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PPP 于 October 12, 2004 12:49:19:
2004年10月12日23:12:19(京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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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时报》:赵致真是逃还是不逃?
中国一电视台台长被法轮功起诉 被指以媒体煽动仇恨(chinesenewsnet.com)
多维特约记者 程恭犀(chinesenewsnet.com)
当赵致真在女儿的家门口接过那一叠文件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拿在手中的是一份烫手的美联邦法院传票,也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被法轮功学员以媒体煽动仇恨的罪责起诉,更没有想过他将成为在美国第一个准备应诉法轮功学员起诉的中国官员。而其案例可能开辟先河,改变中国官员在美接到起诉抬脚躲回国的现像,为美国法庭开创一桩史无前例的判例。 (chinesenewsnet.com)
在中国武汉做了十几年媒体的赵致真,绝非在中国以外地区遭受法轮功学员起诉的唯一中国人,却是数十名被告人中级别最低的中国官员,以往被法轮功学员控告的中国政府官员包括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中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中国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等等十几人,他们大多被控以残害人群罪和酷刑罪,大多因出国警卫严密传票无法送达,个别的即便接了传票,也回避了事,绝不应诉。因为一旦应诉,就意味着要经历诉讼的全部过程,包括法庭听证、双方庭辩、法官判决,还要面对可能的败诉,其传达的政治意义也非同小可。但是不应诉,美国法官往往缺席判决败诉。 (chinesenewsnet.com)
而退了休的赵致真准备打这场官司是经过了左思右想的。他请示了中国驻美国使领馆,汇报给国内,都是让他尽快回国,但赵致真决定用法律手段来面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他认为,他根本没罪,也不会败诉,而且如果有可能开创一个判例,他愿意在美国学一学如何按照法律办事。(chinesenewsnet.com)
(chinesenewsnet.com)
首次要求媒体人承担酷刑杀戮罪责 (chinesenewsnet.com)
这位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市电视台台长、中央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主编、中国科技新闻协会副会长、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副会长、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2000年和2002年北京国际科技电视节创办人和组织者之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04年7月14日上午,在其女儿位于美国康涅迪克州纽黑文市的临时住处,接到了一份起诉书。 (chinesenewsnet.com)
赵致真成了美国联邦法院的一名被告。 (chinesenewsnet.com)
大纪元网站当日下午刊登了记者徐竹思发自康州的报导《以媒体煽动仇恨,原武汉电视台长在美被控》。报导说: (chinesenewsnet.com)
“7月14日上午11点,正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访问的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接到美联邦法院的民事诉讼传票,控告他制作影片煽动仇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的镇压。这是法轮功在海外起诉案中,首次要求相关人员为其媒体宣传引起的酷刑与杀戮负责。” (chinesenewsnet.com)
该报导引述原告律师玛什(Terri Marsh)的话说,“武汉广播电视局和电视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席授权制造针对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恐惧和暴力气氛。同样的宣传策略曾经被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在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灭绝中使用,在中国的文革和六四天安门广场屠杀学生中使用。在所有上述暴力屠杀中,受害者被妖魔化、被描绘成罪犯、杀人犯和国家的敌人。在中国,这种策略和被告制作的节目,鼓励(使用酷刑)‘转化’和/或非法虐杀法轮功学员。”报导还说:据“追查国际”调查,1999年6月,在赵致真的亲自负责下,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赴长春拍摄了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以下简称“赵片”)。此片被江泽民用来说服中共其它领导人同意镇压法轮功,是对全中国人民洗脑的主要宣传之一,在劳教所等处被用来强迫洗脑并作为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依据,警察看此片而加深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坚定镇压。 (chinesenewsnet.com)
