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娣存款”案几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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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田牛 于 2005-4-30, 15:05:56:

“金娣存款”案几个问题的解答

辽宁省中美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研究会


方舟子于2005年4月25日坐客《搜狐网》财经频道聊天室,对“花旗存款”事件又发表了长篇谈话。我们说他的谈话是一句真话都没有,网友们可能不信,那好,对其中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让大家好好认识一下方舟子这位“打假英雄”的庐山真面目。
针对方舟子在西城法院起诉不同说法,我们解答如下,东城法院起诉方舟子的侵权主体是《搜狐》里边的文章,一审二审方舟子都没有出庭,法官审了八个月后认为起诉不成立,驳回起诉,这是背后另有缘故,方舟子是借了别人的光,具体你的文章够不够侵权,现在还在网上,大家自有公论。这次在西城法院起诉方舟子的侵权主体是“新语丝”网上的文章,侵权主体变了,被告人也变了,也就说被告不是同一事实,符合《民法》规定,也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的诉讼地的解释,否则法院是不会立案的。5月13日早九点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希望网友媒体都去旁听采访。
方舟子请不要藐视法院、藐视法律,去法应诉。如果不敢去法庭,咱们在北京组织一场公开对话会,媒体参加,你说一条,我们对一条,看能不用证据把你的每一条说法驳倒,我们知道你不敢,你是靠“沽名钓誉”吃饭的。你若想证明你打假有水平,请用实际行动证明你,接受我们对话会的提议。
网友们,次只能用文字解答,希望解答有图文并茂的话,就说服方舟子和我们在北京组织一场对话会,我们会用图文并茂举证。我们还希望组织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图片展览,有多个案例展出。也可在大学、图书馆、展览馆、等一切适合的地方,我们不收费办公益展览,让民众更好的了那段被人欺侮的历史。举办单位可卖《花旗银行在华掠夺》一书祢补支出。我们只收书的成本,作者还可当场签名,欢迎联系。
我们对主要问题解答如下,后边留下我们的电话,以备网友联系咨询。
一、“金娣存款”案铁证如山
1、这是美国花旗银行承认的案子
1997年11月5日在纽约花旗总行进行过正面谈判,是在美国布朗律师的帮助下,我们三人一同与花旗副总裁谈判的,副总裁承认“不怀疑文件,三个月结案”。这次按照花旗副总裁的意思给本金,所以,才出现多次去美国核对文件,多次告诉我们对不上号,又不告知哪些能对上号,我们又不可能把金娣存款凭证全部带到美国。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在美国起诉花旗银行,起诉后才发现,花旗银行最害怕的是起诉。从此一场看不见的较量就开始了。我们原以有理走遍天下,结果财大气粗也能卖鬼推磨。
这些事实我们不仅写进《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书里,写在《中华爱国者》网站上,我们还写进在北京二中院的起诉花旗银行的起诉书里,这是白纸黑字。我们从美国告到中国,按照方舟子的说法是“骗局”,花旗银行完全可以到法院去应诉,揭露这个骗局,这不就完了吗?何必到公安局举报诬告他人呢?因为花旗银行不仅对他以前的说话难以翻案外。我们还有足以叫他闭嘴的证据,我们心里明白,花旗心里更明白。
2、我们有什么证据足以叫他闭嘴呢?
