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菲与方舟子掐架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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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sundasheng 于 2011-02-09, 05:54:37:

90年代初有一首港台歌曲觉得很好听,叫《容易受伤的女人》,歌手叫王靖雯;后来就没听说过王靖雯的名字了,直到98年春晚被动地听那英与王菲合唱的《相约98》。除此外,觉得王菲的其他歌曲不如前两首而以后对她的歌失去兴趣,不懂她凭什么成了现在的天后。方舟子现在是全国闻名的打假斗士, 为什么会与王菲掐起来,这是个很有趣的事情。起先,王菲在微博上感叹木制佛像没被火烧,觉得不可思议,是佛显灵了?方舟子应邀评论了一下,他当然认为火能烧掉木制佛像了,由此引来众多围观及王的大批粉丝的骂。
王的粉丝说方多管闲事,干涉王的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这是党的宗教政策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由这个政策我们还可以推理得出,公民可以有传教(或宣扬某种学说,只要不是邪教)的自由,也有抵制传教(或反对某个学说)的自由。王菲信佛,这是她的自由;她认为木佛像不能被烧毁有佛显灵,这也是她的自由;她在微博上大发感慨,这还是她的自由。她完全可以做上述属于她自由权利的事情,别人无权干涉,包括方舟子在内。但问题由此来了,首先是方舟子与她掐架,干涉了她的信仰自由吗,方说过不准王菲信佛之类的话吗?好象网上没有看到过吧。其次,王把对佛的信念放到影响力巨大的微博上,这等于是在宣扬佛教的理念,就是在传教,她当然有这个自由。但别人除了信外,也有不信的自由,而且还有抵制她传教的自由。再次,王菲认为佛的神力使木佛像不能被烧,这是她自己的感受和认识。在我们普通百姓看来,木制佛像,那是什么?还是木头!木头当然可以被火烧掉,这是生活常识,方舟子做的只是复述常识而已!方舟子有这个权利吗?当然有了!王菲宣扬佛教理念都可以,他为什么就没有传播科学理念和生活常识的自由和权利呢?!所以说王的粉丝们大骂方舟子就很不理智了;让方舟子闭嘴,更等于是在侵害方舟子的言论自由和抵制传教的权利。还有很多王的粉丝说方是为了出名才这样做,但方现在已经很有名了,光2010年底就得了很多奖项,没必要通过与王的掐架提高自己名气。(话说回来,娱乐圈、影视圈的造假及对广大群众的欺骗行为相对于学术圈,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早就应该狠打了。方舟子即使涉足娱乐圈的打假,也应该受到群众和政府的欢迎的。)不管方主观上如何思考,也不管他俩是否有过节,他与王的掐架客观上也是在科普!这有什么错吗?
王菲及其粉丝如果反对方舟子的反驳和质疑,完全可以请人做一个木佛像给方舟子去试验,当然也可以请科技人员发明耐火木材去做了,这样可以加大实验难度,反正天后肯定很有钱去做这些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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