大纪元网站在刊登这篇报道的同时,配发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法院的起诉书影印件,一张是法院人员在赵致真临时住处将传票送达赵的情景,比较模糊,大概由于当时是抢拍之故。 (chinesenewsnet.com)
多维记者从影印件上看到,起诉书原告共列四人:Gang Chen(陈刚)、Fang Lin、 Lu Feng、Jane,Doe。他们几位都是法轮功学员,于7月13日在美国康州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chinesenewsnet.com)
赴美祝贺女儿毕业接到传票 (chinesenewsnet.com)
多维记者设法找到赵致真,他对接受采访十分审慎,不肯多谈。多维记者又辗转找到几位与赵关系密切的人,大致了解到当时情景: (chinesenewsnet.com)
7月14日快到中午,有个男士按门铃。赵致真以为是来找女儿的,而女儿没有在家,也没有听她做过交代,于是便隔着门大声告诉这位“不速之客”:我不认识你,我的英文不好,我不开门。 (chinesenewsnet.com)
但这位男士却坚持不走,赵致真似懂非懂地听他大声说:你必须得开门。大白天,料想此人不致于是什么歹徒,赵致真便打开了门。门外却还另外站着一位拿着照相机的中国人。按铃者先递上两张20美元现钞,接着将一叠文件递给赵致真,并请赵在一个空白处签字。赵致真如堕五里雾中,还以为是女儿退的什么税,就问那个站在一旁拍照的中国人:“你是华人吗?能说中文吗?这文件是什么意思?” (chinesenewsnet.com)
那位中国人说:“这是法院给你的起诉书,你被法轮功学员告了!” (chinesenewsnet.com)
“什么!?”完全出乎意料,赵致真把文件和40美元一摔,随后关紧了门。 (chinesenewsnet.com)
不管赵致真当时态度如何,递送文件的人又敲了一气门之后,把文件夹在门缝里,算是完成了一项必要的诉讼程序:将民事起诉书送达被告人。 (chinesenewsnet.com)
按照美国法律,民事诉讼案的起诉书送达被告人,诉讼才能进行下去。起诉书要求被告人在20天内回应法庭:对所指控的诸项罪名,认罪?不认罪?还是认为不符合程序,等等。然后,法庭听证,双方庭辩,法官判决……所有这些诉讼程序,都基于“送达”。如果起诉书没有送达,后面的事就都谈不上。 (chinesenewsnet.com)
据说,中国许多党政重要官员出国访问,随行保卫非常严密,其中一个原因很大程度上并不是防刺客,而是防起诉书送达员。一旦接到起诉书,就意味着你必须回答。20天内不回应法庭,将面临缺席判决。而缺席判决,一般来讲,法官会判缺席的一方输。 (chinesenewsnet.com)
赵致真以前来过美国很多次,都是因公出差:来参加国际会议,或者与美国的科普机构、电视机构商谈交流合作,还采访过美国着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如卡尔.萨根等人。唯独这次是因私。赵的朋友罗先生说:“‘大纪元’报道说赵来‘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访问’,给人印象是他有公干。其实赵已经于去年年底退休,不是台长也不是局长了。这次是女儿在耶鲁大学获得环境科学硕士学位,校方给父母发邀请信,他与妻子前来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 (chinesenewsnet.com)
不过,赵致真仍担任《科技之光》主编、负责科技之光网站,而且,“作为作家,更不可能有退休的一天”。他介绍说,因《谁能养活中国?》和《B模式》而闻名的美国着名学者布朗即将到中国开会讲学,赵致真就抓住这次来美机会到华盛顿采访了他。(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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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媒体煽动仇恨”(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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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等网站根据起诉书,详细报道了原告之一、来自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陈刚的遭遇。陈刚说,他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性格都变好,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料想1999年7月20日开始,当地派出所警察逼迫他放弃炼法轮功。22日下午,全国范围内铺天盖地播放赵片。 (chinesenewsnet.com)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赵片;拿起任何一份报纸,都是和此片内容一样的文章。这些连篇累牍的歪曲宣传,使社会上大批不了解法轮功的人对法轮功产生了仇恨和误解,尽管我以亲身经历澄清事实,一些邻居和同事还重复那些电视上散布的谎言甚至开始谩骂。” (chinesenewsnet.com)
陈刚说,“其实这部片子是重演长春的宋炳辰、赵洁民等人所炮制的谎言,大量事实早已证明其内容根本就是歪曲和诽谤,1994年底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已经调查澄清了。此时赵片再次别有用心地抛出这些谎言,为镇压法轮功制造藉口。” (chinesenewsnet.com)
“追查国际”认为赵片是最原始的宣传仇恨法轮功的影片,也是强迫洗脑的主要教材。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同意并重复此片的内容及观点,否则就会遭受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酷刑。 (chinesenewsnet.com)