我们有四个证据,每一件都足以叫他闭嘴,今天我们透露其中的一个证据。这个证据本来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说出来,是准备到法庭举证的,然后一下子打住它,因为今天被方舟子的捣乱逼得我们不得不说。
花旗银行在制造这些凭证的时候使用了防伪技术,这个防伪技术是美国造币厂的独有的、受法律保护的东西,在美国业内人士面前不是什么秘密,只有中国人还不太了解,但这个东西在美国是不能够瞒天过海的。
我们的凭证中只有几个凭证,是美国造币厂才有的专用金属,这专用金属是美国造币厂注册的防伪专用标识,这个证据的结论是怎么来的呢,我们一开始也曾怀疑这些东西是否伪造,因为去美国讨债,美国的票据法是非常厉害,你到美国讨债,无法逃过美国特工这一关,因为美国财政部有专业经济警察,如果是假的,你无法再回家。所以我们非常认真的弄清是否伪造。在中国一家权威金属研究所化验一金属凭证时,居然得出的结论是令我们吃惊,含有这种元素的金属,在中国乃至亚洲的记录都没有。那么在同一金属凭证请教美国专家时,他就明确的告诉我们,含这元素的只有美国造币厂才有的专用金属,而且在这个金属采用的印刷技术,就现在也只有两个国家才有,美国和另外一个欧洲发达国家。为什么我们去年面对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我们敢断言:“花旗银行是不敢上法庭和我们打官司的”,是因为花旗银行心里明白,一旦上法庭打官司,司法鉴定是必需的,如果鉴定是美国造币厂才有的专用金属,这丑闻不就大了吗?所以说花旗银行2.5存款是真实的,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先把存款是真实的大前提定位下来,其它疑点就会迎刃而解,如果就所谓的疑点而钻牛角尖,就会走进死胡同,有些问题就解释不通。比如用方舟子的观点去解释,就有解释不通的地方。比如:方舟子说是伪造的,他又拿不出证据来。谁又会拿巨资造假呢?怎么会有美国造币厂的专用金属呢?花旗银行承认存款,又不主动给钱等都解释不通,案情解释不通,就是案子有问题,这是办案的基本规律,方舟子恰恰地违背了这个规律。
二、周西成和金娣的存款凭证
1、周西成18人于1927年存6000万,1928年存9000万,1938年存1.5亿,共3亿美元,花旗银行发给周西成一正两副凭证。1941年日本侵占新加坡周西成取出5000万,以金娣名义转存2.5亿,又发了一正两副凭证。按道理1938年存款凭证是毫无意义的,有人说周西成已死,为了证明周西成诈死才出示1938年的一套副本凭证,因为这里有周西成在新加坡的照片和签名。
2、解释存款凭证副本的概念
由于战乱原因,有巨额资产的存款人怕绑票和内讧,都委托花旗银行制造了与正本有区别,而又不被看出有明显毛病的存款凭证,周西成和金娣都有两套这样的副本,这个的意思都写在书里和网站上,大部分读者一看就会明白。实际上副本就是花旗帮助存款人制造的假文件,是用来对付突发事件的。但是,这个“高智商”的方舟子偏偏在这里钻起了牛角尖,纠缠不休,大放撅词,这将成为网友们的笑料。
3、我们和方舟子看问题站在角度不一样
我们研究会是通过研究,才发现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的恶劣事实,所以才定位花旗银行在旧社会是一场掠夺,所谓掠夺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的。
但在方舟子的眼睛里,花旗银行是很守信用的银行,他认为这么信用的花旗银行,不可能发生他认为的疑点和底级错误,一发现错误,他首先是认定中国人在造假,尽管他拿不出证据来。由于站的角度不一样,所以他把解不开的问题都归罪中国人,美国人什么都好,月亮都比中国的圆。
4、方舟子所谓的疑点都在副本里
我们在前边解释了副本的概念,方舟子挑的疑点都在过了期、作了废的1938年存款的副本里,而且还没有一个观点能站得住脚,如林森像问题,书上印的是两个老头,我们在书中已注明哪个是林森像,哪个是总裁头像,而且还在总裁头像下面注明哪些字母翻译过来的。方舟子查一下资料就清楚,这样举手之劳的事为什么不做呢?那么方舟子打别人的假,都是这样乱打的吗?
5、新加坡金城道分行问题,
方舟子说了解新加坡领事馆,没有新加坡金城道分行。如果真的没有,花旗银行就不必不敢上法庭。拿出没有新加坡金城道分行的证据,一下子就打赢官司了,还忧郁什么?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这些早就成为记录在案的历史事实,既在美国资料中有,也在新加坡的历史档案中有。方舟子敢这么说,花旗银行中的美国总裁们敢这么说吗?
