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表现欲太强的不上网,网上表现欲强的最高境界就是当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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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yt 于 2011-12-07, 10:14:08:

回答: 表现欲太强,在别人家里尊重别人一下而已。 由 008 于 2011-12-07, 09:45:45:

此论坛不是方斑竹的家,他只是法律意义上这个论坛财产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没看出来哪个人想分他这份财产和想做这个论坛的斑竹。
没有哪家的客厅或后院是对大街上所有陌生人自由开放的。难道你家的客厅或后院,大街上所有陌生人可以随时随便出入,来去连一个招呼也不需要打?所以,这样的公开论坛是商店,网民是顾客;是地主的田,网民是雇农。这3年这里的几万帖子有多少是斑竹贡献的?昏昏在这个论坛上灌水近10年、有几万帖,可他为什么就该没有一丝一毫的权利呢?
把斑竹当学者当作家当警察当法官当总统当斗士尊敬还不够吗?
只有当皇帝来尊敬才叫尊敬?

按《天堂里的笑声》,在英国(?)法庭上辱骂法官才判7天,要做28天牢,要连续卖4次。即使在封建社会,辱骂父亲是不孝,送到县太爷的衙门里治罪,也就打50大板。只有皇帝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绝对不能有一丝一毫冒犯的,对皇帝脸上吐口水,肯定要杀头的。据说美国对总统开枪都判不了死罪的,枪杀里根那小子还没判刑呢。

辛亥革命已经100年了,对皇帝的感情还这么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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