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公民”概念与鲁迅署名   童志刚   邵建先生在《公民与“公民写作”》一文的结尾处这样写道:“需要一提的 是,胡适‘人权论战’性质的公民写作,当时遭到左右两种势力的围攻。一是国 民党体制的舆论打压,这不奇怪;一是鲁迅、瞿秋白等文化左翼的抨击,这也不 奇怪。前者不论,后者则在于他们的理念根本就不一样。在鲁迅晚年所信奉的以 阶级论为主导的价值体系中,是没有也不会有‘公民’概念的,因为公民不分阶 级。另外,不妨注意一下这个细节,胡适的政论写作无不署真名,而鲁迅的杂文 则多用笔名。真名的胡适是表示自己‘负责任’,笔名的鲁迅则是在打‘壕堑 战’。因此,尽管都是抗争,抗争和抗争却不一样,目的不一样,方式也不一样。 如果我们指认胡适的写作是公民写作的话,那么,以鲁迅为代表的‘鲁迅风’则 肯定不是。”   在这段话中,很有几处是值得认真辨析辨析的。   30 年代初的胡适要争民主、争人权,这对于独裁的蒋介石来说,无疑是不 能允许的,所以遭到来自统治者方面的打压,乃至停刊、禁书、撤职,确实不奇 怪。但要说与胡适讨论问题就是“围攻”,我就觉得作者对“围攻”这个词的理 解有问题。今天鄢烈山提倡“公民写作”,难道朱健国们质疑“公民写作”就是 “围攻”?鲁迅对“人权”以及“王权”的理解与胡适有异,发表出来就是“围 攻”?即使把鲁迅归为“左翼”,左翼与右翼与中间翼讨论观点、争论问题的权 利也不应该被剥夺,更不能“左翼”一开口就成了“围攻者”,好像鲁迅也不过 是个帮凶,在帮着独裁者围攻“人权”似的。既然邵建先生也承认鲁迅与胡适的 争论“在于他们的理念根本就不一样”,那么“理念”之争又怎么能够上纲上线 到“围攻”的高度呢?   鲁迅的晚年,在价值体系方面确实倾向于“阶级论”,但要说“因为公民不 分阶级”,所以鲁迅的价值体系中就“没有也不会有‘公民’概念”,却又是一 种混淆。如果说今天“阶级”已经消灭了,那么也可以说如今“公民不分阶级” 了,但在昨天呢?在鲁迅生活的时代呢?“公民”存在(比如邵建先生认定的 “公民写作”的胡适们),但“阶级”也同时存在于那所谓的“公民”之中,他 们中间是被分成“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无产阶级”、“工人阶级”…… 的,这是不能否认的历史事实。鲁迅是有“公民概念”的,否则如何会有《公民 科歌》的发表?只不过是他的理解与当时统治者的理解大有抵牾罢了。他认为统 治者所要求的“公民”只是幌子,骨子里还是要老百姓做顺民,名曰“公民”, 实际上是“要能受”、“要磕头”、“莫讲爱”、“要听话”的愚民,这才是统 治者所要求的“公民义务”。   如果是上面这样的“公民”,鲁迅当然不会去弄什么“公民写作”。我不明 白的是,为什么一定把鲁迅与胡适的写作对立起来?从本质上说,两人都是“爱 人”的人,虽然方法、态度、表现等等有着诸多不同,难道就可以殊途同归?邵 建先生在表扬胡适的“公民写作”的同时,与鄢烈山一样,也把鲁迅放在对立面, 我可不认为这其中没有明确的褒贬。何以见的鲁迅与胡适的“目的不一样”?鲁 迅以打破坏东西为主要追求,胡适以宣扬好东西为一生任务,这就像抨击腐败和 鼓励廉正一样,其 “目的”难道会不是一致的?其实,鲁迅的写作是否被戴上 “公民写作”的桂冠都无所谓,只要是“人的写作”就够了。   拿鲁迅使用笔名进行论战说事儿(其实是指责),不是自邵建先生始,看来 也不会至邵建先生终。我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不研究一下为什么这样以及其中 的事实怎么样,就以胡适的“真名”“负责任”来做鲜明对照呢?鲁迅一生使用 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而且也并非只有在论战时才使用鲁迅以外的其他笔名,发 表《狂人日记》时用的笔名是鲁迅,而发表《阿Q正传》时却用了另一个笔名 “巴人”,难道他连这篇小说的“责任”都不想“负”吗?这是其一。其二是, 1930年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呈请通缉“堕落文人鲁迅”,其后这样那样的围剿追查 就没有停止过,在当时的中国文坛上,鲁迅的处境与立志做政府“廷臣”、“诤 臣”的胡适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即便是胡适遭禁的《人权论集》,当时也有人认 为它“不但不是要加害于党国的宣传品,依我看,倒能帮助党国根基的永固”呢。 在这样的背景下,鲁迅用笔名发表不同意见,这点起码的自我保护行为,又有什 么不可以理解的呢? (XYS200505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