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事实证据比较好。方的立身根本在于此,不应在于对手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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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ldMountains 于 2012-01-18, 13:22:57:

回答: 板主的错误是不应该告诉这帮弱智小青年他们真的弱智了。 由 bluesea 于 2012-01-18, 10:23:52:

这次,关键是韩前面的博客文章什么时候删的。

如果韩能够证明他几年前就删了,则说他一边悬赏,一边销毁证据,没有诚意,就不谨慎了。

如果即使韩只能声明,不能证明,那么只要别人不能证明他是现在删的,对他的悬赏诚意指控仍然是不谨慎的。

必须是,指控他而有证据。

其他双方口水,都是自然派生的,烟消云散后,等于零。

而韩声称悬赏,没有出示赏金的存在和妥善保管证据,那倒是尽可以嘲笑他说大话,从这个角度当然可以质疑其诚意。但当然,这产生不了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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