陈刚于2000年6月25日深夜,被从家里抓走并送团河劳教所。他回忆说,“因为全身伤痕累累,腰部受损,我像死了一样躺在床上动不了,耳边传来的是其他法轮功学员遭受折磨时,所发出的一声声痛苦的嘶喊!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可是最伤最痛的是在心里!我不仅失去了优越的工作,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被无辜关进劳教所,现在就连内心保留给自己的一点点尊重、清白和信念都要被摧毁。” (chinesenewsnet.com)
综合法轮功起诉书和网站上刊出的“关于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对赵致真的指控、揭露的主要情节如下: (chinesenewsnet.com)
当江泽民集团密谋策划镇压法轮功的时候,在赵致真亲自策划指挥下,“1999年6月下旬,《科技之光》一行三人飞赴长春,拍摄了一部专题片(即赵片)及6小时的素材带。”中央取缔“法轮功”的文件于7月19日下发前,“中央开会酝酿、研究时,会上就播放了《赵片》”。这部片子在7月20日正式开始对法轮功进行镇压后的两天,即7月22日,由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反复播放,是当时唯一的反法轮功电视片,成为镇压早期反法轮功宣传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该片的素材带还被广泛用于制作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的影视和文字材料。调查报告指控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拍摄《赵片》“是一个蓄意的阴谋”。 (chinesenewsnet.com)
调查报告用了不少篇幅叙述《赵片》被制造出来后,在法轮功学员被彻底剥夺了发言权的情况下,广泛、大量、反复播放,对误导民众仇视法轮功起了极坏影响,“致使政府官员,警察和民众对法轮功产生敌视和仇恨,对这场群体灭绝运动的启动、加剧和蔓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调查报告尤其强调“《赵片》是劳教所监狱里常用的主要洗脑材料”,“洗脑(官方的说法是“转化”)被认为是这次镇压法轮功中最重要的精神和肉体灭绝的手段”。 (chinesenewsnet.com)
2000年“中国反邪教协会”成立,“追查国际”说这个协会是“以民间组织之名专门向社会发布和解释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理由”,向当局建议镇压的措施,制造“揭批”理论,并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种活动,有的地方反邪教协会直接挂靠于专职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调查报告揭露赵致真主持的武汉市广播电视局互联网部策划、设计、制作了“科技之光网”、“中国反邪教网”等多个网站,武汉广播电视局自称“中国反邪教网”是中国反对“法轮功”最专业的网站,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chinesenewsnet.com)
原告的康州律师莱宁(Joshua Lanning)说,“此诉讼案是法轮功学员通过法律制止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对他们的迫害的进一步。选择以暴力反对其公民信仰的中国官员应该知道,他们无法因自己控制国家法律就可以避免责任。”(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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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监视追踪系统”与“刑事起诉”(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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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等网站报道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起诉赵致真时,都提到去年12月3日,位于坦桑尼亚的联合国“卢旺达战争罪刑事法庭”,审判了1994年在卢旺达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的三名被告。卢旺达前政府新闻官员、“千丘广播电视”(RTLM)负责人纳西马纳和报刊总编辑纳泽被判无期徒刑;卢外交部原高级顾问、RTLM电台主要创办人巴拉亚维萨被判35年徒刑。三人罪名都是“大屠杀,策划实施大屠杀,政治煽动和直接参与大屠杀”。 (chinesenewsnet.com)
“看中国”网站7月15日报道称“赵致真利用制作影片来煽动教唆针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这是第一起类似的诉讼案。该案提出进行反法轮功宣传的相关人员应该为在中国发生的群体灭绝和酷刑负责,为针对居住在美国的法轮功学员的仇恨犯罪负责”。 (chinesenewsnet.com)
这篇报道并披露,赵致真被列在“追查国际”的监视名单上。当接到关于赵致真出国的举报后,“追查国际”立即启动了“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很快将赵定位。 (chinesenewsnet.com)
