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 也谈五四、鲁迅与胡适──给李慎之先生的信 林贤治   李慎之先生:   拜读过《中国的道路》,以及近年来先生的一些大作,得知先生如此高龄, 仍在社会思想领域里作艰难的探索和启蒙工作,实深感佩!   顷接今年第五期《书屋》杂志,即将先生给舒芜先生的信读完,文中谈五四, 谈启蒙,谈鲁迅与胡适,结合个人经验道来,尤足启发来者。先生的论题均是大 问题,其中有些我亦曾思考过,与先生颇出入,今不揣谫陋写出就教于先生;因 先生是公开刊布的,故不另付邮,权当公开信发表。冒渎之处,乞希鉴谅。   一、首先是五四精神,抑或从“个性解放”说起。   我同意先生说的“个性解放”是五四精神的一个部分,五四运动作为一个精 神运动来看,前前后后确乎有著更为丰富的意义,但是,它无疑是最基本的部分。 什么叫“个性解放”呢?蒋梦麟写过一篇《个性主义与个人主义》,称个性解放 为个性主义,其实与个人主义是同一个东西,只是前者多表现在文化教育方面, 后者则表现在社会国家方面,都是以个人价值为本位的。这是“以平民主义为标 准之个人主义”,要旨是“国家社会有戕贼个人者,个人将以推翻而重组之”。 对此,五四的代表人物是有共识的。陈独秀在比较东西民族的思想差异时说, “西洋民族自古迄今,彻头彻尾个人主义之民族也。”对于个人主义,他的阐释 是:“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 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思想言论之自由,谋个性之发展也。法律之前,个人平 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人权者, 成人以往,自非奴隶,悉享此权,无有差别,此纯粹个人主义之大精神也。”看 得出来,陈独秀并没有像先生那样,把个人主义从民主、法治、自由主义那里分 开,恰恰相反,在意涵方面,它与后者是有密切联系的。胡适提倡易卜生主义是 有名的。在文章中,他把这位挪威戏剧哲学家称作“最可代表十九世纪欧洲的个 人主义的精华”。倾向社会主义的李大钊,同样反对“压服一切个性的活动”, 倡言“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及个人自由的”。五四活跃一时的无政府 主义者更不用说了。而鲁迅,早于1907年,便撰《文化偏至论》,标举先觉善斗 之士,力疾鼓吹个人主义。他认为,欧美之强,根柢在人,说是“首在立人,人 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至于《摩罗诗力说》,则把 诗作为人类内在精神的一种象征性形式,仍属意在个体反抗;在一片顺世和乐之 音中,可谓不同凡响。鲁迅一生所坚持的“思想革命”,即先生说的“启蒙”, 便发端于此。总之,个性解放,个人主义,乃是“五四”的灵魂。正因为“自觉 至,个性张”,才能一时间产生那样蓬蓬勃勃的,至今被我们视为启蒙旗帜的知 识分子的自治运动。当时的知识分子,几乎无不以“个人”解构家族,解构国家, 解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一旦消除了个人的自觉意识,一个群体,一场运动, 只是一群如古斯塔夫勒庞所称的“乌合之众”而已。事实上,转眼之间,历史便 开始轮流上演一类万喙息响的哑剧,一类乱糟糟的闹剧,如此一直拖完了将近一 个世纪。   二十年代中期,郭沫若,瞿秋白等一群青年共产党人便开始批判个人主义, 而蒋介石和他的御用文人们则极力宣扬国家主义,集权主义,“一个主义,一个 政党,一个领袖”,并以此否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陈独秀组党了,胡适入阁 了,只余一个鲁迅──自称他的思想是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相消长──荷戟彷徨 复呐喊。中国没有个人主义的立锥之地。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后来的如先生所说 的“大的意志”。