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国内首次广告歌曲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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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伊犁 于 2011-09-09, 00:30:13:

回答: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 我们的爱天长地久~~ 由 伊犁 于 2011-09-09, 0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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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2月22日17:09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国内首次广告歌曲维权案今天公布结果

  本报讯 今天上午,历时4年之久的太阳神诉可口可乐广告歌曲一案对外发布判决结果。根据去年12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宣判结果,被告可口可乐公司被判“停止使用侵犯太阳神公司著作权词曲;在《法制日报》上就其侵犯太阳神公司的广告歌曲行为向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刊登声明致歉;并支付赔偿金44.5万元、鉴定费2.5万元”。

  这是国内知名企业诉国际知名企业的一起较为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也是我国企业首次对听觉识别系统知识产权维权的案例。

  1999年6月,可口可乐公司在全国各大电视台为“雪碧”饮料播放广告,片中使用了《日出》又名《真我》的主题曲。

  该广告引起了太阳神公司的注意,其主题曲的旋律和歌词与太阳神集团听觉识别系统战略中使用的在广东版QUAN局登记的公司企业歌曲《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广告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的旋律歌词基本相同。尤其是那句“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和可口可乐公司的“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你的味道让我品不够”旋律、词语容易让人混淆。2000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太阳神集团对可口可乐公司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就可口可乐公司使用广告歌曲《日出》是否与原告企业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一)、(二)相同或相似的问题,委托中国版权研究会版权鉴定专业委员会进行鉴定。中国版权研究会版权鉴定专业委员会经过认真对比分析,出具了鉴定书,“鉴定委员会认为:就构成歌曲音乐作品表现形式基本要素考察,两首作品不存在使之显著区别的成分,现存的微小差别不足以使其受众感觉这两部作品是不同的作品,即两部作品是基本相同的。”

  今年2月6日,可口可乐公司就法院判决结果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致歉声明,对此,太阳神集团表示不再上诉,并对可口可乐公司的赔款留下1美元后捐给广州知识产权法学会。

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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