该报道在注解中解释说,“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是由多个人权团体、个人自愿者组成的网络,旨在全球范围内动态监视那些在迫害法轮功中严重侵犯人权的相关人员的行踪,为有关的司法机构和受害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chinesenewsnet.com)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16日发表社论《煽动仇恨者必须为残酷的镇压负责》,“大纪元”“看中国”“博讯”“明慧”“新生”与“人民报”等多家网站刊出大量评论:《良心.“文化名流”及赵致真》(华风),《舆论打手赵致真》(王一峰),《追究用媒体煽动仇恨罪》(曹长青),《赵致真剪去的“不”字值多少条人命?》(史达)…… (chinesenewsnet.com)
署名史达的文章不仅认为“这里牵扯到一千多条人命”“其他还没有记录在案的被迫害致死者可能有好几千”;“赵致真对这些人命案责任重大”,还举出了十分具体的例证:“赵片”在非常关键的地方切掉了一个“不”,完全颠倒了事实。史达引述评论家章天亮说,“当时我在中国大陆看‘赵片’的时候,有一个情节印象非常深刻。李洪志先生1999年2月在洛杉矶演讲的时候曾经明确表示过去预言家讲的1999年会有大劫难,但是实际上这个劫难是不存在的。这段录像的原版我看过,大陆的很多法轮功信众也都看过。而‘赵片’恰好剪接掉了一个‘不’字。做电视剪接的都知道,要想剪一个片子出来都要把被剪接的部分前后几秒的时间(Time Code)看好,否则根本就无法剪接。在看前后几秒的过程中,制片人百分之百的清楚,李洪志先生的上下文是什么,也决不会在理解上产生歧异。更何况剪掉一个‘不’字是一个精确到‘帧’的操作,不是故意的,怎么可能只剪掉一个字,而且是这么关键的一个字。” (chinesenewsnet.com)
不仅提起民事诉讼,7月17日大纪元报道:“法轮功对赵致真提起刑事诉讼,新闻发布会今日召开”,称当天上午11点在纽黑文市联邦法院门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7月15日,原告向美国联邦驻康州纽黑文市检察官对赵致真提出刑事诉讼,要求联邦检察官对被告所犯的一系列反人类罪采取刑事调查和刑事审判。原告的康州律师莱宁将接受采访,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迫害的图片展等。(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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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片子“完全两回事”?(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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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维记者向武汉有关部门人士查证法轮功指控的“赵片”内容与拍摄经过时,一位知情人回答:“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出的《李洪志其人其事》电视片,压根不是出自武汉电视台之手,而是中央电视台自己拍摄的。” (chinesenewsnet.com)
“完全是两回事。”赵致真在美国的朋友罗先生引用网上曹源的文章说,“即使这个节目得诺贝尔奖,奥斯卡奖,赵致真也不能‘贪天之功’,‘掠人之美’;反过来,倘若这个节目有‘弥天大罪’,‘灭族之祸’,也找不到赵致真头上”。 (chinesenewsnet.com)
罗先生说:“真要是武汉台做的,岂不是立了大功?就算赵致真不去争功,赵的部下和武汉市领导也不答应啊。更可笑的是,说‘武汉广播电视局和电视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席授权制造’!美国法官或许不知道在中国权力体系中,江泽民与武汉台这样的局级机构之间隔了多少层,他会‘授权’武汉台拍片?” (chinesenewsnet.com)
那么为什么法轮功学员要告赵致真?武汉知情人的解释是,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根据群众来信,确实赴长春拍摄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电视采访片,“但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播出,包括武汉电视台都没有播出,不可能产生任何好的或坏的社会影响”。此后,“中央电视台制作自己的节目时也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这个题目”。于是有人就把这两者混为一谈了──大家都看上这个题目了嘛,当时公安部政策研究室发表的一篇文章,也用的是一模一样七个字。 (chinesenewsnet.com)
那么,这两个电视片除了片名一样,彼此有没有关联呢?多维查到《人民日报》2000年元月1日第九版,刊载了赵致真在全国科普工作大会上发言的摘要《深情奉献 科技之光》,其中就有两段说:“作为一切歪理邪说、封建迷信的天敌,《科技之光》多年来在批判‘水变油’、‘邱氏鼠药’、‘巫医胡万林’等斗争中一向冲锋在前。去年6月下旬,《科技之光》一行三人飞赴长春,拍摄了一部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及6小时的素材带。后来为中央处理‘法轮功’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并为中央电视台揭批‘法轮功’准备了资料。”“荒唐得无以复加的‘法轮功’居然在中国大行其道。痛定思痛,更应该认识到科普不仅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还关系到政治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 (chinesenewsnet.com)