从思想史的方面看,可以说,五四精神的沦亡也就是个人主义 的沦亡。   二、其次想说的是:“斗争”何以成为问题?   现今的知识界,好像谁都把可恶的“斗争”同鲁迅联系起来,连先生也如此; 甚至因为鲁迅主张“打落水狗”,便说“不免为先生盛德之累”,实在很使我感 到意外。斗争在鲁迅这里,从来是以小对大,以弱对强,与权势者自上而下,以 强凌弱,以众凌寡的所谓“批判”或“斗争”是大两样的。话语这东西,如果真 的不经分析便可以混淆黑白的话,那么对于鲁迅的斗争,则应当换成另一个语词, 就是“反抗”。这种基于自由意志的个体反抗,居然有人拿它比附上个世纪60年 代的红卫兵运动或别的“痞子运动”,真是匪夷所思。   在过往的人为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里,确实“树立”过不少斗争的英雄典 型;但是,在此期间,不也出现了像张志新、遇罗克一样的人物吗?谁可以否认 他们曾经同恶势力作过斗争这一事实呢?连先生大为称颂的顾准,其实也都是在 暗暗地作著斗争过来的。鲁迅说:“人被压迫了,为什么不斗争?”我以为,这 是千真万确的。见到“斗争”的字眼,便感到恐惧,或厌憎到要呕吐,除非把自 己置于如鲁迅说的那类“万劫不复的奴才”的地位里去;不然,只能说明了我们 从来未曾像鲁迅,或像张志新遇罗克顾准们那样斗争过,只是一味挨“斗争”而 已。   与此相关的是“宽容”问题。先生在信中高度评价宽容精神,其实,从伏尔 泰、洛克以来,“宽容”一词,都是针对政治和宗教迫害而发的,而且主要是针 对国家权力和集团势力而发的。对于无权者个人,免受损害还来不及,如何可能 形成“霸权话语”而要求他“宽容”呢?伏尔泰在著名的《哲学辞典》中撰写过 “宽容”的条目,还专门写过一本题名《论宽容》的书,他就认为,宽容精神是 有原则的。在著作中,这个主张宽容的人经常使用一个词,就是“败类”;有意 思的是,有一个时期在给朋友的信中,最后都要写上一个口号样的短语:“消灭 败类”。一望而知,“消灭”一词是很不“宽容”的,然而,正是终生对“败类” 所作的不妥协的斗争,使伏尔泰成为“欧洲的良心”。至于鲁迅,在先生看来是 太缺少宽容精神──谢泳先生称之为“民主风度”──的了。先生例举的“打落 水狗”一说,出于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篇;在整本杂文集《坟》 里,恰恰这是作者自己最看重的文章。这缘由,或者正如他所说:“因为这虽然 不是我的血所写,却是见了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而写的。”其中说 的“落水狗”,比喻的是“反改革者”,而且是咬人、咬死人的“反改革者”, 明显比伏尔泰的“败类”还要“败类”。文章的“结末”实在太好,太精警,而 且已经回答了好像作者早已料到的关于不宽容的诘难似的问题,先生不妨多读几 遍。为了免劳翻检,今一并抄在这里:“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会激起新旧,或 什么两派之争,使恶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罢。但我敢断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 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革者却还在 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中国也总是没有改革,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 方法的。”果然,文章发表以后两个月,“三一八”惨案便发生了。眼见北京政 府枪杀了大批请愿的学生,主张“费厄泼赖”的林语堂随即撰文表示收回他的看 法,也就是说,不再“宽容”了,并且对鲁迅表示大佩服。可惜后来的人,把这 段故事连同刘和珍们的血全给忘记了!   三、相关的还有革命问题。   先生称:“鲁迅倾心革命,胡适倾心改良”,这个概括大抵上是不错的。   不过,首先得弄清楚的是,革命在鲁迅那里是什么意思?