三、其它相关问题
1、中国银行鉴定的问题
中国银行1994年就变成了商业银行,已经没有了国家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除人民币鉴定外,总行都没有司法鉴定权。中国银行只有总行才有法人地位,分行没有法人地位,不可以签署法人文件。更何况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零售业务处。再者,鉴定要有资格证明的,他们没有资格证明。而且结论非常错误。如;Citibank的写法问题,只要路过花旗银行的门口,看一下门牌就是这么写的,这不是又一个笑话吗?花旗银行自己网页、银行卡、信件都这么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零售业务处,有什资格说花旗银行自己的写法不对呢?林森头像问题在上面谈了不再重复。所以说这个鉴定是伪证,是与公安人员勾结的,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而陷害他人的行为。
2、所谓的记者调查问题
首先说明,这是进入司法程序的,一场严肃的国际官司,既符合中国法律,又符合国际惯例。民事官司的审理和证据的认定,是靠双方法庭举证和专家鉴定来完成的,司法求证的过程,不存在所谓的争鸣,我们也没和谁进行争鸣,这不是哲学命题,这是官司。新闻出版署规定,媒体对司法案件进行报道的时候,是严禁进行“新闻审判”的。再者,这三记者已被起诉到第二中级法院,如果三记者的调查没有问题的话,为什么都不敢出庭啊?事实胜于雄辩。
3、上海公安局抓人的问题
这个案情已写在书里,释放证印在书里,那就是说,公安局的结论是无罪释放,至于其它说法,只是办案人为自己的错误辩护而已,这是基本知识。原告告了花旗银行,花旗银行成了被告人,被告人举报原告是“诈骗”,然后上海公安局把原告抓起来了,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这和旧社会巡捕房没有区别,只能说明中国司法腐败而已。
4、在美国法院起诉的问题
方舟子还怀疑在美国法院起诉的问题,我们在美国法院起诉花旗银行是有凭有证的,也印进书里,有案号,是可以查证的,用不着推测。还有开庭通知书,有律师邀请证人赴美的邀请信,有美国领事馆拒签证,有美国华人报纸的报道,在书中都有记录,足以证明方舟子是一派胡言。
5、拼音问题
这不是问题,中国的拼音是利用人家的英文字母,是先有英文字母后有拼音的,如何与拼音相仿,有多方原因,第一当时担任翻译的人是否存在有地方方言问题,说的英语和中国语发音不标准的问题,花旗银行2.5亿存款已是被确认的事实,这是作了废的1938年的副本,没有再追究的实际意义。所以这不是问题。
6、媒体报道周西成已死,怎么会有这么多存款?
据金娣介绍,周西成为躲避蒋介石追杀,谎报中弹落水而死,造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死因,周西成是诈死。对周西成诈死之说进行了系列研究,印证了诈死一说成立。多种历史记录,对周西成死亡说法不一,也具备诈死说法。贵州省档案和两个版本的国民党将帅录中,都是记录1929年5月22日周西成与李部的在战斗中,中弹落水而死。当我们查到国家图书馆的资料时,贵州省的《三民日报》登载周西成1929年12月6日病死于桐梓老家,开了非常声势浩大的追悼会,一个人怎么会死两次呢,主要是5月22日中弹落水而死的说法,蒋对见不到尸首不相信,继续派人找周西成追杀,才导演了12月6日周西成病死于桐梓家中的一幕。
1938年和1941年保存的在新加坡存款凭证副本中,留有周西成照片和签名,这绝非他人能够代替的,所以认定周西成是诈死。
7、贵州省哪来那么多钱?
周西成存款不是个人的存款,是贵州省军政界18人集团的存款。周西成与17人曾结拜兄弟成集团,对天盟誓,由他们统一中国,由于他的远大报复,对蒋介石违背孙中山路线不满,所以才联合李中仁逼蒋下野。中央电视台报道上下五千年时,也报道过周西成通电全国逼蒋第一次下野的经过。蒋重新上台后,李中仁倒阁,周西成才成了蒋介石追杀的对象。
周西成18人集团为了达到打倒蒋介石,统一中国之目的,极力倒毒品、发债券、收盐税、开银行、开金矿、三次抢重庆造币厂等一切敛财手段。按资料统计,周西成集团每年入账1.6亿大洋左右。此时美国是金融风暴高潮,大洋与美元没有比值。美国金融风暴是因国内黄金储备不足,欧洲对美元失去信心才贬值。美国为了抑止通货膨胀,购买黄金成为美国第一要务,当时通过黄金的交易,大洋实际价值高于美元。周西成当三年的省长兼军长、六年旅长和师长,周18人集团存三亿美元是有根据的。
8、钱要回来怎么办?