罗先生回答:对,法轮功诉赵,这段话应该就是他们重要的证据。中央电视台制作《李洪志其人其事》时,确实用了《科技之光》节目中的一些镜头。但是就从这篇发言,也丝毫得不出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李洪志其人其事》是武汉台《科技之光》拍摄的结论。中央电视台作为中国最高的电视机构,他们资料来源非常广泛,能够说他们采用了《科技之光》的一些镜头,中央电视台的片子就成了“赵片”? (chinesenewsnet.com)
罗先生还谈到王一峰在《舆论打手赵致真》文中说的“‘赵片’被复制成上亿个拷贝”,他说:“《科技之光》赴长春制作的节目没有播出一次,也没有复制一盘。‘上亿’是什么概念?十个中国人就摊上一个?这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 (chinesenewsnet.com)
多维记者问:他们说赵致真剪掉一个“不”字,又是怎么回事? (chinesenewsnet.com)
罗先生说:“不可能。某些人所说的荒唐话都列举不完,有什么必要用这种手法给他编造呢?” (chinesenewsnet.com)
赵致真与卢旺达一案是否能相提并论?曹源的文章认为二者并不具可比性:卢旺达的案子有种族灭绝这个前提,是由专门的国际法庭(ICTR)审判的。三个被告不但参与秘密策划屠杀,而且在传媒中公开煽动暴力,法庭对被告“播放内容有罪”的认定,逐字逐句落实了罪证,例如,他们宣传“胡图族男人娶一个图西族女人,就等于身边睡一个敌人,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并配以匕首等画面。而《科技之光》制作《李洪志其人其事》,只是批驳李洪志的荒唐无稽,希望人们不要上当而已。 (chinesenewsnet.com)
据罗先生透露:《科技之光》派人赴长春拍片,“好多人都知道”,与其说是顶着法轮功的压力,不如说是顶着政府的压力,当时谁料得到法轮功以后会被大张旗鼓取缔?《科技之光》一向批判伪科学,这次和过去相比并没有任何不同。 (chinesenewsnet.com)
罗先生还说,法轮功状告赵片“煽动仇恨”,为何不把罪证也拿出来“示众”?谁手上有中央电视台《李洪志其人其事》,也最好放到网上,让大家看看其中都用了《科技之光》的什么素材,究竟该不该落下跟卢旺达煽动仇恨、种族灭绝一样的罪名?接到起诉书,赵致真打算怎么办? (chinesenewsnet.com)
王一峰在声讨赵致真的文章中有几句话:“也许赵致真也可以选择尽快离开,但是这仍是躲过了初一,逃不脱十五。……逃跑决不是上策,甚至不是中策。伏罪、忏悔、向世人公布真相、挽回影响才是最好的出路。”(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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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屑一顾到延期应诉(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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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赵致真本来早就预订了7月19日机票回国,7月14日接到法轮功起诉书后,他决定推迟回国,因为他不愿意不明不白走掉。 (chinesenewsnet.com)
分析家说,中国出访的重要官员严防死守不让起诉书递到自己手里,以防被动。但是总有防不胜防之时。接到了传票,一般来讲,对中共那一套政治斗争堪称行家里手、而对西方法律诉讼制度不摸门的这些官员,最常见的态度,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chinesenewsnet.com)
分析家指出,接到了起诉书的官员面临两难处境: (chinesenewsnet.com)
应诉吧?可出访本来就是短期,日程安排得紧,在国内又担当党国重任,哪能容得在这里安营扎寨,按照西方法律程序旷日持久地打官司?打官司需要提供证据,猝不及防,就算马上要国内手下准备有关证据(绝密文件是否被允许拿到美国法庭呈堂?),也非一日之功;更不用说要请律师要花钱,动辄数十万美元,钱从哪里出? (chinesenewsnet.com)
关键还有一条政治上的考虑:跟法轮功打官司,这算怎么回事?按照中国大陆的观念来说,自己是代表国家一级机构因公出访的官员,对方是被宣判为“邪教”的成员,他们“告洋状”,凭藉美国人来挑战中国权威,难道自己竟要在美国法庭与之对簿公堂,岂不有失身份?真在异国他乡打起官司来,赢,可以说毫无把握;可输了,就是给党与政府丢失脸面。 (chinesenewsnet.com)
正是出于这种种考虑,对传票置之不理,一走了之,就是最省事的了。“美国的法律和法官凭什么管中国内部事务?我不尿你那一壶!”常常就成为他们的藉口。 (chinesenewsnet.com)
但是不应诉也有麻烦:只要起诉书送达被告人,20天期限一到,不应诉法庭也会进入诉讼程序,届时缺席判决,肯定是判缺席的一方输。赵致真显然知道的最切近的一个前车之鉴,就是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来美国访问时接到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书,他立马起程回国,美国法庭缺席判决他输了,对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巨额赔偿。 (chinesenewsnet.com)
分析家指出,尽管只要赵志飞副厅长呆在中国,只要中国当局不理睬,美国法庭这一判决没法执行,原告是拿不到这“巨额赔偿”的;但是赵志飞副厅长今后大概也甭打算再来美国了。 (chinesenewsnet.com)
应诉,还是不应诉?“这是个问题”! (chinesenewsnet.com)