他说过:“‘革命’ 是并不稀奇的,惟其有了它,社会才会改革,人类才会进步,能从原虫到人类, 从野蛮到文明,就因为没有一刻不在革命。”显然,鲁迅的革命观,是包括了先 生说的改良在内的,所以他又有“大革命”和“小革命”的说法,小革命即指渐 进式的改革。但是,当世上的人们都大叫著“活不下去了”的时候,他是赞成和 拥护革命的。自辛亥革命以来,他经历的太多了,只是被称作“革命”的都是假 革命;就像他说的,革命前是奴隶,革命后反而成了奴隶的奴隶了。但正因为这 样,他才会主张一切都得从头来过,也就是说,得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他 反对把革命描述为非常可怕的事,“摆著一种极左倾的凶恶的面貌,好似革命一 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对革命只抱著恐怖”。他对革命的理解,我以 为是充分的,用他本人最简练的话来概括,就是:“革命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 的。”仅仅在做革命的奴隶,还是不做奴隶而革命这一点上,便把他同胡适,以 及后来以各种方式宣告“告别革命”的尊贵的学者区分开来了。   “革命”这个词,首先是资产阶级发明的,正如“自由”、“平等”、“博 爱”、“人道主义”一样,理论上如此,实践上也如此。为什么要革命?因为有 巴士底狱。一个如此坚牢的监狱般的社会,如果不给毁掉重建,如何可能“改 良”?托尔维尔著《旧制度与大革命》,明白地指出,大革命来源于旧制度,革 命的规模和手段其实是早经旧制度预设好了的。所以,那个时代的人,深明革命 是属于他们的自由权利,因此必须把它写进大宪章。著名的法国《人权宣言》, 列述各项受保障的人权,其中之一,就是“对压迫的反抗”。这就是革命,即洛 克说的“革命的人权”。既然革命乃基本人权之一,就意味著它是天然合理的。 “人民主权”理论其实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可以任意谴责假“革命”之名 的各种暴力性政治行为,但是对于革命本身,又有什么权利去否定它或贬损它呢?   四、民主与法治。   先生特别看重“规范”的民主,“制度化”的民主,也即民主宪政。在信中, 先生说这“规范”是五四所确立的,其实是不确的。五四处在礼崩乐坏的阶段, 运动中没有人会考虑到给政府修宪,将民主法制化。其时的民主,意谓平等、自 治,就像“科学”一样,惟是一种精神,观念,不“规范”的运动。正是在这样 的民主的感召下,才有了对抗政府的行动,有了平民教育,有了“神圣劳工”的 新崇拜,以及嗣后的劳工运动。知识分子以此埋葬了知识分子,这在历史上是很 带戏剧性的事。那时候,“立宪政治”是受冲击、受批判的对象。陈独秀就认为, 它是十九世纪的过时的事物,不但不能保障人民的信仰、集会结社和言论出版 “三大自由权”,反而沦为“一班政客先生们争夺政权的武器”。他说:“倘立 宪政治之主动地位属于政府而不属于人民,不独宪政乃一纸空文,无永久厉行之 保障,且宪法上之自由权利,人民将视为不足轻重之物,而不以生命拥护之,则 立宪政治之精神已完全丧失矣。是以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 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 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共和宪政,非政府所能赐予,非一 党一派人所能主持,更非一二伟人大老所能负之而趋。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 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 立宪绝非一物。”所以,他主张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取代立宪政治,实 质上要的是先生说的“实质民主”,也即“直接民主”。这样的民主,可否实行 另当别论,但至少在五四时期是一种普遍的理念。