金娣老人早已放弃这笔财产,视为民族资产,按金娣老人的意见,钱要回来以后,给当事人后代返一部分,对办本案的人给一部分补偿,其余全部交给国家或用于扶贫。
9、花旗银行不敢上法庭主要害怕三点
第一点,花旗银行怕通过案子的成功经验,引发其它中国存款也来依法继续追讨,把吃掉的钱再吐出来,花旗银行是不愿意的。
第二点,花旗银行怕通过案子的公开办理,引发美国媒体的报道,揭露其违法事实。美国为了吸引外资,在1959年通过一部保护外国人存款法案,七年无人动的钱,必须上交国家资产局代为保管,否则就犯罪。我们98年4月在纽约委托美国律师查过,花旗没有上交国家资产局,已经犯了国法。
第三点,最怕的是王家烈的存款,原贵州省另一位军阀王家烈,于1933年3月3日在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存入3.55亿美元,购买3亿花旗银行股票。问题是3亿股票增值为天文数字,购买时每股1美元多一点,现在已到45-48美元之间。其间在1948年以前,花旗银行发给分股牌就4次,解放后还不算。这是花旗无法承受的天文数字。
美籍华人陶野先生在美办了网站,美国权威机构也认定存款凭证是美国造币厂的专有金属。花旗银行的书信回答是中国政府和中国银行接管了账目。据我们了解,中国银行并没有结算这笔钱。因为在中美资产解冻时,美国花旗银行故意隐瞒真情不报,中国政府和中国银行不掌握这笔存款。这个案子的承办人陶野已从美国回国,准备在适当的场合展出图片,还研究把两个案子都交给国家,我们目前正在联系之中。
10、这是一场实力相差悬殊的斗争
我们原以有理可以走遍天下,协不压正。今天我们发现“邪不压正”的这条老理已不复存在了,特别是中国的司法腐败。财大气粗的花旗银行在中国的“公关”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凡是与花旗银行有关的九个案子,除两起没判之外,已全军覆没,推出不管,难道涉及七个法院的立案法官都不懂该不该立案吗?这是对法院自己也是极大侮辱。在被告人不答辩、不出庭的情况下,还是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书。方舟子又出来胡说八道,就是法院不负任的结果。方舟子继续为花旗银行当挡箭牌。
原来连我们自己都不相信的事,变成了现实。过去美国花旗银行是靠军事强大欺负了中国人民,今天靠中国的司法腐败又欺负了中国人。耻辱啊!丢人啊!我们的心在淌血,难以按住心中愤怒。我们从现在起,逐步告诉全中国人民这个事件的演变真相。
在这里我们只希望能让国家总理、国家主席知道事件真相,我们深信国家总理和国家主席知道事件真相后,不会容忍有辱国家的这些腐败现象继续存在。。
我们呼吁有这类通道的干部、首长的秘书、子女及亲朋好友,本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向国家领袖们传递信息,研究把两笔存款上交国家的具体办法,再管一管司法腐败吧!这也许是我们的最后希望。


对方舟子4月26日在搜狐财经聊天实录的质疑

路慕光

搜狐财经频道4月25日邀请方舟子坐客搜狐,谈花旗银行百亿存款事件,并全文登录了聊天实录。我相信,搜狐作为媒体,既然推出了这样一个平台,就会按新闻出版署的规定,公平、公正、客观报导,以避免发生新的侵权事件。作为《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一书的执行主编之一,我不得不借搜狐的平台,同居无定所、总也找不着、看不见的方舟子先生谈一谈,希望搜狐也能全文实录。
各位网友,方舟子在聊天实录中,使用了六个戳穿、七个漏洞、一个骗局、一个造假。这些结论性的侃谈,比起方舟子一年前的侵权文章来,似乎少了许多的骗局、骗子之词,我们应当欢迎方舟子在法观上的点滴进步。但就方舟子聊天的实质内容而言,实在没有什么新意。方舟子就如何彻底地了解花旗存款事件,说了三个方面:一是从历史的记载来看,还有一个是查存款人的身份,另一个是从票据本身看,是不是存在漏洞。方舟子还说自己是一个质疑的人。
我们暂且不论方舟子的三方面是否荒诞,先看一看方舟子是不是一个质疑的人。根据搜狐的介绍,方舟子生于中国福建方霄县,是喝中国母亲的乳汁长大的,是中国人民培养的大学生。可是方舟子到美国留学后,仿佛越学越糊涂了,好像忘了自己是中华的子孙。我们并不期待方舟子这样的准美国人,会站在中华民族的立场上,为中国人说话。但起码作为一个学者,应站在公平、公正的旁观人的角度,对当事双方进行质疑。但非常遗憾,方舟子是一屁股坐在花旗一边,对中国的追债人进行质疑,并非法下结论。进而,连花旗为什么不出庭也由方舟子出面解释。方舟子自称是质疑的人,他有这样的资格吗?如果说方舟子是花旗的“在野”代理人,才是比较贴切的!世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方舟子的立场,难道不应质疑吗?