据多维记者调查,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中国很多官方部门和中国驻美使领馆最常见的建议就是赶快回国,不要惹麻烦。然而这次赵致真的对策倒有些另辟蹊径。他既没有立刻应诉,但也没有一走了之。他以“英语水平十分有限、健康原因和组织北京国际科技电视节”为由,向法庭提出延期到11月30日再对诉状作出回答的申请,得到了法庭的批准。 (chinesenewsnet.com)
自称非常了解他的一位住在俄亥俄州的友人夏女士说:“赵致真从小就因为父亲被打‘右派’,受过很多坎坷,‘文革’更历尽磨难,他是敢于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堂堂正正的人。他宁愿在法庭战败,也不愿不战而逃。”不应诉,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缺席判决败诉;应诉,胜负至少百分之五十对五十吧。 (chinesenewsnet.com)
罗先生也说,赵致真对美国的法律还抱有信心,不相信在标举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大旗的美国,一个中国电视科普作家会因为五年前揭露了某些人的谎言而获罪。(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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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赵致真的国际人士(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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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记者了解到,法轮功学员起诉赵致真一案的影响超出美国华人圈,在国际科技、电视界引起了纷纷议论。 (chinesenewsnet.com)
多维记者在网络上找到了部分国际科技、电视界人士声援赵致真的声明和信件。其中态度最为坚决的是美国着名反伪科学大师詹姆斯.兰迪,宣布在自己的网站披露这一事件,声称赵致真“是一个积极捍卫理性和科学进步的中国人。我认为他的事业应该得到我们所有人的支持和鼓励”;“他是一个具有高尚人格、敏锐洞察力和对事业极具奉献精神的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竭尽全力来维护的人”。 (chinesenewsnet.com)
声援赵的还有世界科技传媒大会IAMS主席,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部门主任安尼克.德蒙娜、德国之声国际发行部主任海因茨.皮扬卡、日本Kajimavision制片公司执行制片、顾问,国际评委村山利夫,以及美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新西兰等国名流。 (chinesenewsnet.com)
8月初,赵致真向联邦法院递交了延期答覆的申请后,大纪元立即做了报道: (chinesenewsnet.com)
“2004年8月2日,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出现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的联邦法院,并递交了延期应诉的申请。这是继中国前教育部长陈至立7月19日到坦桑尼亚法庭应诉后,法轮功学员海外起诉案中的又一名被告出席法庭。 (chinesenewsnet.com)
“赵致真8月2日在正式的出庭表上声称他将回中国,请法庭将今后所有与诉案有关的文件都发到他工作的武汉电视台。赵致真以‘英文水平十分有限’为由,向法庭申请延期应诉。 (chinesenewsnet.com)
“原告律师莱宁说,赵致真在7月30日还曾向法庭递交了另一份延期应诉的申请,以语言不通、无医疗保险、与需组织2004年北京科技电影节为理由请求将应诉的截止日期推迟到11月30日。” (chinesenewsnet.com)
多维记者从赵致真的友人处了解到,赵尚未定下来请不请律师和请哪位律师代理打官司。 (chinesenewsnet.com)
法庭批准赵致真延期应诉请求后,原告的玛什律师认为,赵致真因语言原因要求延期应诉情有可原,但近四个月时间是不合理的,赵致真可以请一位律师在他离开期间替他应诉,法律程序不应因此拖延。但法庭仍然坚持了对赵致真这一请求的批准。 (chinesenewsnet.com)
在大纪元8月3日上述报道中,仍然沿用了原先的指控:1999年6月,在赵致真亲自策划指挥下,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赴长春拍摄了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此片被江泽民用来说服中共其它领导人同意镇压法轮功,并在1999年7月22日,即正式镇压的第三天通过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反复播出。 (chinesenewsnet.com)
原告律师玛什针对所谓“言论自由”的说法还指出,“美国法律保护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非是一个极权的国家宣传机器。在中国,人们只能听到一个声音,无论它是从武汉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或是江政权产生的。中国的媒体不是自由的,而是像江泽民在接受华莱士采访时声称的是‘党的喉舌’。在中国的文革中,在六四天安门广场的屠杀中,在迫害法轮功中,包括电视、电台和报纸在内的一切媒体发出的同一声音都不是出自讲话者的信仰与看法,而是当时的迫切需要。” (chinesenewsnet.com)