后来到了抗战期间,陈独秀提 出“大众的民主革命”,反对“国社主义”及“格柏乌政治”,与五四时期的民 主思想一脉相承,但毕竟未能完全脱离党派政治的理论框架;即便如此,以未脱 羁囚的在野之身而言政治,挑战苏联及共产国际霸权,无论如何是可敬佩的。   “好政府主义”者的胡适,受先生推许的地方很不少,大的方面,当是在五 四初期狠狠地“破”了一下以后,转到“立”的上面,即帮助国民党政府设计并 实行民主宪政,慢慢“改良”。实际的情形如何呢?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十多年后, 在抗战时期,才在各种政治力量的促成之下,发起“宪政运动”。主持修宪工作 的最高首脑,也即党的最高首脑蒋介石,这是决定一切的。经过几番折腾,各种 委员会成立过了,各种会议开过了,却是无疾而终。此间的一些言议,如“结束 党治”,“保障人民思想、言论、结社、出版等自由”之类,包括胡适的主张人 民参政,规定政府权限等,不能说没有一定价值,就是不能实行。因为这里存在 著一个为胡适们一致承认的前提,即一切通过政府。这是一个政治悖论。胡适们 徒有拯救“党国”之志,其奈政府专制腐败何,结果意欲“改良”而不能,反倒 愈“改”愈“劣”;等到《中华民国宪法》出台,不出三年,这政权就一命呜呼 了。   也许,鲁迅确如先生所说,重“实质民主”而轻“形式民主”。但是,说到 根由,却并非如先生说的那样,是出于对规范的民主缺乏认识。早在留日时代, 他就在先生指为不怎么高明的那两篇文章中批判过“国会立宪”之说了,大概这 与他自觉为“奴隶”而非“公民”的角色认知有关,也与以“精神界之战士”的 使命自期有关,因为他实在不是那类专家型学者或政治智囊人物,根本无须了解 那样成“套”的“规范”。此外,这也跟他对政府的构成,也即国家的性质的看 法有关。国民党的所谓“国民政府”,根本不是像美国那样的民选政府,而是在 “清党”大屠杀之后建立起来的,靠所谓的“党军”和特务政治撑持的,完全剥 夺了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的流氓政府。1927年以后,鲁迅多次论及“流氓”,看 来,他是跑到民主的背后窥测和捣乱去了。在中国现代政治辞典中,“流氓政治” 与“民主政治”实在是绝好的一副对子。总之,他不会与这样的政府沾边儿, “好政府”也不沾边儿。在一次讲演中,他已经表白得再清楚不过了:“偏见如 此,”他说,“所以我从来不肯和政治家去说。”   五、关于知识分子,专家学者,廷臣及其他。   知识分子的分野,分化和转化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先生对鲁迅和胡适的评 价,看来主要同这个问题有关。   知识分子的定义如何,真是人言言殊,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作为社会角色 的具体规定,通过何种方式在社会上发挥作用,以及作用到底有多大,等等,也 都没有划一的看法。我认同的是,所谓知识分子,首先得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他 立足于自己的专业,关心专业以外的广大社会,并且以自己的理想价值,设法加 以干预,批判,改造。一般而言,知识分子是不结盟的,即使参加某一个社团或 组织,他也能够以固有的自由的天性,超越本阶级本集团的利益局限。但是,他 无论如何不会与权势者合作,而是站在无权者一边,挑战主流社会;因此始终保 持独立的身份,在言论方面,也持毫不妥协的姿态,即使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 仍然得以曲折的形式,表达个人的基本理念和良知。知识分子操使的是批判性的 个人话语,他们主要通过言论,而非组织的联络,在社会上构成一个“压力集 团”。在本质上,这是一种无权势者的结合,通过舆论,向权势者“叫板”。所 谓知识分子的作用,就显面而言,其一就是舆论压力,以此促使或迫使权势者作 出让步和改革。倘使没有舆论,甚至连言论也没有,那么压力将降至零点。但是, 仅此还不能说知识分子的职能便被取消了,因为通过零散阅读,他仍然可以在社 会上传播思想的星星之火。此外,还存在著一个隐面作用,就是独立人格的,道 德的,审美方面的影响。