一日,夜半不寐, 散步月下,忽一客来叙寒温。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谈,甚有理 致。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圣贤之为善,皆无所为而为者也。有 所为而为,其事虽合天理,其心已纯乎人欲矣。故佛氏福田之说,君 子弗道也。”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然用以律己则可, 用以律人则不可;用以律君子犹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则断不可。圣 人之立教,欲人为善而已。其不能为者,则诱掖以成之;不肯为者, 则驱策以迫之。于是乎刑赏生焉。能因慕赏而为善,圣人但与其善, 必不责其为求赏而然也;能因畏刑而为善,圣人亦与其善,必不责 其为避刑而然也。苟以刑赏使之循天理,而又责慕赏畏刑之为人 欲,是不激劝于刑赏,谓之不善;激劝于刑赏,又谓之不善,人且无 所措手足矣。况慕赏避刑,既谓之人欲,而又激劝于刑赏,人且谓圣 人实以人欲导民矣,有是理欤?盖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圣人之 刑赏,为中人以下设教;佛氏之因果,亦为中人以下说法。儒释之宗 旨虽殊,至其教人为善,则意归一辙。先生执董子谋利计功之说,以 驳佛氏之因果,将并圣人之刑赏而驳之乎?先生徒见缁流诱人布 施,谓之行善,谓可得福;见愚民持斋烧香,谓之行善,谓可得福。不 如是者,谓之不行善,谓必获罪。遂谓佛氏之因果,适以惑众。而不知 佛氏所谓善恶,与儒无异;所谓善恶之报,亦与儒无异也。”林生意 不谓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顷,天以将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 忽挺然不动,乃庙中一泥塑判官。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五 族祖雷阳公言:昔有遇冥吏者,问:“命皆前定,然乎?”曰: “然。然特穷通寿夭之数,若唐小说所称预知食料,乃术士射覆法耳。 如人人琐记此等事,虽大地为架,不能庋此簿籍矣。”问:“定数可 移乎?”曰:“可。大善则移,大恶则移。”问:“孰定之?孰移之?” 曰:“其人自定自移,鬼神无权也。”问:“果报何有验有不验?” 曰:“人世善恶论一生,祸福亦论一生。冥司则善恶兼前生,祸福兼 后生,故若或爽也。”问:“果报何以不同?”曰:“此皆各因其本 命。以人事譬之,同一迁官,尚史迁一级则宰相,典吏迁一级不过主 簿耳。同一镌秩,有加级者抵,无加级则竟镌矣。故事同而报或异也。” 问:“何不使人先知?”曰:“势不可也。先知之,则人事息,诸葛 武侯为多事,唐六臣为知命矣。”问:“何以又使人偶知?”曰: “不偶示之,则恃无鬼神而人心肆,暧昧难知之处,将无不为矣。” 先姚安公尝述之曰:“此或雷阳所论,托诸冥吏也。然揆之以理,谅 亦不过如斯。”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六 先姚安公有仆,貌谨厚而最有心计。一日,乘主人急需,饰词 邀勒,得赢数十金。其妇亦悻悻自好,若不可犯,而阴有外遇。久欲 与所欢逃,苦无资斧。既得此金,即盗之同遁。越十馀日捕获,夫妇 之奸乃并败。余兄弟甚快之。姚安公曰:“此事何巧相牵引,一至于 斯?殆有鬼神颠倒其间也。夫鬼神之颠倒,岂徒博人一快哉?凡以 示戒云尔。故遇此种事,当生警惕心,不可生欢喜心。甲与乙为友, 甲居下口,乙居泊镇,相距三十里。乙妻以事过甲家,甲醉以酒而留 之宿。乙心知之,不能言也,反致谢焉。甲妻渡河覆舟,随急流至乙 门前,为人所拯。乙识而扶归,亦醉以酒而留之宿。甲心知之,不能 言也,亦反致谢焉。其邻媪阴知之,合掌诵佛曰:‘有是哉,吾知惧 矣!’其子方佐人诬讼,急自往呼之归。汝曹如此媪可也。”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七 四川毛公振(宣羽),任河间同知时,言其乡人有薄暮山行者,避 雨入一废祠,已先有一人坐檐下。谛视,乃其亡叔也,惊骇欲避。其 叔急止之曰:“因有事告汝,故此相待。不祸汝,汝勿怖也。我殁之 后,汝叔母失汝祖母欢,恒非理见棰挞。汝叔母虽顺受不辞,然心怀 怨毒,于无人处窃诅詈。吾在阴曹为伍伯,见土神牒报者数矣。凭 汝寄语,戒其悛改。如不知悔,恐不免魂堕泥犁也。”语讫而灭。乡 人归,告其叔母。虽坚讳无有,然悚然变色,如不自容。知鬼语非诬 矣。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之四十八 毛公又言:有人夜行,遇一人,状似里胥,锁絷一囚坐树下。 因并坐暂息。囚啜泣不止,里胥鞭之。此人意不忍,从旁劝止。里 胥曰:“此桀黠之魁,生平所播弄倾轧者,不啻数百。冥司判七世受 豕身,吾押之往生也。君何悯焉?”此人栗然而起,二鬼亦一时灭迹。 (卷二完) (亦非输入)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