赵致真并不打算一走了之,出乎不少人意料。据悉,起诉一方随后改换了几个原告,将列在起诉书上第二、第三的因在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前挨打而起诉的原告,改换成了两位来自武汉的法轮功学员。(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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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都在领教“法”(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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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起诉赵致真案,是法轮功最近数年来一系列起诉中的一起。 (chinesenewsnet.com)
中国商务部长、原辽宁省省长薄熙来,今年4月在美国被起诉犯有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今年6月,随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时先后在波兰和罗马尼亚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chinesenewsnet.com)
中国信息产业部部长、前河北省委书记王旭东,在芝加哥参加“第三届中美电信峰会”期间接到传票,被以酷刑罪和严重违犯人权等罪名起诉; (chinesenewsnet.com)
几乎与赵致真被诉同时,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7月在非洲国家坦桑尼亚被起诉,罪名是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 (chinesenewsnet.com)
最新的起诉是:8月30日,欧洲法轮大法协会及多个人权组织,向维也纳检察院提出控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北京市委书记任内,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9月2日,15名法轮功学员又向西班牙马德里国家法院再次提交对贾庆林的诉状。 (chinesenewsnet.com)
这些起诉中,法轮功赢得官司的并不算多,对于法轮功来说,锲而不舍地告状,重要的或许是其象徵意味、宣传效应。 (chinesenewsnet.com)
夏女士对多维记者说:在被法轮功起诉的官员中,赵拥有几个“第一”:级别第一低的官员,第一起媒体负责人,第一起退休后被起诉,第一个因私出国被起诉,第一个申请延期应诉。 (chinesenewsnet.com)
对于法轮功学员起诉赵致真,各方解读不一。曹长青撰文认为,在中国毫无司法公正的情况下,人们有权利在美国这样自由的土地上,在法治的环境中,起诉追究那些迫害者,讨回公道。他也指出,最终的追究和追讨是在中国──当中国有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有了法治和民主的那个时候。 (chinesenewsnet.com)
但也有人认为,法轮功追查对象过于宽泛。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势必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官员和各界人士出访西方,大多负有发展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使命,采取“体制的罪恶,体制内每个成员都得分担”这么一种逻辑,不问青红皂白地起诉,对合作交流是一种干扰,既有害中国,也有害东道国,对法轮功的形象也是一种损害。 (chinesenewsnet.com)
曹源、陶世龙等人持批评态度。曹源指斥法轮功说,他们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将赵致真“成功定位”,似乎是什么国际刑警组织将谁“一举擒获”了。谁给了你们这样的权利去跟踪、盯梢、侦察一个平民的行动? (chinesenewsnet.com)
对赵致真不跟其他很多官员一样赶快回国,而是采取法律手段应对,正面反应居多。纽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人律师对多维记者说,法轮功学员认为自己遭受迫害,就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讨还公道,赵致真决定也拿起法律武器来自卫,而不是沿袭中共传统思路,只想着动用权力机器来反击,这就做对了,但愿更多的中国官员明白,对于你接受不了的信仰、思想,都要尊重他们的选择,要维护他们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人权,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中国当局如果早采取法治的办法,也就不会激起这么强烈持久的抗争了! (chinesenewsnet.com)
这位律师还说,你中国官员别在美国接到起诉书撒腿就跑,那是愚蠢的办法,怯懦的办法──有罪没罪,最后都被判有罪了。不是说要“依法治国”么,你就在这里学一学如何按照法律办事。在国内你有权、别人没权,在这里大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讲各的道理,各摆各的事实么。 (chinesenewsnet.com)
不过,对“人人平等”的说法,在律师楼任助理的程小姐质疑说,法轮功在美国起诉来访的中国官员,原告在时间、地点和语言上都比被告占了优势。不过,她也对多维记者承认:恐怕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除非是可以在中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