先生似乎太看重知识分子在政治层面的影响,而且主要 是通过政府的合法形式发挥的影响,所以会想到拿尼采和杰弗逊作比较;说到鲁 迅,贬之以民主宪政的认识问题,“被利用”问题,也都是这样。其实,鲁迅的 价值完全落在社会方面,即使当时的中国社会未曾形成一个知识分子集团与之呼 应,也仍然无损于他的力量和作用。鲁迅的伟大是本体的伟大,是东方抵抗知识 分子的典型。   与知识分子不同,专家型学者一般执著于他的专业,甚至不问政治。倘若一 旦成为官员,进入决策层,那么作为知识分子或学者的角色就要发生根本性蜕变。 胡适二十年代闹闹别扭,三十年代就从边缘进入权力中心,成为廷臣了。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民族问题加剧,这时,中国的知识人、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便 有了一个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全面合作的契机。1932年国防计划委员会的成立是一 个标志,最初班子50人,都是学术界有名望的人物。至1935年,蒋介石的“人才 内阁”或“行动内阁”敞开大门,以胡适为首的《独立评论》圈子内的人物纷纷 入阁,基本上都做了部长或委员。这是知识分子的获利呢,还是全面溃败呢?先 生举唯一的一个证明“胡适关心的面要比鲁迅为宽”的例子,就是40年代末,胡 适出任北大校长时,曾向“当局”提出把一批研究原子物理的年轻科学家聚集到 一起,研究原子科学。先生所以称道,并不在自然科学发展本身,而在此举可以 增强国力,到底是廷臣的意见。就像先生说的那样,即使中国在这方面的发展 “不致落在苏联之后”又如何呢?苏联此后的结果又如何呢?在胡适的思想中, 自由主义已然转向,作为廷臣,是不能不让位于国家主义的。就在陈独秀称之为 “党权为重国权轻”的时候,胡适哪怕试图加强“国权”,壮大国家的力量,实 际上还是稳定了“党权”;因为当时的中国乃是“党国”,这种极权主义政体的 性质是不可能自动改变的。   从启蒙知识分子到一般学者再到廷臣,胡适一生的道路,在中国知识分子中 间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传统士人便一直在廊庙与山林之间兜圈子。请允许在 此抄引一段洋鬼子李普曼的话,因为我觉得借此描述胡适一类人物是最恰当不过 的,他说:“把追求知识分子与行使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那些试图 这样做的人,结果不是沦为相当恶劣的政客,就是成为冒牌的学者。”自三十年 代以后,胡适基本上与独裁专制的政治代表人物为伴,且以“诤臣”自许。这是 胡适的喜剧,也是胡适的悲剧。知识分子角色的存在是以远离权力门槛为前提的。 正因为这样,五四的一群──包括当年的胡适在内──才有了一种反叛的精神, 自治的精神,破坏偶像,狂飙突进的精神。五四精神的沦亡有种种原因,来自知 识分子内部的,则有胡适的背叛。因此,说胡适在五四时期是一个代表人物则可, 若以他服务于国民党“一党专政”下的“民主、政治、宪政”建设为五四精神的 代表则不可;说胡适一生多少保持了自由主义的一些理念则可,因为他仍然可以 借此向蒋家讨价还价,若以此讨价还价为自由主义的规范则不可;若说可,也无 非是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罢了。   六、关于鲁迅的“被利用”   其实,鲁迅在生前死后都在被利用。至于先生说的“被利用”,乃专指政治 人物的利用,实际上,说是“被改造”也许更确当。先生认为,鲁迅被“圣人” 化的命运,他本人是脱不掉干系的。信中举了三个理由:   (一)鲁迅从来未曾以“理论的形式”提出其个人主义的主张。我不知道,个 人主义思想的存在本身,是否可以为鲁迅开脱一点责任,还是非带上“理论的形 式”不可?鲁迅首先是一个文学家,他的话语型态自是不同于逻辑学者的,先生 这里未免强人所难。   (二)“相信苏联”。鲁迅对苏联的态度,与他对“奴隶”在新政权的地位及 相关的状况的评估有关。