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您还不是真农民呐,人家说擦过就是擦到~~书呆子才会考虑什么中文意思~~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伊犁 于 2011-10-31, 23:14:41:

回答: 我没说过亮灯转向还是刹车。 由 TIDAn 于 2011-10-31, 20:48:19:

摩托车乘客 说道:
我们从他身边擦过的时候~~他这个车子摇摇晃晃的,后面一辆小轿车过来,他已经倒下了~~(是怎样的一辆小轿车?)红色的~~(你看见它撞了吗?)就是好像从他身边擦过


现在的媒体报道也在最后加了一句评语:“办案的警察咋不早点把录像调出来给人家看……其实,该被谴责的还有那辆突然变道的黑色轿车。人要推诿责任,这几乎是一个本能。 ”但是这样轻描淡写的这对弱势的夫妻有何帮助呢,他们是唯一和120一起把伤者送进医院,陪护着伤者的~~沈警长应该向他们道歉~~

好啦,反正我也帮不上这对民工兄弟姐妹忙,给视频的好多发言也发不出去,给柴静发的言也发不出去~~


再发一遍写过的就不再讨论此事了,谢谢您的发言~~^-^

引用:
真相真的大白了吗?-《视频: 好心帮扶反遭诬陷,监控还原真相大白》有感

(2011-10-31 06:59:59)

标签: 车祸诬陷好心杂谈 分类: 时事杂评

红车徐MM的义举当然是盖世无双,这个自然不容置疑~~但沈警长一口咬定摩托车驾驶员两夫妻恶意诬陷徐MM,有确凿证据吗?摩托车乘客除了讲错汽车颜色,哪一个细节描述与监控录像的不吻合?沈警长只言片语都没提这次车祸的主要肇事者黑色小车, 找这样的警长来分析事故真让人不放心~~

徐MM功夫了得,八秒就完成了越道靠边停车的一系列动作,几乎是同时和摩托车一起停下来, 难道沈警长就没有考虑到这会给摩托车两夫妻产生错觉的可能性? 让他们在慌乱的情况下误以为是原来的那辆抢道的黑色轿车就是红色的呢?法律上关于伪证的定义是:“伪证者在主观上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伪证者明知其虚假证明/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隐匿重要证据而为之。”。如果沈警长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两夫妻有主观上的“故意”~~,沈警长作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警长,应该知道作证心理的一般常识,只凭当事人确认车子颜色(作证心理:证言的可靠性:“突发事件会使人难以感知当时出现刺激物体的颜色,如对车祸发生时现场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的灯色,证人多未能注意,难以正确提供这方面的证言。”)就一口咬定当事人恶意诬陷徐MM,其专业水平让人质疑~~


媒体也是有故意误导观众之嫌~~像摩托车驾驶员之前对警长说的:“我来的第一次、第二次,你们把监控调出来就没这些事了”和最后一句:“谁叫她停下来呢?她不停下来就没这些事了” 如果放在摩托车驾驶员在质问交警为什么不指正他们认识有误及解释为什么会产生误会的语境下就不会造成观众的强烈反感和不满~~

我认为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摩托车驾驶员恶意诬陷徐MM的情况下,应该还这对夫妻一个公道~~


视频链接: 好心帮扶反遭诬陷,监控还原真相大白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2MzMxMzQ0.html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