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失望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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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kma 于 2005-4-26, 19:22:36:

回答: 从我做起,理性爱国! 由 Latino2 于 2005-4-26, 19:02:14:

号称大陆最开明的城市,深圳学习的榜样。先是政府自己纵容违法行为,明明公安局
说了不批准游行,依然容忍啦。对暴力行为不尽力阻止。现在又矫枉过正,发表不
可思议的社论。法律都很清楚,认真执行就好。哪用这个

市公安局通告严禁非法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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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为维护本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上海市公安局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出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一、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二、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其他方式组织、煽动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置。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四、对在2005年4月16日趁涉日游行示威之机,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追捕,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应当尽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希望广大知情的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广大群众要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中日关系,以大局为重,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信谣、不传谣,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用实际行动来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和刻苦学习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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