的确,终其一生,鲁迅对苏联的态度没有根本的改变, 这里有多个方面的原因,比如信息的封闭,从北洋军阀政府到南京政府的反宣传 等等;但是,无庸讳言,鲁迅轻视“形式民主”,不免要给他的思考留下某些 “空洞”,对首创“一党专政”政体的苏联缺少必要的警觉,或者造成觉悟的延 缓,都未尝不是一个原因。但是,他对苏联的许多做法是仍然持有保留态度的。 即使如此,无非说明他实在并非那类无过的“圣人”而已,那么“被封为圣人” 者与非圣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三)先生指鲁迅“在和郭沫若、周扬到杨村人这样一些人战斗的时候,自以 为是同导师们的思想是一致的”,这“自以为”不知根据何在?我对鲁迅知之不 多,只知道他从来是反对“鸟导师”的。   七、鲁迅与胡适的留学背景   先生为了说明胡适与鲁迅的高下,有一段说到两人的留学背景。不同国家的 文化背景,在留学生那里产生不同的影响,这是一个事实。至于影响的正反深浅, 关系到综合的因素,往往因人而异。先生在信中说:因为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在 “民主制度”方面极不成熟,所以鲁迅在那里接受的现代化思想“天然是有残缺 的”;至于胡适,因为有幸留学在美国,而美国又是“天生的现代国家”,因此 他“天然地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把一个国家的文化型态和完善程度对应于留 学生的思想状况未免太简单化,倘如此,对于土生土长的本国人来说,则大可以 无视其它条件,直接由所在的国家、种族来判定优劣了。   八、鲁迅有过“超越五四”的说法吗?   先生说:“鲁迅的悲剧,其实也就是超越五四的悲剧。”但先生并未引鲁迅 片言只字,只引了瞿秋白的话;因为鲁迅有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一联赠瞿秋 白,所以在先生那里,瞿秋白的帐也便成了鲁迅的帐。这种逻辑推理,有点近乎 “株连”。鲁迅一直慨叹“五四失精神”,可以说,他本人便是五四精神的招魂 者。至于“超越”之说,于他不但未曾有过,而且简直讨厌;批评创造派的要点, 便是反对“超时代”。   九、关于鲁迅被“误导”和被鲁迅“误导”   先生引了某“研究者”的话说:“可以证实的是鲁迅后来似乎接受了组织的 领导。”说到“组织”,有点语焉不详,如果指的是一般社团,鲁迅三十年代就 在左联的组织里。左联多有共产青年,也有党组的,鲁迅所以加入,与当时共产 青年被屠杀,被缉捕,不能见容于专制政府有关,自然也与他的信仰有关。但是 应当看到,这是有条件的,是一种自由选择,虽然受“导”,在他本人却是一点 也不迷“误”。他的清醒,透彻,只要参阅左联成立的当月(1930年3月)27日 致章廷谦信即可。冯雪峰,瞿秋白,确乎是鲁迅的朋友,受到他们的一些观点的 影响是可能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以鲁迅的多疑和固执,要他改变自己不是 一件轻易的事。事实上,他与瞿秋白、冯雪峰在许多相同的问题上,比如翻译, 比如大众化,比如知识分子问题,比如统一战线,看法并不一致;而且只要一比 较,总是鲁迅显得锋利,稳健,而且深刻得多。   鲁迅对“组织”这东西是一直存在戒心的,且看他对许广平信中询之以是否 加入“团体”问题的答复:“这种团体,一定有范围,尚服从公决的。所以只要 自己决定,如要思想自由,特立独行便不相宜。”他后来所以加入一些团体,如 左联,又如中国自由大同盟,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要而言之,都是为了与政府对 抗的缘故,目的借个人以壮大社会反抗的力量。这类团体在构成方面并不严密, 因此,他的加入是以不致损害个人的自由意志为前提的。如果个人与团体之间发 生冲突,他或许有“顾全大局”而隐忍的时候,如他在信中曾经说到过的,如受 伤的野兽一样,钻入林莽间舐干伤口的血迹,不让人知道;但这也是有限度的, 一旦超出自设的限度,就要公开反抗了。这反抗,正是他在组织里保持的个人自 由。左联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不能让个人屈从于所谓的“组织”,或什么“元帅” 之类,且看他最后的反抗──答徐懋庸的万言长文是最有代表性的反抗文本── 是多么勇猛,庄严,富于道义的力量!   