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伪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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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herryblossom 于 2012-02-13, 21:04:28:

回答: 韩寒说的话还有人信吗?虚伪 由 cherryblossom 于 2012-02-13, 20:33:56:

引用:

作者:此志不移 回复日期:2012-02-14 10:09:44  回复

  @陶鑫良 : 经韩寒同意说明如下:将刘先生作为第二被告是律师为争取著作权案管辖权的考虑,网上搜索并至市公安局人口办核实后,对刘先生提起的诉请只要求删除,不追究任何责任。对此韩寒初未细究,立案当晚了解后其不希望累及转载与评论的普通网友,故决定撤案及集中起诉于金山法院。翌日律师即向普陀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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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今日事情进展,最下作之事莫过于此。
  此前对刘猜测无法两条,韩家托,或者普通网友,无论哪条,都是下作。此番韩家讼师公开承认此人为普通网友。
  第一,不知此招是否避重就轻之计。
  第二,责任推给律师,转移韩少“杀戮人民”之行。
  第三,韩家律师如何得到普通网友信息,随意跨省普通网友?虽然之前有说此网友对私人信息不甚在意,但是新浪是否随意公布网友私人信息,此行是否侵犯普通网友之隐私?
  第四,金山普陀同为上海,为何非要争在普陀一地管辖权?普陀法院的司法公正受疑。
  第五,名誉权诉讼和著作权诉讼两个主题,本身无关,涉及的两位被告也无关涉,如此诉讼是否当初就想混淆视听?

  此诉讼的过程太过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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