方舟子的三点说,是谎言和敲诈。
第一点,关于历史的记载。我们在《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一书中已作了大量的详实的介绍,我们向法庭提供的大量证据和信息都是有根有据的,并非“戏说”。方舟子所说的历史记载在哪里?为什么一件也看不到?我们将方舟子告到法庭,本意是请他来提供证据,当面辩论,以证明我们是“骗子”,方舟子是“打假英雄”。对于方舟子来说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呀!但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方舟子不到庭的原因是荒唐和没有时间奉陪的话,那他为什么不去法庭,却到搜狐来成本大套地讲那些重复多次的谎言呢?方舟子的表现,一定会成为历史的记载。
第二点,关于查存款人的身份。方舟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查存款人的身份,这是一种敲诈。在他看来,对金娣的身份进行追查,就可以戳穿金娣存款,因而连续用了六个戳穿。其实,此举正好戳穿了方舟子是花旗代理人的真面目。大家知道,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是银行业界通行的三大法则。存款人的私人信息是个人隐私,受银行法保护。身为美国学者的方舟子难道连这一点都没学过吗?此其一;其二,金娣存款数额巨大,当事人随时处于危险之中。况金娣是否出面,在法律上讲,并不是必须的要件。一个与存款毫不相干的人,千方百计、大张旗鼓地去查金娣,其动机是什么?难道不值得质疑吗?其三,如果方舟子的奶奶存了一笔钱,现年事已高或已故去,方舟子就不能取款了?世上真有这样的道理吗?
第三点从票据本身看,是不是存在漏洞。这是方舟子又一谎言大作。方舟子多次承认,时至今日,他还没有看见过存款凭证。那么,请问方舟子先生,你连票据都没看过,是怎么看出存在漏洞的呢?莫不是你有什么“特异功能”,能以耳辩字,以心看洞 。你以38岁的小小年纪,在这里大谈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情,又拿不出详实的证据,却嘲笑年届77岁高龄的北京大学著名教授“连最基本的历史常识都不知道、都不懂。”你是不是太狂妄了!
金娣存款的金版、金属版、五色纸版凭证是记录金娣存款、取款、转款全过程的八个文件,是存款人和花旗银行的法律合约。存款凭证是美国花旗银行发行,美国银钞公司以美国造币专用金属制造的,这是凭证文件自身提供的真实信息。按国际通行的法理,谁造的由谁解释,方舟子的“漏洞”质疑,应当去问花旗银行,怎么问起存款人来了?存款凭证纠纷已经发生,解决这些经济纠纷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由凭证发行人花旗银行依据法律程序向审判法庭提供证据,经过法庭质证和中立的、法庭认可的国家或国际认可的鉴定机构组成专家组进行多方面的鉴定,才能确定下来。岂是方舟子先生讲了七个漏洞的谎言就能定论的!
还有一点,方舟子反复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业务处的鉴定、上海公安局金融凭证诈骗的立案,对邵连华117天的拘押,是权威机构的认定,金娣存款案就是假的。方舟子此说是故弄玄虚。方舟子在美国生活了14年,不会不懂一个商业银行下属的零售业务处根本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进行鉴定,尤其是对如此巨大数额的金融凭证的鉴定,此其一;其二,中国银行的鉴定,是伪证。我们在书中已一一驳斥,不再赘述;其三,方舟子只讲上海公安局的立案,闭口不提无罪释放邵连华的事实。联想到最近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杀妻案引发的疑罪从无已释放三千多人了,方舟子此时还拿出疑罪从有的陈腐大棒,对无罪释放的中国追债人无情打杀。方舟子到底是什么人,我也被搞糊涂了!
说来说去,方舟子是花旗的“在野”代理人,这一点是毫无疑议的了。不过,没关系,希望方舟子不要躲躲闪闪,索性认真办理花旗全权代理人的相关手续,作一回原告,把我们这些“骗子”告上法庭,我们到法庭上去认真地举证、质证,寻求最高级别的公正鉴定,这才是彻底了结并解决金娣存款经济纠纷案的正确途径,不知方舟子先生以为如何?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早日讨回属于中华民族的巨额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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