至于说到鲁迅“误导”别人,包括先生,大约这要同“接受主体”有关的罢? 至少我相信,鲁迅不同于别的“教唆犯”,他没有说要别人相信他,相反倒是要 别人不相信他,他说他没有那样给别人指明出路的本领,连对诚恳请教他的学生 也如此;此外,他把他的东西写出,就像他打的比方那样,“所有的无非几个小 钉,几个瓦碟”,一并摆在地摊上,任人挑拣。而先生以为合用,何以不挑这个 而偏拣那个呢?   历史怎样演变可以存而不论,不过,倘使先生当年确是出于鲁迅的引导,才 奋起同一个独裁专制的政府作斗争的话,我至今仍然得说,这“导”并不见得便 “误”,无论对鲁迅,对先生,都很可以引为光荣的。   十、最后,说说破与立   先生说“启蒙应当有破与立两方面的意义”,这是的确的。对于破与立,行 文间虽然未曾作优劣之分,但毕竟倾向于以“立”为上。在比较鲁迅不如胡适时, 先生指鲁迅主要是“破”的,而胡适则主要转到“立”的上面去便是。学界大抵 也持类似的看法。其实,破与立其来有自,所司不同,彼此亦往往交互为用,不 可取代。作为一种象征性符号,破与立可以作许多引伸,例如:知识分子就是破 的,学者和廷臣是立的。知识分子同学者廷臣一样使用共同的专业知识资源,但 是通过批判,却能以社会问题激活既有的专业知识;学者和廷臣惟在积累,学者 积累学问,廷臣则积累权力化的操作技术。扩而言之,社会运动也是破的,五四 运动就是最大的破,而宪政建设一类则可以说是立的了。但是,社会运动──自 然不同于蒋介石以“党国”名义制造的“新生活运动”之类的政治运动和文化运 动──的能量是不容低估的。先生屡次申言继承“五四精神”,应当被认为是对 五四作为社会批判运动的作用所做的高度估量;如果舍弃了批判,舍弃了破,在 禁锢严密的传统文化面前,陌生的西方现代观念将无隙可乘,那么所谓的“五四 精神”剩下的会是一些什么呢?在一定的历史场合,破比立甚至显得更为重要。   说到鲁迅的“立”,先生指为“因为创造社的攻击而学得的新思潮,又因为 冯雪峰与瞿秋白的介绍而向往的新世界。”但不知先生之“新”何谓?鲁迅留学 时介绍十九世纪后叶的“新神思宗”算不算“新思潮”,其自立的“人国”算不 算“新世界”?如果“新”乃指共产主义,在中国,也非鲁迅首“立”;但于接 触和阅读,则要比创造社辈早得多。他确曾说过感谢创造社“挤”得他看了“几 种科学底文艺论”,仅此而已;也确曾说过“相信惟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 这也是他一贯的与“有产者”相对立的平民意识的表现,并非宗共产主义的宣言。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资源,正如其他主义一样,无疑丰富了鲁迅,却未曾改 变鲁迅。他有他的思想。既能容纳新潮,又能抗拒时流,此谓真正的独立的思想 者。   退一万步说,即使鲁迅毫无其他的“建设性”可言,没有立,只有破,我们 就能小觑这样一个中国社会的清道夫吗?在一个充斥著官僚学者聪明人奴才和大 量看客的中庸而且苟且的“老大帝国”里,鲁迅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立。   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讨论,大的方面是朝野之分,国家集团与个人之分。如 果连根本性的问题,譬如象“革命”,“斗争”,“主人”与“公仆”,“奴隶” 与“奴才”,“乱”与“叛”,“流氓”与“战士”,“自由主义”与“好政府 主义”,“权威主义”,“宪政主义”与“动物主义”等一些语词,到底是甚么 涵义还未及弄清楚,虽然给中学生编了“公民教科书”,也怕难免“误导”。至 此,忽然想起鲁迅写的一首打油诗《公民科歌》,说的是周实先生老乡的事,不 觉哑然失笑。实在扯远了,失敬得很,就此打住。   即请   夏安   林贤治2001年5月20日,深夜里。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888.dyndn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